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拼命摇头,失声道:“怎么可能?你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在朝凤,你万人之上,风光无限,到了21世纪,别说一身武艺无处施展,扎根到骨子里的观念,会让你根本没办法融入这里。也许一开始还会觉得新鲜,但久而久之,你会开始想念故乡,会怀疑为我留下到底值不值得,对我的新鲜感退去后,这里对你而言,便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新鲜感退去后?就没什么好留恋的了?”他咬牙切齿地重复她的话,眼波晃动得厉害,再次逼近她,冷声质问,“夏云珠!在你心里,我薄风遥就是这样一个不值得托付的人?我的承诺,你从来就没有相信过,是不是?”
“不是我不愿意相信,而是…根本没有办法相信!”她别过脸,想到那日陈教授给她看的研究成果,心口一阵阵抽搐,“即便这个时代没有真心待我的亲人,但我仍然拼了命地回来,朝凤于你,是无法抛弃的故土,你怎么可能割舍得下?”
“那是你的擅自臆想,跟我毫无关系!”他也负气地别过脸,垂眸盯着地板上浅淡的光线,一片晦涩梗在喉间,以至于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缓慢而沉重,“我说过,双亲在我六岁那年惨死,留我孑然于世,直到我娶了你……”
或许她还不知道,从宣布婚期的那一刻起,他便认定她是今生今世唯一的女人,也是他失去双亲后,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的确,如她所言,他在朝凤风光无限,但权势、财富,终究是过眼烟云,当初一路闯荡京州,目的可不是为了这些浮华的东西,而是为了夺回属于父亲的玄玉,夺回他曾经失去的一切!
然而,却阴差阳错,和她相遇……
从此,她住进他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可是她却根本不相信……
他闭了闭眼,无力地告诉她:“我并不留恋朝凤,我只留恋你。”
情话动人,夏云珠还是保持那份理智,艰涩地问:“那…如果我说,我知道回去朝凤的办法呢?”
这话使他猛然转过头,一双眼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落在她身上:“你说什么?”
“我说…我知道回去朝凤的办法了。”
“你现在,还会留下吗?”
回去朝凤的办法?
连他都不敢确定,她怎么可能知道?
他为此震惊而失了言语的反应,在夏云珠眼里,成了难以抉择的犹豫。
果然,之所以说要为她留下,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还不知道要怎么回去吧……
泪洗过的眼眸,此刻只剩黯然。
心底的那点探头探脑的期待,成了莫大的笑话。
这间房很新很宽敞,却并不是她的家——一个注定无法长留的人,给不了让她安心的避风港。
压不住的难过在眼眶里泛滥,虽然不舍,但本能趋势她及时掐灭这份感情,否则越是往后,越是痛不欲生。
“如果没什么事,我先回学校了。回朝凤的方法很简单,你只要再开启一次下玄玉,就能回去了……”她强压住难过的情绪,望着他,由衷一句,“21世纪注定不是属于你的时代,你选择回去我一点都不会怪你,祝宫主在朝凤前程似锦,一切安好。”
最后一个字落音,身旁的茶几忽然被挥手卷开,砸在墙上,骤然粉碎。
巨大的声响,震得夏云珠心陡然狂跳。
面前的人通红着一双眼,已是气到怒不可遏的地步!
“夏云珠,我想气死我不成?!”
毕竟是京州叱咤江湖的人物,平日里不怒自威的气势已叫人畏惧,更别提发火的时候了!
夏云珠吓得后退了一步,又怕又委屈。
她说得不对吗?他刚才,难道不是在犹豫吗?被摆上天平和养育他十几年的故土作比较,她根本一点胜算都没有!
明明难过的人是她,到头来竟成了她的不是。
委屈得湿了眼眸,颤着唇站在原地哽咽,下一秒,胳膊被猛然拉住,紧接着一个趔趄,撞进硬实的胸膛。
耳畔因他说话带出的震动嗡嗡作响,即便此刻看不见他的脸,也能想象得到头顶上方盛怒的面容。
“哭什么?该哭的人是我才对。”
他哭?他有什么好哭!马上就要回朝凤了,别提有多高兴!
她可怜巴巴地掉眼泪,片刻后,听得他无奈地叹气:“我不会扔下你一个人回去,你为什么不能相信我?哪怕一次也好。”
她不说话。
他下巴抵着她脑袋,自顾自地说:“我承诺过的事,说到做到。你相信我……”
“我不敢……”
被父母抛弃过,她没有信心,也没有勇气再去相信什么。
“连试一试,都不肯吗?”他扣着她后颈,将人用力攥在胸口,冷厉语气低了半分,带着一丝哀求,“能不能为我…试一次?”
