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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 (音若笛)


  樊春芳在旁边看着他的模样,忍不住跺了跺脚。
  “姜淑兰,你臭不要脸!”
  “哦,我怎么不要脸了?春花妹子,虽然你是客人,但你可不是我们家的客人,你一大清早不经过允许进我家的灶房,还说我不要脸,你觉得好意思吗?”
  樊春芳面色一红,抬手指了指沈凌云。
  “我怎么没有经过允许,我来的时候,沈四哥在这儿的。”
  沈凌云回过头淡淡看了她一眼,“我没请你进来。”
  “听见了吗?他并没有请你进来,你怎么进来了?现在,给我出去!”
  樊春芳咬了咬唇,双手拧成了麻花一样,心中想着樊春芳的叮嘱并不想走。
  她是来博取沈四哥的好感的,可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沈四哥,我……”
  “没听见我媳妇说的话吗?出去!”
  他上一次已经把话说得够明白了吧?没想到这姑娘脸皮这么厚,居然还往前凑。
  “沈四哥,我都知道了,姜淑兰她生不出孩子来,你还这么宝贝她干什么呀?”
  哦,原来是因为这个来的。
  姜淑兰不禁勾了勾唇角,一把搂住了沈凌云的胳膊。
  “凌云,上次我跟你说的话你还记得吧?春花妹子觉得我胸小屁股小,配不上你呢,你觉得呢?”
  沈凌云闻言不自觉愣了一下,那边樊春花立马挺了挺自己的胸,还没等脊背挺直,就听到沈凌云冷不丁的冒出了一句话。
  “我就喜欢你这个样子,单纯可人,你不知道吗?在很多男人眼里,胸大屁股大可是轻浮放浪的象征,那种女人,他们喜欢看却不喜欢娶。”
  噗……
  姜淑兰差点儿一口口水喷出来。
  旁边樊春花的脸色却红成了猴子屁股,朝着沈四哥娇嗔了一声,“沈四哥,你怎么能这么说人家?”然后,跺着脚快步跑了出去。
  “哎呀,沈四哥,你怎么能这么说人家,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看着樊春花落荒而逃的样子,姜淑兰只觉得通身一派舒畅。
  没有什么比看到自家男人不用自己操心就把烂桃花捏个粉碎更爽快的事情了。
  “哦,那不然我去找黄花大闺女,丢了你这根豆芽菜?”
  沈凌云白了她一眼,手一扬,脸帕直直砸在她手里。
  “把脸帕搓了,晾起来。”
  说完,一抬手拿起桌子上的蕨苔就往外走。
  “喂,你干嘛去?”
  “还债,有些人的东西,沾不得。”
  姜淑兰瞬间想起来,那蕨苔好像是昨天樊春花带来的。
  张秀琴老远就看到了沈凌云朝着这边走来,脸上的皮子都笑得起了褶子。
  “凌云啊,你怎么过来了?”
  天知道沈凌云有多久没有跨过三房的门槛了,张秀琴不禁有点儿受宠若惊。
  沈凌云走进门,将手里的蕨苔朝着桌面上就是一扔。
  “三婶儿,你们家的客人请你们约束一下,别进我家门跟你家一样随便。她是你们家的亲戚,可不是我家的,要是丢了什么东西到时候可说不清楚。”
  说完话,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留下张秀琴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
  今天就要去供销站报道了,姜淑兰吃了饭后回房间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妆容,又把昨天晚上连夜做出来的裙子套在了身上。
  “这春上天气多变,早晚凉快,你外面再加一件外套吧。”
  姜淑兰点了点头,双手牵着裙摆在沈凌云跟前转了一个圈。
  “我知道,我就是想让你看看,好看吗?款式会不会显得我太小了一点?”
  她做的裙子跟安冉有点像,又有点儿不像。
  安冉的裙子蓝白相间,裙摆不是很宽,但很长,高个子的女生穿起来十分好看。
  可她不如安冉高挑,所以她缩短了裙摆,也加宽了裙摆弄成了褶叠状,这样牵着两边,单脚一转,裙摆就飞了起来。
  安冉的裙子没有领子,露出了精致的锁骨,她不习惯露出太多的肌肤,所以仿照记忆里后世的一些样式,加了一层衣领,看起来更显得她像个学生一样。
  沈凌云看着那层领子,再想到了安冉身上的那套裙子,顿觉姜淑兰的做法十分正确。
  别人不知道他媳妇儿的皮肤有多白嫩,他自己心里知道,虽然她个子小,但是她的脖子却不短,锁骨也不比安冉的浅了……

  ☆、第244章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不会,很好看,等再发工资和布票下来,再买这种布料多做两套穿吧。”
  姜淑兰忙摆了摆头,“再有布票给妈买吧,别光给我买了。这裙子虽然漂亮,可我觉得还是把我显得太小了点儿,我回头把我之前的几件衣服改一改款式,不那么土,但也不至于让人看起来跟个孩子一样,太年轻了点儿。”
  其实这几年沈凌云虽然对他冷淡,可生活物资还是不缺她的,每年布票发下来,他通通拿去买了各种布料回来扔给她和邓宁心,做什么怎么做都随她们。
  她那会儿不懂男人心,邓宁心怎么做她就怎么做,于是便穿得土里土气……
  不然的话,她显小的事情早该成为大家的话题了。
  “年轻还不好?别人想年轻还不行……”
  姜淑兰别了别嘴,“年轻是好,可太年轻了跟你站在一起都快不像你媳妇了。”
  沈凌云挑了挑眉,“不像我媳妇像什么?”
