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观音有自己的骄傲,否则在李家被灭门的时候,她不会选择远渡重洋去习武,不会选择亲手去报仇。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来说,容貌就是最好的武器,可石观音不肯这样做,这样骄傲的石观音当然不会逃。
“毁了我的计划,烧了我的山谷,废了我两个儿子,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从我手上活下来。”石观音声音冷厉,她也不去做那温柔的模样了,云雁可算是拉稳了她的仇恨。
听了这些话,云雁却没什么反应,南宫灵倒是不免露出几丝苦涩,在石观音眼里,不能为她所用的南宫灵,可不就是废物一个?然而全然听石观音的命令,难道就行了?南宫灵又想起把天一神水下在酒里的无花,浑身发冷。
不得不说,石观音的功夫已经登峰造极,在江湖上也少有敌手,对几大武林门派的武功,也能轻描淡写地点评鄙夷,可惜她遇见了云雁。大唐至今已经几百年了,这几百年里不知有多少武功秘籍变得残缺,不说别的,少林的洗髓易经,可不是石观音说的那般太浓太笨,而南宫灵作为丐帮帮主,可会用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棍法?
云雁的分山劲一路心法,就是传自少林昙宗大师,石观音嘴上说得好轻巧,可应对起云雁来,却总是觉得不得劲。
刀盾并用,竟是攻守得宜,而且石观音已经顺遂了太久,都快不记得搏命的感觉是怎样的了。云雁不同,她是成长在苍云军中,以战死为荣,要战就战个酣畅淋漓!
除此之外,石观音下重手的时候,还得防着那奇奇怪怪的盾牌会不会又把自己的攻击回返过来,打起来就越发束手束脚了。不过她到底是个顶尖儿的高手,几道白纱四散开来,重重裹住了云雁的身子,把人牢牢地束缚住了。
云雁微微皱眉,暴喝出声,“无欲无求,无我无惧!”
话音未落,那几重结实极了的白纱,居然就碎成了漫天的碎布,云雁果断地开了血怒,摒弃了所有的防御,只是一刀斩向石观音,刀罡所过之处,激起黄沙滚滚,而众人只能看见一道血光,竟是石观音的右臂被斩了下来。
一个美人,就算是受伤时的狼狈也美极了,石观音就是这样的美人,她捏着自己的右臂,手背上暴出青筋,焦躁地低声喃喃,“我是不会输的,也没有人能杀死我。”
“我……”云雁已经再次举刀,她可没有再让敌人废话的心情,战场上没有口头上的输赢,只有生死。
然而云雁到底没有能杀死石观音,因为石观音的身体突兀地干枯下去,她自己杀死了自己。没有人能杀死石观音,石观音不愿意死在别人手上,她最爱的只有自己,所以宁愿死在自己手里。石观音不能容忍不完美的身体,断了一只手的石观音固然还美,却已不算完美。
没有什么比一场胜利更能激励人心,墨色苍云旗被狂风吹得簌簌作响,苍云玄甲用盾面相互碰撞,发出金铁相交的声音。云雁拔起插在地上的旗帜,用力挥扬两下,然后掷向不远处的周深,“执旗,凯旋!”
凯旋而归!
“第一战啊,你们可要去喝我苍云的庆功酒?”抢在龟兹王开口之前向楚留香几人提出了邀请,云雁可不喜欢中原的武林人士和龟兹王这个西域国王纠缠不清,琵琶公主可还眼巴巴瞧着楚留香呢,云雁也算是帮着楚留香躲一回桃花罢了。
至于南宫灵,或许什么也不说,对他才是好的。
南宫灵的沉默,当然是不适应于这样的气氛的。石观音毕竟是生了南宫灵的人,就好像哪怕无花想要害死他,也还是他的哥哥一样。南宫灵的内力,明明已经可以让他踏沙无痕,可他走出的每一步,都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一步步走到石观音身边,南宫灵弯腰抱起了那有些可怖的尸体,也罢也罢,总该让人入土为安。那片花谷已经被烧毁,却仍算是隐蔽,也无人去打扰死者的安宁,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挡得住众多石观音的仇人。
黑珍珠叹了口气,昔日丐帮帮主南宫灵,竟是变得这般境地?不过让她更郁闷的是,“云雁儿不多留两日?”
