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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神棍军嫂 [强推] (小小的晓)


  走了半个多小时姜雅总算看见了早晨见过的那栋小屋,姜雅迈步走过去伸手开始敲门。
  “砰砰砰……”
  敲门声持续了几分钟也不见有人来开门,姜雅急了,视线扫过四周,突然记起来早晨的时候隐约看见房子左边有一个窗子且是木头做的,很容易便能推开。
  走到屋子的左边,姜雅抬手试探性地推了推那扇木头窗子,可能里面被人锁住了,姜雅推了许久也没一点儿动静。
  屋子里王之崇睡在床上,突然耳边隐约听见有什么动静,狐疑地从床上起来,正准备出门去看看。
  “轰隆隆……”
  一声雷鸣,王之崇脸色突然变得惨白,转身就抱着放在枕头旁边的一样东西,然后就冲出了屋子,一打开门王之崇就看见了站在窗子旁边那道小小的身影。
  待看清楚那是白天才见过的姜雅,王之崇忍不住破口大骂道:“你怎么在这里,大半夜的不在家里睡觉,跑这山上来找死不成?赶快滚回去!”
  姜雅听见王之崇的声音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松了一口气,跑过去伸手扶住王之崇的手臂,就拉着他一起朝外走。
  赶快走,再快一点儿……
  姜雅心里暗暗祈祷着,脚下走的飞快,姜雅从来不知道自己有飞毛腿的潜质,就在姜雅扶着王之崇走出去离屋子一百米距离左右,只听身后一声巨响。
  待姜雅和王之崇转头看过去时,那屋子已经燃起了大火,就算是天空下着雨那火也丝毫不见熄灭。
  王之崇捂住胸口的位置,望着那燃烧着的屋子,眼神略显涣散。
  连夜扶着王之崇下了山,两人下山之后都成了落汤鸡,同时雨也逐渐小了起来。
  山脚下,一老一小面面相觑。
  王之崇神色复杂地望着面前的小女娃,心里五味陈杂,他早就知道自己今年有一劫,需得有贵人帮助方能躲过一劫,千算万算王之崇没算到竟然会是这么个小丫头帮了他。
  “小丫头,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上山?”
  姜雅仰头,望着王之崇那严肃的面容,姜雅抿了抿唇,犹豫了片刻才开口道:“我梦见了。”
  “梦见了什么?”王之崇脸色突然变得激动了起来,双手伸出去紧紧抓住姜雅瘦弱的肩头。
  察觉到王之崇手间的力道,姜雅感觉肩头一阵疼痛,秀眉微蹙。
  “我梦见有一道雷朝你劈了下来,所以我上山了。”姜雅那双水润的黑眸望着他,同样认真地回答。
  王之崇突然间放松了下来,收回了搭在姜雅肩头的手,望着眼前的小女娃。
  天眼,这个女孩竟然开了天眼。
  天眼在人额头的两眉之间,俗称第三只眼,乃佛家的六神通之一,如若天眼开启,便能预测人事的吉凶祸福,还能观三界之物,具有一双通天地的天眼是修行者梦寐以求之事,古往今知,佛道两家不泛其人身具此术,渡化凡人。
  多少修道众人梦寐以求的天眼,眼前这个小女孩竟然这么容易拥有了。
  王之崇不知道自己是该怎么想,是说自己资自愚笨一百二十多岁也未曾修得天眼,还是说眼前这个女娃得天独厚,偏偏就拥有了别人一辈子梦寐以求的东西。
  姜雅感觉王之崇看自己的视线有些不对劲儿,好像她是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如果可以,这老头可能会扑上来啃一口的错觉。
  姜雅不动声色地退后两步,与这个怪老头拉开距离。
  瞥见姜雅的小动作,王之崇失笑,脸上露出一抹僵硬的和蔼笑容,朝着姜雅开口道:“小丫头,我见你天资过人,是一个难得的奇才,不知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我保证,跟着我,从今往后,吃香的喝辣的,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姜雅愣愣地仰头,望着面前的老头儿,突然觉得这画面有点像周星驰功夫中的某个片段。
  骗纸……两个字瞬间浮现在姜雅的脑海中。


第13章 福、祸
  青山村里最近热闹了起来,首先是村里突然来了一个老人雷厉风行地在村子里买了一块地就请了村里的男人帮着起房子,不过短短半个月时间,那房子就已经住人了。
  大家都对这个突然在村里定居的老头儿挺好奇的,然而老头儿每天除了在家弄弄花花草草好像也没干什么其他事儿,有时候还回去城里几天,然后弄一些瓶瓶罐罐的东西回来。
  姜雅背着书包和同村的小孩们一起放学回家,旁边姜雅的同班同学挽着姜雅的手臂,小声开口道:“姜雅,你说咱们村新搬来的那老头到底搬咱们村里干啥了,我听说你最近好像经常往那老头儿家里跑,你认识那老头啊?”
