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8 (夜的第七章)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夜的第七章
- 入库:04.11
那温柔给了林幸同力量,她长长吁出一口气,压下“怦怦”乱跳的心,“有!”
“什么话?”女王姐弟两人同时开口。
瞧瞧你们这该死的默契!
林幸同都想哭了。
“说啊。”女王放缓了语调,用一种鼓励的口气说。
“我,我想单独跟舅舅说。”林幸同冒死说。
女王挑眉,那是她不开心的标志,“那,要我回避吗?”
“不用,姐,我送同同上学吧,然后她可以把想说的话跟我说。”
“也好!”
林幸同忍着女王那冷飕飕的眼神,低下头,背起书包拔腿就走。
林琅迈着大长腿,跟上了她。
两人进了电梯,林琅开口,“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很安全,没有人会偷听,把那想要说的话说出来吧。”
他依然用的是那种戏谑的口吻,他以为她会跟他说什么?月考没考好?被老师批评了?反正都是小孩子的那些在大人眼中根本不是个事儿的委屈,是不是?
林幸同抬头,看着那张无论她何时看到,都会被迷惑住的精致又冷峻的脸,心里无限酸楚,嘴唇翕动着,说不出一个字来。
“怎么了?”
“我再说一遍,我不是小孩子了!”
林琅收敛了笑容,严肃地说,“是,我知道。”
然而,他是真严肃,还是装作严肃,她完全看不透。
林幸同觉得绝望,她越是跟对方强调自己是成年人,越发现自己跟对方的差距。
不过大了那么几岁而已,怎么就成了无法逾越的沟壑呢?
是否窝在学校里读书真的会将人读傻?而商场却可以让人迅速成长?
“我,”林幸同闭了下眼睛,长长叹了口气,“我听说你跟王可可分手了。”
第四十三章 完美的男人都不需要女朋友
“王可可?”林琅很明显地愣了一下,而后反应了过来,“嗯,对,分手了。”
林幸同为他那一刹那的茫然表示惊讶,“你该不会一时都没有想起来王可可是谁吧?”
林琅倒也不掩饰,“对,一时真没想起来。”
“你怎么能这样?当初你都带她来见家长了,还在家里卿卿我我,我以为,你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呢。”
林琅有些惊讶,“所以,同同,你是来替王可可鸣不平的吗?”
“不是!”
她怎么会为一个情敌鸣不平?她是疯了吗?
“所以,到底是?”林琅耸耸肩,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就觉得你一换新女友就把前女友的名字都忘记,是很过分的事。”
过分的是你的薄情,你能那么快忘记一个跟你蜜里调油在一起的人,然后另找新欢,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你也会很快忘记我,这个你从来没有爱过,只跟你有所谓的“亲戚关系”的人?
林琅摸摸少女毛茸茸的脑袋,“小家伙,你一天都在想什么?小朋友的世界我真不懂,我的世界属于大人,你也不会懂,所以,别再试图去了解,而是去接受就好,行吗?我从高中开始就有女朋友,到现在,交往过的人几乎可以组成个足球队了。要我记住她们所有人的名字,也太难为我了。”
“高中?”林幸同瞪大眼睛,“我怎么不知道?不光我不知道,我妈妈,我爸爸,小姨,她们都不知道吧?你为什么谁都不告诉?”
“为什么要告诉?”林琅愕然,“这就跟我交了同性的朋友一样,是一件多么平常的事,每次都告诉家里,没必要吧?”
林幸同总算明白了林琅的意思,“对你来说,交女朋友就跟吃饭喝水一样,是日常所需?”
“对啊,交个女朋友,一起吃饭,一起玩儿,彼此陪伴,就这样啊。”
林幸同泪奔,“那要一个人就够了啊,干嘛老换来换去?换到你的前任都可以组个足球队了?”
“因为性格不合吧,跟有些人处着处着就觉得很麻烦,所以分手。不是我甩人家哦,有时候也是人家甩我。”
林琅自以为给出了最合理的答案,没想到林幸同的眼泪越来越汹涌了。
“同同?”
“别叫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明白你为什么老是找那些锥子脸的绿茶婊当女朋友了,因为她们跟你一样,都不会认真,不过是玩玩而已,所以大家臭味相投的时候聚在一起,一言不合就一拍两散,绝对不拖泥带水。如果你找的是活的很认真的好女孩的话,就你这么不正的三观,早被她们组团撕了。”
林琅想了想,笑了,“有道理!我没时间没精力谈感情,那些女孩要的是钱,很明确,我也给得起。而我要的不过是身边有个人陪伴,拿一点钱换一些陪伴,我也觉得很划算。至于那些想要感情的女孩,我给不起,也觉得麻烦,所以我从不去招惹。”
“真恶心!”
