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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陪我睡觉觉 (锦公子)


  “你还来劲了是吧?”盛卿卿伸手要去敲笙歌头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件事,过完年之后,笙歌的个子长高了不少。
  年前还比她矮几公分呢,现在几乎快要超过她了:“不错嘛,小豆芽变小豆苗了啊!”
  笙歌抬头比了下,也很意外:“好像是长高了呀!”
  “那我们可以穿同码的闺蜜装,留一样的发型,一样的鞋子,周末我们一起逛街好不好,好久没逛街了呢!”盛卿卿心情好,笑容都比平时多了不少,神采奕奕的,整个人看起来更加明艳照人。
  在外人眼中,盛卿卿是刁蛮任性难相处的,在笙歌眼中,她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对卿卿而言,天长地久不重要,有生的日子天天开心才重要。
  “好啊,我正好买几条裤子,怪不得最近总觉得脚腕凉飕飕的,原来是裤子短了!”笙歌后知后觉的看了眼自己露出的一小节的脚脖子。
  “我还以为你这丫头突然开窍,变时髦了,原来是裤子短了!”这次轮到盛卿卿打击笙歌了。
  盛莹莹在家闷了一天,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时间,原以为季南风会亲自把笔记送过来,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盛卿卿。
  盛卿卿一点都不想来她房间,但为了不让她继续在季南风面前碍眼,只能勉为其难委屈下自己了。
  “谢谢姐姐!”
  门砰的一声关上,把盛莹莹的这句谢谢淹没在里面,盛卿卿最近心情好,实在不想和她怄气。
  盛莹莹迫不及待的打开,黑色的笔迹整整齐齐,字很漂亮,分明是女孩的字迹。
  她的脸色一下变得难堪起来,盛莹莹本是想让笔记成为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可现在看来,根本就是她自作多情。
  盛莹莹愤怒的拿起面前的笔记本想扔掉,可终究没那么做,举高的手慢慢的又放了下来。
  就算她扔了又有什么用,季南风根本不会知道。
  笙歌的笔记整理的很仔细,一目了然,只要把这些看懂了,功课并不会落下。
  她做事向来有自己的原则,不会因为不喜欢某个人,而去打破自己的做事方式,这也是为什么白教授会在见到笙歌后收她做自己关门弟子的重要原因。
  要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者,就要把个人的爱恨情仇放一边,哪怕手术台上的人是你的仇人,你也要尽心尽力的挽救他的生命,生命高于一切。
  笙歌做作业速度很快,基本上中午的时候已经把上午老师留的作业做完了,所以,晚上相当轻松,还可以抽出时间辅导季南风和背白教授留的功课。
  在季南风眼中,妹妹简直就是怪咖,她一天哪来的精力学这么多东西啊。
  季南风选择报理科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要背的东西少些,可笙歌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不少试卷,美其名曰题海战术,他现在睡觉都满脑子的XYZ。
  不过,强化训练之后的季南风进步还是明显的,只是解题的时候思路清晰了,有的题一上来其实他不知道怎么做,但套用着那些方法居然可以解出来,那种满满的成就感就来了。
  他本来就聪明,只是以前没认真学,这就是为什么高中之后,有些男生突然成绩好起来的原因。


第94章 红颜祸水
  季家众望所归的三公子季南耀终于如期回国,季家的老人们也都松了口气,总算是有人肯回来了。
  季家五个孩子,除了还在上高中的季南风,上面的四个哥哥谁都不愿回家继承家业。
  青城名门望族,人丁兴旺的季家如果真因无人继承家业,而宣布易主,那真是要笑死人了。
  其它家族为了继承家业都是勾心斗角,手足相残,这四个孩子倒好,干脆躲到国外去了。
  连季老爷子都拿他们没办法,若不是这次季青城身体不好,恐怕这几个还是不愿意回来。
  季青山看到侄子回来,那自然是最高兴的,他终于可以卸下重担了,这一年多可把他累的够呛,可还没开口提到公司上班的事,季南耀倒是先开口了。
  “我这次回来是受科学院的邀请,要参与一个重要项目研究,暂时无法抽身,公司的事只怕有心无力,不过,大哥,二哥和四弟最近也都会回国,到时候我们兄弟同心,想必二叔很快就可以过些清闲日子!”季南耀个诶二叔敬酒,一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模样。
  呸,什么叫有心无力,根本就是无心,这小子就跟大哥一个样子,最会不动声色的跟人下套了,可偏说的冠冕堂皇,挑不出毛病,只能忍了。
  “科学院啊,那三哥最近有没有新发明,比如可以替写作业,替上学,考试之类的机器人……”季南风的话还没说完,头上便挨了三哥一记爆栗。
  “这次考试要再考不好,我把你拆了做机器人!”季南耀成功把话题转移到弟弟身上。
  果然,季青山恨铁不成钢的看了儿子一眼:“跟着你三哥好好学学,你三哥这个年龄,大学学分都快修完了!”
