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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老太太 (票票小僧)


  黄花讪笑,本来她是想用话激怒叶爱民媳妇,好从她嘴里多套点话,没想到她嘴巴严实,一点话也套不出来。
  她转了话题:“他们进去快两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出来。”
  叶爱民媳妇转身要走,都两个小时了,时间不早了,她得回家准备晚饭,可没有时间在这里听八卦。
  黄花见叶爱民媳妇要走,赶紧拉住她的手,惊讶道:“嫂子,你这就走了?”
  里面讨论的说不定是大事,这叶爱民媳妇怎么会听都不听就走了呢,难道她知道了些什么?想到这些,黄花拉着叶爱民媳妇的手紧了紧。
  叶爱民媳妇眼里闪过不喜,硬生生扯下黄花的手,语气冷漠道:“都几点还不走,我得回家做饭去,再不走家里的孩子该饿了。”
  说着,她快步往家里的方向走,步履跨得很大,不一会便消失在黄花眼前。
  黄花切了一声,转身拉了一个小媳妇又聊了起来,煮饭算什么大事,家里一堆媳妇,谁想吃饭自己煮去,她可没有时间。
  看叶爱民媳妇真的走了,黄花心里暗骂叶爱民媳妇没出息,连家里的媳妇都教不好,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要负责一日三餐。
  众人关注的重点叶八妹,她正和小族长说着正事,聊完正事,见时间不早了,这次谈话才就此结束。
  打开门,叶八妹走在前面走了出去,村长跟在叶八妹后面,大族长和小族长走在最后面,他们在商量着如何说服村里人在合约上签字。
  “轰隆······”
  春雷响了几镇,春雨稀稀落落下了两个小时,屋檐垂下一串雨水,雨水落在地上,伸入泥土之中。空气中弥漫着雨水冲刷出来的土腥味,整个徐水村很安静,下雨了,家家户户都窝在家里等雨势减弱。
  屋内,一张桌子上摆了两碗水,水汽缭绕,顺着屋顶飘摇而上,上到半空,被一阵风吹散,不见踪影。
  桌子的两边放着两张椅子,一张是四脚竹椅,看起来有半人高,但是坐的地方不到膝盖骨,另一边放着一张四脚凳子,估摸有五十厘米高,椅脚的地方钉了几块木头,整张椅子很稳,坐一个一百五的汉子不成问题。
  “李记者,快进屋擦一擦头上的雨水,怎么这么大雨还过来,也不怕感冒了。”
  说话的是叶八妹,她约了李唤过来谈电视广告的事情,只是今天天气不好,从早上就开始下雨,下了几个小时还不见停。李唤被淋湿了半身衣裳,头发丝上挂满了晶莹透亮的雨珠子。
  叶八妹怕他感冒了,赶紧带他进屋,喊春秀拿了毛巾,又喊红梅拿了一身叶七壮的衣服,让李唤去换了一身衣裳。
  换了衣裳出来,李唤扯了扯上衣,他比叶七壮瘦一些,穿叶七壮的衣服有点偏大,不太合身。因为穿的是别人的衣裳,且看起来是刚做好没穿过的衣裳,他不太自在,总担心走路扬起的尘会把衣服弄脏了,故而走几步总要扯一扯或者掸一掸衣裳,确保穿在他身上的衣服能一直干干净净。
  见李唤出来了,叶八妹迎了过去,眼神在他身上打转,看他神情略有些局促不安,开口道:“不愧是文化人,衣服穿在李记者身上比穿在七壮身上好看多了,你穿这身衣裳一看就是文化人。”
  叶八妹的话让李唤的紧张情绪缓解了不少,他笑了笑,谦虚道:“您说笑了,这是七壮兄弟的衣裳,他穿起来肯定比我穿好看。”
  叶八妹扫了红梅一眼,红梅收到暗示,大大咧咧道:“你穿好看。”
  叶八妹假装嗔了红梅一眼道:“哪有夸别的男人好看的,好了,这里没你的事了,忙你的去吧。”
  红梅朝叶八妹打了个眼色,叶八妹点了下头,红梅转身往外走,走之前憨笑道:“嗨,我说话不太中听,李唤兄弟别放在心上哈。”
  说完她马上离开,完全不给李唤接话的机会。听了红梅的话,李唤虽然觉得尴尬,但是嘴角却扬了起来,脸上多了几分自信。
  叶八妹邀他坐下,俩人喝几口茶润了嗓子才开始聊了起来。


第91章
  叶八妹约李唤来家里主要是聊广告的事情,对于八妹酱菜的第一支广告,她心里有了想法,只是苦于自己没什么文化,无法将想法写成剧本。本来她想找袁君执笔写剧本,但袁君对广告一窍不通,俩人聊了很长一段时间,依然没能把剧本捣鼓出来。
  没办法,叶八妹只好找李唤帮忙。她将自己的构想告诉李唤,让李唤根据她的构想将剧本写出来。
  她的构想参考了后世比较出名的几个广告,一个是脑x金,一个是桓x祥,一个是啃x鸡,等她把构想说了后,李唤惊喜不已,当下拿出本子开始写了起来。
  写了一个多小时,他写了一篇八百多字的文章,合上钢笔盖子,李唤吹了吹本子,心情很是不错道:“八婶子,剧本的初稿已经写出来了,我给您念一念?”