  姜淑兰吐了吐舌头,眨了眨眼,“春花妹子说的,我胸小屁股小,个头还这么矮,站一起像你闺女咯。”
  闺女?
  沈凌云眸光一闪,点了点头。
  “闺女就闺女吧,只要你自己心里清楚你是我什么人就行了。走吧,时间不早了,第一天报道,迟早可不好。”
  *
  当姜淑兰来到供销社的时候,发现好多人已经到了,他们不像她就在城里上班,晚上可以跟沈凌云一起回家,就只背了个绿色的斜挎包,别的什么也没有。
  他们全都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活像知青下乡一样,只不过知青下乡愁眉苦脸,他们下乡眉开眼笑。
  毕竟是一份正式工的工作嘛,干得好了也会有机会往县城里面调,机会虽然少,但总算是机会呀。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被分到凤溪乡供销社上班的安冉。
  “淑兰姐,你来了。呀,新做的裙子,好漂亮呀。”
  被安冉一个美人儿夸奖,姜淑兰不禁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就是看了你的裙子,照着改了改做出来的,你别见怪才是。”
  “怪你做什么?这裙子也不是我一个人才有的,倒是你这款式,很新颖,你在做衣服这方面,真的好有天赋……当初都怪我不懂事,不然你也不用离开我妈那边的制衣厂,现在指不定都能当上车间管理了。”
  “事情都过去了,更何况不离开那儿我又怎么到这里?”
  安冉一愣,随即扯了扯嘴角。
  “也是啊,那你这么说还得谢谢我吗?哈哈,开个玩笑啊,你别生气。”
  姜淑兰摇了摇头,“我不生气,一直也没生你的气。冉冉,你带这么多东西,自己拿得动吗?”
  姜淑兰看着她身旁的包袱,默默在心里数了数,好家伙,足足有五个包。
  安冉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没事儿,到时候有人送的。”
  “那倒是,凤溪乡可有点远啊,你去了能不能习惯啊?”
  凤溪乡,不正好就是樊家所在的地方吗?姜淑兰一想到安冉要去那么个地方,不由有点儿心疼眼前娇花一般的姑娘。
  可安冉自己却没当回事,一脸笑呵呵的搂着姜淑兰的胳膊往里走。
  “走走,里面人更多,大家以后就都是一个系统的同事了,赶紧进去认识认识,没准儿以后就有个什么需要人家帮忙的也不一定呢。”
  姜淑兰明白安冉现在全心全意为自己好,点了点头跟着往里走。
  与公布成绩那天的情况不一样,经过一场闹腾之后,原本籍籍无名的姜淑兰在一群人里成了话题度最高的人,她一进门,就立马有人嚷嚷着‘姜淑兰来了,姜淑兰来了’,弄得姜淑兰整个脸都红了起来,十分不习惯被人注视。
  “姜淑兰,你真的好厉害啊,真没看出来你以前都没念过书。”
  看着孙小刚明亮的眼睛,姜淑兰忍不住嘿嘿一笑,“我是乡下人嘛,现在乡下姑娘没读过书的多得是,没什么好奇怪的,你也不错啊,分的地方也挺好的。长桥乡,我家就是长桥乡的呢。”
  长桥乡虽然是一个乡,但却跟县城离得不远,上辈子沈凌云对她不闻不问,她倒是经常跟着邓宁心去长桥乡供销站进出。
  这辈子,却是很少有机会去了。
  孙小刚一听到姜淑兰主动自报家门,忍不住眸色一亮,“真的呀,你家是长桥乡的?怪不得你没带东西来,是准备每天早来晚回吗?”
  姜淑兰点了点头,“对啊,虽然家里比不上城里,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嘛。”
  据说供销点那边是有地方可以住的,可是却不是那么宽敞,住起来肯定不是很方便。反正沈凌云也是每天来回,下了班正好和他一块儿走,还能多些相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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