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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回到七零末 [金推] (崽崽猪)


  “我年纪一大把了,可没这想法。”赵父摇着头,不感兴趣。
  “我也是,我可不想当什么小队长。”琐碎事一大堆,他可没那耐心,赵福生摆摆手。
  化悲愤为吃饭的赵国生专心的埋头苦吃,心思压根没放到赵宏生夫妇的话上面去。
  反倒是吃着吃着停顿了下,突然说:“大嫂,姆妈吃饭了吗?”意思是给赵母送饭过去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午睡,做了一个梦,很真实,一开始醒来记得很清晰,过了会,全忘记了。


第104章
  在赵宏生夫妇殷切期盼的眼神下, 本以为赵国生感慨同样拒绝竞选小队长的言论,谁知道他不安常理出牌, 此话一出,错愕了两房人。
  赵宏生夫妇:“……”
  二哥,我们在说竞选小队长的事呢, 你能不能有点反应?关注度是不是有些偏离正题了?
  唐秀萍惊愕的脸色看起来很不自然,微不可查的僵硬着底下头, 不好意思说:“我这就给姆妈送过去。”说着从灶台旁的碗柜里拿出一个硕大的饭碗,准备盛饭菜。
  没有找借口狡辩, 也没有用合理的理由搪塞, 很干脆的直接用行动证明。
  沉浸在分野猪的亢奋情绪中,唐秀萍忙着煮饭菜,忙着烧开水, 想着杀野猪, 把孤零零一个人守在家的赵母给忘记了。
  “你别去送饭了, 你待会还要接着忙, 我马上就吃完了,我给你姆妈带回去吧。”一旁吃了差不多快一半的赵父突然出声道。
  就算赵国生不问, 赵父吃完饭后也会习惯性的问上一句的。
  “好的, 爸,我现在就给姆妈把饭菜装好。”没多想的唐秀萍麻利的从桌上菜碗里挑选出适合老人牙齿的菜。
  屋里吃饭的气氛倒不显尴尬,有时候忙起来忘记给赵母送上热腾腾的饭菜,晚点送过去,那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听了唐秀萍的答复之后, 赵国生继续埋头吃饭,偶尔换换手艺,换换口味,这味道还是蛮不错的,尤其是那几个拿手好菜,一般人做不出这个独特的好味道。
  赵国生完全忽略了赵宏生夫妇那诚挚,垦切的期待目光,一门心思投入到桌上的饭菜上面去了。
  “二哥,你有没有想过在村里竞选小队长啊?”最先憋不住,迫切想知道赵国生想法的王梅芳饭也不吃了,装着不在意,很随意的笑着问。
  没有今天送野猪到村长家这档子事,王梅芳从没生出当村官的想法,有了村长嘴上客气的那一提议,蹭蹭蹭的小心思像不断燃烧的小火苗,一点一点的慢慢燃烧的火热起来。
  除去赵父年纪大,精力不济,而赵福生又性子洒脱,不拘小节,不爱管村里和队上的热闹事,就剩下爱干实事,默默不语的老好人赵国生了。
  若村长真给他们家竞选村里小队长的名额,不出意外的话,就在赵国生和赵宏生两兄弟之间产生。
  在从村子家返回的路上,有着小心思的王梅芳暗暗的幻想了很多,只等赵国生拒绝这个提议了。
  “没什么想法。”赵国生喝了口蛋花汤,摇着头,很没志气的说。
  让他竞选小队长?走门串户的挨家挨户去说好话,拉票,就为一个村里的村官小队长?整天跑东跑西的管着芝麻蒜皮的闹心事?
