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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大美人 (绿枢)


  林素美在心里倒吸了一口气,若不是知晓罗志帆的为人,她大概就真信他了,这人说谎简直就是拈手就来,难怪沈秋云会替他隐瞒那么长时间。
  “好吧,我相信你。”
  罗志帆面上一喜。
  林素美立即转了话题:“但我现在不想谈朋友,更不想结婚,所以我们就当做陌生人吧,就像你和沈秋云现在这样。”
  “小美,你这是还不肯相信我?”
  “我说了我相信你啊,只是我不想谈朋友,也不想这么快结婚。”林素美笑了笑,“我姐说了,我可以等两年,说不定就能遇到更好更优秀的男人,我决定试试看。”
  “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罗志帆难以置信的后退一步,仿佛难以接受自己心上人变得如此世俗。
  林素美撇撇嘴:“我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女孩,要结婚的话,肯定得有一套单独的小屋子,三转一响也少不了,更得有不错的工作,工资还必须得高,否则怎么养得起我?罗志帆,你能给我什么?不对,是你现在有什么?”
  罗志帆第一次被人如此嫌弃,手捏成拳头,怒意十足,许久后,他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小美,我知道你只是生气而已,并不是那样的人。”
  林素美讽刺的一笑。
  是啊,若是以前的林素美,早就被他几句话弄得晕头转向了,而现在的她,只觉得看到他就坏自己心情。
  这个男人,是上辈子林素美悲剧一生的罪魁祸首。


第22章
  林素美提着篮子回家, 她把金银花取出来摊着后, 就去找林安商量着要把那株栀子花挖回来。林安根本不懂妹妹说的那有香味的花是什么东西, 但妹妹说了要挖回家种植,那就扛着锄头去挖呗!一丝犹豫都不曾。
  他们到了那地方,林安坚决不准林素美跟着他一起爬上那山去, 他自己则手脚利落的就爬到了上面去, 都不需要问她, 就知道她说的那花在什么地方,完全不会认错,因为就那一株花传来香味。
  林素美爬山的动作被林安阻止了:“哥, 你也太小心了一点, 你说, 我要是没有爬上去, 如何能发现这株栀子花?”
  “要是被妈知道了,准得说你。”林安小心翼翼的挖着这株栀子花,唯恐伤了它的根,“你是不是忘记了, 去年王诚去扒野地瓜时从山崖上掉下来, 头撞到石头上,流了好多的血。”
  她想了想, 记忆里似乎的确有这件事,不过她的重点在于, 下个月就可以去扒野地瓜吃了。扒野地瓜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那野地瓜通常一大半在土里面被遮住, 很少一部分在露出来,想要扒到更多的野地瓜,那也是运气问题,而且很多野地瓜藤根本就不会结果子。不会结果的地瓜藤也不是真的不结果子,而是结的果子是很硬的那种,不能吃,里面甚至还会有一些小虫,大家都说这种母地瓜。这让她非常的费解,为什么公地瓜能吃,母地瓜反而不能吃,不是应该相反?
  “知道了,你别告诉妈妈就行了。”
  林安笑了笑。
  林安很快就把栀子花挖了出来,还保留了根上的部分泥巴。
  “哥,让我拿吧!”
  “别,这上面都是泥土,别弄你身上去了。”
  “那我拿锄头。”
  林安摇摇头:“你就走吧,这点东西你哥还是能拿得动。”
  林素美吐了吐舌头。
  回到家以后,林素美就开始侍弄着这株栀子花了,原本想着就种在屋子前面,早上一打开门就能看见,闻到香气一定会心情很好。但这坝子很快就会被派上用场,晒小麦杆,晒玉米梗玉米杆以及稻草,到时候到处都是灰尘,肯定会影响到这株栀子花,于是还是将栀子花种在屋后面的院子里。
  林家的后院很干净,因为有一口井的关系,根本没有让鸡鸭留在这里,并不像别人家那样后院到处都是鸡鸭留下的痕迹。
  林素美把栀子花种好后,突然看到旁边一点空地,立即感到意外,这地方专门用泥土铺了一层,上面还有一点腐烂的竹叶,和别的地方格格不入。
  “哥,这是什么啊?”她好奇的蹲过去看。
  林安原本想敲一下她,手上还有泥土,于是算了:“你忘记了?这是伞把菇啊!”