  “认识,以前见过。”
  林娟诧异地望着姜雅的侧脸,声音抬高了一点儿,开口道:“姜雅你还真认识啊,那你知道那老头儿是做什么的不?我听我爸妈说那老头怪着嘞,整天神神秘秘的。”
  姜雅想到某个老头子,心里也是无奈了,自从上次姜雅不答应做老头的徒弟,不知怎么的,那王之崇还就缠上她了,山上的房子被雷那么一劈自然是不能住人了,所以王之崇就直接在村里落脚了。
  “就是一算命的,和花婆婆同行。”姜雅心里暗暗吐槽道,自己可没有撒谎,王之崇确实就是一算命的,没毛病。
  只不过和糊弄人的花婆婆不同的是,王之崇是有真本事的。
  “啊,和花婆婆一样骗人吗?”林娟觉得有些没趣便不再问了,而是转移了话题,从村里古怪老头的身上转到了最近他们班谁谁谁穿的漂亮新衣服上了。
  十分钟过后,林娟家到了,姜雅和林娟分开之后便一个人继续走,走到一栋新房子前头时,那屋子里突然一个老头儿探出头来,看见姜雅的身影老头眼都要笑弯了。
  王之崇一点儿也不见外地朝着姜雅招了招手,开口道:“姜丫头,快快快,今天我带了好东西回来,你帮着我掌掌眼。”
  姜雅翻了个白眼,干脆利落地拒绝:“不去,我要回家了,我作业还没做完呢,我妈待会儿该找我了。”
  “你个小丫头骗谁呢,就那么点作业,你不是分分钟的事儿,快快快,过来,淘到了好东西我给你分成还不行吗?”王之崇说完不等姜雅答应就已经伸手将姜雅拉了进去。
  姜雅听见有报酬,也就顺着王之崇的动作进屋去了。
  进到屋子里王之崇就立即拿出一大堆的“破铜烂铁”出来放到了姜雅的面前,那金光闪闪的模样就好似看见了亲生儿子。王之崇这人没有什么其他爱好,活这么大年纪就只有一个爱好,那边是捡漏,喜欢收集一些古董。
  可捡漏之所以称之为捡漏那边是谁都有看走眼儿的时候,以前王之崇在山上没时间出来捡漏,这一下钱就每隔几天就往城里跑,每个找地方都有一些称之为黑市的小地段,而王之崇这些小玩意儿就是从那里捡漏回来的。
  能算命并不代表能鉴宝,王之崇对鉴宝这一行确实是走背字儿,每次拿回来的东西都有十之八九是赝品,真品的简直是少之又少。
  姜雅觉得王之崇若是做鉴宝这一行业,一定亏得裤子都剩不下来了。
  看着王之崇搬出来的“破铜烂铁”姜雅上前两步,随手拿起一个青花瓷的碟子看了两眼,然后半分钟没有就放到了一边,继续看下一件儿物品,然后又放到了另一边。
  当姜雅看见一枚铜币时眸光瞬间放亮了,姜雅见到一层淡淡的白雾包裹着那枚铜币,铜币的一面赫然刻着“咸丰重宝”四个字,那白雾萦绕其上,一看便知是古物。
  旁边的王之崇还在心里暗暗嘚瑟,要是那些同行知道自己用天眼来鉴宝,会不会羡慕嫉妒恨呢?
  很快,姜雅将两堆物品区分开来,一堆大的,另一边则是一堆“小”的,小的可怜的那种,那堆大的得有好几十个物件儿,而那堆小的则只剩下三个物件儿。
  王之崇傻眼了,望着姜雅,开口问道:“就这几件?”
  “嗯,不然你以为凭老王你的手气,还想怎么着啊?”姜雅似笑非笑地回了一句。
  最终王之崇也只得认命接受了现实,然后三件真品还分了一件给姜雅,望着姜雅离开的背影,王之崇觉得自己心头在滴血。
  姜雅握着手心里的那枚铜钱,刚踏出王之崇的屋子脸上就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色,美滋滋地低头望着手心里那枚铜钱,只觉得全世界都变得美好了。
  咸丰重宝直径36.9mm,缘厚2.4mm,内穿6.3mm,重14.9g。
  此币十分精美,字迹清晰深俊,铜材优良,呈金黄色。
  因咸丰钱的品类很繁杂,后世仅中国历史博物馆珍藏达917种。
  当时的铸局有:泉、源、直、蓟、福、陕、昌、河、德、晋、云、东、武、桂、浙、济、台、苏、巩、川、黔、南、广、伊犁、迪化、叶尔羌、库车、阿克苏等。传世以雕母、大样、小平钱、宝福局计值、计重钱少见,新疆宝迪局“当八十”为珍。
  姜雅记得这种铜币在后世最终卖到了一枚一千八百万的天价,看着自己手心,内心暗暗感叹了一句王之崇不识货,果然算命的不适合鉴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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