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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 (音若笛)


  凤溪水库这个地方,钟灵毓秀,青山绿水,是个很好的地方,后世,这一代的村民都不再靠着爬坡上坎的栽种粮食为生,反而是顺应时代发展,借着政府帮扶,家家户户种起了茶树,做起了茶农。
  凤溪绿茶,虽然不如西湖龙井、江苏碧螺春、安徽毛峰等这些中国十大名茶世界闻名,可在k省境内还是打出了名头的。
  “这地方真好,有山有水,将来说不定能变成一块宝地。”
  想到未来这个地方的发展前景,姜淑兰忍不住感叹出声,沈凌云不禁回过头来,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这穷山恶水的,连路都还没通,能有咱们家那个地方好?”
  呃……
  姜淑兰被他的话一噎,顿时愣住了。
  “我……我就是随便一说,未来的事,谁说的准啊。”
  这话倒是实在,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
  可眼下,他们却面对着另外一件事。
  “你还想出去上班吗?还是以后就在家里了?”
  私心里,沈凌云是希望姜淑兰出去上班的,他一直以为,是因为去了城里上班,姜淑兰的性子才开了窍。可是经过安冉一事,他怕姜淑兰心里有阴影,不愿意再出去,也不敢强迫。
  听了他的话,姜淑兰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突然说这个事情,视线一低,就落到了自己的手指头上面。
  上面的伤口已经不疼了,可是针孔留下的疤痕却还在,手指背心两面都有一个黑色的茄还未脱落,那疼,锥心刺骨。
  “我不想出去了,来年,我就在家陪着妈挣工分吧。”
  村子里的人再怎么心眼多都比不上城里人,就像梁中惠,面上一团和气,天天温言细语的关心自己,没想到却暗地里打着自己丈夫的主意。
  听到姜淑兰这么说,沈凌云不由叹了一口气,却并没有觉得不高兴。
  姜淑兰会这么说,他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可这不代表他就这么轻易的同意了,“天天下地干活挣工分那么累,你真愿意一辈子这样下去?”
  不愿意,可是有什么用?
  自己不识字,能够做的事情始终有限,她在后世倒是看到了不少发家致富的路子,可是没有一条能够现在用得上的。
  种植,土地还没有下放,除了自家的几分自留地,其余全都是属于国家的。
  做生意,现在一切都是供销社的天下,一切都是国家的,自行买卖就叫做走资,不能够。
  当临时工?
  原本去制衣厂她就是打算干一阵子长长见识,没想过长远的干,可没想到不过一个月,就出了这事。
  不过,她还剩下一条路可以走。
  那就是养殖……
  “当然不想,所以我打算养猪,凌云,等开了年,你想办法给我买三四只猪娃回来吧,我要养。”
  沈凌云眉头明显一皱。
  “养猪多累,一年四季要多少东西来喂?人家一头两头都难喂,你还想喂四头。”
  村子里不是没有养猪的人家,大都是家里人口比较多的,抓一两只猪娃回来养着,养到过年,除了每头猪要交上去的一半,自己还能剩下一半,还可以多卖一些,再留下一些肉自家吃。
  可是家里就她和妈两个人,挣工分都不够忙活的,哪有时间养猪?
  姜淑兰自然也明白沈凌云的顾虑,姜淑兰便开始蜷着手指给沈凌云细说自己的打算。
  “别人家养猪也是吃草什么的,草那个东西漫山遍野都是,费点时间去割回来就是了,我到时候每天起早一点,晚睡一点,也就在里面了。像是农忙的时候,我们女人多半都是干除草之类的轻巧活,那些草我扯了正好不扔,拿背篓背回来,都不用去打猪草了。”
  沈凌云抿了抿唇,不十分赞同。
  “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每一次都让你除草?再说了,这样你更累了。”
  姜淑兰却扬起唇来笑了笑,望着沈凌云的目光一片明媚。
  “我不怕累,我想攒钱,想修大房子。凌云,七弟妹看起来不太好相处,我不想一直住在老宅里面。”