  这一点都不符合赵国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安逸生活。
  “真的啊?”那太好了,王梅芳喜不自禁的满意笑了。
  这是她求之不得的真实想法,免了她再费一番口舌劝说他放弃。
  毕竟,她打定主意让赵宏生逮住机会就积极竞选,弄个小队长当当。
  “快吃饭吧,不要再啰嗦了,待会还有得忙呢。”赵宏生皱着眉头在所有人看不见的桌子底下,用脚轻轻踢了她两下,提醒她收敛点,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太明显了。
  生怕别人看不出你那点小心思?一个劲的在别人眼前蹦跶。
  或许,他们只是不戳穿罢了。
  赵宏生倒是很想得开,要是赵国生对小队长感兴趣,他就退出,都是自家人,谁竞选上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吃过早饭,时钟已悄然划过九点,屋外的太阳微热的升到了顶端,村里的人断断续续勤快的出现在田野间劳作,挥洒汗水了。
  唯有事出有因的老赵家全窝在屋里,一个个热火朝天的面带笑容,男的磨刀霍霍作响,女的语笑嫣然的拾柴烧水,就连行动不便的赵母也拄着拐杖笑着站在院子里笑呵呵的。
  “爷爷,你就让我来杀野猪吧,秋医生说了,这手臂出了口子大点,没有伤及筋骨,无大碍的。”赵爱民袖子挽的高高的,避免碰触到刚上了药的受伤处,着急的围着正在磨刀的赵父绕圈圈。
  赵父不出声,沉默着低头磨刀,看不出同意还是不同意。
  “爸,你就让爱民来杀野猪吧,不然他在这瞎折腾的捣乱,也不是个事啊。”看不下去的赵福生加入到劝说的队伍中。
  “好吧,那你待会注意点,我和你爸,你叔,给你打下手。”被圈圈绕的有点头晕的赵父终是抵不过孙子的强烈要求,松了语气,点头答应。
  很会躲清闲的赵国生主动承包了担水的任务,远远的绕着前门院子,从后门出去到村口井里挑水。
  杀野猪又不是玩游戏,是什么好玩的轻松事,一个两个凑到跟前争先抢后的搭把手。
  思维不在同一频道的赵国生,无法理解眼前这群笑得耀花了眼的人。
  有了赵爱民这位杀猪专业户的加入,在中午十二点之前,一切全部搞清楚了。
  野猪先是被一刀毙命,然后刮毛,清洗,开膛破肚,砍掉猪头、猪脚,最后挖出猪的内脏,斩断猪骨,把猪肉分了。
  本着这野猪是赵国生家发现的,理应由赵国生家来分,或者赵国生家占大头才对。
  可惜,这一理论被铁树开花,难得大方的刘兰秀一言否定了,包括赵父赵母在内,总共四户人家。
  去掉野猪头猪尾巴,留着当辛苦费,中午大伙一起当场炖着吃了。
  剩下的,正好以四只猪蹄为基础,比较均匀的分成了四份。
  两后猪蹄被心照不宣的分给了赵父赵母家和赵国生家,两前猪蹄则是分给了赵福生家和赵宏生家。
  至于猪内脏这猪血,除开猪肚子很自然的留给了赵父赵母俩老补身体外,其他的猪大肠,猪小肠和猪肝等,已经分了大量猪肉的他们,倒是无所谓了,很随意的谁家爱吃什么就拿什么。
  四家分了野猪肉,不管猪肉多少,也不论你是掩着烘干变腊肉留着自家慢慢吃,还是送给各自的亲朋好友,谁也管不着了。
  “老婆子,你给算算,除了二大爷那里送几斤外,还有谁家要送?”赵父在走出院子离开时,拎着猪肉冷不丁的问。
  其实,赵父这话是故意说给老三媳妇听的,瞧她暗暗转动眼珠子的偷偷打量着赵父手里的猪肉,也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难道他们俩老就没有人情来往了吗?同辈的堂兄弟有好几个呢,素来关系好,这次得了野猪肉,不送些过去,说得过去吗?
  特别是隔了房的长辈,最为敬重的二大爷,他无儿无女的,就靠这些讲良心的侄子晚辈自发的孝顺了。
  赵父暗暗想着,新鲜猪肉送一些,研制好了的猪肉也要送一些。
  “还有好几家呢,等我回去再想想啊。”赵母蹙着眉头想了会说。
  多年的老伴,赵母那里不知道赵父的言外之意?
  而且,她眼睛又没瞎,老三媳妇眼神再隐晦,只要是盯着她家的猪肉,她绝对能警惕的察觉到。
  吃一顿参与到亲手宰杀野猪的丰盛美食——猪头,新鲜好吃,又黏嘴巴,味道好极了。
  其中还有一种平时吃不出来的特殊味道。
  一顿午饭,酒足饭饱,各家满意,言语之间,隐隐期待着下一次的丰盛分猪肉。
  “国生,你说我是不是太大方了?”回去的路上,刘兰秀突然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恩,挺大方的。”赵国生顺着她的话夸赞她。
  以为刘兰秀说这次四家平分野猪肉的事,确实挺大方的,这事办得很漂亮。
  “那我看起来像冤大头吗?”刘兰秀语气调侃的笑着问。
  “冤大头?”赵国生低头沉思,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分完猪肉又后悔了?
  “是啊,就是冤大头,就是那种看起来傻傻的,别人要什么,就给别人什么的那种人。”刘兰秀拎起猪肉换了只被草绳勒的发疼的手,换到赵国生另一边继续抬着并排着走。
  赵国生:“……”开什么玩笑,你要是冤大头,那世上还有精明的人吗?
  “你到底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怎么听不懂?”赵国生不喜欢玩猜猜猜的游戏,很直接的问她。
  “老三媳妇说,我们家最近猎了很多野鸡和野兔子在家圈养着又不吃,也没有送过去给你姐,挺浪费粮食的,婉转的说他三儿子特别想吃野兔子。”明里暗里指着想讨要野兔子,当她傻啊,还说什么浪费粮食?什么意思嘛?
  作者有话要说:  头天晚上在相册里看自己小时候长大的地方,破旧的老房子,很是怀念,很有感情,第二天早上,家里长辈打电话来说,夜里房子塌了……塌了,幸好没压着人。(还有长辈在旧房子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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