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儿可是说过了,七毛还在上学,他还会一直上大学,到时候他们家与大伯家之间,更没有可比性,大伯家不但现在压着他们,往后子子孙孙都会压着他们!
他们现在的避让其实就是无能的逃跑,缩在东兴村受苦一点意义都没有。等他们兄弟姊妹全都成了无能之辈,那就连跟他们一争高下的底气都没有了。
他不能让自己家就这么下去,他要出人头地!
是啊,梅儿说得没错,只要他学成归来,父母亲人一个都不会少。他现在选择跟爷爷走,只是多一个读书的机会,又不表示他不要自己的父母亲人了。
打定主意,四毛匆匆的回屋里,三两下收拾出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
杨传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内心想必很是苦闷。但现在要他说出四毛留下的话来,还是没有胆子的,毕竟他老子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呢。王兰英从灶房里赶出来,看到四毛收拿了行李,嘴角嚅嚅,最终她什么话也没有说。
四毛能上学是件好事,王兰英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就是自家小儿子读书聪明,在杨家村的时候时不时的会显摆一下。可现在搬回娘家村子后,家里的条件一日不如一日,供养一个读书的孩子供不起啊。
“爸,妈,我读书去了。”四毛小声的说了一声就算是告别,这时候他可不敢说自己要搬回杨家村去住,不然他爸和他妈肯定接受不了。
杨传明才是他们家的大敌,他们是一家人,本应该统一战线的,可他却私自接受了更偏向杨传明的爷爷的好意,不知道这算不算背叛,四毛的心理压力也挺大的。只是有杨梅的话在他心里打底,才能理直气壮的拎包袱出走。
目标坚定,性格还不执拗,这样的四毛很投杨梅的脾气。
反观六毛,杨梅就有些瞧不上了。也不知道王兰英是怎么教养女儿的,六毛看上去非常怯懦胆小,此刻就靠在王兰英身边,很没主意的样子。
也不知道她从王兰英那里听说了什么话,这回杨梅来了她一句招呼都不打,就连看向杨老倌的目光中都带着敌视。尽管那点儿敌视被她隐藏得很好,但杨梅有着丰富的职场阅历,想要发现并不难。
虽然杨梅也很为六毛的失学而遗憾,但她也不会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去争取什么。
老杨家杀年猪的喜悦气氛,随着杨老倌带回来的关于二房的消息而变得荡然无存。
老二家的孩子读不起书,老二家的长子要去招赘!无论是哪一件,都让做娘的于婆婆心痛如刀绞!
抹了会儿泪珠子,于婆婆头一回审视杨梅。不知这孩子是听说了什么,还是自己看出来的,从她今天分肉的行径就可以看出,她是认为她跟老头子两人对大房偏心了。
难道是真的自己做得不够公正吗?
杨梅可没功夫想于婆婆自己都反省了些什么,她这会儿得把四毛安置下来。
老杨家的老屋是三间泥墙茅草屋,除开不住人的堂屋,杨老倌和于婆婆占了一间房,杨梅自己跟杨珍秀一间房,根本没有四毛住下来的房间。
四毛自己家的房子倒是空房间多,但搬家那会儿,王兰英打定主意再不回头的,恨不能连墙皮都搬走,自然是什么也没留下。
想来想去,也只有乔云家还有地方。
反正四毛明天就会去上学,今天先去乔云那里凑合一晚得了。
只是刚出家门,四毛就对上了斜对面的七毛。两个半大的男孩,目光在空中短兵相接,仿佛自带特效,目光中带光带电一般,厮杀胶着。
双方都恨不能把对方生吞活剥了。
杨梅看得有些心虚。今天她真的不是故意拿七毛来刺激四毛的,至于考大学报仇神马的,只是为了激起四毛的斗志,根本就不是为了增加双方的仇恨啊!
现在反口还来得及吗?
好在四毛够自持,明白现在不是争锋相对的最佳时机,扭头主动的把目光撤离。
七毛仍旧像一个傲骄的小公鸡,高扬着下巴,以胜利者的姿态显出王之蔑视,在夜幕初临时分,从他口鼻中升腾的白气,充分的证明他刚才对杨梅和四毛,很不屑的哼了一声。
再看看身边隐忍着,眼眶通红的四毛,杨梅的头止不住的痛,往后这兄弟俩不知道还要怎样的闹腾,但愿自己别牵连进去才好。
正文 第114章卖蘑菇
与老杨家人的愁云惨淡不同,在乔云家的菇房里,杨梅乐得只差没手舞足蹈。
他们种出的第一茬平菇的出菇率就极高,一簇簇的小平菇,已经有铜钱大小,长得欣欣向荣,再过不了几天,应该就可以采摘了。
四毛却是看得新奇,对这个新鲜的物种既熟悉又陌生,“这个蘑菇我认识!生物书上有,听说味道很好吃!”
