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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 (音若笛)


  洗净之后,用菜刀切成了厚薄适度的片儿,准备煮一碗红苕粑汤给沈凌云吃。
  沈凌云穿好衣服,顺便刮了个胡子走出来,就看到姜淑兰在捣腾为数不多的面粉,又看了一眼案板上的红苕片。
  “大早上弄粑汤那么麻烦的东西做什么?就把红苕煮一碗给我吃就行了,那面粉留着你和妈等会儿煮来吃吧。”
  姜淑兰摇了摇头,开始加水和面。
  “我和妈在家里随时都可以吃,你去上班一上就是一上午,光是红苕可经不起饿,你多吃点儿吧。”
  沈凌云抿了抿唇,看了看姜淑兰手边瘪瘪的面粉袋子。
  “面粉是不是要吃完了?家里还有麦子的吧,等下装上一些我带到作坊去磨回来。”
  很快,邓宁心也不知道从哪儿走了进来,就看到姜淑兰忙活着捏麦粑汤,沈凌云则穿着干净的衣服坐在灶门口烧火,急忙走上前抢过了他手里的火钳。
  “走走走,你这衣服还得穿着去上班,跑到灶门口凑什么热闹。”
  沈凌云顿了顿,一伸手,重新拿回了火钳。
  “妈,我怎么就不能烧火了?淑兰在煮饭,你去把麦子装一装吧,我带着去作坊磨了面粉带回来。”
  邓宁心急忙挥了挥手,“带什么麦子,我刚刚去洗衣服回来,就看凌风蹲在阶沿上吃饭呢。看见我,让我跟你说一会儿去上班等等他,他要跟你一起去,你说有了他,你那车子还能载什么麦子?”
  沈凌云这才想起来,昨天跟沈凌风说的事儿。
  “那……那就等我礼拜天再去吧,淑兰,那点面粉你也别省着了,跟妈做来吃了。我每天中午还能在食堂吃一顿,怎么都比家里的伙食强些。”
  姜淑兰忙点了点头,从锅里舀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麦粑汤递给了他。
  “你快吃吧,别担心我们了,多吃点儿,吃饱了才有力气工作。”
  沈凌云很快吃完了早饭,准备去骑车的时候,就看到沈凌风穿着一身蓝色衣裤,站在了堂屋门口。
  “四哥,你吃完早饭了?四哥,我跟我爸妈商量了,他们让我去你说的地方干活,今天能带我过去吗?”
  沈凌云一边往外推着自行车,一边颔了颔首。
  “嗯,走吧,今天我带你过去熟悉熟悉。”
  言下之意……言下之意沈凌风太高兴了,根本没留心到沈凌云的言下之意。
  沈凌云也不急,将车子推到了路上,长腿一伸,直接跨坐在了座位上,双脚脚尖点地,显得整个人更加的手长脚长,那么一座,骨子里的潇洒挥洒自如。
  连沈凌风都忍不住被他身上那种气质和气势惊艳了一下。
  “四哥,你这模样,是不是走在大街上可招那种小姑娘稀罕了?”
  他也想走在街上招小姑娘稀罕,虽然不能都娶回家,可那种感觉很爽啊。
  可惜啊,他没有这个机会。
  他别的都不差四哥什么,唯独就差了一份学历,一份工作,一身行头啊。
  沈凌云听着他轻佻的话语,脸色不悦,声音也沉了几分。
  “别胡说八道!城里小姑娘是多,可你别忘了,你是快要结婚的人,千万别在外面乱来,知道吗?”
  听姜淑兰说起,樊春芳那性子虽然不怎么好,可毕竟都已经去提亲了,再闹出事情来不仅仅是他们那一房丢人,整个沈家都丢人。
  所以,尽管不太想管沈凌风,但关键时刻还得约束一二。
  想起樊春芳,沈凌风脸上露出了几分笑意。
  “我知道了,我就是那么一说。那些小姑娘当然不能随便碰,可是我看看总可以吧,好看的姑娘,谁还不想看怎的。”
  沈凌云锁了锁眉头,“我不想,好好坐着,时间不早了,我要骑快点。”
  说着,脚下蹬踩的速度顿时快了起来,吓得沈凌风身子一晃,急忙一把抱住了沈凌云的腰……
  沈凌云手上一抖,面色瞬间黑了下来,腾出一只手就朝着他的手背拍了一把。
  “扶着我的肩膀就可以了,你这样抱着干什么?”
  沈凌风手背一疼,忙缩了回来,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嘴角微瘪,略显无辜道。
  “我这不是看四嫂之前都是这样抱的吗?”
  “……”沈凌云无言以对,干脆不再搭理沈凌风,快速骑着车子消失在了家门口。
  沈凌风发现,沈凌云的心情似乎有些不妙,歪了歪头,透过侧脸,看到沈凌云紧抿的唇角,更加确定了这一点。
  想到自己以后还要靠着沈凌云混,沈凌风乖乖选择了闭嘴。
  越往城里走,路上的自行车渐渐多了起来,沈凌风更好奇了,明明大家都是那样抱的,有什么不对?

