供货商。
肯定不是普通的货。
“他们为什么盯上你?”
时瑾低头,下巴抵在她肩上,声音响在她耳边,轻轻柔柔的:“上个礼拜,我接手了秦家的一笔生意,是一宗毒品交易,交易方就是这个供货商。”
姜九笙神色立马紧张了:“你碰了吗?毒品交易。”
若是沾了贩毒,那——
时瑾摇头。
她大大松了一口气。
他拥着她,手落在她背后,安抚地轻拍着:“我和警方合作了,缴了那批货,那个供货商还在逃,就因为交易失败,所以怀恨在心。”
她拧眉,没办法不担心。
她怕他与秦家同流合污,也怕他不与秦家同流合污,左右都是不安全。
时瑾扶着她的肩,语气变得郑重其事:“笙笙,我和秦家人不一样,我没有他们的野心,与其称霸,我更想毁了整个秦家。”他口吻异常坚定,“我会跟警方合作,会端了整个秦家的地下交易。”
当然,他也不是什么善人,没有什么为民除害的慈悲,纯粹报复而已,报他母亲的仇,报她的仇。
个人目的性极强,他是要毁灭,不是掌舵。
姜九笙略微思考后,顾虑重重:“要是秦家人知道你的目的,你会很危险。”
秦行可不是会顾虑父子血缘的人,秦明立又野心勃勃,豺狼虎豹,都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时瑾指尖落在她紧锁的眉心,轻轻揉开:“别担心,他们会的手段我也都会,而且比他们玩得都好,再说,还有警察呢。”
姜九笙叹了一声,心里总是惴惴不安,没办法宽心,趴在时瑾肩窝上,蹭了蹭:“对不起,这次是我鲁莽了,贸然跑过去。”
她甚至把保镖扔在了后面,只身一人就闯了过去,什么都没有思考。
太莽撞了。
时瑾揉揉她的头发,低声地嘱咐:“下次要躲在安全的地方等我,知道吗?”
嗯,下次,她会筹划好再去找他,不能拖累他,也不能留他一个人。
姜九笙点头:“知道了。”
时瑾在她额头上轻吻了一下,关了灯,抱着她躺下:“睡吧。”
她换了个姿势,枕着他的手,侧身看他,窗帘没有拉紧,漏进一抹星光,昏昏沉沉的光晕,将他侧脸的轮廓模糊了。
暗中,她伸手,摸着他的脸,缓缓摩挲着:“时瑾,我收回我以前的话。”
“什么话?”
她以前总是让他不要伤人性命。
她郑重其辞:“如果危及到你的安危,无论如何都要自保,”语气没有丝毫狐疑,她咬字很重,“哪怕是伤人性命。”
她以前总以为这个世界黑白分明,没有中间地带,如今才恍然发现不是这样的,时瑾他是灰色的,不是完全的黑,也不是至纯的白,他心狠手辣,甚至杀人越货,只是,他从不滥杀,他救人无数,他有底线和原则。
他骨子里血性又暴戾,唯独存在的善意,是对她,这份善意,很小,也很大,小到只能护她一个人,大到为了她可以热爱整个世界。
这就是时瑾,
她爱着的人,哪怕手染鲜血,她也盼他一生都性命无虞。
“笙笙,”
时瑾承诺她,徐徐低语,字字铿锵:“从我接手秦家那天起,就注定了以后的路不会平平坦坦,甚至会有很多腥风血雨,我不是好人,但我可以承诺你,不会触犯底线。”片刻停顿,他抬起她的脸,昏暗里,目光相视,“你相信我吗?”
姜九笙毫不犹豫:“信。”
深邃又漆黑的瞳孔,闪烁着灼灼光华,他问她:“那你准备好了吗?”与他共赴一场惊天动地。
她付之一笑:“我出门都带枪了,时医生你觉得呢?”
她以前不爱背包的,一件卫衣,一顶帽子,随意又洒脱,现在呢,总会背个小包,包里装一把小巧的手枪。
时瑾只教了一次怎么开枪,怎么上膛,她就会了,然后日夜带在身边。
或许,她骨子里,与他一样,血性又疯狂。
“笙笙。”
时瑾喊了她一声,不待她答应,便吻住了她。
夜里,满天星辰银河,不及他一双眼里清风霁月。
次日,早上。
时瑾接到了霍一宁的电话。
“鱼已经抓到了,整条供货路线都挖出来了。”昨晚那伙人便是余党,时瑾应该是早有准备,埋线好了,就等一网打尽。
整条供货路线,一处端倪,全部暴露。
霍一宁不得不佩服时瑾的全局观与掌控力。
时瑾只问:“还有没有漏网的?”