  初中的时候设计的机器人已经获得了国际大奖,申请了专利,那可是三哥人生的第一桶金。
  季南耀完全继承了父亲的基因,在季家几个孩子中是最出色的一个。
  “爸,您这就不懂了,这是个拼爹的时代,三哥聪明那是大伯基因好,我那是,像您……”季南风看爷爷奶奶都在,自然是有恃无恐。
  不管他季老三有多聪明,多优秀,反正爷爷奶奶最喜欢他。
  季南风话音一落,一桌子人都笑起来,老爷子亲自出来挺自己孙子:“小五子说的没错!”
  季南耀慢条斯理的吃着菜,他这个弟弟挺好,不枉他最疼他,关键时刻就得弟弟出来顶雷啊。
  一场好好的接风宴变成了季南风同学的批斗会。
  季南风感叹世事无常,日子将会越来越不好过了。
  盛卿卿逛街哪里是逛街啊,妥妥的要把商场搬回家的架势。
  不过今天倒是难得,墨云归居然没有跟来,笙歌现在也学会打趣盛卿卿了,在咖啡店休息的时候问:“你的保镖大人呢?”
  “那么想做电灯泡啊!”盛卿卿一贯的毒舌回击。
  “电灯泡也不错,牺牲小我,照亮别人嘛!”
  “果真是学坏了!”
  “那我是不是该听小哥的话,离你远点呢!”笙歌伶牙俐齿起来,现在可真是一点不比盛卿卿差了。
  “笙歌,你是喜欢你小哥的吧?”盛卿卿突然说出这么一句,笙歌整个人都愣住了,笑容僵在脸上。
  其实这个问题,从春游回来她就想问,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这会听笙歌提起季南风,脑子里突然就想起那天春游的情景来,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盛卿卿看笙歌表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你对我还要瞒着吗?”
  笙歌捏着手中的杯子:“其实连我自己也有些糊涂,不过,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他都是我小哥,这样挺好,卿卿,这件事你要帮我保守秘密,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季家于我有大恩,我怎么能这么自私,做出有碍季家颜面的事!”
  笙歌一只手捏住盛卿卿的手,恳求的看着她,她知道盛卿卿是敢爱敢恨的性子,可她赌不起。
  她一个人没什么好怕,赢了是她,输了还是她,可还有季家呢,她不能拿季家和她一起赌。
  笙歌小小年纪考虑问题便能如此敏锐,怪不得墨云归评价笙歌时用了四个字,隐忍聪慧,是她想的太简单了。
  那可是季家啊!
  “好,我答应你,不说,这下放心了吧!”盛卿卿拍了拍笙歌的手臂安慰道:“不过,你也看出来了,那个盛莹莹对你小哥是虎视眈眈,志在必得,还好她现在以为我对你小哥有意思,还能让她有些顾忌,若以后被她发现,那我可不敢保证你小哥会不会被她拐跑了,到时候后悔了可别哭!”
  因为这件事,连墨云归都差点误会,不过,要不是这个误会,大概也不会逼得墨云归这么早表白。
  而她也明白了自己真正的心意,现在想想,或许她很早就开始觊觎墨云归的美色,不然为什么总是逼问他喜不喜欢她这个问题?
  或许一切真的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不然,为什么十二岁那年,偏偏是她把他捡回来了呢。
  笙歌自然是知道盛莹莹对小哥的心意,盛莹莹当着她面亲口说的,决心可想而知。
  她不喜欢归不喜欢,但结果如何,她真无法预知。
  笑了下道:“小哥才多大,以后的事也未可知啊!”
  盛卿卿听到笙歌那句未可知愣了下,接着也跟着笑了起来,不然怎么说笙歌坏呢,不喜欢就不喜欢,还未可知,真是人小鬼大。
  “青城人都说我这个盛家大小姐是红颜薄命,我看用慧极必伤形容你倒是合适!”盛卿卿素来这样性子,反正她活不了多久这事也不是传了一天两天了。
  笙歌一听,这还真都不是什么好词,红颜薄命,慧极必伤,不过倒也并不十分在意:“原来青城人都这么夸人,不过,盛大小姐容颜倾城,我倒觉得红颜祸水这个词比较适合你!”
  笙歌但凡去白教授那里碰到白泽,都要被他拉住问卿卿最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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