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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舒曼先生 [出版] (红枣)


  林筝有些尴尬:“谭先生你好,我叫林筝,是林溪的姐姐。”
  谭湛在赴约之前早就知晓今晚要见的是林溪的双胞胎姐姐,然而看到林筝的一刹那,他形容不出他的感受,对于这场会面,他在此之前还带了隐隐的期待,他喜欢大提琴,尤其喜欢林溪演绎的大提琴曲。林溪17岁一战成名,到19岁遭遇车祸去世,期间两年,谭湛在美国,几乎她的每一场演出,谭湛只要有空,都会飞去听,实在没有空,也会请求国内的朋友找寻主办方看是否能获得现场录制的视频。
  他第一次听到林溪的演奏,几乎就完全被折服了。她的演奏个性太强了,即便不看到演奏者的脸,光是听声音,谭湛也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林溪的琴声。谭湛听过很多大提琴家的演奏,他们的琴声很美,沉着冷静、低吟慢咏,安宁祥和,像是成熟男人的倾诉,配合着大提琴那低沉舒缓音色的特质,娓娓叙说自己的情感和命运。然而林溪的演奏不是这样的,她从来不会拉成这样温文尔雅,她从来不会拉得那样从容,她会把全身的力气扑上去,像是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一样,用浑身的神魄去演奏,有时候像是饱经沧桑的低沉喘息,有时候像是曲终人散般的寂寞悲鸣,韵律苍凉,刻骨铭心又黯然神伤。极度的宁静和极度的孤独,又极度的激烈、亢奋、浮躁和不安。你能感受到她的心随着大提琴的琴声震颤,仿佛她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了奏出这样的曲调。
  林溪的演奏谭湛从来买不到多么好的座位,因为那些最佳视听区的位子,常常演出票还没预售,就早早被从内部瓜分了。他一共现场听了她五场演出,只遥遥地望过她,再然后就是她去世的消息,还有她的那把大提琴”舒曼“被拍卖的消息。谭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不会演奏大提琴的他,与其余大提琴家在拍卖会上厮杀博弈,才终于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把琴。他心里总隐隐有一种信仰。除了林溪,别的人都不配用”舒曼“。
  而也正因为他用远高于市场价拍下了”舒曼“,才使得躺在ICU病房里昏迷的林筝靠着这笔钱度过了最凶险的时刻。
  谭湛沉默地盯着林筝,仿佛想透过林筝,去探寻那个早就如流星般陨落的林溪。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如果林溪还活着,大概就是眼前林筝的样子了。也是直到这时,谭湛才意识到最初见到林筝时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何而来。相比谭湛记忆力19岁时的林溪,7年的岁月,林筝的五官也不可抑制地发生了些变化,原本就精致的脸往更为艳丽的方向长去,眼睛饱满水润,身材也从青春期的少女变成了性感而有情致的女性,嘴唇发出玫瑰般的色泽……即便用最挑剔的目光审视,谭湛也不能否认林筝确实是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而这张脸蛋如果细细分辨,确实仍能从她五官的细节里看出当初清丽少女的模样——林溪的模样。
  林筝却被谭湛看得十分不自在,她轻轻咳了咳:“谭先生,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想向你回购‘舒曼’,这是林溪生前最爱的大提琴,虽然她去世了,但我想为她买回这把琴,想为她做点事,也算是我自己的一个夙愿。”
  谭湛笑了:“106。”
  林筝有些狐疑:“嗯?”
  “106万美元,这是我当时拍下这把琴的价格。”谭湛喝了一口茶,“因为你是林溪的亲属,给你打个折,100万,你有这笔钱,我就把琴让给你。”
