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迎夕把手机拿远一点,然后道:“爸,你这么跟我吼,我回家肯定没好果子吃,我不回!”
顾爸差点一口气背过去,沉声道:“叫夏和笙接电话!”
顾迎夕乖乖把手机递给了夏和笙。
“伯父。”
“嗯。”
“我明白。”
“知道了。”
“再见。”
然后,男人平和的挂了电话。
顾迎夕在一旁瞪大了眼睛:“我爸跟你说了什么?”
夏和笙侧首,微挑眉:“让我逮你回家……结婚。”
顾迎夕嘴角一抽:“……”
有亲爸这么坑自己娃的吗?
顾迎夕赌气道:“你们想逼婚啊!”她一激动,就从餐厅的座位上站来起来,指着男人道:“夏和笙,你别以为我爸妈跟你站一队你就可以随随便便的娶我啊!”
“我……不随便?”夏和笙蹙眉,“小夕,我很认真。”
顾迎夕:“……”
认真的话,不知道求婚么?这种程序还要她主动开口提不成?
她一甩胳膊,直接出了餐厅门。
这次他们来的城市是加拿大的多伦多。
是刚入秋的季节,天气清凉,街上的红枫火红火红,大片大片的染着街道,时而从树上落下一两片,如诗如画的城市。
夏和笙见顾迎夕冲出去,就很快跟了上去。
多伦多有一条风景游览街,很多商贩和店铺里都卖纪念品。
当然,这里人也多。
夏和笙怕跟她走散,也顾不上她是不是在生气,直接拽住了她的手腕,牵着她一起走在街上。
温暖的阳光洒下来,也把她要上来的脾气给压了下去,享受街上熙攘的人群和温暖的阳光。
街边有卖小装饰品的摊贩,她也会像个小女孩似的围上去看,夏和笙始终跟着她的脚步,不紧不慢。
“夏和笙,这个好看吗?”顾迎夕围在一个小摊上,手里拿着一个橙红色的金属枫叶,递到夏和笙的面前。
只是一个简单的挂坠,但因为在多伦多,所有觉得很有意义。
其实,不过是制作拙劣的小物件,夏和笙拧眉:“不好看。”
顾迎夕本来高兴的脸,瞬间down了下来,抬眼瞅着眼前的男人,有些恼:“明明很好看啊!”
她不过是有点小女生的心思,想买个物件而已,这男人……怎么就这么不解风情……
鼓起腮帮,还没再说,男人就把她手里的枫叶放了回去,拉着她的手往前走。
“哎……夏和笙,你干什么啊……”
男人没说话,而是拉着她一直往前走,直到停在一个门店看上去很古老的银饰店前。
“来这里干什么?我就喜欢那个枫叶挂饰!”顾迎夕赌气的鼓起腮帮。
夏和笙紧了紧手里柔软得没有骨头的手,垂眸看她:“小夕,你英文不是一向很好?”
嗯??
她抬头,顺着夏和笙的目光看过去,目光落在那古老门店的一个牌子上,是一块大理石石砖雕刻的英文字体:The only love.
字旁边雕刻了一个轮廓简约的枫叶花纹。
她眼眸顿了顿,还没回神,已经被男人温热的大手拉着走进了店里。
两排玻璃柜里,都是银光闪闪的银饰品,虽然款式各异,但相同的是,都是枫叶,各式各样的枫叶形状,截止、项链、手链,或者头饰,都是枫叶作为装饰。
顾迎夕呆了呆,走进玻璃柜台前,低头就看到一个细小的银色锁骨链,上面挂了一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银色枫叶,在小射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很可爱的锁骨链。
顾迎夕第一眼就看中了这条锁骨链。
她没开口,只是低头定定的看着玻璃柜台里的那条项链,瞳眸里映衬着光彩。
“请把这条项链拿过来!”夏和笙对店员道。
店员是个白皮肤的二十多岁的女孩,很有礼貌的带着手套拿出那条锁骨链,并用英文称赞了顾迎夕一句:“您太太真漂亮!”