  伞把菇?她一脸懵,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泥土的什么东西。伞把菇是这里比较常见的一种菇,体积一般较大,所以哪怕是遇到一朵,也是运气好,可以用了做成汤。而这伞把菇有个特点,那就是今年在这里长出来了,只要不破坏它的泥土,它明年还会在这里生长起来,所以有些人就学聪明了,干脆把伞把菇出现地方的泥土挖回家,挖的泥土多了,就形成了这样的一小块土地。
  林素美想到这一小块土地很快就会陆陆续续冒出伞把菇来,竟然非常的期待。
  她过去很少吃到这种菇,因为即使她捡到了,也不会吃到,永远都是稀饭汤汤就着咸菜吃。但她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林素美”吃过这样一株伞把菇,似乎是才捡回来的,陈冬梅用冬瓜叶子把撕碎的伞把菇包起来,里面放一点盐,然后直接用火烤熟,“林素美”嫌弃很难吃,只吃了一口就扔掉了,并且还非常好心的提醒大家,一定不要这样吃伞把菇,味道太怪了。
  “我就突然忘记了嘛!”她吐吐舌头。
  “行了,快去洗手,看你手脏得。”
  “还说我呢,你不也是一样的?”
  ……
  兄妹二人互相打趣了一番对方,然后洗手后就准备吃饭了。今天晚餐的菜是林素美很喜欢的丝瓜,她特喜欢吃这道菜,丝瓜炒出来会有很多水,那油水甜滋滋的,泡饭吃特别好吃,当然了,现在都是稀饭,没法泡饭,但这也不影响丝瓜的美味。
  吃过饭,陈冬梅会去水塘洗衣服,顺便会问一句家里谁的衣服需要洗,她一起去洗了。梁英带着孩子不方便,洗衣服一般都在家里用那口井里的水洗,时间多的时候就自己洗,若是忘记了,也会让陈冬梅抱着一起去洗。
  而林平林安就会去找村里同龄的小伙子一起唠嗑。林建业这时候见陈冬梅不在,也会去找林建国他们聊天,通常情况下四兄弟都在,你一言我一语,一件事都能说上很久很久,在这种时候,林建业也会变得很健谈。
  林素美今天也跟着陈冬梅一起去洗衣服,她平时脱下来的衣服都被梁英拿去一起洗了,这让她很不好意思,还是得第一时间就把自己衣服洗了。
  村里的那口专门洗衣服的水塘很大,也很深,还曾淹死过人的,也有一些关于它的故事流传着。比如谁在这里洗澡的时候,发现有人在拉他的脚,等起来的时候,发现小腿上有一个绿色的手印之类,故事真假不知道,但大家洗衣服的时候还是更倾向于呼朋唤友一起。
  水塘的周围有一些石滩,每个石滩都容纳两到三个人洗衣服,所以很多时候洗衣服的时候也非常热闹,大家一边洗衣服一边聊村里的八卦,也是好不热闹。
  这会儿就只有林素美和陈冬梅两人而已。
  很快,就又有人来了,来人选择了去另外一个石滩。
  林素美下意识的看过去,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生,她皱着眉头看对方,她并不记得村里有这号人,至于外村的人,也有属于他们洗衣服的地方,绝对不可能跑这么远来洗衣服,所以这个人是谁?
  很快,林素美就知道了。
  因为又有人来了。
  “小渊,你来洗什么衣服?”葛红很显然是跑着来追的宋渊,一边说话一边喘气,“都让你把衣服放着了,你姐姐们会知道洗,你还非要自己来洗……算了,让妈妈洗,你放着。”
  “妈,我自己洗就行了,在学校还不是得自己洗衣服。”
  “学校是学校,家里是家里,你都在学校受苦了,怎么还回家来受苦。”
  葛红把宋渊拉到一边去,她自己蹲在石滩上,一边洗衣服,一边告诉她儿子,洗衣服都是女人干的活,他不用干,以后千万不要这样了。
  林素美一直盯着那个方向。
  原来那就是宋渊,宋家的宝贝儿子。
  宋渊似乎察觉到了林素美的目光,也看了过来,不知道意识到了什么,这一次非常强烈的要求自己洗衣服,非得把葛红拉开,葛红不让,宋渊又坚持,母子两人好不热闹。
  林素美低头扯了扯嘴角,看来宋渊也是知道村里人爱说他家的闲话。
  林素美和陈冬梅很快就洗完了衣服,然后端着衣服回家,走出去了老远,陈冬梅撇撇嘴:“就他儿子金贵,洗个衣服都不行。”
  虽然说村里大部分家庭都是女人洗衣服,但如果男人洗几次衣服,也属于正常,尤其是夏天的时候,有些人洗澡的时候就顺便把衣服也搓洗了,免得麻烦媳妇,这葛红说话,怎么都让陈冬梅听着不舒服。
  林素美抿抿嘴唇,没有说话,在葛红心里,儿子就是比女儿高贵,儿子就该吃好穿好,而女儿这种反正要嫁人的赔钱货就该多做点事,甚至葛红认为这里的风气不行,女儿嫁人还要娘家贴补东西,这风俗很有问题。
  陈冬梅轻轻的哼了一声:“以后谁要嫁进他家,就悲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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