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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眷恋这世界 (喻言时)


  沈安素:“……”
  盛延熙话音一落,周遭的空气瞬间凝滞。
  沈安素像是被人抓住了软肋,气结,只能揣着明白跟盛延熙装糊涂,“西装?什么西装?”
  男人轻而易举就能看破她那点小伎俩,似乎故意和她作对,毫不客气地戳破,“那天我落在沈经理家的西装,藏青色,阿玛尼的牌子,沈经理忘了?”
  沈安素:“……”
  这个贱人!明明是她不小心带走的,他竟然睁眼说瞎话,说是落在了她家里。哼,这人还敢不敢再无耻点?
  一个男人的衣服落在一个年轻女人的家里,这怎么看就怎么不对劲啊!这人分明是要许诗误会。
  果然许诗一听,瞅瞅盛延熙,又瞅瞅身侧的沈安素,好像明白了点什么。捅了捅沈安素的胳膊,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用只有两个人才听得到的声音说:“素素,你们俩这进展也忒快了点吧!”
  沈安素:“……”
  沈安素咬了咬牙,狠狠瞪了盛延熙一眼,一把拉开车门,“我们去天成大厦,麻烦盛先生了。”
  许诗:“……”
  这画风转变的还真不是一般的快!
  盛延熙的嘴角微微上扬,心情大好,吩咐司机:“小张,去天成大厦。”
  这个女人就是需要逼一逼!
  ——
  不过天成大厦还是没有去成,许诗临时有事,接了个电话就走人了。华丽丽地扔下了她,让她和盛延熙大眼瞪小眼。
  沈安素觉得头很疼,老天爷好像是在故意和她作对,越是想远离盛延熙,越是离不了。
  “我的西装的呢?”盛延熙旧话重提。
  沈安素说:“在我家,一直想还给您,可一直就是记不到。”
  他特自然地说:“那去你家拿西装吧。”
  沈安素:“……”
  沈安素胸腔堵了口气,郁结得厉害,冷笑一下,微讽:“盛先生您还真惦记着那件西装。”
  盛延熙却像是听不懂似的,理所当然地说:“我不过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有错?”
  沈安素懒懒地靠在后座上,双手抱臂,以牙还牙,“那盛先生什么时候把我的伞还给我?”
  盛延熙:“……”
  两人较着劲儿,俨然两个半大的孩子,幼稚的可爱。
  盛延熙挑了挑眉,睨她一眼,悄悄靠近她,语气暧昧,“你的伞在我家,沈经理跟我回家拿吗?”


第18章 第18世界
  第18世界
  《围城》里这样说:“女人不肯花钱买书, 大家都知道的。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 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 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 问题就大了。”
  明明两人都不是故意的,可怎么就陷入这种“借还陷阱”了呢?
  男女之间其实最忌讳这种“借还陷阱”, 一来二去的就牵扯不清了。
  不过沈安素当时的想法就是下次把西装还给盛延熙,至于自己那把伞她就索性不要了。从此以后和这个男人保持距离,敬而远之,相安无事。
  即便没有大哥的耳提面命,她也知道盛延熙是自己不能招惹的男人。盛家是横桑四大家族之首,显赫富贵不说,家族内部的关系也是盘根错节, 错综复杂。
  宛丘沈家军政世家,历来独善其身, 和西南边境所有的世家大族都保持安全距离, 不与任何家族亲近。相较于那些家族“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沈家可谓是一股清流。
  也正是因为这样, 沈家显贵, 却也孤独。
  这样的家族最好岿然不倒,永远占据制高点,高昂着头颅,睥睨一切。不然一旦失守,连根拔起,轰然坍塌。没有人会伸出手救你。
  这样有好,也有不好。但不论好与不好,这是沈家世世代代奉行的生存原则,她唯有遵守,不好评判。
  所以,断然不能因为她的缘故而打破沈家一贯的生存原则,父亲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所以盛延熙,她接触不得!
