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第17章
刘振华推门进来,他穿着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上,领子翻的很整齐,洗过的头发已经干了,梳理得一丝不苟。他和这生产队里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这正是柳依依最欣赏的男人类型,她看见他的时候眼神稍稍一闪,但还是很自觉的控制了情绪,低下头身子靠在了书桌边上,让出宿舍一部分狭小的空间。
“坐吧,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刘振华看着柳依依,心里矛盾极了,不可否认,柳依依更符合将来他对另一半的要求,但很多时候,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以柳依依的条件和家庭成分,她根本帮不了自己,很有可能还会给自己拖后腿。
他可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爱情算什么……爱情在这个年代只是一样奢侈品,况且……他现在已经慢慢感觉到,自己对李玉凤萌生出来的感情,比以前强烈了很多。
或许他就是爱李玉凤的,这样多好……他不光可以得到爱情,还能得到别的一些附加品。
“你想说什么?”柳依依看着她,眉眼中甚至有些期待。女人一向没有男人这样功利,在这一刻,她甚至有些向往刘振华能向她说出一些感人肺腑的话。
“以后……我们两个还是尽量保持距离比较好,我不想让别人误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刘振华说完,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站起来道:“柳同志,我们从城市来到农村,是为了接受学习和改造的,应该放下个人感情,响应主席的号召,如果我之前的举动让你有所误会,我向你郑重道歉。”
“什么?”柳依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刘振华,眉眼中满满的委屈。
她这幅样子实在让人觉得非常心疼,刘振华甚至有些狠不下心来,他抬起头,蹙眉看着柳依依,眼中还带着浓浓的不舍,“我们彼此并不是合适的人,柳同志,希望你以后能幸福。”
他顿了顿,露出一副被逼无奈又极不情愿的表情,这让柳依依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李玉凤逼迫刘振华这样做的,在这样艰难的年代,他们好不容易可以彼此心心相惜,却被李玉凤棒打鸳鸯,这真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
柳依依的眼泪落了下来,若是论起演技,她是一点儿不会比刘振华差的,社会欠他们两一个影帝和影后的桂冠。柳依依看着刘振华,热泪盈眶,依依不舍,不断咬着自己苍白的唇瓣,目送他离开。
……
天气很给力,才下了一天雨就停了,但陈招娣担心李玉凤腿上的伤口发炎,说什么也不让她在到处乱跑。所以……看仓库这样轻省的活就落到了二嫂王爱华的身上。
王爱华人不算坏,知道城里人娇惯些,仓库的体力活都抢着干,就让马秀珍做一些统筹、记录的事情,再说她也不识字,让她做那些,还不如做体力活容易。
马秀珍登记好名字,王爱华就把农具借给社员,两人也算配合默契。
“李二嫂,玉凤这几天怎么没有过来?”马秀珍有些担心李玉凤,那天她和赵国栋见面之后,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也不知道现在好些了没有。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上回割伤了腿,她不好好养着,伤口又裂开了,我那婆婆紧张得什么似的,就不让她到处乱跑了。”
王爱华话语间流露出对李玉凤浓浓的艳羡,她这个小姑子也不知道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分,这么大个人了,不会下地干农活也就算了,连土灶也不会用,本来这样歇在家的日子,好歹也帮衬着做些家务,结果呢……她什么都不会,只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造化?她要有能耐到了婆家还这样享清福,那就是她的本事了。
“镰刀是铁器,要是伤口老不好可不行,最好还是去公社的卫生院打个破伤风针吧。”虽然那些镰刀磨得又快又亮,但万一要是感染了,却也会闹出大病来,马秀珍还挺担心的。
“可不是,我婆婆说这几天忙,等过两天麦子都收割完了,就让三弟带她去卫生院打针。”王爱华虽然这么说,心里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屑……这娇惯的,一针破伤风针还几块钱呢,做点啥不好?她们从小割麦子割到大,还不知道伤过几回呢,谁去卫生院打过针了?
可这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说的,别说在家,就算在外头,她也不敢说,她已经充分的领教到了只有对李玉凤好,才能在老李家站稳脚跟的道理了。
这不……她如今能得这么清闲的活计,还是托了李玉凤的福分呢!
……
晒谷场外头的老槐树下,赵国栋等着赵家栋把镰刀领出来。
他蹲在地上,仰头看着满树雪白的槐花一串串的挂下来,就想起了那天李玉凤坐在这槐树下的样子。她咋就那么好看呢?让人看一眼就跟搁在了心口一样,怎么忘都忘不掉,就连生气的样子,都那么让人念念不忘的。
赵国栋想着心烦,皱了眉心站起来,看见赵家栋已经拎着镰刀出来了。
“哥,玉凤姐都两天没来了,你说她咋了?”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赵国栋黑着脸睨了赵家栋一眼,吓得他马上噤声了,缩着脖子跟在赵国栋的身后。
赵国栋这两天的心情就跟天气一样,阴有雨,赵家栋还以为今天太阳出来了,他也能好转一些,没想到他这里还是阴天。
反正李玉凤懒散惯了,他们家四个壮劳力,也不差她这一个人的工分,她想怎样闲着,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国栋努力说服自己,见赵家栋没跟上来,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快些,今天最后一天,不要当落后分子,明天我就送你回校。”
赵家栋见他哥理他了,顿时笑着跟了上去。说实话这两天李玉凤不在也挺好的,她要是在,一准要骂死自己,嘴巴就跟不把门的一样,他自己都瞧不上自己了。
……
为期一周的夏粮抢收工作总算告一段落,到了晚上,老李家围成一圈吃饭,今晚终于可以不用开夜工了。
李玉凤拨着自己碗里的白米饭,有些百无聊赖,这两天她做什么都没精神。几十年后就要到手的别墅也激不起她现在的生活热情,心里空落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