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到此处,什么意思都已经显而易见了。
沈凌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了。
原来她是在意她凭自己努力挣到的第一件衣服要穿在他身上,而不是穿到别人的身上。
一时间,沈凌云只觉得心里熨帖不已。
骨子里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火气,正慢慢酝酿开来,双手一合,抱着她的身子就准备亲热一番,却听到了她平稳的呼吸声。
沈凌云的一腔热情,顷刻间化为乌有。
也是,她昨晚兴奋得一夜几乎没合眼,今天又忙了一天,可不是累坏了。
他只得叹了一口气,将她更紧的搂到了怀里,双腿缠着她冰冷的腿脚,沉沉睡去……
*
翌日,姜淑兰一睁眼,就看到沈凌云已经穿好衣服,正站在床边系着扣子。
姜淑兰揉了揉惺忪的眼,正准备跟着起床,就看到……
“你怎么把衣服穿上了?不是要放着借给凌风先穿一遍吗?”
沈凌云看着她微微翘了翘嘴角,“这衣服颜色挑人,凌风穿了不好看,你礼拜一不是新买了布要给我做棉衣吗?他结婚的时候天还冷呢,把那棉衣做好了直接送给他就行了。”
媳妇儿亲手挣回来的第一件衣服,当然不能便宜了别的男人。
哪怕是亲兄弟也不行!
姜淑兰闻言简直惊掉了下巴。
“可是你昨天还……”
“你不是没答应吗?快起来吧。”
说完,捋了捋衣领,薅了两把自己的头发,就朝着外面走了出去。
姜淑兰看着自己亲手裁剪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越发衬得宽肩窄腰的他伟岸挺拔,精神百倍。
自己的精神也跟着好了起来,翻身起床……
自从昨天听到沈凌云吼了姜淑兰之后,张秀琴就在家里暗搓搓的偷乐。
也暗暗窃喜的等着沈凌云来回话借衣服的事儿。
可是等了一晚上,沈凌云都没有半点儿动静,她想,可能是还没说服姜淑兰吧,那就再等等,谁知道今儿一早起来,就看到那衣服穿在了沈凌云的身上。
张秀琴整张脸当时就垮了下来。
“凌云,昨天不是说这衣服要借给凌风迎亲穿吗?你怎么就穿上了?”
沈凌云抿了抿唇,淡淡回她。
“三婶,淑兰到时候会再做一件送给凌风。”
张秀琴整张脸有明艳起来,“那敢情好,那敢情好,那我就替他谢谢你了。”
正说着,就看到姜淑兰提这个布袋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朝着沈凌云的自行车后座一跨……
“淑兰又要进城啊?这天天赶场,凌云那几个工资能够花吗?”
回答她的,是俩人无声的背影。
“哎,走了呀?”
邓宁心昨天去山上捡柴禾的时候,发现了一窝鸟蛋,就留着今早上煮了,准备给她们俩吃,谁知道刚刚忘记了,这就追了出来,却看到俩人飞快消失。
“二嫂,淑兰这怎么天天进城去?该不会是生病了吧?”
“没有,她在城里找了个活干,正好和凌云一起来回。”
张秀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姜淑兰那胆小鬼还能在城里面找到事情做?还有人要她那十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闷葫芦?
“什么活啊?给多钱啊一天?”
“钱不多,好像是制衣厂吧,第一个月就给三块钱。”其实凭着姜淑兰的本事,三块钱太少了,不如在家里好生给凌云生个孩子是正经。
可是她见凌云都不说什么,俩口子这来来回回也比以前相处得好,便没说什么。
张秀琴一听三块钱,顿时就觉得不得了了。
“这城里的活那么好找啊?我也让我家凌风去试试,凌风?凌风……”
说着说着就嚷嚷起来,那急吼吼的模样,看得邓宁心一阵失笑。
*
昨天下了班,姜淑兰上了车就走人了,一帮女工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等着问她。
上午上班大家又不敢说话,这不一到中午吃饭的点儿,大家就一人捧着一个印着为人民服务几个红色字体的搪瓷缸朝着她这边围了过来。
“淑兰姐,姐夫长得好精神呀,家里条件不错吧?”
“就是,还有那辆自行车,崭新的,值一百好几呢。你还来当什么学徒,听梁阿姨说你一个月才三块钱,你这是何必啊?”
姜淑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条件一般,他那车也不是他的,是单位发的,我出来干活也不是单纯为了钱,也想学点儿东西,省得一天就在村子里,什么见识都没有。”
单位的!