  ——
  五点以后正值下班高峰期,一路都在堵。迈巴赫以龟速前进着。
  天气超好,明晃晃的日头还未完全降下,一点一点往下滑。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会儿话。
  车厢里有些闷,沈安素摇下车窗,押了一道窄缝,外头凉风飘进来,沁人心脾。
  车子路过一家花店,盛延熙扬了扬手臂,“小张停一下。”
  “好的,二爷。”司机小张踩下刹车,车子稳稳停在那家花店前。
  片刻以后,盛延熙回来,手里捧了一大束满天星。浅浅的紫色,颜色格外清新。
  沈安素暗中瞥了一眼,心里转过一个念头,面上却不动声色。
  黑色的迈巴赫停在她家楼栋下,沈安素拿了自己的包,对盛延熙说:“盛先生,您在这儿等我一下,我上去给您拿西装,很快的。”
  盛延熙却捧起那束满天星,直接打开车门,格外自然地说:“我自己上去拿。”
  沈安素:“……”
  这是盛延熙第二次来沈安素家里,可这人却分外自来熟。防盗门一开,他便自己从鞋柜里拿了拖鞋换上。
  沈安素随他去,回房去给盛延熙拿衣服。
  盛延熙把手上那束满天星放在餐桌上,取了花瓶里早就枯萎的那束扔进垃圾桶。然后去水池清洗干净花瓶,插.上新鲜的满天星。
  沈安素从卧室拿了衣服出来,盛延熙正在插满天星。
  外头的夕阳渐渐西沉,整片天空布满火烧云,橘红晕眩。宽阔的大马路上,川流不息,人来人往不断。
  将晚未晚的十分钟火红色,是一天中最温柔的时刻。所有人都在低头匆匆赶路,步履不停。仿佛不同处,总有人在等。
  傍晚时分,客厅里有日光洒进来,将男人的身体轮廓镶嵌了浅浅的金色,说不出的低柔与优雅。
  长得好看的男人,不论做什么落在他人眼里,都是赏心悦目的。
  他静静地插好花,好似察觉到她打量的目光,他微微抬头,冲她柔柔一笑,问:“家里还有别的花瓶吗?”
  他买的那束满天星太多了,餐桌上那只玻璃花瓶装满后还剩下大半。
  “有的。”沈安素将纸袋往沙发上一扔,朝橱柜方向走去,“我去给你拿。”
  母亲是那样蕙质兰心的女人,生前最喜欢花花草草,不仅阳台上养了很多盆栽,在家里也会摆放上很多花瓶,瓶子里插上一些百合、雏菊、茉莉,屋子里满满都是花香。
  后面母亲走了,她工作忙,懒得打理这些花草。阳台上的盆栽死的死,丢的丢,如今就只剩下那两盆可怜的多肉还苟延残喘着。
  没花可插,家中散落四处的花瓶也被她收起来放进了柜子。只留了餐桌上一只。
  她翻出花瓶,在水池用水冲了冲,拿给盛延熙。他将剩下的满天星放进了两只花瓶,一只摆在茶几上,另一只放进了她卧室的床头。
  做完这些,男人似乎心情很不错。往沙发上懒懒一靠,翘起二郎腿,气定神闲地说:“女孩子要活得精致一些,不要忽略了这些细节。”
  二十五岁以前,沈安素的生活一直是很精致的,因为一切都有母亲替她打点。二十五岁以后,母亲离开她,她的生活便变得粗糙了。她自己完全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对生活没有任何激情所言。
  她拿起那只白色纸袋,里头是盛延熙的西装,对他说:“盛先生,衣服我已经替您洗干净了,现在还给您。”
  言下之意便是您老可以走了。
  盛延熙却没接,站起来,直接朝角落里那架古筝走去。
  沈安素:“……”
  被人华丽丽地忽视了!
  没办法,沈安素只能扔了纸袋,跟上他。
  他指了指那架琴,开口问:“我能弹弹么?”
  这架琴是母亲的遗物,它陪了母亲十多年,见证了母亲无数的殊荣。母亲走后,她便给它盖了黑布,封存了它。
  照理她不应该让一个外人动母亲生前最爱的东西,可看到盛延熙这般诚恳的模样,鬼使神差的,她就给同意了。
  得到她的首肯,盛延熙掀开黑布。
  这琴上了年岁,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琴。他伸手拨了两下,琴音清脆,音色很好。
  沈安素体贴地给他搬了条凳子。
  他说:“谢谢。”
  他调试好了弦,漂亮的双手覆上去,下一秒,悦耳动听的音调便轻轻飘了出来。
  《平沙落雁》的曲调清脆婉转,如泣如诉。
  他比她会弹,曲调和音节把控得很到位。整首曲子起伏有度,音律分明,有如高山流水,一泻千里。
  熟悉的曲子重现,她觉得好像是母亲回来了。
  余音绕梁,沈安素沉溺其中。这是一场不可多得的听觉盛宴。
  他征询:“你试试?”
  “算了吧。”她摇头,“盛先生您是行家,我还是不要班门弄斧了。”
  盛延熙睨她一眼,打趣:“那晚沈经理好像没有这种自觉。”
  沈安素:“……”
  这人如此直言不讳,沈安素也是很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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