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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名媛[民国] (墨湄湄)


  拿别人的手短。
  夏初霁是特意在校门口等他的。
  “你认识《平城早报》的人吗?”她知道贺逸跟自己没什么好说的,所以直接进入了正题。
  “不认识。”
  夏初霁挑了挑眉毛,看来她的几本书还没有消除贺逸对自己的偏见。“哦,认识啊。”
  贺逸脸上闪过诧异和不自然。刚刚他的回答是下意识的。
  传达室门口有一盏电灯,光线很好。夏初霁刚才看到他回答的时候眼睛朝左撇了撇。贺逸平时是个很严肃的人,很少有视线胡乱瞟的时候,说明他撒谎了。
  “过段时间,应该是八月二十二,我想在《平城早报》上发一篇声明,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
  谎言被拆穿的羞愧和夏初霁平静柔和的声音让贺逸一时说不出拒绝的话,一个大男人脸涨得通红。
  这时,夏初霁又补充说:“看在我把好不容易收集来、又好不容易寄回国的书借给你们的份上。”
  提起这件事,贺逸的脸更红了:“我帮你联系联系。”
  “多谢。”
  大概过了一周,在夏初霁准备联系紫藤,让她直接找上《平城早报》的时候,贺逸告诉她联系到了。
  夏初霁把写好的声明交给贺逸,并递上需要的钱,让他帮忙寄到他《平城早报》的朋友那里。
  虽然去不列颠读书的时候用过针管笔,但是夏初霁仍然最喜欢毛笔,而且写得一手秀气漂亮的簪花小楷。
  声明的内容使得这手簪花小楷透着铿锵。
  贺逸大致看完内容后,满脸震惊,目光复杂地看着她。
  夏初霁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暂时替我保密。”
  一切都在夏家和夏显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表面上,夏初霁除了每周去夜校上课外,安分守己,几乎足不出户,实际上,一场风波即将来临。
  民国七年八月二十二,谢熙第二次结婚的日子。
  大清早六点,夏初霁起床出门。
  放在以前,下堂回家的弃妇是所有人都看不起的。自从她回来后,夏家的下人也都对她很冷淡,是以她出门的时候也没人问起,很是顺利。
  顾丘安排送她去平城的车已经在夏家外等候。
  平城是苏承律的地盘,她是十分不想踏足的,但是为了让谢熙有一个此生难忘的二婚婚礼,她必须来平城。
  从留城驱车到平城大概四个小时。
  到达平城后,夏初霁正好看到街边有个报童。
  “号外号外,谢熙先生和金清曼女士今日在琼斯教堂举办婚礼,大半名流人士出席观礼,轰动全城。”
  发现报童叫卖的内容跟自己想的不一样,她让司机停下车,买了一份《平城早报》。
  今天平城早报的头条就是谢熙和金清曼的婚礼,她几乎把一份报纸翻了个遍,才在角落里看到自己那份声明——
  谢熙先生鉴:昔日包办婚姻亦非我所愿,乱世男女偕老,实属难得,今祝二位喜结连理,望归还当年嫁妆,此后永无瓜葛。夏初霁谨启。
  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她的声明恐怕早被谢熙婚礼的消息淹没了。
  不过没关系,既然大家看不到、谢熙看不到,那她就去婚礼上提醒他。
  既然是要去婚礼,她自然要盛装出席。
  “小姐,一会儿你真的要一个人去吗?万一被人为难了怎么办?还是我跟候安陪你去吧,”
  从夏家出来的时候,夏初霁没来得及收拾,到平城后就去了紫藤的店里。
  她换上了从不列颠带回来的洋装,一边对着镜子抹口红,一边安慰紫藤说:“放心吧,我不是去打架的,只是去要嫁妆。”那群自诩清高的上流和文化人士为了面子也不会对她做什么。
  紫藤还想说什么,可是想起夏初霁那劝不动的性格,只好忍住。
  她气不过的说:“那谢熙这四年受各界追捧,早该让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了。可惜老爷不愿意计较这些。”
  抹完口红的夏初霁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的妆并不弄,只是抹了雪花膏,用大红色的口红涂了唇。
  她的皮肤本就很好,抹上雪花膏后更加剔透,红色的唇把她五官的明艳突显了出来,但因为端庄温婉的气质,又不显轻佻。
  该讨回来的一切,她都会讨回来的。
  与谢熙结婚的金清曼是平城有名的才女,写的文章和诗受到许多人的追捧,不禁登过报,还出了诗集。许多文人对她仰慕不已,曾写诗赞叹过她是天阶夜色下的一抹白月光。
  他们两人都是追求新潮的人,婚礼也是西式的。
  夏初霁到得晚,没有赶上教堂的仪式,直接去了酒店。
  谢熙虽然不承认自己“王爷”的身份,但毕竟与京城那位有血缘关系,京城里来了人,其他各方的势力为了面子也送来了贺礼。再加上出席婚礼的宾客也都不是一般人,外面还有各个报社的记者和看热闹的人,酒店入口卡得很严,没有请柬不能进。
  没有请帖的夏初霁被拦在了门外。
  酒店的人见她盛装出席,不像是混进来的,却还是严格地说:“女士抱歉,请出示您的请帖。”
  有许多人在外面看着。
  夏初霁勾了勾唇,语气平静地说:“请帖我弄丢了,但是你可以进去告诉谢熙,我叫夏初霁。”
  没有请帖,凭这个名字,足够了。


第13章 好感
  周围很吵,听到夏初霁说话的人不多,但是酒店的人听得很清楚。
  他惊讶地打量了她两眼,眼中带着怀疑,像是觉得她本人与传闻不符。
  “请稍等。”
  今天的谢熙一身精致的西装,春风得意。
  听到夏初霁的名字的时候,他脸色一变,眼中闪过厌恶。
  这个女人来干什么?难道是来一哭二闹三上吊大闹他的婚礼的吗?
