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太太真是谈得特别投机。小梅一边侧耳聆听,一边下手很稳。“咔咔咔”几剪刀过后,一大块儿布料,直接变身成两摞形状相似的布块儿。
“哒哒哒”,锁了包边儿……
“好了,我要去学校了。要是有哪儿看不明白的,不好做的,就留给我晚上回来收尾。”
李母在布条堆里,根本就顾不上抬头,只是对闺女摆手“去吧去吧,不用挂着我们。这点活儿,可难不倒我俩。”
对门的老阿姨更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又想先蹬缝纫机,把衣服做出来,又想先过一把刺绣的瘾。
小梅换了鞋子,背上包,往外走。
关门以前,听到母亲在介绍“我小闺女心细。平日里,凡是有那绣花的样子,全好好留着呢。你看……”
有多久没有见过母亲这样热心的去做一件事了?除了满心满意的去看大孙子……
小梅心情舒畅,步履轻松。在路上买了一大包糖炒栗子,先去了寝室跟室友们分享。
“有什么惊喜的事情发生吗?看你笑的,这份春心荡漾,不是明天才参加演讲比赛的初赛吗?”杨宁接过糖炒栗子,歪着脑袋打量小梅,问道。
“是啊,演讲比赛还没进行,不算好消息,但是昨天听张教授说,我有几篇文章要在省报发表,这算不算是值得庆祝的好消息?”
小梅的话音未落,整个寝室都沸腾了起来。
好歹大家念的是中文系嘛,中文系的学生发表点文章才是正宗。
“真的真的?省报的发稿率很高吗?你写的是什么样的题材的?稿费什么时候来?”
“省报发行量大影响面广,可不是随随便便写的文章就能发表的对吧?各地方的机关单位领导们,每天也都要看省报的……”
李小梅一来,整个寝室里的人员就齐全了。六个姑娘,花朵似的,有说有笑,气氛特别和谐。
要说不和谐的地方,也就是一个板着脸的杜珊珊了。
这次开学之后,她跟李小梅跟杨宁处的关系越发紧张,连表面上的文章都懒得做了。所以,李小梅拿了糖炒栗子过来,只是喊着大家都来吃,没有专门邀请她,她也根本不往前凑。
只是,不吃糖炒栗子没关系,满寝室的谈笑声,在她的耳朵里,是不得不被灌进去的。
其他四个姑娘,都在极力的夸赞李小梅,那么露骨的夸赞,让杜珊珊的整个肺都要被气炸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呀?杜珊珊同学也是曾经发表过文章的,比李小梅在高中阶段还要早,在初中就发表过一篇作文,是在地级市的报纸上。
“哼╯╰!”杜姗姗从鼻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背着自己的小坤包,把房门狠狠的关上,离开了。
446不喝这碗心灵鸡汤
寝室里有片刻的宁静,然后一切恢复正常,杨宁耸了耸肩膀,继续分享糖炒栗子。
小姑娘的嫉妒心不可小视,但是充其量也没多大出息不是?
大家都适应了杜珊珊的嫉妒心作祟,当然了,除了适应,还有淡淡的疏远。
“其实我特别羡慕其他寝室里,有点什么高兴的事儿,或者谁有了不开心的事儿,就集体六个人出动,到外面搓上一顿,即便是AA制,大家也都能特别开心的回来。不像咱们寝室,总是凑不够人,小梅就算回来,跟杜珊珊又凑不到一起……”
寝室里的老大姐,长叹一声,感慨道。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们这间寝室,还真的是从来没有举行过这样的集体活动。
这话题有些沉重了,李小梅手里拿着一枚糖炒栗子,根本就吃不下。
“我听说,大二的时候,就可以退掉寝室了。到时候,我不属于寝室里的一员,老大的理想生活就能实现了。”
小梅的话,说的有些冷清。
老大赶紧解释“小梅,我们都知道这事不怨你,是珊珊心眼儿太小了。我刚才这么说,只是觉着,咱们来读大学,是从五湖四海凑过来的,这一辈子,可能能相处的时间就这四年。毕业以后,各奔东西,能留在一个城市的机会就很小,更别说,能像现在这样朝夕相处了。也有可能从毕业那一天之后,这一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了,所以,我才会为你们这样剑拔弩张的场面觉得可惜。”
老大的感伤其实也有道理,小梅还没说话,杨宁先反驳起来“老大,我倒不觉得,大学四年认清楚一个人的好坏,从而互相之间有了距离,有了分歧,就是一件可惜的事。我来上大学之前,我爸我妈总说我太傻,性子直,到了外面,擎等着吃亏受骗吧。我这半年来,倒觉得自己很有收获。大学生不应该只藏在象牙塔里,只看头顶那一片儿天。越是尽早的看清楚人情冷暖,看清楚人性的丑与恶,以后才越是能够轻松自如的适应社会。”
李小梅与杨宁相视而笑。小梅自己知道,她天性就不是太过于活泼,擅长跟别人交往的人。于万千之中,能够寻到一个知己,就已经是难得的了。何必要求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好朋友呢?