“赶着去给珍珠你请功啊。”云雁不吝于对朋友笑一笑,她很少笑,所以黑珍珠更是觉得开心极了。
经此一役,不止是龟兹,看过苍云英姿的西域诸国,也当有所威慑了。比起世代建国而居的西域人,当然是黑珍珠要可信一点。黑珍珠之父札木合被称为沙漠之王,却在大庆江湖也十分有名,这也是因为他更亲近大庆的缘故。
回途的路走得格外顺畅,大敌已灭,就连那些马贼也一个都没逃过苍云的剿杀。既然云雁都知道了沙漠客栈的底细,怎么可能不把消息传回苍云,反正连带着叛军一起剿了,正好锻炼这些没怎么上过战场的菜鸟。
对比起来这里时走几步就出状况,这一路,他们骑马走在苍云前面与云雁并行,这么一群人引起的动静可不小,就没有那不怕死的敢招惹血气正盛的苍云军。
马当然是黑珍珠提供的,比不上黑珍珠自己骑的,也比不过云雁的麟驹,那也是难得的好马了。姬冰雁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黑珍珠送出的这几匹马价值几何,然后迅速计算出了和黑珍珠合作经营的利润,难得露出个不带讥讽的微笑来。
胡铁花立刻大呼小叫:“死公鸡,你在想什么?莫非是你家里两个美姬?”
“还要多谢云将军领苍云护佑这商路太平。”姬冰雁懒得去搭理咋咋呼呼的胡铁花,倒是骑在马上,对云雁施了一礼。之前第一次见面,他喊云雁云将军是因为疏远,而这一刻,却是因为知道云雁喜欢这样的称呼,还代表着一种承认和钦佩,以及对苍云的认同。
云雁很高兴听这样的话,夸苍云一句,比夸她千百句都让她高兴,她回头瞧了一眼黑压压的玄甲军,脸上罕见的温柔几乎要吓到人。苍云苍云,只要念着这个名字,云雁就觉得心中熨贴而安定,没有什么能难倒她。
就连不杀人的楚留香,对着苍云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不会去强求别人的生活方式,在战场上,怎么可能不死人,单看死的是谁罢了。死一人救百人,大庆河山安宁,百姓安居乐业,岂不是战场上拼杀出来的?更何况……
“这是我的信仰啊。”
无论是谁,听见云雁如此诚恳地说这句话时,心里都只会剩下动容。
作者有话要说: 丢了存稿好心塞,重写出来的和之前……我都不记得之前写了什么了,算了,到底打起精神重新开始写了。
☆、愿入苍云
站在云雁一行人必经之路前的南宫灵当然也听见了这句话,他怔愣半晌,等着云雁勒马停住,就突然发问:“哪怕为这信仰付出性命?”
“哪怕是付出性命,只愿终不负苍云荣光。”云雁没有任何犹豫,墨色的苍云旗,终于又飘扬起来。
南宫灵点点头,却是又问一句:“哪怕信仰与苍云荣光相悖?”
谁都看得出来,在云雁姑娘的心中苍云的分量有多重,而恢复苍云荣光更算得上是云雁心中执念,这些云雁从不掩饰。
苍云的荣耀与自己的信仰?这个问题说难不难,至少对云雁来说不难。雁门关一役,苍云恨狼子野心的小人安禄山,甚至对识人不清的玄宗都生了怨,可心中最是伤痛的,却是自己丢了雁门关。无论有多少的理由,雁门关一役他们输了,雁门关丢了,苍云的荣耀不是因为他人的夸赞,不是因为天子的厚赐,而是血染出来的战绩辉煌。
云雁似乎也意识到,南宫灵并不是简单地想要问她两个问题而已,回答起来的时候就慎重两分,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懂的,说也说不明白,所以她只能直视着南宫灵的眼睛,“失了信念,我还有什么脸说苍云依旧在!”
如果有一日,苍云失却应有的信念与坚持,那便不是苍云了。
连苍云都不在了,还谈什么荣耀?
南宫灵心中触动,双手抱拳行了一礼,沉声道:“愿入苍云。”
愿入苍云。南宫灵在石观音死后已经陷入了无尽的迷茫之中,他想了很久,却想不到该去的能去的地方。他明白,秋灵素可以为他求情,为他找人相助,却仍旧是不想见到他这个杀夫凶手在面前的,南宫灵杀了自己的义父任慈,这是事实。
那么要重新开始闯荡江湖吗?南宫灵自己在心里就先摇了摇头,石观音武功盖世,势力野心一样不缺,可人死之后不也是万事皆休?南宫灵二十出头就做过丐帮帮主的位置,这已是许多人都到达不了的高度,他还有什么好闯的?
然而,让南宫灵从此退隐,再不问世事……南宫灵正在最意气风发的年纪,哪里忍得了这个?每个男人都多少有些征战沙场马革裹尸的热血,南宫灵亲眼瞧见苍云风采,自然也生了些心思,而云雁的话,更是坚定了他的选择。
南宫灵是个容易被人影响的人,他太容易感情用事,无花只是亮出身份编个故事,就能让南宫灵给任慈下了令人身体虚弱的毒。而任慈缠绵病榻多年,可见南宫灵心中还是有犹豫过的,可是他的犹豫完全无济于事,走了第一步,后面得了天一神水,他更是无法拒绝无花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