“什么?”
“在你的眼里,感情竟然是廉价售卖的商品!”林幸同歇斯底里地喊。
“所以,我跟你说了小丫头,这是成年人的世界,你不必懂。”
“少给成年人抹黑了,那是你的世界!我爸爸妈妈也是成年人,可他们从小时候就在一起了,一直到现在也只有彼此。”
林琅点点头,“是的,所以我羡慕他们。只是,他们这样的感情,就跟这世界的新鲜空气一样,太稀少了。”
“少给自己的凉薄找借口了!这世界的新鲜空气少吗?你是没去过亚马逊雨林吧?700万平方公里全是热带树木,你能说产生不了新鲜的空气?我爸妈那样的感情不是说稀少,是普通、正常,而你,你才是那个异类,跟个种马一样。”
林琅哑然失笑,“种马?你误会了,我很洁身自好的。那些女孩都觉得是我女朋友,其实,有很多可以说只是我的女性朋友而已。”
“洁身自好?”林幸同简直要绝望,“你在知道她们做外围,除你之外还被别的男人包养的时候,竟然还跟她们交往,这也叫洁身自好?”
“有什么关系?看她们在那里撒拙劣的谎,拼命掩饰,说她们是好女孩,不是一件挺有趣的事吗?”
“有趣?你是有多无聊,才会拿这种事当有趣?”
“好了,同同,”林琅头疼地说,“不要跟我争辩了好吗?就算你说的都对,我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我习惯了这种生活。我很忙,一会儿有个会要开,晚上飞美国,明天下午又得飞去新加坡。对我来说生活就是生活,踏实做事就好,没必要想那么多政治正确的事。”
林幸同在泪眼中看着这个她爱了这么久的男人,他的脸模糊了起来,渐渐肿大,像是泡在河里的浮尸。
她人生第一次发现,颜值这种东西,原来真的不是你长什么样在别人眼里就是怎么样的,大部分时候,你是美是丑,是别人主观意识的作用。
就比如,在她眼中一直是“美颜无敌”的林琅,只不过是因为她喜欢他而已。而现在,她真的觉得他好难看啊。
“同同?”
“别叫我,再见,最好再也不见,我讨厌你,不,我恨你!”林幸同恶狠狠地说,而后拔腿就跑,她的眼泪流在风里,被吹散了。
林琅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苦笑,而后,拿出手机拨打助理的号码,“给陈小姐三十万块钱,三个LV的包,请她走路。”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林琅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不用,我不需要什么女朋友。我的事已经圆满解决,以后,除了生意上的事,不要带女人来给我认识。就这样!”
挂掉电话,他抬头看了一眼蓝的天、白的云,那张如同上帝之手描画出来的精致容颜上,露出个让太阳都失色的笑容。
这个世界上是有那么一种人,他们有着高贵的、清心寡欲的灵魂,他们的存在,接近与神在世间的形象。
第四十四章 大结局
整个下午,林幸同都在哭,将脸埋在胳膊里,无声地流泪。
魏漫漫忙着跟新认识的男生聊天,问了她几句“怎么了”,见她不肯回答,也就由她去了。
期间,李梓寒发信息给她,她看一眼,懒得回复,继续默默淌眼泪。
魏漫漫鄙视她,“至于吗?为同一个男人失恋这么多次?”
至于,太至于了!
如果说,以前为了林琅“失恋”,是因为不被爱,那么现在,那个男人可算是彻底摧毁了她心中的一个偶像。
偶像从神座上跌下来,摔了个粉碎,她的世界一下子没有了标杆,空虚得发慌。那些碎片,将她的心刺到血迹斑斑。
一个破碎的她,该怎么活下去?
林幸同看一眼魏漫漫,默默别过头去,用胳膊圈住脸,继续装睡。
“睡什么睡啊?放学了,赶快回家啊!”魏漫漫拉长她的肩带,“啪”地一下又弹回去。
“喂!”一个冷飕飕的、不满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魏漫漫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状,“对不起,我错了。我也不应该留在这里当电灯泡,再见!”
“你在说什么?”林幸同抬头,气急败坏地问,她地眼睛肿肿的,被眼泪弄湿的头发乱七八糟地贴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