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字符落笔,这算是结束了。陈敏娇把笔搁在桌上。她伸了个懒腰,起身把笔和文件夹一道带上,刚打开就遇上一张惊慌失措的脸,是那个菲佣。
“小,小姐。”菲佣明明比她年龄大,但现在怯懦低头的模样,像个小女孩。
陈敏娇无奈笑起,出声,“怎么了?”
阿菲语无伦次地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守在门口,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
这么胆小,以前究竟遇上的都是些什么主人啊。
陈敏娇心里叹气,面上笑意不减,“无事啦。张叔在哪?”
阿菲指了指楼下,陈敏娇顺着楼梯走,阿菲跟在她的身后,陈敏娇比她高点,所以她仰着头。
真好看啊。阿菲想。又很温柔。比之前那些趾高气昂的人看上去好太多了。
“张叔。”陈敏娇出声,“东西给你。”
“欸。”张叔拐道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瓷碗,朝陈敏娇说:“先吃糖水。”
糖水是统称的说法,张叔做的其实是银耳燕窝羹。他伺候过许多杜少来的女孩,陈敏娇是他见得最称心的女孩。虽然知道以杜风的身份,这些女孩不过是萍水相逢里的昙花一现,但他还是忍不住拿长辈的眼光去打量。他是看着杜风长大的。
“谢啦。”她正好有些饿。
面前的糖水澄澈而黏稠,红色的枸杞点缀在其间。
张叔在身后解释,他语气里带着点忍不住求表扬情绪:“知道你要来,一个半小时前就泡了燕窝。你尝尝。”
陈敏娇拿起银勺舀了一口。入口即化,冰爽带甜。燕窝的稠和银耳的脆完美糅合。
“是手撕的吗?”陈敏娇回头看了眼张叔,张叔脸上挂着慈祥的笑,他点了点头。
燕窝撕成了碎丝,于是变得更加可口。
或许是因为小火慢熬了许久,冰糖融化得很好。加之在冰箱里放过,于是更加美味。
也对。陈敏娇想着,买得起豪宅,又岂会买不起在这个年代已够奢侈得冰箱呢?
张叔见她落了勺,示意阿菲把碗收走。
“陈小姐,今天好好休息。”张叔说,“明天可能会很辛苦。”
“明天?”陈敏娇有些疑惑,“比赛是明天吗?”
“比赛大概是一个月后吧。”张叔说,“但是少爷找了几个人来……”张叔踌躇了下措辞。
陈敏娇接下他的话茬,“需要培训?”
“是的。是会针对比赛进行一下培训。”
“ok的啦。”陈敏娇眨眼。
她穿越来的那个时候,香港的选美大赛已经算是走向没落了,港姐几乎掀不起一点水花。早些年倒是有许多优秀的人是从选美大赛出来的,有港姐身份的女星不算是少数。她小时候爱看的《新白娘子传奇》中的赵雅芝就是1973年的港姐,虽然未入三甲,却依旧红出半边天。而1983年赛际里的的亚军张曼玉,更是许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现在,杜风这么认真对待的话,她忽然就有了兴趣。
她又会把这条路,走到哪里呢?
她很期待。
第6章
六
香港小姐的选美比赛的流程是,所有想要参加的在港女孩先填报名表,第一轮面试会筛选出四五十位进入二轮面试,二轮后挑选出二十一人进行四五日集训。集训后会有三轮面试,接着十六名佳丽会参与决赛,争夺桂冠。
而陈敏娇所处的阶段就还是报名阶段,比赛会在一个月后开始。杜风挑中她,算是把她当作璞玉想要来雕琢,给她找了一溜的老师。
学形体的,搞礼仪的,还有教书先生。
虽然这是选美比赛,但绝不是仅仅依靠一张脸就能够走到最后的。就像比赛流程中设置的慈善活动,就是为了考察参赛者是否拥有足够的亲民力。
虽然香港小姐的报名范围没有明确地指出是大家闺秀或名门小姐,但纵览往届的冠军和脱颖而出的选手,大多是家教良好的女孩。
尽管陈敏娇本人是在社会主义的熏陶下成长出的女孩,但这个“陈敏娇”不是。她的过往和非港籍贯很可能会成为别人攻击的点。
这一个月对于陈敏娇来说,算是轻松又算是繁复。有些礼仪是被她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再学习的,所以对于大脑而言算得上轻松,但是对于身体上就算是折磨了。她已经记不得多少次汗水打湿了衣衫,也记不得她顶着书本绕着房间走了多少个轮回。
陈敏娇是个心性坚韧的人,她知道如果这点苦头都吃不了,那她可能不适合在这个年代继续生活下去。就像她前世当编剧时会每天出去进行人物观察一小时,模仿他们的动作,剖析他们的行为,她什么都体验,就是为了让笔下和荧幕里的人物栩栩如生。
