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的中央搁着方仁的笔记本,翻开来,扉页上是他苍劲有力的字迹,写着: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坠暮年。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致灵魂。
他将他的一生献给了医疗事业,在北京生活的七年里,他主刀做过上百台手术,拯救过不计其数的生命。
他最爱的檀木椅子上还搭着他的外衣,他多次在雨中出诊,落下风湿的病根,后来便养成了坐下时在膝盖上搭上外套的习惯。
柜子上的薄荷枝才刚刚发芽,露出一点新绿,他的搪瓷大口茶缸还摆在一旁,褪了一点颜色,还是能看到上面印着的“吉祥如意”。
一切都是方仁还在世时的模样。
十五岁的温笛和陈嘉祐,哭着跪倒在他的床边,空荡荡的单人床上,枕头和被子整齐地叠放在一起。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05 /
1969年7月21日,阿姆斯特朗乘坐“阿波罗11”号载人飞船登月。他说:“这对一个人来说,只不过是小小的一步,可是对人类来讲,却是巨大的一步。”
温笛在广播里听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她正在背万有引力常数。这一天,整个世界都在不停滚动播放这条跨时代的新闻。
温笛伸手环住自己的胳膊,她能感觉到胳膊上因为激动而起的鸡皮疙瘩。
她从小道上冲出来,陈嘉祐急忙捏住自行车的刹车,差点被她弄得人仰马翻。
“嘉祐,你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
陈嘉祐笑着站直了身子,扯了扯她的头发:“听到了,温笛,我听到了。”
人类,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从未停止过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温笛仰起头望向无边无际的高空,她感觉到血液在自己体内翻滚的声音。这一切对她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她想要去了解这个浩瀚的宇宙,想要与它对话,想要知道,无限之外,还有什么存在着。
她想要为此奉献她的一生。就如同当年的方仁。
教室里坐着的学生每年人数都在减少,成绩好的学生都选择去念中专,毕业之后国家包分配,能端一个铁饭碗,这几乎成了默认的选择。温笛被老师找去谈过很多次话,可是她还是坚决要念大学。
“师范学校没有天文系,”她认真地说,“老师,我要学天文。”
“学天文?”老师气得七窍生烟,“你每天研究星星能当饭吃吗?”
“不能,”温笛摇摇头,“可是老师,对我来说,理想比填饱肚子更加重要。”
温笛的家里人也因此被请去学校谈过很多次话,家里人对她的想法也反对得厉害。温笛没有办法,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她开始闹绝食。晚上的时候有人透过窗户向她屋子里扔石子,几年前的铁栅栏窗已经被改成推拉窗,她换好衣服,蹑手蹑脚地从窗户上翻出去。
陈嘉祐打开怀中藏着的铁饭盒,将里面的小笼包递给温笛,温笛被关了两天禁闭,饿得两眼发昏,两口就能吞掉一个。
“慢点,别噎着了。”陈嘉祐一边将水递给她,一边拍着她的背。
温笛嚼完口中的食物才开口说话:“我觉得好难过,日子和心里都难过,众叛亲离,根本看不到未来在哪里。”
陈嘉祐笑笑,温笛最近心情糟糕,头发也跟着乱糟糟的。陈嘉祐用手捋了捋她的头发,然后灵巧地将头发编成麻花辫,从小到大,每一次为温笛编辫子的时候,陈嘉祐都是温柔的。
“好啦,”他笑着接过温笛手中的皮筋,指了指夜空,“难过的时候就抬起头看星星,你看,那几颗很亮的,是不是就是北斗七星啊?”
