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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宠爱 (青丝着墨)


  “她们啊?”程砺眼睛带了笑意,“都还可以吧。”
  “啊,你也觉得不错吧。”姜鹿尔连忙点头,“其实,我也觉得不错。”她想起矿区里面那些男人的议论,立刻学舌加了一句:“不过爱雅那娘们胸更大,我更喜欢些。”
  程砺脸上的笑意变深。
  姜鹿尔见他笑,跟着笑起来,心里长长松了口气。
  果然,接下来的聊天就变得很顺利了,姜鹿尔心里暗暗得意,趁热打铁将自己爱喝酒爱抽烟的嗜好“暴露”出来后,明显感觉彼此的距离更加亲近了。
  “真意外……”他的眼睛漆黑深邃,几乎望不到底,微微惊讶看着她,“你会喜欢烟的味道。”
  其实,姜鹿尔这个“爱好”不过是投其所好,知道程砺在烟园做事,话扯多了兜不住口子,随口那么一提,谁知道谎话越说越大。
  “呵呵,还好还好。”她擦擦额头的汗。
  程砺微微一笑:“不过,简家的烟园裹出的烟,的确不错,他们称之为Cigar,有丁香和醇酒的味道……” 
  烟会有丁香和酒的味道?
  “是吗?”姜鹿尔有些好奇,很自然凑过去,嗅了嗅近在咫尺的程砺:“是,你身上这样的味道吗?”
  她离得很近,柔软的呼吸在他脖颈间微微一晃,程砺猝不及防,微微一愕。
  “还不错。”毫无觉察的某人点点头,狗腿恭维道,“挺好闻的。想来那cigar也不错。
  她柔滑白~皙的脖子落入视线,程砺移开目光:“的确不错。”
  说话间,两人终于爬到了目的地,攀上去的瞬间,整个世界瞬间开阔起来,整个望北山全是星星点点的灯光,风吹过来,一阵又一阵的纸香味道。
  姜鹿尔上前两步,走到山崖前方,站在这样的位置,视野无限延生,看得见遥远深邃的大海,也看得见零落的灯火,看得见徐徐升起的孔明灯,也看得见形单影只的行人,夜风吹过她的短发,鼓满她的长衣,她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世界。
  思念和旅人的吟诵随风一起飘扬,远远飘到看不见的地方去,有细细密密的哭声,那是给长留异乡的同伴,有红着眼睛的思念,那是给遥远的望眼欲穿的亲人。
  从山腰升起的孔明灯飘扬起来,照亮她的脸,好像在风里行走,即使一无所有,但心有豪情。
  姜鹿尔心中涌动着奇异的情绪,她想起了很多人,想念那些已经不在世间的亲人,想起他们为她做的最后的挣扎,想起她的异母大哥,甚至想起邻居家里那只黄条纹的懒猫,她贪婪的看着,情不自禁想要走得更近一点,更近一点。
  程砺站在一侧,目光深沉,缓缓扫过多多岛的世界,这样的世界里,今夜,所有的华人在带着镣铐哭泣。他闭上了眼睛。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好看见姜鹿尔向前。
  天空是漫天明灯,可是脚下却是万丈深渊。
  瞳孔猛地缩紧。他一把扣住她的肩膀。
  猝不及防的姜鹿尔回头,被感染的情绪中,隐忍的泪珠晃出,她看着她,面色惨白,泪流满面。
  “不要怕。”他没有松手,猜测到她的担心和恐惧,还是忍不住开口提醒,“都没事了。”
  肩膀的手掌灼热有力,既带着某种情绪又有足够的力量,姜鹿尔伸手擦了擦脸,她转过头去,不让他看见自己的脸。
  程砺的手微微用力,固执将她带向自己。
  这一刻,他一直以来隐匿在温和面目下的情绪泄露出来,就像每次在关键时刻的那样,天生的强悍总会主导一切。
  这样的安慰她已经听了很多次,还不如他此刻肩膀上的手那样让她在意,所以直到回到矿区姜鹿尔才明白其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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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江湖曾经“响当当”的侠女宋夏夏很愤怒:老子不是吃素的!
