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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小裁缝 完结+番外 (秋团团团)


  简卫华还记着苗幼荷嘲讽他的话,说他们一家都是来打秋风的,要不是林德文盛情挽留,他早带着家里人走了。
  “我不喝酒,还是收起来吧。”
  林德文如此客气,倒叫他臊得慌,今天来的急,他是空手来的,啥东西都没带。
  林德文笑着,“来闺女家了,哪能不喝酒?”
  简卫华低头,悄悄擦了泪,看来他是将姑娘嫁对人家了。
  简惜惜心里心结犹在,始终记着简家人不拿她当家人,因为点彩礼,就把她送去做寡妇。虽然寡妇没做成,她也挺好的,但错就是错了,她不想再去面对他们。
  借着照顾林彦绅的理由,她饭也没吃,回了屋。
  门口,阿香送来特意为林彦绅炖的鸽子汤,还有两碗饭,两碟菜,简惜惜接过托盘,看到饭菜有她的份,低低叹了口气。
  林家不愧是书香世家,做人就是厚道、大气,虽然娶她是来冲喜的,但并没有拿她当外人看待。
  她心里竟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前世,她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的她从小缺衣少食,好不容易在社会上好心人的帮助下完成学业,又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服装设计师。
  刚一出道的她就凭借惊人的天赋、才华出了名,名气、合约、金钱纷至沓来,同时还有数不清的赞誉,应接不暇的热情……
  即便如此,她依然害怕,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深深的孤寂深埋在她的心底,于是她拼命的工作,拼命的攒钱。
  她准备好了一切,却忘了身体才是一切的本钱。
  既然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这一世,她会好好的活。
  林彦绅瞅着简惜惜心不在焉的喂他吃饭,小脸上表情变幻莫测,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委屈,一会儿开心,一会儿又得意……
  她的脑袋瓜里到底在想什么呢?
  都说精神病人的精神世界特别精彩,想常人所想不到,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她的面部表情才特别丰富?
  幸亏简惜惜没有读心术,不然知道林彦绅这样想她,非得气死不可。
  吃饱了饭,简惜惜在书架上挑了本唐诗精选,扔在林彦绅面前。
  林彦绅精神不是很好,病恹恹的半躺在床上,皱眉道:“我没说我要看这个。”
  简惜惜拿了纸和笔,坐在他旁边,“我要看,你教我识字。”
  林彦绅难以置信的瞪着她,“你要我教你识字?”
  简惜惜点头,表情极度认真,“嗯,怎么了?不愿意教我?你就这么小气?你反正躺着也是躺着,不如为社会做点贡献。”
  要不是怕自己突然识字了会吓到别人,她哪还需要教?好歹她前世也是一本大学毕业的。为今之计,只有让林彦绅再教她一遍,而她便是那个过目不忘的天才少女,啥字都是一学就会。
  过目不忘虽然也是逆天技能,总好过突然识字。
  林彦绅板着脸强调,“识字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你确定想学?”
  “这么啰唆,你不会是不会教吧?”
  “我不会教?开什么玩笑?好歹我爸也是燕南大学的教授!好,是你要学的,我今天先教你一首诗,你要是能学会,我们再教以后的,要是你学不会,呵呵……”
  林彦绅翻着唐诗精选,一脸你懂得表情。
  简惜惜勾唇,满不在乎的一笑,“我要是一学就会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跟你赌一赌,我要是很快就学会你教的东西,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看到她笑脸微扬、信心满满的样子,格外的有朝气,林彦绅眯了眯眼,眼前似乎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同样的朝气蓬勃,同样的信心十足,似乎任何难题在她眼里都不是问题。
  简惜惜没想到林彦绅这么容易失神,右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林彦绅吓了一跳,一把抓住她的手,“你干什么?”
  骨节分明的大手紧抓着她的小手,简惜惜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瞬间脸红的她没好气的甩开他的手,“我还没问你干什么呢,到底赌不赌?你要是怕输,你就说一声,我也不一定非要跟你学。”
  大不了她就做一个无师自通的奇葩,或者也可以掰扯说是圆心大师给她灌顶了,所以她才没学就会了。
  林彦绅翻到《鹅》那一页,恶狠狠道:“赌!”
  她要是能一学就会才有鬼!
  ……
  “我会了。”简惜惜一脸轻描淡写的表情。
  林彦绅掏了掏耳朵,“你说什么?”
  “我说我会了,可以学下一首了。”
  “你会了?吹牛呢吧?我这才刚刚教了一遍,你就会了?”
