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的时候,收银员笑眯眯的问她:“你是凌尘的黑粉吧?给你说,我也是。”
林浔:“呵,呵呵,呵呵呵……”
上车的时候林浔把一包东西又扔在后座,手里拿着那瓶牛奶放在了身侧车门的饮料槽里。
侧目瞥见凌尘一本正经的开车,突然有点心虚起来,伸手把她画画那面给转到背朝他。
凌尘瞥过来:“什么?”
林浔汗颜,早知道不动了:“没什么。”
凌尘闻言勾了勾唇角,他觉得自己光听声都能听出来这丫头底气足不足,他扭头一看,说:“牛奶啊,给我喝一口。”
林浔:“我都喝完了。”
凌尘:“那给我,我给你扔了。”
林浔连忙护住:“你开车不方便,我自己扔吧。”她说着就要开车窗,只见眼前突然伸出一只胳膊来,手掌朝上,冲那瓶牛奶勾了勾手指。
林浔以前咋没发现这人是个长臂猿呢!
凌尘不吭声,只不过纹丝不动的手臂证明了一切,林浔只好把牛奶放回他手里。
凌尘单手拿着牛奶也不看,一心一意的开车,倒让林浔心里直跳。
遇见一个90秒的红旅灯,凌尘慢条斯理的打量起手中的牛奶,看到自己那张被画的不堪入目的脸时,不经意勾了勾唇角。
凌尘转头看着一脸心虚的林浔:“你好这口啊?”
林浔不明所以,总觉得他话里有话,心底默默虚了一下,但没抓着他问。
说不定问了就掉坑里了。
凌尘也没继续,而是看到了那颗点在他锁骨处的痣。
他锁骨处的确有颗痣,但因为在尾部,平常穿上衣服就看不见,他抬眼瞧了瞧正撅着嘴发呆的林浔,心道这丫头这是不经意间把人撩拨的够呛。
凌尘把牛奶收到自己一侧,继续开车。
到家的时候,林浔提着自己的一小袋东西先开了自己的门,转头对凌尘说:“来我家吧。”
林浔把买来的菜分门别类放好,分了两堆儿,说:“那我今天炒素菜,你炒肉菜。”
凌尘打量了厨房,说:“还是我全包吧,我不想把这么可爱的土豆放到一个半年没做过饭的人的手里。”
林浔:“……你怎么知道我半年没做过饭?”
凌尘抬手按了一下抽油烟机的按钮,结果一点反应都没有。
林浔:“唉这个怎么坏了?”
凌尘:“是啊,一年前就坏了。”
林浔:“……”
于是林浔拖家带口的又把菜搬到了凌尘家里。
凌尘回家换了身儿体恤和运动长裤,整个人显的轻松的不得了。林浔看了也眼红,她早上去见尤江穿了一身儿小西装,绷得难受。她把菜拿出来以后说:“我也回家换身儿衣服。”
凌尘把她拉到自己的更衣室:“穿我的。”
林浔撇了个大白眼:“我从这里走不超过二十步就到我衣柜前了。”
凌尘:“在我家就得穿我的。”
凌尘说着把林浔领到了自己的衣帽间。凌尘的衣帽间整整站了一个房间,并且他的户型比林浔住的那套房子还要多出一个房间,直接打通放衣服。
林浔像王姥姥逛大庄园似的,凌尘的衣服分门别类,各式各样都有很多种,她拉开最前面的一间,放的是西装,黑色为主,也有其他颜色,但都是暗色。中间放的是休闲装,往前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衣服。
林浔挨个看了个遍,然后到另一侧看了他码了好几层的皮鞋,放在盒子里的手表和叠好的领带。
林浔不禁感慨:“有钱就是任性。”
凌尘倚在门口看她转弯一圈儿,抬手指了指中间那层衣柜:“挑一件儿。”
林浔拉开,大都是休闲体恤或衬衫,她选了个黑色体恤,正要换,看凌尘还在那儿看着。
林浔冲他努努嘴:“你出去啊。”
凌尘笑了一下,转身出去了。
林浔穿上这衬衫刚到膝盖,捏起领子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清香,是他惯用的香水的味道,此刻萦绕在自己身上,有种很强的满足感。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恋爱中的女人那么爱穿男朋友的衣服,这是一种占有的宣誓。
林浔出去的时候,凌尘已经站在厨台前带围裙了。褐色的围裙,一点儿也不家居,但带到他身上还是好看。
凌尘把围裙往脖子上一套,留下两个带子没系,林浔刚走过去,他头也不回的说:“给我系上。”
“哦。”
林浔走过去拉起他两侧腰的带子,饶有兴致的打了个蝴蝶结,手指碰到他微微坚硬的腹肌时,指尖都是热的。
凌尘先做的菜是鱼,他手法很熟练,先刮鱼鳞,然后把肉切成鱼片。林浔觉得他有种手起刀落的感觉,大小均匀的鱼片被他整齐的摆在盘子里,修长的手指灵活的拨弄着,手背上白净不染,指尖粘几滴红色。
凌尘在厨台前忙活了半天,林浔就一站靠在橱柜上看着,也不觉得无聊,直到凌尘起身时下意识扶了扶腰,林浔反应过来,问:“要我帮忙吗?”