亲王大人无比赞同:我也是·~
温情版:恩宠二字,既是甜蜜,也是危险。
总之,一个愉快的故事。
温馨提示:
1、女主和师兄穿越(古穿今);
2、美丽的女二其实男女换身(灵魂互换);
3、男二为重生;
4、男主是世上最后一个混血生育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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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作者有话要说:  老规矩,今晚红包在这里,等着小仙女们光临呀
  从望北山下来的时候已经万家灯火, 姜鹿尔在矿区外面徘徊了好一会, 尽管在之前程砺一再告诉她不会有事。
  他送她到了矿区外便停下来, 一路难得说了许多话, 一会要她务必明天寻由头去街上找他, 一会要她回去装作没事人一样,一会又叮嘱她注意加减衣裳, 时疫高发,务必注意……
  姜鹿尔心乱如麻, 胡乱应付着,她现在哪里听得进去,只觉低低的声音在耳边缭绕, 却是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这样胡乱走了一路, 姜鹿尔连程砺什么时候走远的都不知道, 直到过完哨口快回到屋子,路过果树下,一颗莲雾砰的砸在头上, 她才清醒过来。
  果然又是那只红毛猩猩,一路竟又跟到这里来了。
  看见她抬头,猩猩得意跳到另一棵树, 扯了扯自己稀稀拉拉的头发,然后举起手直搓自己的脸。
  姜鹿尔懒得理它, 哼了一声继续往前走,那猩猩又见状扔了一个果子下来,这回啪嗒一声砸在她肩膀, 疼得她低呼一声,姜鹿尔愤愤按住肩膀,这才发现身上不知什么时候还多了一件衣裳。
  想来是她刚才打喷嚏时程砺披上的。
  哪有给自己兄弟披衣服的?这不是分明没有把她当成正常的男人?
  姜鹿尔一把扯下,愤愤扔在地上。
  走了几步,她顿住,又回头去捡衣服。
  此时此地,这个地方,多了一件陌生的制式衣裳,并不是明智的事。
  谁知,刚刚弯下腰,面前蹭的一个黑影,那猩猩竟然不知何时晃了下来,长手勾起衣裳,呼啦啦跳到树上去了。
  它长手抱着树干转了一圈,冲她龇起一口白牙,嘴巴里鼓囊鼓囊,姜鹿尔气急,左右乱摸,摸出一把刀来,她扬手冲猩猩挥舞,猩猩便将那衣裳也有想学样挥起来。
  一人一猩猩遥遥相挥。
  姜鹿尔恼地上前两步,猩猩便跳上更高的树枝,回头呼呼瞅他,那模样,翻译成灵长类通用肢体语言,表达毫无障碍:来呀,你来追我呀……
  姜鹿尔:……
  对野牛弹琴,对猩猩发火。根本就是自取其辱,自找罪受。
  姜鹿尔咬牙收回手,手上的匕~首轻巧锋利,一不小心就划破了衣袖,她忙低头查看,看到刀刃,不由心头一动。
  这是她第一次上街在马都拉人那里看中的那把刀。
  刀~柄是用鹿角雕刻的,末端有一颗不知名的手兽类的牙齿,刻成一个小小的佛珠模样,缀在后面。上面几个精致的文字。
  她不认得字,但是那时候那个马都拉人的话却记得清清楚楚:这个刻字,送给意中人最合适不过了。
  刀是北望山的时候程砺给她的,那时候正好下山,北处有一活潭,里面长着硕大的莲叶,一个个如同巨盘,漂浮在黑漆漆的水中。
  南洋气候湿热,这里的植物总有一种蓬勃到骇人的生长力。
  程砺与她说这样的莲叶踩上去,便是人也沉不下去,姜鹿尔不信,便是再大,也不过是片叶子罢了,直到他一脚踩上去,莲叶震动水波,果真没有沉下去,然后他弯下腰从水里割出一朵花来。
  那朵湿漉漉的莲花妖异深红,外面长满深刺。他得了花抬手递给她,既自然又随意。
  姜鹿尔当时便呵呵笑:“我一个大男人要什么花?”
  程砺回答:“现在不喜欢也没关系。”
  这话听起来有点怪,却又说不出哪里怪。
  “对了,这刀给你。那天看到,顺手买了两把——防身很适合。”他顺手扔掉那朵被拒绝的花,花掉进水里,沉下水去,程砺另一只手将匕~首转过头递给她,淡淡道,“还有一把,给二勇了。”
  姜鹿尔迟疑没伸手,程砺便有些瞧不上的样子:“一个大男人磨磨唧唧干什么。”
  话到了这个份上,姜鹿尔只得咬牙犹犹豫豫接了。
  她接了匕首,之后程砺也没再提起,似乎这不过是举手之劳、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为什么她觉得,似乎从他方才看见她的哭相之后,事情开始变得有些奇怪了。
  难道真如那些书本说的,男人都喜欢娇弱的东西,不管是花,还是男人。
  姜鹿尔懊恼甩甩头,不满自己在北望山那一刻那么轻易的触景生情。叫人看轻了去。
  整个矿区安静地像一座新坟,月光皎洁,天无繁星,她蹑手蹑脚回到亚答屋,昌阿伯早已睡下,姜鹿尔的屋子紧邻着他的独房,这也里面平时也兼着堆杂物。
  她一想到,到了明天,那西班牙人就可能派人来接人了。
  逃跑的念头风起云涌。
  她进了屋子,也不敢点灯,只凭着记忆小心翼翼翻找,总共也没多少东西,两套衣裳,换了一身,便还只有一身,然后将身上的脏衣服也一并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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