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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妻来袭:BOSS,等撩! (封三岁)



顾迎夕把手机拿远一点,然后道:“爸,你这么跟我吼,我回家肯定没好果子吃,我不回!”

顾爸差点一口气背过去,沉声道:“叫夏和笙接电话!”

顾迎夕乖乖把手机递给了夏和笙。

“伯父。”

“嗯。”

“我明白。”

“知道了。”

“再见。”

然后,男人平和的挂了电话。

顾迎夕在一旁瞪大了眼睛:“我爸跟你说了什么?”

夏和笙侧首,微挑眉:“让我逮你回家……结婚。”

顾迎夕嘴角一抽:“……”

有亲爸这么坑自己娃的吗?

顾迎夕赌气道:“你们想逼婚啊!”她一激动,就从餐厅的座位上站来起来,指着男人道:“夏和笙,你别以为我爸妈跟你站一队你就可以随随便便的娶我啊!”

“我……不随便?”夏和笙蹙眉,“小夕,我很认真。”

顾迎夕:“……”

认真的话,不知道求婚么?这种程序还要她主动开口提不成?

她一甩胳膊,直接出了餐厅门。

这次他们来的城市是加拿大的多伦多。

是刚入秋的季节,天气清凉,街上的红枫火红火红,大片大片的染着街道,时而从树上落下一两片,如诗如画的城市。

夏和笙见顾迎夕冲出去,就很快跟了上去。

多伦多有一条风景游览街,很多商贩和店铺里都卖纪念品。

当然,这里人也多。

夏和笙怕跟她走散,也顾不上她是不是在生气,直接拽住了她的手腕,牵着她一起走在街上。

温暖的阳光洒下来,也把她要上来的脾气给压了下去,享受街上熙攘的人群和温暖的阳光。

街边有卖小装饰品的摊贩,她也会像个小女孩似的围上去看,夏和笙始终跟着她的脚步,不紧不慢。

“夏和笙,这个好看吗?”顾迎夕围在一个小摊上,手里拿着一个橙红色的金属枫叶,递到夏和笙的面前。

只是一个简单的挂坠,但因为在多伦多,所有觉得很有意义。

其实,不过是制作拙劣的小物件,夏和笙拧眉:“不好看。”

顾迎夕本来高兴的脸,瞬间down了下来,抬眼瞅着眼前的男人,有些恼:“明明很好看啊!”

她不过是有点小女生的心思,想买个物件而已,这男人……怎么就这么不解风情……

鼓起腮帮,还没再说,男人就把她手里的枫叶放了回去,拉着她的手往前走。

“哎……夏和笙,你干什么啊……”

男人没说话,而是拉着她一直往前走,直到停在一个门店看上去很古老的银饰店前。

“来这里干什么?我就喜欢那个枫叶挂饰!”顾迎夕赌气的鼓起腮帮。

夏和笙紧了紧手里柔软得没有骨头的手,垂眸看她:“小夕,你英文不是一向很好?”

嗯??

她抬头,顺着夏和笙的目光看过去,目光落在那古老门店的一个牌子上,是一块大理石石砖雕刻的英文字体:The only love.

字旁边雕刻了一个轮廓简约的枫叶花纹。

她眼眸顿了顿,还没回神,已经被男人温热的大手拉着走进了店里。

两排玻璃柜里,都是银光闪闪的银饰品,虽然款式各异,但相同的是,都是枫叶,各式各样的枫叶形状,截止、项链、手链,或者头饰,都是枫叶作为装饰。

顾迎夕呆了呆,走进玻璃柜台前,低头就看到一个细小的银色锁骨链,上面挂了一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银色枫叶,在小射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很可爱的锁骨链。

顾迎夕第一眼就看中了这条锁骨链。

她没开口,只是低头定定的看着玻璃柜台里的那条项链,瞳眸里映衬着光彩。

“请把这条项链拿过来!”夏和笙对店员道。

店员是个白皮肤的二十多岁的女孩,很有礼貌的带着手套拿出那条锁骨链,并用英文称赞了顾迎夕一句:“您太太真漂亮!”