这话说得很四毛!杨梅好笑的看着他,因为谈论味道而变得眉飞色舞的男孩又恢复到了从前阳光的样子。怎么就忘了这家伙其实是个潜藏的吃货呢。
“好吃!用肥瘦相间的上好五花肉,炒出油,炸得两面焦黄,再把平菇撕成小块,放下去翻炒,啧啧那鲜香,那嫩滑……”杨梅故意做出回味无穷的样子。
就瞥见四毛狠狠的咽了口口水,再盯着平菇的目光仿佛都变着绿油油的。
乔云见杨梅在逗弄四毛,忍不住笑着把手放到她的头上,趁机揉了两把,嗯,滑滑腻腻的乌发似乎越来越黑了,这段时间小丫头的伙食不错,又长高了一些。
明天三嗲家里杀猪,他已经提前预订了十斤的猪肉和半副猪大肠。
他算是回过味来了,吃杀猪饭的时候小丫头都没夹肉吃,根本就不是不爱吃,而是嫌弃八毛的口水!而且也是真的喜欢吃猪大肠,开了春他就准备自己生火做饭,到时候他要做好吃的给她吃。
杨传明的话他听明白了,他不是真的不在乎,而且自己老在杨梅家吃饭,也着实麻烦人家,虽然他有出粮食。
杨梅根本就不知道乔云心里所想,这会儿高兴归高兴,也犯愁平菇的销售。
平菇出了菇,生长速度就会加快,三两天就能成熟一大片,采摘了的平菇要赶紧卖出去,不然很容易变质。这时代又没有冰箱冷柜,不浪费的最佳办法就是出售。
对于临水县城在1980年时的消费能力,她一点把握都没有。
还有就是人手问题。如果只凭她跟乔云两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在种植还没有成规模之前,杨梅没准备把大人们牵扯进来。
“这个不是问题,这不还有我吗?”四毛眨巴着眼睛,回答得一本正经。
他能再次上学,都是杨梅帮他出的主意,现在杨梅有困难,他当哥哥的自然义不容辞。
“好啊,算你一个!”对于四毛的主动请缨,杨梅一点都没推辞。在她给四毛支招找杨老倌求助的时候起,她就把四毛纳到了自己的羽翼之下。
四毛有这个积极主动的觉悟,那就等于加入了自己的团体。对于自己这个小团体的成员,自然也用不着客气。
其实四毛初三上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再过一个多星期学校也该放寒假了。
杨梅选择的出菇之日正好也是寒假的第一天。
依旧搭乘的是供销社李师傅的拖拉机,杨梅、乔云带着四毛紧赶慢赶到临水县已经中午了。
才几个月没到县城,杨梅觉得县城又多了很多的改变。
最显眼的是人流量变大了,大街小巷到处人来人往,充满了浓浓的热闹气息。当然这份热闹跟平常也没有什么比可性,现在毕竟是年关。
但做生意的小商贩却是明显增加,像他们这样提篮出售农副产品的人多了很多。而且大部分人都涌入集市里。
这个由群众自发组成的集市好巧不巧的,正是杨梅脑海中前世‘和平市场’的位置。
现在这里还是一片废墟,买的、卖的,全部集中在这里来,自发的形成了一个露天的集市。杨梅他们在旁人的指点之下到达的时候已经正午,尽管是午饭时间但也丝毫没有影响这里的热闹。
有卖活鸡、活鱼、猪肉、羊肉的;也有出售自家产的黄豆、绿豆、芝麻的;乡下人家自制的糍粑、米糖在这里最受欢迎。杨梅摆摊的旁边就是一个点心摊子,上门的客人络绎不绝。
现在市场上还没有城管一说,也没有收取摊位费的,所有的纪律全靠群众自动自发。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有利也有弊,最为明显的就是交易产品无法分区,人们看到你的摊点的机会很小。特别杨梅他们卖的蘑菇又是个新鲜食材。
要想有所收获,扩大人们的认知度,只能选择广撒网式的销售模式。
一进集市,杨梅就把三人分成了两组。乔云有过卖豆腐脑的经验,现在独挡一面根本不成问题,他独自负责一个摊点。
而头一次进城,对卖东西完全没有自信的四毛被乔云留给了杨梅,杨梅人小力微,在这人潮汹涌的集市里,很容易被人忽视。不会被人发现都还好,万一发生拥挤,被人伤了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