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言也不是非要为难他,只是觉得自己想出来,能够更加深刻一些,她不懂夫妻之道,但是他知道,两个人之间要是有了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不然一定会升级为更大的问题。
“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我没有回来那么早,饭团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他还那么小,不知事,你就放心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难道真的是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像饭团那样的乖宝宝就要自己管好自己吗?”说的李世言忍不住哭出声来,即使知道不应该,但就是忍不住,心里全部都是后怕。
一见李世言哭了,张新阳手忙脚乱的给她擦眼泪,心里满满的心疼,要不是自己做事情没有考虑那么多,媳妇也不会生气,现在也不会哭了。
张新阳把人抱在怀里,轻声安慰道:“是我的错,是我没有考虑到,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媳妇,你放心。饭团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我怎么可能不上心,真的只是一时没有想到,以后不会了。”
瞧着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张新阳更加自责了,媳妇很少哭的,是他不好,不仅没有在媳妇怀孕和生产的时候到场,也没有好好关爱饭团。
“别哭,你这一哭,我心里也不好受,以后绝对不会这样了,别哭,哭肿了眼睛,心疼的还不是我?”
李世言噗嗤一声笑出来,“谁要你心疼,当爹的对儿子都不上心,难道还指望对孩子妈上心吗?”
“我对你上不上心,你还不知道吗?不是早就清楚了吗?对孩子妈可比对孩子上心多了,昨晚上你不是已经见识到了吗?”张新阳一脸坏笑的说,只要媳妇不哭了,一切都是好的,他这一辈子就栽在她手里了,说往东绝不往西,只要是她陪着就好了。
不要脸,张新阳这男人就知道说这种话,也不知道是不是男人的通病,还是说就是个别的是这样,坏坯子,李世言在心里吐槽。
张新阳觉得媳妇气也消的差不多了,心里就荡漾起来了,好几天没见了,感觉心里痒痒得很,就跟中了毒一样,就想狠狠的欺负她,让她哭着求饶。下了床以后,他是舍不得她流眼泪的。但是在床上,她的眼泪是他最好的催化剂,只要一见到,就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李世言把张新阳推开,虽然事情是说清楚了,也保证了,但是可还没完呢,“看我干什么,看你儿子去,我现在要睡觉了,不准打扰我,要是你不听话,今晚上就别上床了。”李世言恶狠狠地说。
就是要给个教训,不然他还不得以为认错了就行了,没那么好的事,昨晚上还那么欺负她,还没算账呢。现在就想抹平了,没门。
看着李世言一脸坚定,张新阳也就知道没有转圜的余地了,还是按着媳妇说的来吧,反正他确实是有点对不起他儿子,即使什么事都没有,他儿子还受到了他妈妈的爱抚,他什么都没有。
饭团还在睡,一看就知道睡得很好,整个脸蛋粉扑扑的,很健康,小身子也是是不是的扭来扭去,像是做了一个美梦。张新阳心里一片柔软,这是他的骨肉啊,是他日夜期盼的孩子,他来的如此之快,以至于他还没有做好准备,总是下意识的忽略他,可是他还是那样,会甜甜的笑,会用他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
以前从未理解到生命的意义,只是觉得是个责任,但是他来到了这里,他知道这是作为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即使不如母爱来的温柔,但是它一直在守护着他。
小心的亲在饭团的脸颊,鼻尖是奶香,像是温柔的泡泡,无意识的就抓住了他,真乖。
守着饭团睡了一会儿,他的生理钟告诉他,到时间了。张新阳轻手轻脚的出门了,就是怕打扰了熟睡中的一大一小,这是他的家,家里是他最爱的人。
李世言起床的时候,太阳已经要下山了,家里只有饭团的哭声,她是被饭团吵醒了,过去一看,果然是尿了,饭团只有尿了或者是饿了才哭,有时候大人都忽视他了,也会哭,但是比较少,李世言上学之前,都是一直和饭团在一起的,有时候不在,也是因为有事情做,大部分时间都是母子俩呆在一起。
所以,饭团和她的感情好,第一个会叫的是妈妈,也是不足为奇了。先把已经脏了的尿布拿出来,里面已经是一整版的地图了,饭团现在喝的都是奶粉,水多,所以没多久就要尿。要是不换勤一点,小屁屁可能就会红肿,因为一直娇养着,饭团的皮肤也是比较敏感的。
