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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 (音若笛)


  丈母娘发了话,沈凌风哪里还敢造次,赶紧提着手里的竹壳去找他妈帮忙去了,话已经说出去,这竹壳怎么都要拿着离开樊家才行了。
  而在他走后没一会儿,樊母就朝着樊春芳狠狠瞪了一眼。
  樊春芳委屈的咬了咬唇瓣,“妈,你瞪我干什么?”
  樊母抬手,在她的后背用力拍了一把,“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那边干了什么好事!拿几张竹壳忽悠我,他们迁桥村再好那也是村,还能少了几张茨竹壳?我告诉你,虽然今天他来提亲了,这事儿差不多就成了,可总还有最后一关没过,你给我守住了,别他一哄你,你就什么都给了。要真是那样,以后你到了老沈家可抬不起头来,尤其是你那个婆婆跟前,她可不是个吃素的,以后你要想过舒坦日子,就听妈的,你是妈生的,妈还能害你?”
  樊春芳闻言,脸色迅速爆红起来,忙不迭的抱住了樊母的手臂,乖巧的点头。
  “妈,你轻点声,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一定不会让他得逞的。这不是……这不是许久不见了……”
  其实不用她妈提醒,她也绝对不会让沈凌风走到最后一关的。
  不过这男人,你不能让他全部得逞,却也不能一点甜头都不给。
  姜淑兰今天为什么能那么有底气的跟春花吵起来,还嚷嚷着沈家人要走,不就是因为他们家那块儿离城里近,条件好,而他们住在这山沟沟里,偏远落后,日子苦么。
  像姜淑兰她们妯娌些,进个城,天大亮了起床,走一个小时就到了。
  而他们山里人,要进个城,半夜就得爬起来,走个六七个小时才能到,逛不了一会儿就得往回走,若是晚了,怕是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到家。而且,还不是人人都能进城的,要去,大家伙儿得约在一起,手里还要拿着家伙,免得半路上碰上豺狼什么的,那就危险了。
  她长了这么大,今年都十八了,也不过才去了四五次……
  虽然她觉得自己是个能干的,漂亮的,可也不敢太过于心安理得。
  万一沈凌风不念着她,在外面又碰到了比她更好更漂亮的女人,不要她了,她这走出大山的梦想不是要破灭了吗?
  所以,她要给他一点甜头,让他心心念念着自己,无暇去想别的女人。
  樊母并不知道女儿心中的打算,只知道她活了一把年纪,见到不少女人吃亏在婚前没守住上面,一根筋的要看住女儿,不让她做傻事。
  “你知道就好,左右也没有多少日子了,刚刚大家已经商量好了,来年正月十七,是个好日子,就给你们俩把事情办了。这日子说长不长,一晃眼就过去了,你收收心,等过两天赶场,我带你去集上买些布,你给沈家那边的长辈一人做一双鞋子吧。”
  “好,我知道了。不但给长辈,我给哥哥嫂嫂都做还不行吗?”
  母女俩说着说着,就搂着胳膊走开了。
  没人注意到,等四下无人之后,有两个人影从竹林后面走了出来。
  不是沈凌云和姜淑兰是谁?
  两个人的面色都有些泛红,尤其是姜淑兰,甚至连精致小巧的耳垂都跟着红透了。
  姜淑兰的手里,还捏着一把绿油油的野葱……
  “他们……他们的胆子怎么那么大?还没结婚呢,就……就那样……”
  她和沈凌云醒来之后就从樊春花家离开了,本来想过来樊春芳家里坐坐,可是看着大家都在忙活,他们两个是客人又不需要做什么,就索性到外面瞎晃悠。
  晃着晃着,姜淑兰就看到居然有野葱冒了出来,就兴致勃勃的拉着沈凌云跟着自己一块儿采野葱,采着采着就越过了樊春芳家旁边的小竹林。
  往山上走了一会儿,扯了足足一大把的野葱之后,她才想起这是在人家做客,今天吃了早饭还要回家的,她忙问了问沈凌云几点了。
  沈凌云一看时间,都九点了,两个人便说着往山下来,刚走到竹林后面,就听到了里面悉悉索索的声音,和男女压低了声音。
  姜淑兰差点儿没叫起来,亏得沈凌云眼疾手快,一把拉着她蹲了下去,捂住了她的嘴巴。
  然后俩人就在后面隐隐约约的看到了樊春芳和沈凌风的一场好戏……
  “是你胆子太小了吧,现在很多人都这样的,凌风今年也不小了,难免冲动。”
  沈凌云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惊得姜淑兰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你居然觉得他做得对?”

