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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味热吻 (容光)


  *
  次日清晨,两个失眠的人盯着浓浓的黑眼圈起床了。
  早饭吃得很诡异,程亦川虎视眈眈盯着对面的人,大有望穿秋水之意。而宋诗意目不斜视埋头吃麦片,反正就是我自岿然不动。
  程亦川洗碗时,宋诗意出了门,跑到房子后面折腾去了。等到他出门时,赫赫然发现草坪上摆了两辆自行车。
  宋诗意面无表情站在那里:“你猜怎么着?我在车库里又找到一辆车。”
  “……是吗?”
  “是啊。也不知道谁干的,好端端一辆车,非给藏到闲置不用的废弃家具后面。”
  程亦川点头,一本正经:“是啊,也不知道谁干的,这么无聊。”
  宋诗意懒得拆穿他,呵呵两声,骑上了已经擦干净的女式自行车,两三下就把这个“无聊的人”抛在脑后。
  程亦川飞快地跳上了旁边那辆,抓紧时间跟上她的步伐。
  他就要离开了,还能这么黏着她的每分每秒,都要慎重对待。
  而在这剩下的几天里,程亦川很忙,首先是忙着和康复中心每一个熟识起来的运动员们告别。
  “Jeremy,你要好好训练,不要放弃啊,国际网坛等着你发光发热!”
  “Selina,这点小伤根本不算什么,三年半之后,我在北京冬奥会等你。”
  “Tommy,别灰心,你看你都受伤了还这么牛逼,等你好起来了,谁还能是你的对手?”
  “Jim……”
  “Mary……”
  “Johnny……”
  他在红白相间的训练场上和朋友们一个个道别,玻璃窗内的人低低地笑出了声,骂了句:“臭小子,这是从A到Z把所有名字的外国友人都交了个遍吗?”
  Gilbert也饶有兴致地看着操场上的人,感叹了句:“他可真讨人喜欢。”
  宋诗意连连说No,“讨人喜欢是假象,讨人厌才是真的。”
  Gilbert大笑着反问:“你真这么想?我听说口是心非是全世界女性的通病。”
  “那可不包括我。”她信誓旦旦地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他。”
  视线落在玻璃窗外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身上,她瞥了一眼,换中文对自己重复了一遍:“我才不喜欢他。”
  哪怕从ABCDEFG到UVWXYZ都喜欢他,她这个S也不喜欢他。
  一点也不喜欢。
  谁会喜欢一只成天招蜂引蝶,走哪儿都能广交朋友的兔崽子?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朝三暮四是常态。不能相信什么二十年来只动过一次心的假话,像这种花蝴蝶,动心当真就跟来姨妈似的,一个月至少一次。
  宋诗意擦把汗,守住心神。
  “休息的差不多了,再来。”她从地上爬起来,重新站上了机械板。
  而忙忙碌碌的程亦川在与朋友道完别后,又开始着手忙起下一件事来。
  宋诗意不止一次对他说:“你都要回国了,别跟着我去康复中心,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他没一次听她的话,直到这一天,他在早饭之后主动说:“今天我就不去Gilbert那了。”
  反倒是宋诗意一愣,但“你要干什么去”也问不出口,她顿了顿,点头说:“好。”
  程亦川似笑非笑:“你不问我打算干什么?”
  “我才不关心你要干什么。”她满脸冷漠。
  程亦川坐在餐桌上,从窗口看见她骑车远去的背影,撇了撇嘴。
  呵,女人。
  没关系,女人就爱口是心非。
  他打起精神来,回卧室换衣服,背上了超大的背包,数了数现金,怕不够,又带上信用卡。最后兴冲冲骑车赶往市中心。
  这些天来他列了一张秘密清单,今天是采购日,他一口气跑了好几家商场,总算把东西买齐全了。
  临走之前,他有一份大礼要送给她。
  哼,不把她感动得以身相许、泪眼婆娑,他就不叫程亦川!


第65章 第六十五个吻
  训练结束后,宋诗意去更衣室换衣服,打开手机时,看见了钟淑仪和陆小双的信息。
  钟淑仪的信息很简单:“生日快乐,女儿!记得吃长寿面。”
  末尾还跟了几只生日蛋糕的表情。
  陆小双的就要吊儿郎当很多了:“俗气的祝福我就不多说了,等你康复好了,在二十五岁这年拿个世界冠军什么的,记得回来请我吃大餐啊。”
  宋诗意笑起来,这才记起今天是她的生日。
  孩童时期,总觉得生日是一年一度最有意义的日子,胜过所有节日。她曾日也盼夜也盼,一心想能把生日过得比春节还隆重,并且巴不得一过就过个十来天,最好比春节还长。
  念小学的时候和钟淑仪讨价还价过:“阴历也是生日,阳历也是生日,不能厚此薄彼,得两个都过!”
