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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穿书女配 完结+番外 (苏芷)


  几个知青都没有说话,在劳动中受伤,这是常有的事情,更何况他们是从城里来的知青,本来就对这些农活不太熟悉,受伤更是家常便饭。
  “秀珍姐,你也帮我上点药吧。”李玉凤看见众人表情都很失落,才把自己刮破的腿脚伸了出去,那绑着她脚踝的破布都潮湿了,上面血迹斑斑,乍看一眼就让人吓了一跳。
  “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早说啊!”马秀珍惊呼道,看李玉凤流的这些血,就知道不是什么小伤,亏她还淡定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同情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子,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吃苦耐劳的精神。
  “哟,破了好大一块皮,我给你上点红药水,这几天可别沾水了。”
  李玉凤的脚踝白皙纤细,多了一个伤口,让人看上去特别的可惜,“我就说你不会割麦子吧,你还非要去,这下可好了,都是我的错。”
  马秀珍心里特别过意不去,觉得是自己害得李玉凤受伤的,但李玉凤怎么可能怪她呢?她笑着道:“我要是不去,一辈子都不会割麦子,劳动的机会每个人都要珍惜,况且我是腿受伤了,手还好好的呢,明天还能继续参加劳动!”
  这话听着实在让人振奋人心,同时也让“手”受伤的柳依依觉得非常下不来台,但无论如何,大家心里都已经心知肚明,柳依依这伤受得有些蹊跷。这城里来的柳同志,平常看着表现积极、助人为乐,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却也是一个退缩主义者,真是丢无产阶级的脸。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资本家出生,就算在参加劳动改造,那也抹杀不了她体内的资本主义血液。
  ……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该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他在木板床上翻了一个身,听着雨水透过破旧的屋顶,滴滴答答的落到房里的声音。
  酸疼的后背依旧热辣辣的,女人的胸口软绵绵的,弥着香气一样,让他从鼻腔里冒出热气来。她要还是自己的对象,他一准把她背到家门口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心里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原本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也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气之外,什么都没有……要是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破屋子。
  这……想想就觉得不太可能。
  赵国栋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劳作的累意涌上来,他举起双臂枕着头,翻了个身睡去了。
  ……
  陈招娣看见李玉凤腿上受伤了,心疼得什么似的。这闺女从小养到大,还没哪里磕磕碰碰的呢!李玉凤看着陈招娣皱起的眉心,对自己的行动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妈……我这不是也想参加劳动吗?我们全家都在抢收夏粮,我怎么能当这个落后分子呢?”
  “不是让你看着仓库了吗?看仓库也是一向责任重大的事情,劳动不分贵贱,你不要小看这项工作。”陈招娣变着法给闺女洗脑,别人削尖了脑袋想要些清闲的活,偏她这个闺女还要争做劳模,从小到大镰刀都没摸过,这次就划破点皮,已经算好运了。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仓库,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自己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子,他可不也心疼的紧。
  “那怎么行,人柳知青也受伤了,我不能搞特殊主义。”
  “啥叫特殊主义,有本事去公社里给我打小报告啊?”李国基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对知青严厉了一点。
  但他不觉得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参加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所以……他觉得自己一点都没错。
  “就手上割破一点皮,完全不影响夏收工作,我明天得跟柳同志谈谈心,虽然是城里人,但也不能太娇惯着自己了,不能辜负了主席的一片苦心。”
  李玉凤对李国基大义凌然的偏心表示很认同,连腿上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了,开口道:“那爸你明天让秀珍姐陪着我一起看仓库呗,我一个人怪无聊的。”
  ……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饭,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玉凤,该起床了,今天你大哥大嫂都要回来。”李玉凤朦朦胧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自己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我让你嫂子给你扯了一块新的确良的面料,听说是他们供销社新进来的,有布票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呢!”对于农村来说,在这个计划经济的年代,布票和粮票都很难弄到,但陈招娣有一个参加过援越战争的弟弟,如今在部队里当政委,经常会寄一些布票粮票回家。
  全家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自然都归她一个人用。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该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正是要给将要出生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心,虽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以至于后来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她现在倒是不担心将来自己也要去拾荒,但适当的改善一下姑嫂关系,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和谐。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天气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瓜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回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她一进门就看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叹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给你下了一碗鸡汤面,快趁热吃了。”陈招娣端着面条过来,鸡是昨天杀的,肉炖了一晚上,烂烂的,大儿媳今儿回来正好能吃上。
  家里的房子不够住,所以老大成家之后,就搬去了农机站的宿舍住,如今他们小夫妻两人在公社里单过,所以每次他们回来,陈招娣总想着法子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王爱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嫩黄瓜,再看看李玉凤面前的鸡汤面,她忙了一早上还没吃东西呢,肚子一下子饿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李玉凤看了王爱华一眼,眼睛一亮道:“二嫂,把黄瓜分我一半,我分一半面条给你。”李玉凤天生不爱吃面条,况且她早上向来没食欲,这样一大碗面条她是肯定吃不下的。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面条可是婆婆给小姑子下的,她以前也从来没让自己吃过一口,王爱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觉得味道好极了。像这样新鲜无污染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她们里面正吃着,就听见外面陈招娣声音响亮的招呼道:“都回来啦!”


第8章
  李家四个兄弟,大哥在公社的农机站工作;二哥二嫂就住家里,就是李玉凤醒过来时看见的那两个;三哥还没娶媳妇,按原书剧情他后来娶了马秀珍;四哥在县里上高中,从今天开始放了农忙假,也回了大队帮忙。
  李玉凤顺着窗户望出去,就瞧见几个年轻人围在了一圈,其中有个跟自己长得差不多的,就是跟她一起从娘胎出来的龙凤胎哥哥。
  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是穿越来的,可瞧见外面那个跟自己一个磨子刻出来的人,心里却还当真有些激动。
  他们很快就进了厨房,李玉虎看见李玉凤,劈头盖脸问她:“你昨天怎么了?我上课上的好好的,心口疼的都喘不上气来。”他们两个从小就有个毛病,要疼一起疼,要病一起病。
  “……”李玉凤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说了,啥事儿都没。”陈招娣拉着李玉虎坐下,托李玉凤的福,他没叫李四虎。
  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家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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