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块宅基地以前是个五保户的,他死了之后破败的不像样,根本就没人愿意要,陆思慧的爸爸求了村长,这块宅基地就划给了他,经过三年的上山凿石,自己盖了现在的房子。
陆思慧站在自己家篱笆门口,心神有一刻恍惚,当初那么想离开这里,重生后,她觉得金窝银窝,都不如爸爸盖的这间石头房子。
目光遥望,看向二叔家的篱笆门,院子很大,空旷旷的,农村就是这点好,有属于自己家的大大的院落,开两个园子,村上是不会管的。
二叔勤快,院子里种了两个大园子,一面是高高的玉米,一面是白菜萝卜等日常吃的小菜。
她静静的看了一会儿,接下来的事情,必须万无一失。
老天可怜,很快就看到二婶挎着小筐出来,村里的女人有上山采野菜的习惯,家里养两只小鸡,鸡蛋可以用来换些日常用的东西,例如盐,例如肥皂
二婶为人刻薄算计,过日子上却是把好手,这事拉不下她。
看到她和邻居家的女人一起有说有笑的去了后山,她笑着打开自家的门,朝着二叔家走去。
此时可以肯定的是,家里只剩下陆思瑶一个人,二叔铁定在山上,不是砍柴,就是下套子猎野物,总之在村里不下地的时候,他一直都是呆在山上的。
至于陆少成,他刚刚被孙皮蛋拉去套黄皮子了,至于陆思瑶,家里人都走了,她应该在家里看家。
默默的走到二叔家的门口,看着熟悉的老宅子,童年的记忆还在,那时候爷爷奶奶都活着,还算是公平,就是窝囊一些,没啥大能耐。
推开栅栏门,关门的时候牛皮纸包着的信落在她身后的地上。
“二婶在家吗?”
来到屋门口的时候,她脸上的冰霜散尽,换做了灿烂的笑容。
俏生生的站在屋门口,阳光打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芒。
那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在阳光下栩栩生辉,巴掌大的瓜子脸,粉红一片,似一朵娇嫩的玫瑰,羞答答的怒放。
陆思瑶走出来就看到美若天仙的她,眼底闪过一抹嫉妒,却很快被她掩盖住。
“堂姐来了,快屋里坐,这两天我就说去看你,就是事太多了,没腾出时间,身体好些没?”
陆思慧看到她脸上灿烂的笑容,那眼神带着纯真,清澈透亮,毫无心机。
前世的她,就是被她这一副纯真的样子骗了,认为她是真心当自己是姐姐。
“也不行,吃过饭还晕了一次,想来问问二婶有药没有?这头晕目眩的好像还发烧,家里没钱了,买不起药。”
陆思慧的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人看着也没有精神。
“呀!堂姐,我妈刚去山里,就算她在也没用,我家也没有药,你也是知道的,我和我弟弟身体都好,一年也不生病一次,不像堂姐,身体娇贵,容易生病。”
听说陆思慧是来要药的,陆思瑶心里一阵反感,家里有药,那是用钱买来的,凭什么给她?
只是心里是这样想的,脸上却做出为难的样子,话里话外还说陆思慧娇气。
“那算了,我去找后山找找野姜,熬了喝兴许就好了。”
陆思慧淡淡的笑了一下,看着和以前一样单纯,陆思瑶说啥她信啥。
“堂姐,你会好起来的。”
既然东西不用给了,说两句好听的,陆思瑶还是不介意的。
“思瑶,那我先走了。”
陆思慧笑着转身,走的很慢,算准了陆思瑶会来送她,表演一通姐妹情深的戏码。
“堂姐,你慢点走,我送你。”
果然,身后传来陆思瑶脆脆的声音。
“好啊!”
陆思慧转身,对着她甜甜的一笑,只是眼底却是一片冰霜。
“傻子。”
陆思瑶在她身后嘴唇嘟囔着,长得漂亮有什么用?就是个大草包。
“这地上是啥?”
走到门口的时候,陆思慧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指着地上的信封,不过她只是指着,却并没有弯腰捡起来。
“我看看。”
陆思瑶丝毫不怀疑,堂姐以前也是这样,总觉得弯腰是低人一等,捡东西她更是不屑,根本就是被家里惯坏的大小姐。
陆思慧静静的看着她在自己面前低头弯腰,嘴角冷冷的勾起。
“我先走了,还得去后山找野姜呢!”
