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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末:小媳妇威武 (月伢)



她拿着野花,小声感慨,不过她心里却没有半点悲伤,眼神坚毅决然。

就因为她和这野花一样坚毅,所以再大的风浪也无法让她妥协,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软弱了,就会被人一脚踩死,永远没有翻身之日。

赵晋琛刚刚跑到半山腰,就听到一个好听的女声,声音不大,不仔细根本就听不到。

不过他受过训练,自然一字未落全听到耳中。

这声音很熟悉,他听了一次就忘不掉,话说的颇有诗意,又令人有种心酸的感觉。

他忍不住停下脚步,不由自主的朝着声音响起的位置走过去。

不远处的山脚下,美丽的少女,手捧着一束野花静静的站在那儿。

脚下是翠绿的青草,衬托着清新的少女,静立其中,像是一副优美的油画

肤如凝脂,眼如秋水,人比花娇,花衬人美。

宁静的大山中,突然出现这一幕,赵晋琛有种震撼的感觉。

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眼中的伤感和坚强,这两种本来是相反的感觉,可却都在她眼中看到。

她就像是被抛弃的孤儿,难过,悲伤,却倔强,不服输,勇敢的想活出一个样。

默默的后退,他无法再看下去,这个美丽的女孩儿,没有被村里的闲话逼死,勇敢坚强的想活下去。

她的声音很低,被风一吹就了无痕迹,可却在他心里扔下一颗手榴弹。

他不想做把她推向绝境的人,昨晚的事情让他清楚,只要自己不和她结婚,那么接下来,她的日子将过的艰难无比。

吐沫星子能把她埋了,就算她再努力去竖起铠甲,也难挡住流言蜚语的伤害。

陆思慧并不知道自己这番感慨被人听去了,把野花放在背篓中,又去剪了一大捧,这才算作罢,打道回府。

发现在这美丽苍茫的大山中,她的心情非常好,心头的仇恨被美景化解,她总算可以有一刻放松。

脚上穿的布鞋已经被露水浸透,又湿又凉很不舒服,但是战果还不错,这些花,她是有大用场的。

哼着轻快的曲子,背着背篓低头往家里赶。

突然,她觉得有些异样,地上被阳光照出一道身影,遮在她的影子上。

猛地转身,当看清楚身后的人时,她眼中顿时浮现出难解的恨意。

“是你?”

孙国栋咬牙看着面前的女人,她还是他记忆中那么美丽,那双会说话的桃花眼,水眸流转,只要看上一眼,就丢了魂。

可是她眼中毫不掩饰的恨意,让他收起旋旎之心,沉声质问她。

“你为什么害我?”

陆思慧冷冷的看着他,几天没见,她几乎把这人忘了,现在看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发丝中还有枯草,两腮塌陷,牙齿没了往日的白度,黄呼呼的也不知道几天没刷牙了。

引以为傲的白衬衣,不知道是被人撕的,还是被树枝剐的,都快成碎片了,风一吹很尴尬。

我欲随风去,奈何还有一丝牵挂。

陆思慧奇怪自己,在面对恨之入骨的男人时,竟然还能想到一句这么文艺的诗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冷笑看着他,声音里更是疏离,漠然。

没有比看着他生不如死更令她开心的事情了,他现在这样还不够,她还要让他更惨,更潦倒落魄。

孙国栋看着她眼中的恨意,听着她冷漠的话,只感觉一股寒意从心头窜起。

“我究竟怎么得罪你了?要这么整我?”

他声音沙哑,知青点不让回,村里他就是落水狗,人人喊打,无路可去,无处藏身,他只能住在山上的小庙里。

晚上听着山上的狼嚎,青蛙,夜猫子也跟着凑热闹,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昆虫跟着唱,他夜不能寐,害怕睡着了,会被狼叼走。

这不算最惨,最惨的是没有粮食吃,两天了,他除了到河边喝水之外,就摘了点野果子吃,这种野人一样的日子,他过不下去了,他要回村,哪怕被打死,骂死,也好过被狼吃掉。

没想到刚下山就碰到陆思慧,他追上来就是想问问,为什么那晚来的是陆思瑶不是她?

还有那些抓奸的人,是怎么出现在后山树林的?是不是她告诉别人了?