“没有。”霍一宁补充,“我确定。”刑侦队和缉毒队联手,再加一个时瑾,哪还会漏网。
“剩下的事,你善后。”时瑾简明意赅。
霍一宁完全没意见:“昨天晚上没受伤吧?”毕竟那么多人,还都带着枪,时瑾显然没有杀气全开,都留了命。
倒奇怪了,时瑾这么个黑吃黑的性子,有时候,手腕又挺正。
“没有。”时瑾客客气气地说,“谢谢关心。”
关心?
他关心了吗?
“嘟嘟嘟嘟……”
时瑾已经挂了电话了。
姜九笙去宇文冲锋屋里时,他正蹲在厕所里开着水吞云吐雾。
她没说什么。
他问:“要来一根?”
姜九笙摇头:“我戒烟中。”
他靠着浴室的玻璃门,手指夹着烟:“有二手烟,出去等我。”
她出去了。
宇文冲锋把门关上,抽了两口,还是把大半根烟掐了,开了窗才出浴室。
姜九笙坐在沙发上,因为上午没有彩排,她穿得随意,卫衣运动裤,没有上妆,一张脸干干净净,白得刚刚好。
姜九笙并不是那种美艳的长相,相反,她看上去总是淡淡的,明眸善睐眉眼如画,真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可就是好看,怎么看都好看。
宇文冲锋坐她对面,目光慵懒,没有看哪里,却又像什么都融在眼里。
她先开了口:“如果有下次,别像昨天那样。”
不要命的用后背去挡。
若非时瑾手里有枪,且枪法精准,那么,倒下的就是他。
宇文冲锋没有正面回答,语气还是一贯的玩味又随意:“如果我们的位置换一下,你会不会跑过来?”
当时,离她最近的就是宇文,只有四五步的距离,没有时间深思熟虑,就凭那一瞬的念头。
姜九笙假设了一下,点头:“会。”
人一生里,真正可以让自己豁出去的人不多,就那么几个,宇文冲锋算一个,要眼睁睁看他吃枪子,她应该做不到。
他勾了勾唇,竟笑得洋洋得意:“所以,推己及人,我的做法没问题。”他没骨头一样,靠着沙发,没个坐相,一条腿搭在椅子上,拖腔拖调懒得不行的样子,“再说,你以为我傻子吗?不做预判我敢用身体去挡?自然是计算好了角度和位置,我的命贵着呢,怎么可能不当回事,你别忘了我爷爷是做什么的,我三岁就玩仿真枪,闭着眼睛都能避开命门和穴位。”
虽然一派胡言,唬唬她还是可以。
姜九笙抬抬眼皮:“你当我傻吗?”
“……”
有时候,他觉得她过分聪明了。
宇文冲锋嘴角隐隐抽了抽,正色,眼神正儿八经,口吻却落拓不羁,三分笑意七分玩味:“你不是我的摇钱树吗,能不管?”
她沉默了片刻,没有千言万语,郑重的两个字:“谢谢。”
不需要多说,待他日衔环结草,不负他掏心掏肺一场。
“别谢,我惜命,没下次。”
天知道有没有下次。
以上瞎几把扯了这么多,就一句是真的,他呢,惜命。
他抓了个枕头,盖住头:“我再睡会儿,晚上晚点过去。”
三巡演唱会凉州场,晚上七点半开场。
开场曲目是TheNine一贯的摇滚曲风,姜九笙的烟酒嗓感染力很强,一开嗓,整个体育场里,尖叫声直接冲破。
一曲落,伴奏停,场内五万人都安静下来。
姜九笙背着木吉他,手扶着麦,低低沉沉的嗓音沙哑又性感:“大家好,我是主唱,姜九笙。”
永远不变的开场白,单刀直入,简单又霸气。
她穿着宽松的黑色裤子,紧身背心露出一截腰,套了一件涂鸦的棒球服,长发修剪了一些,不到腰,随意散着。
造型很简单,不至于喧宾夺主,她的演唱会,卖点永远是听觉盛宴,不是视觉,不过即便这样,她往台上那么一站,气场浑然天成。
姜九笙的气质,整个娱乐圈都找不出第二个,不说话,一双淡淡的桃花眼,不笑时清冷,一笑,倾城。
多少人争相模仿,只是,姜九笙依旧只有一个。
她高声道:“贝斯手,靳方林。”
灯光打过去,一段快节奏的solo,便是外行也听得出来,靳方林拨弦的手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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