在陆思瑶直起身后,她的脸上就浮现出傻白甜的笑意。
“好,堂姐,我妈给你要回来好多彩礼,你是嫁了个好人家,赵家条件好,他家老大是部队里的军官,有津贴呢!你跳水也值得。”
陆思瑶看似单纯的笑了,说话声音不小,左邻右舍都能听到,这也是她的目的,就是让人知道,那场落水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她陆思慧处心积虑所为。
陆思慧秀眉微蹙,猛地转身冷冷的看着陆思瑶,那目光似一把凌厉的宝剑,冷飕飕的对着她。
“堂姐。”
陆思瑶心头一惊,难道她发现自己的心思了?
“赵家条件好不好我不在乎,赵家老大是不是军官我也不在乎,婚事非我所愿,你不要乱说。”
冷冰冰的扔下一句,陆思慧不再听她废话,更不想看到她那张虚情假意的脸,迈步朝家里走去。
陆思瑶愕然的看着她的背影,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又说不出来,低头看向手里的信,上面写着她的名字。
正文 第十五章八点之约
陆思瑶打开信一看,激动的手都在抖,不敢相信的又看了两遍,把信捧在心口,开心的蹦起来。
陆思慧离开二叔家后,低着头走在青石路上,这石头都是爸爸从山上采回来的,若是他没死的话,村口那边也都会铺上青石路。
“陆思慧,你妹妹都说你是故意跳河的,为了能嫁给我哥,你脸都不要了?”
赵明艳拦在陆思慧面前,满眼鄙夷,指着她的鼻子大声骂着,恐怕别人听不到。
“一个大姑娘像个泼妇似的骂街,你就要脸了?”
陆思慧冷冷的看着她,前世的时候和小姑子交集不多,主要是赵明艳看不上她,而她呢!也看不起这个小姑子。
她的皮肤看起来坑坑包包的,十五六的时候脸上长青春痘,她为了爱美就用手去挤,留了疤痕。
长相上和赵晋琛有几分像,只是男人长这模样不错,女人生个男相就不怎么样了?
总觉得少了柔美,多了粗犷,加上满脸的疤痕,让人很难爱起来。
“你你说谁是泼妇?”
赵明艳气坏了,以前她就烦陆思慧,谁让她长得那么美?尤其嫉妒她的皮肤,像嫩豆腐似的,掐一下都能掐出水来。
刚刚听到陆思瑶的话,她本想借着这个机会把陆思慧收拾老实,没想到她一副根本就不在乎的样子,还敢骂她是泼妇?
“嗤,你与其在我身上耽误功夫,还不如去盯着孙国栋呢!算了早晚他也是我堂妹夫。”
陆思慧看到赵明艳气的脸色涨红,脸上的坑坑包包看起来更明显了,轻笑一声,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从她身边擦身而过。
前世她,开始并不知道小姑子喜欢孙国栋,还是她和孙国栋在一起以后,他为了吹嘘自己有很多人喜欢,告诉她的。
他说她疯狂的爱他,给他写过很多情书,考大学时候穿的白衬衫就是她硬送给他的。
在七零年代,能做到赵明艳这样,那也算是很疯狂了。
这足以证明孙国栋在她心里的位置有多重要?
果然,她一提到孙国栋,赵明艳因为气愤而扭曲的脸,顿时就僵住了,伸手来拽陆思慧,急切的追问她。
“你把话说清楚。”
“没什么好说的,他给我堂妹写信了,估计是要和她约会?不过我就是猜的。”
陆思慧甩掉她的手,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用只有她们俩人能听到的声音告诉她。
剩下的事情,她就不用管了,转身朝自家院子走。
赵明艳站在原地发呆,她不相信陆思慧的话,好像孙国栋喜欢的是陆思慧,有事没事就在她家门口晃。
皱着眉朝家里走,路过陆思瑶家的时候,正好看到她拿着信美滋滋的笑,脑袋嗡的一声。
咬着下唇,恶狠狠的看着陆思瑶。
谁和她抢孙国栋都不行,也是因为嫉妒,她回到家,不吃不喝,搬了个板凳坐到大树下纳鞋底。
马春妮做好饭来喊她都不回去。
“娘,我在这看着陆思慧呢!找到她不正经的证据,大哥就不用娶她了,你把饭端给我,我就在这吃。”
赵明艳打着为大哥的幌子,马春妮倒没有怀疑,而是觉得闺女这主意不错,乐颠颠的回家给她拿了两个窝头,一块咸菜。
“闺女,还是你聪明,只要抓到她不正经的证据,就是村长也不能逼着你大哥娶她。”
“嗯嗯,你快回去吧!人多再让她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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