因为她看到了顾迎夕手上戴着的截止,所以称呼是“太太”。

夏和笙听了礼貌点头,唇角不自觉的勾起。

顾迎夕当然也听到了这一声“太太”,脸上悄悄的红了起来,低下头。

夏和笙拿着手里的项链,看了看,修长的手指带着细长的银色链条落在女人细白的脖颈上。

顾迎夕有了微凉的触感,才抬起眼睑,已经看到那颗小小的枫叶落在自己脖颈上。

她今天刚好穿了一条低领白色连衣裙,搭配外面的风衣,脖子里这精巧的锁骨链看上起尤为醒目。


867 愿我对你,一生都抱有热望(求婚)

“嗯,这个好看。”夏和笙淡淡的道。

顾迎夕撇嘴:“刚刚那个也好看!”

男人只是淡淡的笑,自动忽略女人的不满,继续问:“不如,在这里跟你的朋友也挑一件礼物?”

顾迎夕低头,看了看自己脖子上的锁骨链,“那好啊,多买几条我脖子上这个项链就行,这个挺好看!”

“不行!”男人很快否定。

“为什么?”顾迎夕仰头看他,直到对上男人黑沉的眸。

“我帮你挑的,只能你戴。”男人淡淡的开口,可语调里都是蛮横的霸道。

顾迎夕嘟囔一声:“怎么就是你挑的,我先看上的……”

她话是这么说,可心里还是很开心的,不仅因为这个锁骨链,还因为这家店“The only love”,他的意思是,也爱她吗?

店里挂了很多多伦多的风景明信片,顾迎夕你拉着夏和笙的手,其实他们很少有牵手的机会,尤其是在大街上,混着多伦多的阳光,所以她此刻格外享受。

她拉着夏和笙停在了这家卖明信片小店的门口,里面用麻绳挂了很多风景各异的明信片,上面还有各种语言文字的留言。

门口的小黑板上,用英文粉笔字写着:慢邮。

是一种很慢的邮寄方式,可以选择在半年或者一年后再邮寄到所填写的地址。

“夏和笙,我想写张明信片。”

顾迎夕看着那一片片随风闪动的明信片,她想,如果在很久很久以后,他们能收到之前发来的明信片,那应该是件很美好幸福的事情。

此刻,她还拉着男人的手。

正如此刻,她想记录下他们之间的美好。

“好。”夏和笙陪着他走进去。

顾迎夕在密密麻麻明信片中,一眼就看中了一张,浅蓝色晴朗的天空背影,画面的三分之二被一个摩天轮的占据,距离最近的那一格里,还能清晰的看到玻璃厢里的有一对男女,女生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站在那,男人单膝跪在女人面前,手中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正在求婚。

他们共同挑选了一张明信片,顾迎夕非要闹着夏和笙在上面写字,她说,他写,跟寻常的情侣一样,简单美好。

“愿我对你,一生都抱有热望。”

夏和笙写的时候,手里的黑色钢笔顿了顿,眼眸逐渐变深,而后唇角不自觉的上扬。

他们选择了半年后邮寄。

也就是说,这张明信片会在半年后邮寄给他们,写的地址是别墅。

明信片上,是多伦多枫叶最火红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种别样的火红之中。

…………

第二天,顾迎夕刚从酒店的套房里醒来,竟然发现夏和笙不在身边。

平常他都会叫醒她,或者等她睡醒了再一起吃早饭的。

她随手扯了件睡袍,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却在最显然的桌子上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纸盒,白色,紫色的带子缠上一圈,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她唇角上扬,拨了拨长发便伸手将蝴蝶结扯开。

打开后,纵使知道是礼物也可能是惊喜,顾迎夕也还是蓦然的睁大了眼睛。

入目是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她一下就想起了昨天那张明信片。

旁边还有字条:“吃过早饭,下楼。”

她看着上面的字,笑意忍不住更深。

顾迎夕乖乖的把餐桌上的早餐吃了,然后换上那条正好适合她尺码的浅蓝色连衣裙出了酒店。

刚走到一楼大厅前台,就有一个人上前迎接她,并让她上车。

顾迎夕心里大约有预感这男人是要做什么,不过她心里还是期待着……

到了地方,她下车的一瞬就震惊了。

她怎么能不震惊。

呆了有十秒钟,她才恍然意识到她现在所站的地方,是昨天那张明信片里的场景。

硕大的摩天轮,就在她眼前,正在缓缓的移动着,在湛蓝的天空中画出一个大圆。

夏和笙穿着一身笔挺到一丝不苟的西装,依旧是黑白的简单搭配,但在细节上做到了极致,暗红色的绣花领带,银色领带夹和配套的袖口,在阳光下闪着光。

男人清俊的脸上带着淡笑,开口叫她的名字:“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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