凌尘正调配料,随意瞥了一下,说:“你把土豆皮削了。”
“哦。”
林浔腹诽,果然选中了一个她最不擅长的东西。
她上大学的时候,每次削苹果都被舍友嘲笑。
“我吃你削的苹果皮,都比你吃苹果吃到的东西多。”
林浔学做饭的时候削皮器是必不可少的,她最擅长的菜就是土豆丝,不是因为爱吃,是因为练削皮用的就是土豆,为了把她的试验品吃掉,专门学了这道菜。
半年不做饭,手法生疏。林浔认真拿着削皮器在土豆上滚来滚去,其中这小祖宗从她手里蹦出来好多次,最远的一次蹦到了凌尘的配料碗里……
林浔:“那啥,我手太小了……”
附带两个她自认为超萌的眨眼。
凌尘看着自己配了半天的料,深吸一口气,算了,她八百年才撒一次娇……
第四十七章
一顿饭做的两极分化, 当凌尘端着佳肴帅气的走道餐桌前时,林浔还在灰头土脸擦弄到腿上的蛋清。
林浔心叹一声老天不公。
凌尘的菜做的很好吃,尤其是生滚鱼片,肉嫩, 味儿正。林浔一下子吃了半盘子。
凌尘拿纸擦了擦她嘴角, 颇为得意的问:“你不是最喜欢酸辣土豆丝吗?”
林浔用十分真诚的眼睛看着他:“你不能拿着公主裙在灰姑娘面前问, 为什么不再选你最喜欢的牛仔裤了。”
凌尘:“伶牙俐齿。”
一顿饭风卷残云, 林浔拍着肚皮靠在椅子上。说:“一会儿我去洗碗。”
“这么自觉?”
“应该的应该的。”
凌尘笑了笑,盯着林浔乱摇的小脑袋, 突然说:“我觉得, 有种过日子的感觉。”
林浔脸颊微红,问:“不好吗?”
凌尘没答,冲她招了招手,林浔走过去, 被他拉住坐在大腿上,凌尘脑袋放在她肩膀上, 郑重又亲昵的说:“好。”
午后的阳光透过茶色玻璃铺满客厅,林浔微微扭头,散在她眼上的光亮让她闭了眼, 闭眼就觉得有点小困。凌尘一直伏在她肩头,一瞬间, 空气里弥漫着安静的味道。
林浔咯咯笑了起来,凌尘抬头,问:“你笑什么?”
“哎, 你粉丝要是知道你是个家庭煮男,会怎么想?”
凌尘扯了扯嘴角。
林浔心中一种不详的预感。
“估计觉得你上辈子拯救了河外星系。”
“……河外星系是哪个系?”
“就是有成千上万个银河系。”
“……”
林浔问他:“你怎么会做这么多菜?平常很闲吗?”
凌尘:“小时候学的,长大不会忘了。”
林浔自喃:“小时候……”
凌尘看着怀里低头的姑娘,她正卷着自己体恤的一角。灰色的,和她的黑色的,相映交叠在一起。
凌尘把她搂得更紧了:“我给你讲个故事。”
林浔弯了弯嘴角:“什么啊?”
“从前有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很奇怪。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很幸福,可只有这个小男孩觉得他们不幸福。那个小男孩偶然之间听了一个故事,有另一个孩子,他们的父母要分开了,那个孩子就给他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的父母很感动,就决定不分开了。那个小男孩很开心,于是学做各种好吃的,他比那个孩子更努力,每天都做很多好吃的,可他的父母还是分开了。”
林浔哑然,坐在他的怀里一动不动。
凌尘突然低笑了一声,说:“可笑的不是这个,是当他们分开后,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如此不幸,可小男孩却从他们脸上看到了比以往都幸福的神情。你说,怎么会这样呢?”
林浔怔住,凌尘的手在不自觉间把她的腰箍得更紧了。
他又说:“那孩子太笨了,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林浔把手放在他宽大细腻的手背上:“有些事不用明白,忘了就好。”她顿了顿,又说:“因为你不会重蹈覆辙,知道也没用。”
凌尘身体一怔,狠狠把她搂在怀里。
林浔:“有个小女孩居然和你一样,一样的开始一样的结局,只是整个过程她什么都没有做。她觉得自己实在是渺小,根本无能为力。后来发现,的确是无能为力,可总是觉得如果当初做点儿什么,至少不会这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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