换了尿布,小家伙又咧着嘴笑起来,也不知道在高兴什么,趁着天气好,这个时候出去走走也是个好的选择。李世言把饭团的车拿出来,又拿了一条毯子,打算一会儿要是起风了,给饭团围着,小孩子不能受风,身体没有大人的强健,很容易生病。
她自己也换了比较休闲一点的衣服,穿一双适合走路的鞋子,以前就吃过亏,穿皮鞋出去玩,真不是好的选择,特别是她走路不行,稍微远一点就很累,脚也是容易起泡,挑泡这件事,她经历过一回,就不想经历了,实在是太痛了,她本来就是个怕痛的,挑开以后,把里面的液体挤了,如果碰到了,更痛。
她更愿意慢慢好,而不是上药,药水的刺激简直是酸爽。所以,平时她都会穿好走路一点的鞋子出门。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那不是距离,但是对于她来说,还是比较遥远的。
把自己和饭团都装扮好,李世言就推着车子出门了,就去附近转转就好,就当短距离踏青了,反正春天来了,到处都是绿油油的。
第九十一章 遇情敌
李世言选择的是住宅区附近的地方,有一个小花园,勉强算是花园,里面有很多树木,空气很好,还有一些野花,已经开了,煞是好看。
花园里的路都是小路,适合遛弯,但是下雨天就比较麻烦了,容易沾上泥巴,幸好这段时间天气都比较好,没有这种可能,李世言也放心带着饭团出来。
到了中心位置,李世言取出一张毯子,铺在草地上,显得有些凹凸不平,她自己坐在上面,感觉了一些,虽然地下都是草,但是坐上来,却不会不舒服,反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有种时间都慢下来的感觉。
这个花园并不大,那是相对于军区的占地来说,单独来看,花园还是挺大的,但是来的人并不多,部队里的战士每天都要训练,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都是糙汉子,就算有那种比较感性的,也是很少数,每天忙着训练,哪里与时间来逛花园。
而且,干这种事也是要讲究对象的,如果是一群汉子来,那画面就有点好看了。军嫂就更别说了,好多宁愿每天找人说话,也不愿意出来走走。
但是部队里的小孩子倒是喜欢到这里来,捉迷藏啊,捉虫子啊,都是可以的,每天滚的浑身都是泥,像个泥猴子似的。
李世言把饭团放到她旁边,饭团看起来倒是挺喜欢这里的,还拿他的小手手去够旁边的小花花,但是因为坐着比较远,手又短,一直都够不到,急得都要哭了,扭头望着李世言,“妈妈,妈妈。”
宠溺的看着她的傻儿子,这下好了,摘不到花花吧,没良心的笑了,“儿子,妈妈不帮。”说的是斩钉截铁。
饭团有没有听懂,她不知道,看她没有动作,也应该明白她的意思了。
果然,一看妈妈不准备帮忙,饭团就只能自力更生,翘着他的小屁屁,一点一点的爬过去,还是摇摇晃晃的,小屁屁露的很明显,进度也比较慢。
李世言也来了兴趣,拉着他的衣服,就把人拽回来了,一把抱起来,对上饭团的星星眼,笑了,饭团太可爱了,也不知道哭一哭,要是他哭了,说不准她就要哄他了,可惜,饭团一直就不喜欢哭,好多时候都是笑着的。
李世言把车子上的奶瓶拿出来,喂给饭团喝水,虽然是水,但是还是有股奶味,他倒是喜欢多了。
喂完水,就把他放下来了,还好心的放在花的旁边,保证能够摘到花。饭团看到花,表情一瞬间就生动起来了,伸出罪恶之手,一把就把花拽下来了,因为不懂摘花的技巧,只是使用蛮力拽下来的,所以花瓣都是散开了,还有一些汁水,手立刻就变得脏了。
饭团看看旁边的花,再看看自己手里的,露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似乎在疑惑,怎么花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李世言不厚道的笑了,谁让你摘的,虽然心里这么想,还是掏出一张帕子,打湿了,把饭团的手拿过来擦干净,小孩子普遍喜欢把手放进嘴里,饭团也不例外,但是手这么脏,得有多少细菌啊。
擦干净手,李世言又放任饭团去拔草,只要不是往嘴里塞,这些都是可以的,也是认识世界的过程。
郝蕾蕾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一个灵巧的孩子正在扯地上的草,旁边是一个长相精致的女孩子,大概就是十多岁,青葱水嫩的,特别是长相又是那种比较明媚的,看着就觉得活力与生气,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
她自诩也是一个大美人,但是和她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不仅是长相上,还有一个年龄上,她都二十多岁了,看着就没那么年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