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任意找个借口都好,偏偏让她原本就不顺的心情又舔一层心伤,堵得她差点儿想暴走。
李俊乾看出李嫣然在玉黛面前碰钉子,不过,他更意外的是李嫣然的脾气和以前相差甚远。
在她耳边低声笑道,“你以前的个性是越挫越勇,怎么?今天不战而败呢?”
爱情和兄弟之前,明显,他选择了爱情。
如果他女人心情不好,转身带回酒店安抚就好啦,干嘛要用这种语言来挑起事端?
难道,他情感不顺,也看不惯林逸凡春风得意?
被打击的毫无兴致的李嫣然,听到他的话后,眼睛一亮。
是啊,难道在欧洲过了这些年,那点儿锐气全都被磨灭没了吗?
李俊乾说完这句话,暗地里跟兄弟说了声抱歉,他实在不忍看到如今这样一个毫无生气,只会耍小性子的李嫣然。
曾经的她,古灵精怪,思维敏捷,持之以恒,只要是她认定的事情,即便是闹出个天翻地覆,也一定要实现。
所以,每每看到她恨得牙痒痒或者高兴的乱蹦乱跳,李俊乾就觉得全世界都美好了。
颓废、哀怨、落寞这些词语,从未出现在李嫣然的脸上。
看到如今的她,李俊乾像着了魔一样。
来N城前,他就对自己发过誓,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一定要让曾经的那个李嫣然回来!
林逸凡就坐在他旁边,虽然是耳语,但他依旧听得一清二楚。
神情看似没有什么变化,但握着杯子的指关节却开始泛白了。
有林逸凡和刘威两个人挡在玉黛的面前,一个晚上,李嫣然确实翻不出什么浪花来,却越发激起她的斗志。
李俊乾说的对,她李嫣然已然回到中国的地盘,她这辈子怕过谁?
刘威脸上的微笑,一个晚上都没换过弧度,当然,只有西装男们发现了异样。
玉黛一开始跟李嫣然斗智斗勇的时候,她一门心思就想着如何化解,刘威的到来反而让她心生一丝委屈。
那句话,真的是脱口而出。
这些日子的合作,让她对刘威的信任度直线上升,中间当然也有王晨的功劳。
所以,刘威就像是她在异地的亲人一样,受了委屈,下意识就会撒娇。
反倒是逸哥哥,今天的告白和关系的神转折让她一时之间甚至有些不真实,更别说对他会有要求。
所以,刚才真的是林逸凡想多了。
回去的路上,林逸凡有试探过玉黛的态度,反倒是玉黛有些莫名其妙。
如果真的是她对自己撒娇还好,反倒是在刘威的面前撒娇,这个认知比刚才的误会还要让他难受。
可看着玉黛眼中毫不掩饰的信任和爱意,他实在问不出口,她和刘威到底什么关系?
刘威和她有生意上的往来,他知道,但是具体合作到什么程度,或者说,玉黛的生意到底做到何种规模,他都一无所知。
今天是他们俩确定关系的第一天,林逸凡不想被别的人事物来影响。
虽然,李嫣然的横插一杠让今天多少有了些缺憾,但他不希望再因为自己的疑心,让今天的好心情破坏殆尽。
“晚安,回去早点休息,明天见!”林逸凡停好车,对玉黛说道。
玉黛没回他,只是在微微幽暗的路灯照影下,眼神直直的看着他。
看得他有点儿心慌气短,“那个,我脸上有什么吗?”