  ☆、第92章 优胜劣汰

  沈凌云给沈凌风托人找的工作,就在县城里的码头上。
  作为一个二十岁青年,前两年正是爱疯爱野的年纪,沈凌风跟着村子里的一帮年轻人没少在城里来晃悠,对码头一带也是熟悉的。
  只是,身份变了,心态也随之变了。
  以前看着码头上扛着一袋一袋货物,汗流浃背,弓腰驼背的身影,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都与自己无关,都只是擦肩而过的路人。
  可今天,这些人,却成为了他的同事,而他,将成为那扛包大军里的一员。
  “王叔,那我弟弟就交给你了,他还年轻,可能还不太懂事,有什么事你多教着他,多看着他一点。”
  沈凌云叫王叔的人是他单位同事的一个表叔,是专门在这码头上管着货运这块儿的人。
  沈凌云一面给王叔陪着笑脸,一边给王叔递了一支烟,并亲手替王叔点上了。
  王叔抽着烟,认真的打量了沈凌风一眼,笑了笑。
  “行,这活又不像你们干那工作,还要费脑子。我们这里的活计,只要有一把子力气,就能混一口饭吃,就是有点苦,小伙子能吃苦不?”
  为了钱,不能也得能啊。
  沈凌风在心里默默的吐槽了一句,面上却朝着王叔笑了笑。
  “能的,王叔,希望还请多关照了。”
  看着沈凌风还算识相的份上,王叔点了点头,表情还算满意,从一群穿着破旧的人堆里点了一个人,叫了过来。
  “这是新来的,你带着他熟悉熟悉,顺便照顾一下。”
  很快,沈凌风被人领走了。
  王叔脸上的笑容更甚了,看着沈凌云的眼神深邃了许多。
  “你亲兄弟?”
  沈凌云愣了一下,摇了摇头,“堂弟。”
  王叔眼中的笑内容更加丰富了。
  “那我明白了。”
  沈凌云在单位工作也有两年多了,见过的人也不少,尤其是跟着领导出门的时候,有头有脸的也见过,自然瞬间就明白了王叔的明白是什么意思。
  忙又递了一支烟过去,“叔,我说的照顾,是真的照顾他一些。不找更好的地方,是因为他还小,心性不定,我怕他犯错。”
  毕竟是一家兄弟,沈凌风也没有坏到头顶流脓脚底生疮的份上,他并不希望他在外面吃亏。
  听到沈凌云的刻意强调,王叔不由怔了一下,没再说什么,摆了摆手,让沈凌云放心。
  “我也要去忙了,你也要上班了,先去吧。”
  只要老老实实的干活,他自然不会把他怎么样。
  沈凌云站在码头边,凉凉的风打在脸上,让人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举起手,将手指尖快要燃尽的烟用力一口吸尽,烟头就着旁边的石头拄歇,丢在了草丛里。
  对于沈凌风,他能帮的就这么多了。
  如果他能好好表现,将来有机会,他不是不愿意再给他找更好的出路……但前提是,他得好好表现……
  *
  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中,有一个叫优胜劣汰的论点。
  意思就是生物在生存竞争中适应力强的保存下来,适应力差的被淘汰。
  人,也是一种生物,也要面对优胜劣汰。
  这也就意味着,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就有优劣之分。
  制衣厂里的女工之间,也存在着这种竞争和比较。
  这几年,厂里最优秀的女工评选,一直都是张亚拔得头筹。是以,她在这群女工之中,有一个头衔,叫组长。
  不但可以帮着梁中惠管理教育这批女工,更比她们每个月要多两块钱的工资。
  有钱就有动力,有差距就有竞争,所以,张亚一直都是被大家想要超越的对手,谁都希望能够靠着一手好技艺,能够将张亚拉下马,并让自己成功上位,成为了组长。
  当然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和野心要把人拉下来,有些人老实,有些人能力不足,只想安安心心的混一份工资,养家糊口就够了。
  但有些人,就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奋进着……
  这个人,就是和张亚一起进入制衣厂的女工杨玲玉。
  最近几天,张亚就因为这个杨玲玉,心情变得有些抑郁,她不明白,为什么以前明明很服从她管理的杨玲玉就这几天忽然变得有些不服从管教了。
  这不,憋了几天,向来憋不住什么心事的张亚就忍不住趁着中午吃饭的功夫,将杨玲玉叫上,一块儿在街上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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