  ☆、第74章 是我的福气

  这是第一次,姜淑兰如此有野心、有想法的和沈凌云说话,不得不说,沈凌云被她惊到了。
  向来喜欢抿起的唇角微微张开,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你怎么忽然有这个想法了?以前……你不是一直都说毕竟是一家人,能让一步是一步吗?”
  不说久了,就是最近两年他上班之后,三婶儿那边找过多少种理由和借口从他们这边借钱,占便宜,每一次他都很气愤。
  可每一次她都劝他说什么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都是一家人,不用太过计较。
  再不然就是三婶儿给她灌得**汤,把他以前和凌风一块儿去读书最后凌风跑了钱全给了他的事儿拿出来念叨一遍……
  “你都说那是以前了,以前我也不知道她的心那么大呀。想要霸占咱们的房子也就算了,我不同意就诬赖我跟王……跟别人偷情,我还能忍吗?一个女人的名声多重要,她却那么害我!”
  更何况,上辈子不仅仅是名声,她还想要我和利民的命来着!
  不给我们母子饭吃,对我拳脚相加,仗着嘴炮打得好,欺负我老实木讷不会说话,生生气得我郁结于胸,早早患病离世。
  这一切的一切,我重活一世,岂能再忍?
  听着姜淑兰略带怒火的话,沈凌云深感欣慰的同时又有些惆怅,希望她这种改变不是一时半会儿的,而是永远持久的。
  不过她能够有自己的想法,他怎么都要支持一下的。
  “行,等过完年我就想办法帮你买几头猪仔回来喂,不过四头会不会太多了?要不然就弄个两头吧,先试试再说?”
  四头,要吃些东西呢,他怕姜淑兰到时候累死还养不活。
  姜淑兰摇了摇头,两头的话,合起来要交给上面一头,剩下一头才是自己的,她想留下一些吃肉,又想卖一些换钱,太不划算了。
  “还是四头吧,我能行的,猪草的事情我自己想办法。”
  这时候,人们还不知道有很多东西能够喂猪,而她做鬼的时候看到二女喂过猪,哪怕再困难的年头,人们也总是能想出办法来。
  沈凌云见她坚持,也不再劝她,“好,到时候再说吧,时间也还早。”
  姜淑兰也跟着点了点头,“嗯,那咱们回去?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们家几点开饭。”
  沈凌云低头看了看手表,“还不到四点,应该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你过来,我继续教你认手表吧。”
  反正无聊,他又不喜欢凑热闹。
  “好啊。”姜淑兰正愁找不到话题。
  于是两个人靠近了几分,头并头挨在一起,捧着沈凌云的手表继续认了起来。
  “那天教你的还记得吗?”
  姜淑兰点了点头,伸出手指头指了指里面的每一根针,“这是秒针,这是分针,这是时针,这正中间是十二点也是零点,时针走一大格代表一个小时,分针走一大格是五分钟……”
  “对,记得倒是很清楚,那你来看看现在是几点几分。”
  姜淑兰闻言,将整个手表拿到了自己的手里,认真的看了起来。
  先看时针,“一,二,三,四……四点不到,应该是三点多……”
  她一边自言自语,沈凌云一边微眯着眼轻轻点头,表示她说得对。
  姜淑兰看完一个针,就抬起头,看到沈凌云那副表情,就像是得到了莫大的鼓励,笑眯了眼低下头继续看下一个针。
  最后总算把三根针都看完了,沈凌云边看着她问。
  “几点几分了?”
  “应该是三点……三点四……四十七分二十……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沈凌云听着她总是盯着跑得飞快的秒针读数,最后的时间总是变动不停,不由得一把拉住了她的手,笑了起来。
  “好了,就是三点四十七分,秒针你不用读了,时时刻刻都在变。”
  “哦。”
  沈凌云的口气听起来十分愉快,姜淑兰却闹了个大红脸,显得自己特别傻。
  认个手表都这么半天才认明白了。
  “不过你认得太慢了,嗯……我刚刚看的时候还是三点四十,你这都花了七分钟,已经八分钟了。”
  姜淑兰的脸,更加的红了。
  手一伸,扔烫手山芋一样把手表扔给了沈凌云。
  “我就是这么笨嘛,以后还是不要教我了,浪费时间得很。”
  沈凌云却将手表带回了腕间,一伸手揽住了她的肩头,将她纳入怀中,头靠在他的肩头上。
  “不是你笨,是你没念过书,所以只能靠着最简单最笨拙的办法来数数。能够一次就认准确了,其实说明你还是很认真很聪明的。”
  聪明?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个词夸奖自己,姜淑兰感到心口一热,尤其是这话还是嫌弃了她几十年的沈凌云讲出来的,更加显得难能可贵。
  “真的吗?可是大家都说我很笨,胆子又小,根本就配不上你。能嫁给你,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沈凌云听着,扬了扬下巴,“能嫁给我,难道不是你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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