  钟淑仪回答她:“你连厚此薄彼都会用了,昨天的语文为什么只考了七十分?”
  姜还是老的辣,四两拨千斤,一招就把她灰溜溜打发走了。
  后来长大了,十九岁去了国家队,队里没人替她过生日了。若是她想有点仪式感,就叫上三朋两友的,去基地外头的小餐厅请客吃顿饭。只是这样的场景下,热闹是表面上的,酒肉穿肠过,生日快乐只是一句口头敷衍,快乐的是能吃白食的他们,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喜悦。
  再后来父亲去世,家里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她再不提生日的事,每年这天就只剩下钟淑仪和陆小双还记得祝她生日快乐。如果不是她们,她大概已经连续很多年都直接跳这个日子了。
  宋诗意收起手机,和Gilbert道别,在黄昏里骑车回那栋白色小屋。
  距离小屋还有十来米的时候,宋诗意的目光就凝固了。
  房子前面的那片草坪从一片绿变成了一片彩。她看了好几秒钟,直到骑到了房前,才确定自己没看错。
  那么一大片绿草之上,令人震惊地摆满了五彩缤纷的气球,大概有百来个那么多,密集得像是谁家门店开业的大型活动现场。
  一个急刹车,宋诗意停了下来。
  她忽然想通了为什么每天黏着她的程尾巴今天破天荒留在了家里,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她深吸一口气,心道不如直接骑车走人,深更半夜再回来?
  可窗口的人已经看见了她,人影一闪而过,房门咔嚓一声开了,只是他并没有出来,大概是躲在里面准备惊喜。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宋诗意把车放到了车库里,转身朝大门里走。惊喜这种事,通常情况下喜是不一定的,但惊是一定的。
  并且来自程亦川的话,极有可能是个惊吓。
  她进门时不由自主放轻了脚步,屏住呼吸,然后推门而入。
  果然不出人所料,惊是一定的。踏上门口的台阶,推开门,映入眼帘的赫赫然是一地心形蜡烛。
  程·偶像剧男主·川把从玄关到客厅的一路上都铺上了蜡烛,蜡烛在两边,而中间的道上撒满了玫瑰花瓣。
  屋内没有开灯,但这一地蜡烛已然将房间照亮。
  他用的大概是香薰蜡烛一类的,玫瑰花也是货真价实的鲜花,所以宋诗意一进门就闻到了空气里浓郁的香气。
  “……”
  一言难尽。
  她拖着沉重的步伐往里走,叫了一声:“程亦川?”
  “我在餐厅!”一听就很兴奋的声音。
  宋诗意叹口气,硬着头皮走进了餐厅……果不其然,偶像剧的标配近在眼前。
  蜡烛都点了一整屋了,餐桌上当然也有烛台。红酒冻在装满冰块的铁桶里,刚出锅的牛排热气腾腾冒着烟。
  不知从哪变出一套西装穿在身上的人,抱着三只大大的礼盒站在桌后,一脸矜持地克制住那一不小心就要蔓延开来的灿烂笑容,说:“Surprise!”
  Surprise个鬼啊。
  宋诗意看着这一屋子挂在水晶灯上的彩带、洒在地上的玫瑰花瓣,和桌上那些精致得一看就是从外面买来的甜点,下巴一努。
  “这些,一会儿全都你来收拾?”
  程亦川的笑僵了。
  “你怎么这么煞风景啊?”
  “累了一天,一会儿我可不帮你收拾。”女人非但煞风景,还无情无义指指门外,“走廊上的蜡烛和花瓣,还有门外的气球,你都得自己看着办——”
  “一会儿的事一会儿再说。”程亦川十分明智地阻止她继续煞风景,体贴地替她把椅子拉开,然后将三只大大的礼物悉数摆在她面前,“来,拆礼物。”
  他又想起什么,飞快地往客厅跑:“等一下,我去拿剪刀。怕绸带散掉,我系的死结。”
  急促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伴随着他的疑问:“靠,我把剪刀放哪儿了?”
  程亦川在客厅找剪刀,餐厅里,宋诗意看着眼前的三只用漂亮包装纸包起来的礼物,目光在这一桌精致的晚餐上扫视一圈,心里哀嚎不已。
  她要怎样才能阻止程亦川的失心疯?
  二十岁出头的大男生,一朝之间把对她的态度定位在喜欢,然后轰轰烈烈做起这些蠢事来,攻势犹如排山倒海,叫人目瞪口呆。
  餐桌上铺着米白色的桌布,手边是棉质的杏色餐巾,烛台是玻璃制的,在烛火映照下晶莹剔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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