良久的沉默后,夏云珠总算挤出三个字:“怎么试?”
跌落谷底的心,死灰复燃地跳动起来,薄风遥表情一顿,扣着她的手松开又攥紧,随后语气坚定道:“告诉我,这些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
夜黑到深处,灯红酒绿的长街开始了新的一天。
一辆灰扑扑的电瓶车停在角落,小孙握着车把,老司机的优越感在此刻油然而生,他指着长街深处,很自豪地告诉后座的人:“遥哥,这种地方跟着我来就对了!消息灵通不说,老板看在我的面子上,还给你打八折!”
后座的人没说话,抱着胳膊斜靠在电瓶车后座上,整个人隐没在角落的阴影中,只一双深邃眼眸敛着零星的光,像潜伏在黑暗中的猎豹。
几个化艳妆的女人从面前走过,她们像是不知冷暖,深秋也露着双白晃晃的大腿,性感的黑色牛仔裤,短至腿根部。夸张的茸毛短外套敞开两侧,硕大的圆球呼之欲出。
其中一人瞥见小孙,稍微停步打了声招呼:“孙哥,今天怎么有空来?陆老板呢?”
“哦,陆老板没来,我带店里的新人来这里见见世面……”小孙摸了把头发,还没摆出英俊潇洒的姿态,就被身后的人用胳膊肘狠狠撞了下,力道之大,疼得他险些咳血,察觉到薄风遥的不悦,赶紧开口,解释说,“呵呵,说笑了,带他等一个朋友。”
“等朋友?谁啊?不如去店里等,这儿站着多冷!”
骑电瓶车的小孙,只是陆老板手底下跑腿打杂的,薅不到钱,因而女人邀请时,语气显得很淡,纯粹是看在他认识陆老板才给的客套话。
然而小孙却激动得不行,立马就像点头应下。
后背再次传来沉重一击,他疼得咳两声,忍住不舍拒绝道:“不了,我们就在这儿等,主要我俩手机都没电了,站路口等,唐宇来了我同事一眼就能看到。”
“唐宇?”走到前面去的两个女人转过脸来看他,“是唐家那个公子哥唐宇?”
小孙很利落地应了声是。
唐宇是这里的常客,从高中开始便带着一帮哥们儿光顾,出手阔绰,长得也算俊秀,加上嘴甜会哄,是夜场女人们的抢手货。
听说小孙的同事是唐宇的朋友,女人们纷纷投去好奇目光。可惜光线太暗,对方又压着帽檐,看不清眉目,不过高大挺拔的身形着实令人满意。
年轻女孩看脸、成熟女人看身材,这男人若是脱了衣服,在床上肯定是个极品抢手货。
干她们这行的,吊死在一棵树上怎么行?多敛点出手阔绰的客人才是硬道理。
小孙的同事,这身份听着没什么油水可捞,但唐宇的朋友就不一样了,这位公子哥玩伴多,但能称得上是朋友的没几个。
所以,眼前这位极有可能是个低调的土豪。
有善于抓住机会的,当下便向薄风遥搭话:“唐哥的话,在Deca,刚才有姐妹发朋友圈,正和他喝酒呢!要不,我带你过去?”
黑暗中的身形终于动了动,朝前迈出两步。
光从斜侧镀来,线条锋利的下巴和高挺的鼻梁映入众人眼帘,再往上看,鸭舌帽遮挡住的冷冽凤目若隐若现。
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
女人们忘了呼吸,直到面前的人说了句:“走吧。”才慢慢回神,搭话的不再只是先前那一位,一群女人簇拥而上,抢着为他引路——这样的客人,即便分文不给,也是夜场最受欢迎的一类!
小孙就这样被抛弃在深秋清冷的街头,他扶着那辆灰扑扑的电瓶车,愣了半晌才拔腿追过去:“诶!等等我啊!”
什么啊!明明不该是这样的啊!他作为前辈的脸往哪儿搁?
一行人来到唐宇所在的夜店,招牌灯亮着暧昧的粉,冷蓝色的花体字写着店名Deca。门没有关好,震耳欲聋的音乐流泻而出。
“唐哥在舞池后面的卡座那儿,我带你去!”最初搭话的女人笑眯眯地凑近,企图挽上薄风遥的手臂,然而还未碰到他衣角,就被轻巧躲过,愣神间,身旁男人已经先她一步,推门跨进了满室的荷尔蒙中。
混乱光束下的男女,在薄风遥这个古代人眼里,可谓是群魔乱舞。
暧昧贴合的身体、奇怪似僵尸的舞姿、喷洒在空气中的汗.液,令他不适地皱了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