  “不信我背给你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没错吧?”
  林彦绅惊讶的瞪大眼,看了看简惜惜,又看了看手上的唐诗精选,又看了看简惜惜,再又掐了自己一把。
  难道这傻丫头真的是个天才?
  林彦绅不信邪,决定挑一首有难度的七绝诗,“我们再来学一首,你看好了。”
  林彦绅按照简惜惜的要求,一边读诗,一边用食指点着相应的字,将杜甫的《绝句》教了一遍。
  刚一学完,简惜惜顺嘴就背,“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林彦绅:“……”
  服,这次他是真服了。


第10章
  用实力惊服了林彦绅,简惜惜又让他教了她几首新的诗词,未免太逆天,学了六首后,她就不再继续学了,拿着那本唐诗精选,朝书桌走去。
  林彦绅叹为观止,正在兴头上呢,催促她,“你怎么不学了?把书拿过来,我再教你一首新的。”
  “不学了,我现在要练字。”
  简惜惜没搭理他,在书桌上翻翻找找,找到了一个本子,又找到了一支英雄钢笔,不过她没拿,转而在书桌抽屉里翻找起来。
  不出所料,抽屉里放着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黑色的笔身由金属钛制成,极其轻巧,镀金的笔尖奢华又大气,笔芯是已经注满墨水的替换芯,看着就让人喜欢。
  简惜惜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年代的人用钢笔居多,像林彦绅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有一支好钢笔,果然如此。
  只是,这钢笔是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那就不一定了。
  看到简惜惜翻他的抽屉,林彦绅脸色立刻变了,又见她拿了个丝绒盒子出来,还将盒子里的钢笔拿出,拔掉笔套,一副准备写字的架势,林彦绅脸色煞白,急的满头大汗。
  “停!不准拿我的钢笔!你给我放下!”
  简惜惜皱眉,“至于吗?不就是一支笔?我用用怎么了?”
  “放下!立刻放下!你想用笔,桌子上就有,随便你怎么用。”
  “可我就想用这支,那支不好看。”
  林彦绅额侧青筋直跳,只恨自己没力气,爬不起来,不然他肯定飞奔过去,把钢笔夺下来。
  “简惜惜,你立刻把我的笔放下,不然我现在就叫我妈撵你出去!”
  简惜惜眨动着亮晶晶的眼睛,对他的怒气无动于衷,笑嘻嘻问道:“真的?你确定你会立刻叫你妈妈撵我走?”
  一边说,她还将本子翻开,用钢笔随意的在上面画了几画。
  被用了!
  她送他的钢笔,他自己碰都舍不得碰,可现在居然被一个傻丫头给用了!
  怎么办?
  林彦绅突然觉得万念俱灰,最后一丝希望、最后一丝挣扎也在简惜惜的鬼画符中烟消云散。
  “一个大男人这么小气干吗?钢笔买来就是用的,难不成留着当传家宝啊?再者说了,就算你想留着当个传家宝,那也得你有后代才行。”
  瞅着林彦绅那恨不得死过去的模样,简惜惜撇撇嘴,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手中的钢笔写写画画,假装正在临摹书上的字。
  她算是服了这林家大少爷,一看就是个没怎么吃过苦头的人,失个恋就寻死觅活,跟个娘儿们似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想到此,简惜惜又有些庆幸,还好她只是冲喜,并没有跟他扯证,不然的话,要她跟个这样的男人过下半辈子,她还不如做个寡妇呢。
  在她的设想中,她的意中人肯定是个荷尔蒙爆棚的人,坚实、果敢,面对风雨时会毫不犹豫的挡在她的面前。
  做戏做全套,一开始写字,简惜惜假装不会拿笔,随性的在纸上画着鬼画符,渐渐的,拿笔像个样子了,字虽然写的还是歪歪扭扭,但至少看得出来是什么字了。
  她又写了半个多小时,慢吞吞的将刚才学会的六首诗词都抄写了一遍。
  正琢磨着要不要再接再厉时,门外传来了顾小莲的声音。
  “姐,姐,你在吗?”
  顾小莲边说边往林彦绅的房间走去。
  薛芝玉可是记得圆心道姑说的话,在林彦绅病好之前,除了简惜惜,任何人都不得进林彦绅的房间。当然,这话其实是简惜惜为了方便行动,假借圆心道姑的名义跟薛芝玉说的。
  见着顾小莲要进去,薛芝玉顾不了仪态,一边追一边大喊道:“站住!不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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