陆思慧看了眼左右,树木林立,周围都是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这种情况下——对她很不利。

“神经病。”

骂了一句,转身就往山下跑,她后悔没有带着弟弟。

“你别跑。”孙国栋见她转身就跑,眼睛当时就红了,厉喝一声,疾步追赶。

正文 第四十一章去县里

陆思慧听到他的喊声,不止没有停下脚步,反倒跑的更快了。

孙国栋两天没怎么吃饭,脚下发软,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没有马上抓住陆思慧。

恨的他直咬牙,见到他就跑,明显就是心虚,一定是她害她的。

他倒是想问问,他究竟对她做了什么?她要把他害成这样?

陆思慧再拼命的跑,毕竟也是女人,腿没有孙国栋长,只跑出几百米就被他抓住背篓。

“你还跑。”

孙国栋大口喘着粗气,紧抓着她的背篓,双眼似眼镜蛇吐着毒信子,恶狠狠的瞪着陆思慧。

“你放手,不然我就喊了,你也知道下场是什么?”

已经被抓住了,陆思慧反倒冷静了,喘着粗气威胁他。

“我当然知道,再惨还有我现在惨吗?就算是蹲监狱,我还能吃到窝窝头呢!现在呢!我他妈的吃的是野果子,喝的是露水,活的不如狗,这一切都是被你害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啊?你说。”

孙国栋怒气难消,对着陆思慧低吼着,眼看着离着村子不远了,他怕被旁人看到,听到。

拽着陆思慧的背篓朝林子里走,他想的是有话在里面说清楚,省的被人发现。

陆思慧想的就多了,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被他拉进树林,就算是没事,只要有一个人看到,她的名声就会彻底毁了。

“去死吧。”

她趁着孙国栋不注意,一脚踢在他裆部,毁了他的子孙跟更好。

“啊!”

毫无防备的孙国栋疼的惨叫一声,双手捂着裆部,疼的在地上疯狂的蹦着。

怕是——断了吧?

他们老孙家可是三辈单传,这若是被踢坏了,以后谁给传宗接代?

陆思慧可不管他死活,趁着他没有反抗能力,背着背篓朝着山下一路疾奔。

等她回到家的时候,全身已经被冷汗浸透,进了院子就瘫坐在地上。

陆少涵做好饭出门看,这都是第三趟了,一出门就看到陆思慧坐在地上,满脸的汗水,眼神惊慌,大口喘着粗气。

他忙跑过来扶起姐姐,关心的问她。

“姐,你怎么了?”

“没事,我就是想锻炼一下,没想到身体这么虚,扶我进屋,我要换衣服,还要坐车去县里。”

陆思慧虚弱的笑了一下,她不想让弟弟跟着担心,扯了一个谎言盖过去。

“先吃饭吧!”

陆少涵接过姐姐背着的背篓,当看到里面都是五彩缤纷的野花时,愣住了。

“姐,一大早的你去采野花干啥?”

他还以为姐姐去取泥鳅了呢!没想到起大早就弄回一堆野花?

又不能吃,只能看着,姐姐这爱美的心还没变。

“有用。”

陆思慧没有力气多说话,扔给弟弟两个字,扶着门框进屋。

看到饭桌上冒着热气的窝窝头,她吞了口唾沫,一场狂奔,让她的肚子里唱起了空城计。

“洗洗手,吃饭吧!”

陆少涵端过来脸盆。

陆思慧看了眼盆里的水,眸底闪了闪,感动在心里蔓延,弟弟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就连这洗手的水都帮她准备好。

“谢谢。”

笑着道谢,却不知道她的脸色有多苍白,那笑容看起来是多么牵强。

“姐,要不今天你在家休息吧!别去县里了。”

陆少涵担忧的劝她,这幅憔悴的,风一吹就能倒的样子,他不放心她去县里。

“没事,吃了饭就好了,姐去换衣服,裤子和鞋上都是露水。”

陆思慧笑着摇摇头,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有精神头。

转身进了屋,翻出裤子换上。

这时候的裤子都是偏开口,男人才是前开口,没有腰带,就用根红绳系着,裤裆大,也够肥,一点曲线美都没有。

长腿看着都变成短粗胖了

换好裤子,把那八毛钱踹到裤兜里,翻出出门穿的布鞋,条绒面的,紫红色带着花,偏口的位置有个卡子,卡上就可以了,这算是很不错的鞋子了,仅次于皮鞋。

“姐,吃饭。”

陆少涵看到陆思慧出屋,急忙招呼她吃饭。

陆思慧扫了眼饭桌,窝窝头,咸菜条,连点粥都没有,干噎。

不过她没有吭声,自己去舀了一碗凉水,坐下来把早饭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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