“呀,姐夫还有单位啊,哪个单位的?哪个单位的?”
“就……就银……银行的会计,混口饭吃。”
姜淑兰略带羞涩的说着,心里却高兴地开了花。
她的男人本事,是最好的男人,她为他而自豪。
“啊,你命怎么这么好,嫁了个这么好的男人,又有前途,长得又好看。”
果然,一帮子小姑娘听到之后,眼睛里都冒起了星星,对着姜淑兰就是好一阵儿羡慕。
包括梁中惠,都忍不住眼中冒金光。
“行了行了,你们这帮疯丫头,人家淑兰长得也好看,做衣服做得也好,他男人娶到她,男人不幸运吗?”
小姑娘们不由得撇了撇嘴,那也比不上淑兰命好,那么好的男人整个安立县城都不多,淑兰好看是好看,可就是矮了点儿,也少了点儿自信。
总之,配她男人,差了点儿。
☆、第39章 对不起……
不过这话当然不好说出来,心里想想就是了。
再好的男人,也已经有主了,她们也就是凑凑热闹而已。
“淑兰,你别听他们乱说话,你可得好好学,这女人呐,男人再好,也得有自己的手艺才好。”
“嗯,梁阿姨,我知道,我会好好学的。”
说完,姜淑兰就快速的把搪瓷缸里的饭菜快速塞进了嘴里,然后一边往下咽,一边把饭缸洗了,擦干净,揣进自己早上提来的布袋里,气也不歇,就开始又干了起来。
旁边的女工们吃饱了之后,还在叉腰环胸的闲聊。
这样的生活忙碌且充实,而不远处的工商银行内,沈凌云也刚刚吃过饭,与几个同事坐在一起闲聊着。
“哟,凌云这身衣服不错,新买的?花了多少钱?”
银行算是个不错的单位,平日里大家伙儿的着装也都要求整齐体面,一般都是灰色或者黑色的中山装多一点,也有穿着那种侧面开襟扣扣的长袍的。
像沈凌云这种藏蓝色的中山装,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
大家又是同事,就又那年轻一点的,直接上手摸了摸那立体感十足的衣领。
“哦,挺厚的,这袖口也有加厚,啧啧,这衣服做得好,多少钱?”
唐建民摸了好一会儿,忍不住抚着下巴想,这衣服穿着真显精神,自己要不要去买一件,这周末他妈说要去见一个姑娘。
他今年也有二十二了,该结婚了。
“没花钱。”想着衣服的来处,淡然如沈凌云,都忍不住翘起了唇角。
虽然只是微微一翘,但唐建民还是注意到了。
“哎哟喂哎哟喂,兄弟们看到没?咱们单位的冰棱子笑了,笑了诶。”
沈凌云从进入单位的第一天起,就是这么不苟言笑,随时随地锁着眉头,对谁也不热情,冷冷淡淡的,哪怕是领导,也仅仅是舒展眉头,放松紧抿的唇角而已。
长期下来,大家便送了他一个外号,冰棱子。
冷冰冰的,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永远都是皱着眉头抿着唇角。
“笑了吗?不还是那副样子,比咱领导还稳得住。”
“笑了,我真看见了。看来是跟嫂子关系有进步啊,怪不得这两天我看你脑门是平的。”
这是什么话?
沈凌云不由抬手推了推他,“难道我脑子以前有坑?”
唐建民摇了摇头,“坑到没有,褶子倒是不少。哎,沈哥,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说着,手就搭在了沈凌云的肩头上,俩人一块儿朝着单位分给每个人你的寝室进发。
沈凌云一手抓住了他的手,慢慢从自己肩头移开,而后转身继续往前。
“有事说事,别动手动脚。”
说着,还伸手掸了掸被唐建民搭过的肩头,看得唐建民差点儿无语。
“沈哥,你看我这也老大不小了,也该结婚了。”
沈凌云回过头看他一眼,“没了?这我帮不了你,我不认识什么姑娘。”
噗……
“我不是让你给我介绍姑娘,我是想求你让嫂子帮我个忙,也帮我做一身你这样的衣服,这礼拜天,我妈要带我去见一个姑娘……”
这下子沈凌云就明白了。
“你等我回去问问。”
说完,径自走进了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还想跟进去的唐建民只得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转身离去。
*
下午,沈凌云依旧早早来到了制衣厂附近,却没有进门,而是不停的在车边来回踱步。
梁阿姨虽然热情,可是他总觉得她看着他的目光有点儿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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