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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撒娇当饭吃 完结+番外 (李阿吾)


  陆子由低头细细往里面放着中药包,秦蒙拿手机刷微博,忽然想起来,对他说,“这周末我要去参加同学的婚礼!”
  从未听她与少年时的同学交好,自之前了解,她上学时整天想着怎么玩,逃课的时间远比上课的时间久,竟然还有能让她专门去送个红包的情谊。
  他诧异地抬头,似笑非笑道,“你是想借此提醒我什么?”
  正在连逸微博下面留言的秦蒙脑子来不及转,满脸的白泥疑惑的望过来,“什么?”
  尾音拉得长,带着绵软和慵懒,她是真的没想到那一层。
  陆子由噤声,心中莫名添堵,连给她洗脚的手都重了点。
  其实从儿时开始算起来,真正招桃花的人,倒不是陆子由。
  秦蒙天生长得讨人喜欢,大家都堆在一起玩泥巴的时候就不愿意带她,因为她比大家都要白,远远看过去像是哪位大师捏的白瓷娃娃,轻轻一碰就要碎。
  但男孩喜欢。
  后来她上中学,家里发生了一系列的变故,心境也跟着变了,常跟着不学无术的一群混小子瞎闹,全校女生就她留着长发,依旧白的扎眼,纤细瘦弱,说话带着□□味,还因为偷偷抽烟被纪委逮到无数次。
  女孩们当她是坏的,纷纷孤立她。
  但男孩又喜欢了。
  再到了大学,人成熟了懂事了,一头披肩的长发乖乖扎成了高马尾,眉目长开,温婉中又带着娇媚,杏眼薄唇,巴掌大的脸和尖尖的下巴。
  她话少起来,只跟宿舍两个室友交好,其他同学都快毕业还没记齐名字。
  又招了男生喜欢。
  总之她这小半生的成长轨迹,似乎都对了男生的胃口,追求者从来不在少数。
  比起踹两脚出不来个屁,或者是转身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甚至从你身边走过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的陆子由来说,她不要太受欢迎。
  而这次发来请柬的人,就是秦蒙的众多追求者之一,名字叫席帅。
  这同学是男的,陆子由完全没想到。
  长得憨厚老实一张脸,丢在人群中都找不到,倒是身高不错,站在那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摆出军姿,应是退伍回来的。
  他见到秦蒙过来,露出一排大白牙,带着新娘打招呼,还会害羞的挠头,笑着说,“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
  如果说岁月一定能改变人的话,席帅肯定是那个例外。
  从小学到大学,他都这么可爱。
  秦蒙大方地伸出手,眨着眼睛道,“恭喜你啊,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
  其实,新娘她也认识,只是不熟,当初跟秦蒙一个班的,从大一就喜欢席帅,默默付出的那种。
  两方寒暄过后,她携着陆子由在礼金单签名。
  是一个大红包,从她自己小金库里拿出来的。
  陆子由看的眼馋,平时买瓶化妆水都要嘤嘤唧唧半天的小财迷,怎么今天对着别的男人就大方起来。
  席帅家里条件还算不错,退伍转业后做电商生意赚了不少,自小节俭的他对婚礼却毫不含糊,包了榆城最为高档的酒店办婚宴,礼堂宽敞明亮,金碧辉煌,被婚礼策划打造成美轮美奂的宫殿。
  来宾都有名牌,两人按号入座。
  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从红毯那头走过来,席帅还未接到人,便哭了个泪流满面,铁骨铮铮的汉子冒着鼻涕泡,越擦越厉害。
  众人哄堂大笑,吵着让他跑着接新娘去。
  秦蒙也跟着笑,拉着陆子由道,“你要记住他。”
  “怎么?他都结婚了还要做我情敌。”陆子由冷笑着把她碟子里的鲍鱼夹走。
  婚礼进行曲悠扬的盘旋在礼堂上空,包裹着每个参加的人,把幸福从里到外的浸透在空气之中。
  他听见身边的人凑过来,很小声很小声地趴在耳边,吐着温热的气息,“十六岁我自杀的时候,是他把我救回来的。所以你要记住他,如果没有这个人,你就要单身一辈子了。”
  话音落下,气息也渐远。
  他侧头去看,小姑娘已经跟着身边的人去起哄,嘴角弯的要上天,琉璃般的眼睛里都是祝福与高兴。
  没问她为什么自杀。
  甚至头尾都不必在意,只需要过好未来,在他这里幸福就好。
  他想了想,还是把鲍鱼喂给了她。
  婚宴散场,新娘新郎转战楼上酒店部,她知道陆子由不喜欢太吵的场面,便没有跟着去闹洞房,众人挥手作别,两人牵着手上了电梯。
  只下了两层就被人叫停,门在开关之间,便又多了几人在这同享空气。
  扑面的烟酒味也跟着进来,秦蒙晚上饮料喝的多了,喉咙不舒服的咳几声。
  忽听见旁边气急败坏地声音传来。
  “臭小子,现在连声爹都不喊?教养被狗吃了?”
  秦蒙方才被宴席的空气憋闷的头晕,此时又因为咳嗽而缺氧。
  或许吧,总之她要为自己找个借口,否则怎么解释她嘴贱的回了一句。
  “嗯,被你吃了。”
  之后死一般的寂静。
  