温笛也跟着他的手指抬头望向星空,然后笑起来:“笨蛋,不是啦,那是天琴座α,也叫织女星,旁边的那颗,就是牛郎星。”
“我也搞不懂啦,”看见她笑起来,陈嘉祐心底也松了一口气,“反正就是很漂亮了。温笛,去走你想要走的路,去过你想要过的生活吧。”
第二天早上,温笛的父母打开房门时,看到温笛正跪在他们的门前,她穿一件月牙白的棉衣,重重地向地上磕了一个头,她不说话,只是一个接一个地磕着头。
那是北京的初春时节,春寒料峭,停在旧时屋檐下的麻雀被惊得拍翅逃走。
温笛的母亲受不了大哭起来,她父亲一巴掌拍在门上,激动得浑身颤抖,然后才面如死灰般开口:“你周岁那天,你爷爷就说,这个孩子留不住。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那一年温笛和陈嘉祐十七岁,她每天坐他的自行车一起上学放学,偶尔能吃上新鲜出炉的桂花糕。北京街上蓝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越来越多,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
高三开学的那天,温笛放学后没有在陈嘉祐的班里找到他,她便自己绕了远路去图书馆借了一些书。等了很久的书终于被归还了,温笛为此十分开心。那天夜里,温笛又听到石头落在地上的声音,那是她和陈嘉祐的暗号,她起床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从窗户翻出去。
陈嘉祐推着他的自行车等在门外,见了温笛,只是将手指竖在嘴边“嘘”了一声,温笛点点头,跟着他一路静悄悄地走。最后,陈嘉祐在方仁的屋子前停下来。
他用脚踢下自行车的支架,两个人默契地在门前坐下来。夜色迷人,天空中满是繁星,陈嘉祐沉默了许久才开口:“温笛,我不打算继续读书了。”
温笛倒不太诧异,周围已经有太多辍学去做工的例子了,陈嘉祐家庭虽不至于经济紧张,但是他在读书的事情上一直吊儿郎当,想到这里,温笛点点头,平静地问:“想好出路了吗?”
“差不多吧,”他笑了笑,他的衣服口袋里还装了一些碎石子,他拿了几颗出来抛着玩,“我想去当兵。”
这下温笛终于诧异了:“当兵?”
“嗯,”陈嘉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将石子捏在手中,“方仁哥不是一直教育我们说要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吗?我想要去当兵,保家卫国。你记不记得以前方仁哥带我们去天安门看升旗仪式?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在想,一定要成为一名军人。”
“那,你和家里人商量了吗?”
“嗯,和他们说了,他们都很支持我,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一辈子窝在家门口也太不像话了。”
温笛不由得一怔:“你是说,你不在北京?”
“嗯,我想去西部那边,那边条件艰苦,愿意去的人少,我觉得这样比较有意义,也是对自己的磨砺。”
“那你……什么时候走?”
“不知道,放假的时候把名报了,体检也过了,估计快了。”
温笛低下头,隔了好久,她才轻轻地开口:“你载我去天安门广场吧,我们再看一次升旗仪式。”
早上六点,北京的天蒙蒙亮,广场上已经满是站得笔直的军人。温笛和陈嘉祐混在人群里,寒露落在温笛的发梢,被陈嘉祐轻轻弹去。百姓们屏住呼吸,看着戴着白色手套的军人将红旗握在手中,然后高高抛起,那一刻,陈嘉祐忽然伸出手,紧紧地捏住了温笛的手。红旗不疾不徐地上升,陈嘉祐的手心炙热,微微颤抖,温笛的心忽然变得极其柔软,她仰着头想,方仁哥,如若您还在世,也会为我们感到骄傲的吧。
我们正遵循着您的教诲,大步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沿途风光月霁,荆棘也开成了蔷薇。
回去的路上,温笛非要骑车载陈嘉祐,还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陈嘉祐极其不信任地坐上后座,温笛才蹬了几步路就控制不住龙头,摔了个人仰马翻。两个少年狼狈地坐在地上,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彼此,然后忽然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温笛伸手拍了拍陈嘉祐的手臂:“喂,要加油啊!”
身后的天光,终于亮透了,温暖的金黄色落在他的眼底。
06 /
第二年的夏天,温笛以两分之差与北京大学失之交臂,她独自在方仁的屋子里不吃不喝坐了两天,最后等到的,是千里迢迢赶回来的陈嘉祐。
屋子的钥匙,陈嘉祐也有一把,可是温笛不愿意开门,他就坐在门外。他从怀中掏出一只已经褪色的绿色口琴,含在嘴边,有些生疏地试探着吹了几声,然后琴声终于连贯起来,温笛闭上眼睛,那是她最爱的《小夜曲》。
那时候的夏天,她总爱和陈嘉祐并肩坐在门前,他吹口琴,她低头看书,不时抬起头跟着他轻哼几句,而方仁就在屋里,点一支蜡烛,夜晚静悄悄,未来还很远。
那时候,呵,那时候!
后来,等温笛终于站起身推开门时,陈嘉祐已经离开了。他的假期只有七十二小时,他连夜奔波马不停蹄,除去来回火车上的五十六小时和转乘大巴的时间,他统共只剩下三个小时。这三天里,他只靠着冷馒头和自来水填肚子,他经过家门,却连踏入一步的时间也没有。
他留给了温笛一个牛皮信封。里面是他参军一年所节约下来的津贴,刚好够温笛再念一次高三的花销。
十八岁的温笛,站在盛夏的荷塘前,抱着信封,号啕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