像杨宁这样的心态,她觉得才算是正常。不躲在心灵鸡汤里盲目啜饮,不回避遇到的任何一段必经的坎坷之路,坦然面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人敬一尺,我敬一丈。人若欺你一尺呢,难不成要再敬他两丈?就为了维持一段大学生活美好的回忆?
李小梅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更没有想把自己培养成圣母的决心。
不过,学校里的这点事儿,也确实对她的心情造成不了多么不良的影响了,能影响她心情的人,过得正高兴呢。
下课回家,两个老太太,已经把两件秧歌服做成功了,一人一个绣花棚子,在那里认认真真的绣花呢。
“妈,大兰阿姨,你们两个好有创意呀!相同的样式,相同的服装,绣花却不一样。”
李母那件比较正统,把绣花放在了左胸上,对门老阿姨,则别出心裁,是在衣领和手腕的部位。
“看,漂亮吧?我跟你妈两个人争了半晌儿,谁也劝不动谁,到最后,就个人绣个人的呗,愿意往哪儿秀就往哪儿秀,愿意绣什么花就绣什么花。这样也正好,省得以后弄混了。”
小梅连连点头,没错啊,连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可能出现两片相同的叶子。只要大原则上不变,小细节上难道还不容许个人保留个人的特质吗?
自己跟室友们不同,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像杜珊珊那样小心眼儿,嫉妒自己,其实,也还可以说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乞丐从来不会嫉妒百万富翁,他只嫉妒比他要饭要的多的另一个乞丐。
自己需要做的,就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让杜珊珊这样的同学望其项背,遥不可及,才能真正从根源上,彻底熄灭她的嫉妒的火苗。
明天,自己要参加的英语演讲比赛的初赛,一定要赢,必须要赢。
两个老太太用不着小梅帮忙做衣服,小梅的晚上就更轻松了些。她晚饭后,站在客厅研究录像,对门老阿姨就带着李母去了她那边继续刺绣,两个人下了决心,第二天就要去人民公园亮相的。
这气氛真的很不错,母女两个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都做得兴致勃勃。
两个精工细作的老太太,把绣花全部完成,拿到这边来熨烫的时候,小梅刚刚熨烫完自己明天要出场的衣服,或者说是她的“战袍”。
“战袍”是修身的天蓝色旗袍裙,长袖,高领,开叉在膝盖上两寸,无金丝无银线的滚边儿,无刺绣,只是一水儿的天蓝色,加了传统的琵琶盘扣而已。
看起来格外简单的衣服,其实做工相当的精致,整个儿透出一种奢华的内敛来。
谁说年轻人就穿不出旗袍的韵味来呢?李小梅就可以。
明天,全省各大学学生代表的演讲比赛,是在省城电视台举行的。也就是说,选择衣服应该更多的考虑到舞台效果。
张教授打听来的小道消息,说是电视台准备的比赛背景幕布,主体就是红色,大红色,鲜艳的很。
所以李小梅之前打算的,自己穿一身大红色鲜艳全场,是不可能达到效果的。
而白衬衫和黑裤子,或者是黑裙子,又是可以预料到的,大部分参赛同学会选择的服饰。
所以,李小梅经过反复衡量,最后熨烫的,是这件天蓝色旗袍。
她还是学生,不需要佩戴什么昂贵的首饰。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李小梅就把自己的头发扎高,早就蓄长了的头发拢成马尾状,从头顶垂过了肩膀。
头发上用的发带,也是天蓝色的布料,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修饰。
挂绒的肉色长袜,让李母又瞪着眼睛验看了许久。
447临行露怯
“再穿上件大衣,别冻着了。在省城这么穿,还真是挺好看的,显得人高……”,看起来,李母在省城呆的这两天,还是很有意义的。最起码,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了,对于闺女的穿戴,管理的也不严苛了。
相似小说推荐
-
惹火甜妻:傲娇陆少低调宠 (杨柠萌) 云起书院VIP2018-05-31完结 点击:396066 总人气:16572 周人气:4分手了还喜欢怎么办?池小姐的经验是死皮赖脸死不...
-
七零年代致富手册 (袋鼠宝宝) 2018.8.16完结傅小雨穿越到了七零年代,成了一个奶娃娃,一大家子人挤在破土屋里,日子好艰难。好在她自带心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