  ☆、第80章 我喜欢温柔贤淑的

  沈凌云抿了抿嘴,“我没说他做得对,我只是说他会这样很正常。”
  姜淑兰却瘪了瘪嘴,不以为然。
  “胡说八道,你当初就没有这样子。”
  沈凌云:“……”
  他们是怎么成为夫妻的呢?
  姜淑兰被沈凌云拽着回到了樊家,两个人就搬了两把椅子,坐在人家的院坝边上,一起望着山那边的巍峨崎岖陷入了回忆。
  姜家,远在距离长桥乡大约四十多公里以外的石磨乡,那儿也是一代山区,但因为姜家距离石磨乡场近,石磨乡也有一条通往县城的大路,是以倒是比樊家这儿条件要好一些。
  可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他们又是怎么搭上姻缘线的呢?
  这就要归功于沈家的一位姑婆了,那位姑婆早些年逃难的时候,跑到了石磨乡,嫁到了姜家所在的磨盘村,再后来,沈家这位姑婆费尽心思终于又和本家取得了联系,一来二去的,姜沈两家变成了亲戚互相走动起来。
  那位姑婆如今已经是六七十岁的人了,因为会为人处事,所以备受姜家人的尊敬。
  姜淑兰,算是那位姑婆看着长大的姑娘,从小就文静娴雅,十分惹人怜惜。
  后来有一次姜家的姑婆回娘家来走亲戚,就见到了当兵回来的沈凌云,沈凌云生得高大,偏生一脸书生气,不似有些当兵的,在部队里整的虎背熊腰,看起来能一巴掌拍飞人。
  “凌云今年有二十了吧?这孩子还真难得,到外面当了两年兵,看起来还这么秀气。”
  沈凌云依稀记得,他那位姑婆那时候第一句话就是这么说的,然后就跟他妈聊着聊着,聊到了娶媳妇儿的事情上。
  “茂达家的,这孩子的年纪也不小了,这婚事你可有什么准备了吗?给他相看了几个姑娘了?”
  邓宁心扯了扯嘴角,看了沈凌云一眼,“没有呢,姑姑你也不是不知道,我们这家……他爹去得早,我一个人拖着他们兄妹俩日子苦哈哈的。去年又刚刚把慧清嫁了出去,家里现在是一无所有……”
  其实那时候沈家倒不是真的一点东西都没有,沈凌云退伍回来,虽然补贴不多,但多少还是有一点的,只是她一个当妈的,不好意思问他要。
  “现在这世道,谁家有许多的钱?这眼看着饭都快吃不上了,差不多意思意思就行了。凌云呐,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姑婆给你说一个呀?”
  邓宁心摆手就要阻拦,就听到沈凌云自己朝着姑婆道。
  “我喜欢温柔贤淑一点的。”
  温柔贤淑,想到这四个字,沈凌云不由得回过神来,朝着旁边挺直了腰板坐在椅子上发呆的女人,无奈的牵了牵嘴角。
  细说起来,这婚事,还是自己要求来的。
  要不是他那天跟姑婆说了那一句,可能给他介绍的姑娘就不是她了?
  姜淑兰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也回过了头,就看到沈凌云唇角带着笑意看着自己,不由得愣了一下,“怎么了?你看着我笑什么呀?”
  “我不看着你笑,难道我要看着你哭?”
  “不是啦,只是你很少这样笑的。”结婚四年了,除了新婚夜看过他笑之外,她从来没有看到他对她笑过,当然了,除了她重生回来之后。
  但也不是这样的笑。
  “我们当初结婚的时候,要是能够像他们这样多见几面就好了,那样的话,你也不用娶到像我这样没用的媳妇了。”
  她刚刚试着回想了一下他们当初的婚事,几乎是两边大人靠着五奶奶在中间说合就定下了,他们彼此也只是草草的在五奶奶家见了一面,连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要不是那样,沈凌云一定会发现她的胆小懦弱,不会应下这门亲事。
  可她嘴上带着遗憾口吻,心里却暗暗得意,甚至极为欢喜。
  幸亏当初没有见面,不然的话,她就碰不上他了。
  “傻子,谁说你没用了?要不是你,我指不定现在还在村子里埋头挣工分,穿着最破烂的衣服,被太阳晒得黢黑,哪像现在,日子过得那么轻松?”
  虽然不喜欢她的谦卑懦弱,讨厌她的隐忍委屈,可他从来不觉得她是没用的。
  他外出求学那几年,多亏了她陪着妈,不然的话,有妈在,他根本不可能放心远行求学,更不可能学有所成。
  “才不是,你那么聪明,即便没有我,也一定可以过上好日子。反倒是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凡事只会给你拉后腿……”
  “嘘……你没有,你忘了,你前天刚刚救了我一命。”
  沈凌云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茬,姜淑兰更自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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