因为她看到了顾迎夕手上戴着的截止,所以称呼是“太太”。
夏和笙听了礼貌点头,唇角不自觉的勾起。
顾迎夕当然也听到了这一声“太太”,脸上悄悄的红了起来,低下头。
夏和笙拿着手里的项链,看了看,修长的手指带着细长的银色链条落在女人细白的脖颈上。
顾迎夕有了微凉的触感,才抬起眼睑,已经看到那颗小小的枫叶落在自己脖颈上。
她今天刚好穿了一条低领白色连衣裙,搭配外面的风衣,脖子里这精巧的锁骨链看上起尤为醒目。
867 愿我对你,一生都抱有热望(求婚)
“嗯,这个好看。”夏和笙淡淡的道。
顾迎夕撇嘴:“刚刚那个也好看!”
男人只是淡淡的笑,自动忽略女人的不满,继续问:“不如,在这里跟你的朋友也挑一件礼物?”
顾迎夕低头,看了看自己脖子上的锁骨链,“那好啊,多买几条我脖子上这个项链就行,这个挺好看!”
“不行!”男人很快否定。
“为什么?”顾迎夕仰头看他,直到对上男人黑沉的眸。
“我帮你挑的,只能你戴。”男人淡淡的开口,可语调里都是蛮横的霸道。
顾迎夕嘟囔一声:“怎么就是你挑的,我先看上的……”
她话是这么说,可心里还是很开心的,不仅因为这个锁骨链,还因为这家店“The only love”,他的意思是,也爱她吗?
店里挂了很多多伦多的风景明信片,顾迎夕你拉着夏和笙的手,其实他们很少有牵手的机会,尤其是在大街上,混着多伦多的阳光,所以她此刻格外享受。
她拉着夏和笙停在了这家卖明信片小店的门口,里面用麻绳挂了很多风景各异的明信片,上面还有各种语言文字的留言。
门口的小黑板上,用英文粉笔字写着:慢邮。
是一种很慢的邮寄方式,可以选择在半年或者一年后再邮寄到所填写的地址。
“夏和笙,我想写张明信片。”
顾迎夕看着那一片片随风闪动的明信片,她想,如果在很久很久以后,他们能收到之前发来的明信片,那应该是件很美好幸福的事情。
此刻,她还拉着男人的手。
正如此刻,她想记录下他们之间的美好。
“好。”夏和笙陪着他走进去。
顾迎夕在密密麻麻明信片中,一眼就看中了一张,浅蓝色晴朗的天空背影,画面的三分之二被一个摩天轮的占据,距离最近的那一格里,还能清晰的看到玻璃厢里的有一对男女,女生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站在那,男人单膝跪在女人面前,手中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正在求婚。
他们共同挑选了一张明信片,顾迎夕非要闹着夏和笙在上面写字,她说,他写,跟寻常的情侣一样,简单美好。
“愿我对你,一生都抱有热望。”
夏和笙写的时候,手里的黑色钢笔顿了顿,眼眸逐渐变深,而后唇角不自觉的上扬。
他们选择了半年后邮寄。
也就是说,这张明信片会在半年后邮寄给他们,写的地址是别墅。
明信片上,是多伦多枫叶最火红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种别样的火红之中。
…………
第二天,顾迎夕刚从酒店的套房里醒来,竟然发现夏和笙不在身边。
平常他都会叫醒她,或者等她睡醒了再一起吃早饭的。
她随手扯了件睡袍,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却在最显然的桌子上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纸盒,白色,紫色的带子缠上一圈,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她唇角上扬,拨了拨长发便伸手将蝴蝶结扯开。
打开后,纵使知道是礼物也可能是惊喜,顾迎夕也还是蓦然的睁大了眼睛。
入目是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她一下就想起了昨天那张明信片。
旁边还有字条:“吃过早饭,下楼。”
她看着上面的字,笑意忍不住更深。
顾迎夕乖乖的把餐桌上的早餐吃了,然后换上那条正好适合她尺码的浅蓝色连衣裙出了酒店。
刚走到一楼大厅前台,就有一个人上前迎接她,并让她上车。
顾迎夕心里大约有预感这男人是要做什么,不过她心里还是期待着……
到了地方,她下车的一瞬就震惊了。
她怎么能不震惊。
呆了有十秒钟,她才恍然意识到她现在所站的地方,是昨天那张明信片里的场景。
硕大的摩天轮,就在她眼前,正在缓缓的移动着,在湛蓝的天空中画出一个大圆。
夏和笙穿着一身笔挺到一丝不苟的西装,依旧是黑白的简单搭配,但在细节上做到了极致,暗红色的绣花领带,银色领带夹和配套的袖口,在阳光下闪着光。
男人清俊的脸上带着淡笑,开口叫她的名字:“小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