  他沉着脸来到酒店大厅。
  就站在谢熙身旁不远处的夏初霁好笑地看着他四处张望。
  说起来,活了两辈子,这是她与谢熙第一次见面。要不是他穿着西装,胸口别着花,她恐怕也认不出他。
  就是这样一个素昧谋面的人,用一份声明,改变了她两辈子的人生。
  “谢先生。”
  听到声音,谢熙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女人款款朝自己走来。
  她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唇上的颜色恰似诗人笔下动人的朱砂痣,脚下高跟鞋踩在地面发出的声音透着优雅。
  他眼中闪过惊艳。
  “你好,我是夏初霁。”
  下一秒,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谢熙彻底怔住。
  他原先只当她是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万万没想到她就是夏初霁,漂亮、时髦、精致,跟自己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在他眼中,她应该是个传统、守旧、有些怯懦的女人。
  不是说她的腿瘸了吗?
  他心里忽然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夏初霁把谢熙所有的表情都收入眼中,并没有觉得扬眉吐气,只有更深的厌恶。
  “夏女士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的婚礼,请进。”
  谢熙回头,见金清曼的脸色有些难看,心中懊恼,叫了一声“清曼”。
  原来这就是有名的才女、让许多人神魂颠倒、写诗赞美的金清曼。她长得很漂亮,五官素淡清冷,眉目间的一抹愁色仿佛能牵动人心,模样与气质符合当下最流行的审美。
  夏初霁听说,谢熙追了金清曼好久,才把这位大家心目中的女神娶了回来。
  新浪和新娘都出来了,许多宾客被惊动。
  在大家的议论声中,夏初霁朝金清曼笑了笑,说了声“多谢”,随后目光在她手腕那只翡翠镯子上停了停。
  她今日不是来吃他们的喜酒的,可是进来后就找不到谢熙了,只好先入席。
  周围全都是注视的目光,就连同席的宾客也在窃窃私语,没有一个人来打招呼。夏初霁平静地坐着,周身像有一道屏障把所有的喧哗隔开。
  “你就是夏家的大小姐吧?”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她身旁坐下。
  夏初霁没想到有人会来跟自己说话,朝老太太笑了笑。
  听口音,这位老太太像是京城来的。
  果然,随后这位老太太说:“我是安平王的乳娘。”
  “原来是嬷嬷。”
  夏初霁早就听说过谢熙的这位乳娘郑氏。她想站起来表示尊敬,却被按住。
  “什么嬷嬷不嬷嬷的,现在这个情况——”郑氏说到一半像是有所顾忌,笑了笑说,“出了京城,我就是个普通的老太太。”
  随后,她拉起夏初霁的手,感慨地说:“不愧是夏大人的孙女,多好的姑娘啊,是谢熙太胡来委屈了你。京城都对他四年前做的荒唐事很愤怒,觉得愧对了夏大人,所以这次只有我一个人来了。”
  夏初霁摇了摇头:“不委屈。”这辈子她才不愿意委屈自己,今天是来算账的。
  郑氏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觉得她垂着眼睛的样子十分端庄温婉,又是心疼,又是觉得可惜。
  又聊了两句,郑氏离开,过了没多久,两男一女朝夏初霁走了过来,看年纪应该是金清曼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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