玉黛指指自己的小脸蛋儿,继续看着他。
林逸凡先是一愣,然后立马气血翻涌,要是灯光足够亮,肯定看得出他脸红的快滴出血来了。
“逸哥哥,闭上眼睛,我要给你一个惊喜。”玉黛笑得像只偷鱼吃的猫。
“啥?”林逸凡很好奇,但还是乖乖闭上了眼睛。
感觉嘴巴上一凉,一股清甜的气息扑鼻而来,林逸凡浑身的肌肉陡然收缩,想要张开手臂将靠近自己的小家伙拥进怀里的时候,却感知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吓得他眼睛猛然睁开,玉黛已经溜出车外了。
“逸哥哥,它叫赤焰,送给你!如果我不在,就让它陪着你吧。”玉黛挥挥手,一蹦一跳的走了。
车里只剩下一只火红的狐狸和一个刚硬的男人彼此对望。
这是赤焰之前就和玉黛商量好的,未来,逸哥哥会遇到很多事情,她无法待在他的身边,更别说保护它。
所以,她和赤焰商量,愿不愿意帮自己去守护逸哥哥,守护这份爱情。
赤焰听说玉黛让它出空间,兴奋的一条大绒毛尾巴差点儿炸开。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赤焰
玉黛蹦蹦跳跳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路灯的阴影下。
唇上的温热触感,和那抹清甜的鼻息,依旧震撼着林逸凡那颗有力的心脏,此时更像一座被擂响的大鼓。
怀里火热的生物让他意识有些混沌,全在想着,这个东西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等他清醒过来,玉黛已经走的没影了。
“玉黛,这红色的东西是什么啊?”林逸凡钻出窗外瞅了一眼,已经喊不回来,立马拿出手机。
触碰到赤焰,它蹲在人的怀里,也觉得热,直接跳到副驾驶坐好,继续看着他。
玉黛咯咯直笑,“逸哥哥看不出来,它是一只狐狸吗?别说它坏话哦,能听懂人话的。”
“你从哪里弄来的?之前没发现你手上有东西啊。”
“秘密,逸哥哥就当做是我变的魔术吧,喜欢这个礼物吗?”
“受到惊吓了!”林逸凡这是实话实说。
玉黛又是一阵咯咯直笑,“很快,你就会发现它是惊喜的,好好相处哟,我到寝室了,拜拜。”
一肚子疑问的他,被挂掉电话,只能扭头面对着这份特殊的礼物。
“你好,我叫林逸凡,你叫赤焰?”林逸凡说完,自己都觉得搞笑,难道玉黛说的它通人性,就真的把它当人看了?
就在他嘲笑自己的时候,赤焰伸出一个小爪子,认真的看着他。
惊讶道,“要跟我握手?”
赤焰点点头,差点儿惊掉了他的下巴。
连忙伸出右手,握住它的小爪子晃了晃,一时间竟有些分不清这是梦还是现实。
缩回它的爪,四仰八叉的躺在座椅上,就开始呼呼大睡。
那样子太萌了,最重要的是那身火红的皮毛,让他觉得自己的内心竟然也跟着火热起来。
回到酒店,他看着座位上熟睡的赤焰,发愁了。
酒店是不允许携带动物的,难道要把它丢在车里睡一夜?
不懂是停车惊醒了赤焰,还是它本来就睡饱了,张开爪子伸了个懒腰。
林逸凡看着张开的嘴,脑子里疑惑,难道这是在打哈欠么?
刚打开车门,它就窜了出去,林逸凡叫都叫不住。
连忙打电话问玉黛,这时候的她浑身泡泡,听着林逸凡的焦虑,忍不住哈哈大笑,“逸哥哥,不用担心,它会找到你的。”
“真的吗?”
大学宿舍洗澡的热水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她只能长话短说,“逸哥哥,比把它当做是普通的宠物,它不用你照顾的,而且,它很会隐藏自己,基本上都在你身边。”
林逸凡越听越神奇,这怎么感觉跟看动画片儿似得。
他深晓,玉黛不是信口开河的人,既然她说不用担心,自己也就不再操心这事儿。
挂掉电话,迈着大长腿进了电梯,回到房间,赫然看到它窝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睡得香甜,甚至都不懂它是怎么进来的。
直到床边一缕风吹动窗帘,他才发现,阳台上的窗户是开着的。
微微调整一下姿势,继续用大尾巴盖住自己的身体和脸,睡得像一团毛茸茸的玩偶。
站在淋浴头下面的林逸凡对玉黛又多了一重认知,这个女孩身上有太多让他想要去探究的东西。
每次觉得好像触碰到她了,结果,她又会给你另外一重惊喜。
他是个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的人,玉黛应该是她除了李嫣然以后,认识的最好玩的女孩子。
李嫣然的好玩是在能折腾,对年轻时候的他来说,是个充满挑战的女孩子。
玉黛和她又不一样,一开始接触的时候,以为她出身书香门第,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可当字帖,而且读书极有深度,且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一般,这样的女孩子都会比较安静,爱读书的女孩儿未必有时间去经营自己的外表,所以,穿着比较朴素。
结果,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却是在酒吧。
虽然,当时并不知道,她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笔友。
桂林的大街上被她漂移甩尾后的车拦住后,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儿真酷,而且对生活质量有一定的要求。
然后,他就认为,她是一个有颜值,家境富裕,会赚钱又有个性,而且爱读书的女孩儿。
可,每一次见面,玉黛总会再次推翻之前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