  叶八妹正有此意,她点了点头。李唤举起本子读了起来,他的语速很慢,字正腔圆,词词句句饱含感情,只一点不好,他的遣词造句过于华丽夸张,修辞手法使用过多,以至于大字不识的叶八妹有听没懂,只觉得他朗诵得很好听,意思却是没听懂。
  读完整篇文章,李唤大感自己的笔法老练,文章干净,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压住内心的欢喜,他问道:“八婶子,您觉得怎么样?”
  叶八妹鼓掌,先表扬了他一番,随后语气一转:“李记者啊,我觉着你写的不是剧本,是文章。广告嘛,一要朗朗上口,二要简单易懂。你写的文章很好,但是我却听不懂。”
  闻言,李唤略有些不自在,觉得自己的文章写得很好,只是可惜没遇到看得懂的人而已,一时间,他看向叶八妹的眼神复杂起来,有意和叶八妹理论一番。
  叶八妹哪里看不出他的不满,她也不怕得罪他,直言道:“你也别觉得我是文盲,所以听不懂你写的东西很正常。只是,看电视的大多数是像我这样的老婆子,若广告播出去,十个人中有九个人听不懂,那这广告播出去还有什么意思?”
  李唤陷入沉默,他没接触过电视行业,一直做的都是报社记者,写的是民生类的新闻,听了叶八妹的话,他虽然没有醍醐灌顶,但是心中隐隐认同了叶八妹的话。
  他家里也有电视,像叶八妹说的那样,能有时间看电视的大多数是像叶八妹这种没工作,不用带孩子的老太太。
  想了一会,他想明白了,人一旦想明白了便能正视自己的不足,他谦虚道:“您说的对,是我写得太过复杂了。我再改改,改完了再改您念。”
  说完,李唤立刻低头写了起来,花了半个小时,将一篇八百多字的文章删减成四百多字,去掉过于高深的引古喻今,去掉没必要的修辞手法,去掉华丽的形容词,改完后,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一下子明确起来,哪怕是二年级的学生都能看懂。
  他又将文章念了一遍。听完他写的文章,叶八妹脸色缓和,听懂了五六分,但还有四五分没听懂。
  “李记者啊,我想请村里的族长当广告的主角,每个人说一句话,听你的文章,好像没有将这一点突出来。”
  李唤也不恼,耐心问道:“您想请几个人当主角?”
  叶八妹数了数,确定人数后道:“七个,六个老家伙,一个小伙子。”
  李唤嗯了一声,拿起笔刷刷改了起来,改了十来分钟,将四百多字的文章改成二百多字,整篇文章看起来有了剧本的感觉。
  他将文章念了一遍,念完后目光炯炯地看着叶八妹。叶八妹联合自己的构想再次给他的文章提了意见。俩人一个修改,一个提意见,又忙活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剧本捣鼓了出来。
  将钢笔插/入本子首页,合上本子,把本子收到怀里,终于把剧本写完了,李唤舒了口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神情松缓。
  “八婶子,剧本就这么定了?”
  “就这么定了。”
  叶八妹很满意最终的剧本,可能因为自己提了构想的缘故,她有了自己参与剧本创作的满足感。
  看向门外,眼见天色不早了,叶八妹有意留李唤留下吃饭,但李唤刚写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剧本,正满足得不行,急着回去和相关部门提交剧本。
  看他无心吃饭,叶八妹也不留他,跟着他去了徐水镇,去找韩立谈事情。
  前几天,她买了酒水三请韩立到徐水村工作,她和韩立聊了半天,最终说服了他答应到徐水村工作。
  她这次去找他,为的是买鸡苗的事情。韩立的大儿子韩刚正好卖鸡苗、鸭苗和小猪崽,那天她和韩立说了一句,托他找韩刚定鸡苗。
  由于她要的数量过多,韩立不敢给她做主,约了她今天去和他儿子谈。
  李唤直接送叶八妹去到韩立家门口,停下车,等叶八妹下车后才骑车起来。
  叶八妹上前敲门,不一会里面有人出来开门,开门的是韩立的大儿子韩刚。韩刚长得雄壮,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许是做幼苗生意的缘故,他看起来是壮汉,实则粗中有细,观察力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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