  ☆、四十八天

  天底下第一次见到未来公公就骂他是狗的。
  秦蒙应该独一份的。
  电梯缓慢的下落, 电子屏上的数字似乎不像平时变化飞快, 狭窄的空间里面,似乎有说不出的凝重。
  那人身边还站着几位年纪不轻的男人,应是被这句回嘴吓到了, 面面相觑站在那里, 教训也不是,纵容也不敢。
  唯一有反应的,便是陆子由。
  只见他嘴角挂着浅浅的笑,伸出大手揉了揉她精心编的辫子, 眼中有种吾家有女初成长的欣慰,点头道,“说得好。”
  这下空气不光凝滞, 还带着寒冷。
  斜下里忽然窜出一支拐杖,带着力气打来,秦蒙下意识抬脚。
  愣是把那拐杖踩在脚下。
  啧。
  这是天生的八字不合,秦蒙干咳着后退, 拐杖上的力忽然消失, 男人趔趄了一步,怒目而视。
  宽阔的肩膀挡在身前, 她望了望电子屏,总算快到了。
  “叮”一声响,电梯外站着职业微笑的服务员做了“请”的手势,宽厚的大手握紧她,另一只手恶作剧般的狠狠拉了她羽绒服上面的两根带子, 瞬间一张脸就被帽子紧紧地包裹住。
  然后她听见陆子由沉沉的声音,响在帽子外有点发闷。
  “陆先生最好不要随便动手,不然我也让您尝尝看守所的滋味?”
  言语中无半点尊重,但也没有恨意。
  更多的是厌恶,是嫌弃。
  如果要是会魔法,他也许会瞬移出他的视线,或者挥挥手让他消失。
  三月的暖和天,夜晚却是冷的。
  即使穿着羽绒服,也还是觉得骨头疼。
  榆城永远都不会变得黑暗,时间越晚,灯火越亮,白日在外面看起来平庸的破旧建筑,这时在绚烂灯光的装饰下,一下子有了不菲的资质。
  来往穿着华丽时髦的男女,或醒或醉的进去出来。
  秦蒙扒在车窗上巴巴的望着外面华景,一瞬即逝的热闹不属于她。
  因为旁边这个男人心情不佳。
  紧紧地抿着嘴巴,眉头皱起来的纹路似乎能夹死一只苍蝇。
  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摸摸他的耳朵,带着示好的意味,他专心致志的开车,只从后视镜里看她两眼。
  “你别生气了,我当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故意要骂他的。”
  当场说人家父亲是狗,不高兴是正常的。
  秦蒙后悔的在心里给了自己两个耳光,想要治一治这张不把门的嘴。
  抓过她的手,分明开着暖气,却仍旧冰凉,像握了一支冰棍,陆子由牵着揣进自己怀里,心跳攥在她的手心中,“我没有怪你,我曾经骂他比这个狠,而且这人也没有什么好维护的。”
  她坐起身子,疑惑地望着他,像只松鼠谨慎,“那……你是因为见到他而不开心吗?”
  回想刚才电梯里的种种,陆子由其实心里没什么想法,离开家这些年,不是第一次偶遇那人。自己身为律师,很经常出现在榆城各大企业作为法律顾问,而他家大业大,做生意的手伸到这个城市中也没什么好奇,见到一两次也是必然。
  每次他都会骂,甚至想要动手,还似多少年前的混蛋样子。
  但哪里还有什么波澜,早就不应该存在心里的人,早忘记早算。
  所以自己为何会如此的不爽呢?
  他短暂的思索了一下,答道,“因为那个老混蛋,刚才差点打到你。”
  意识到他说的是那根拐杖。
  秦蒙脸颊绯红,顺势拍了下他的胸膛。
  小哥哥太会撩人。
  “今天你那同学的婚礼……还行。”
  嗯?
  秦蒙呆呆回头望,不知道他突然评价起人家婚礼什么用意,扣着手背的手掌热得灼人,她回忆半晌,觉得确实挺漂亮。
  但又有点迟疑道,“但是感觉人太多了,吵得头都痛了。”
  傻姑娘。
  陆子由嘴角忽然挂了笑,一扫刚才的阴霾,捏着她的手玩起来,只用一只手把着方向盘。
  大佬大佬。
  秦蒙看的眼馋,心知自己不知道要练多少年才能把车开得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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