所以她的剧本也从来只给优秀的演员。她不想她的孩子被无辜瞪眼双目无神给毁掉。
所以现在这点苦也不算什么。陈敏娇每天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是会无可避免地想起前世的一切,大概是她上辈子太顺风顺水,所以老天叫她来这倒退了几十年的香港受累。
她是读戏文毕业的,但比起那些要么当枪手要么搞网剧的同学,她的起点一早就被拉开。她的小姨是圈内说得上话的荧幕一姐,单是二话不说买下剧本出演,就已经为她开了好头。
想起小姨,陈敏娇又觉得人生就是圆圈,轮回有数。小姨说她适合当演员,但陈敏娇毅然决然选择了编剧的道路。比起表演另一个人,她更喜欢去揣摩人的形成。揣摩了小半辈子,一眨眼,回到77年,倒还是注定要走向演员的道路。
只是比起前生,拥有了更好的硬件条件。她上辈子长的不赖,但那张脸却驾驭不了太多剧本。没有和的来的人物,只是好看,却不会让人留有印象。
早点休息。陈敏娇翻身伸手摁掉台灯,室内只独独遗留下月华满地,衬着床的罩纱和流苏,倒也同嫦娥仙境有几分相似。
只需要闭眼,陈敏娇就沉沉入睡了。她的侧颜太闲谧,让风月都噤声,唯恐惊醒梦中人。
然而在陈敏娇不知道的地方,有个人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的状态。或者换句话说,是监视。
张叔每天例行给杜风报告陈敏娇的学习情况,甚至还会不由自主地带上一句主观评价,比如今天也很努力,比如陈小姐已经练的很不错。
但是杜风通常只有两三句回答,类似努力是她最实惠的选择,或者还不够,还得继续。
陈敏娇就算是他杜风的面子,若是差了,还让他以后怎么在黑白两道混?
虽然这时候的香港,白道也同黑道相差无二。
不过让杜风感到震惊的有两件事。一是陈敏娇的英语太好,就连他找去说是恶补abc字母的老师都自惭形愧。二是这女人穿上高跟后竟然犹如平地,步步生风,听礼仪老师的说法,这女人倒是毫不怯场或有不自在。
口红和高跟鞋是女人的武器。
而陈敏娇显然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后者杀人于毫厘之间。至于前者,光是看她微微启唇就已经是诱惑,若是配上颜色正好的口红,怕是会一吻之间倾倒众生吧?这就是杜风想要的效果。他要所有人,对他的选择,只能哑口无言,剩下称赞和欣羡。
而他在陈敏娇身上,看到了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于杜风而言,天之骄子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出生时,已经过了黑道动荡不安打打杀杀夺地盘的时日,他家老头子,早就满身伤痕地为他闯出了一片天地。要什么有什么,从未有过得不到的疯狂。所以他能够肆意花丛,能够号令八方。
但他永远都是太虎帮的太子,他没有自己的帝国。比起子承父业,他更爱自力更生。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永远背负着父辈的烙印而生活,他想要闯出一点新的东西,比如在传媒娱乐界。
更何况,同成为神相比,他更享受造神的过程。
那些世家小姐又如何?最终结局不过是败于一个逃难来港的女孩。他已经迫不及待看到她们脸上气急败坏地模样了。
-
陈敏娇一夜好眠。
无梦也无风,平静如昨日窗外湖,毫不起波澜。
半梦半醒之间,有人轻轻戳了戳她的脸庞,力度极轻,指腹柔软而稚嫩。
陈敏娇以前养猫,还养的是加菲猫。毛长还胖,肉嘟嘟的脸,最爱就是每天清晨在阳光穿透玻璃入屋后跳上床把她叫醒。用自己整个身子压住她,或者拿小爪子按她的脸蛋,企图留下梅花印。
所以此刻陈敏娇错把这种触感当成自己那只调皮的猫了。她一翻身,玉臂长伸,把床边的小家伙搂进怀里,又闭着眼轻微哼了声,抬起下颚用唇瓣亲吻着“猫”,闷声闷气地说:“乖,别闹。让姐姐再休息会。”
被自家大哥唆使过来叫人起床的杜雨此刻如木桩般站立着,丝毫不敢有一点动弹。他还穿着一身正式的格子背带裤配衬衫,领结现在由于陈敏娇的搂抱而有些歪曲。脸红得像个西红柿,若是让他妈看了,必是要叫一声小儿学会揩粉了。
杜雨将求助得目光投向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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