  在见到林筝前,谭湛其实都并没有想过问她收钱,既然并没有人配得上使用“舒曼”,那把这把琴归还给林溪的亲属,也无偿不可。但是看到林筝的那个刹那,他就改变了主意。林溪古典、淡雅而高贵,他无法接受和她长着同一张脸的林筝竟然如此市侩庸俗,这让他不得不想起之前与林筝谈不上愉快的两次会面,她看起来都没有正经工作,就在做着不入流的所谓“男友忠诚度测试”的活。
  “能再便宜点吗……”林筝对于这个天价的数字也很震惊,“我,我没那么多钱……”
  “如果你之前没有摸我大腿的话,我还可以考虑再便宜点。”谭湛心中总觉得有股浊气,让他也难得变得尖刻起来,“当然,我看你赚钱也很容易,多摸几个大腿就可以了。”
  林筝做了那么多“男友忠诚度测试”,也遇到过尴尬、难以收场的时刻,女客户得知结果后直接当场和男友打起来的都有,但从没有哪一次,她觉得有此刻这么难堪过。她低下了头,拼命忍住自己要掉下来的眼泪,狠狠地抓紧了自己羽绒服的衣角。
  就在连谭湛也觉得她会当场哭出来的时候,林筝又重新抬起了头。
  “谢谢你的时间,谭先生。” 她朝谭湛笑了,“那我先走了,毕竟我要珍惜时间去多摸几个大腿攒钱。等我攒够钱会再联系你的。”
  既然谭湛的态度很敌视,那也没有必要再做小低伏了,林筝笑笑,站直了脊背,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包厢,颇有一种绝地反击的凌厉和傲然。
  谭湛直到林筝离开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前一刻他还在为自己刚才刻薄的态度觉得心有愧疚,下一刻他就被林筝的反应弄得有些想笑,心里觉得既无奈,又荒谬。
  这竟然就是林溪的姐姐?真的是林溪的亲姐姐吗?谭湛忍不住怀疑起来。她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任何一点看起来和林溪能挂上钩。林溪永远光彩夺目,穿着恰到好处的礼服裙,演奏出惊才绝艳的音乐,古典而优雅;但这个林筝……实在让谭湛一言难尽。更让谭湛有些意难平的是,自己竟然就为了这么一个人生生干等了整整一个小时。他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不守时的人了。
  他所在的包厢在酒店的三楼,谭湛侧过头,便看到了窗外刚走出酒店的林筝,她呆呆地站在酒店门口,有过路的行人看她,她就用自己身上那件就羽绒服的袖子胡乱抹了抹眼睛。
  谭湛心里有些意味不明,刚才当着自己的面再怎么强硬,也不过是逞强,她到底还是哭了。
  谭湛有些后悔,他穿上了大衣也下了楼,走出酒店才发现林筝已经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有谭湛打脸啪啪啪的时候
另外针对好多妹子觉得谭湛喜欢林溪,我解释一下哈
谭湛并不喜欢林溪
他只是比较喜欢听大提琴演奏,对好的大提琴家演奏的音乐自然是喜欢的,但并没有接触过林溪这个人,连话也没说过,更别提男女间的喜欢了。举个例子就是,可能不少小伙伴喜欢朗朗的钢琴,但是我相信把对音乐的喜欢移情到说我想要嫁给朗朗,或者做朗朗女朋友的……应该很少吧……
另外澄清一点,本文不涉及失忆、替身梗~~
来吧~~说出你们的读后感~~

  ☆、第五章

  然而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失意或难过就暂停,人生也不会因为过得艰难就中止。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谭湛也好,林筝也罢,都还要各自继续生活。
  一大早,谭湛就到了办公室,他是第一个到的,因为还住在郊区的别墅里,因此起了个大早,靠近星灿的房子他已经看过场地,谈妥价格和房东签好了合同,这两天就准备搬家。
  老徐来的时候发现谭湛竟然比他还早,倒是颇有些意外,但他仍旧不看好对方,三分钟热度谁不会?能天天坚持第一个上班才是真的行。
  而因为没有实习期的过渡,老徐安排谭湛先在星灿熟悉下环境和各部门的运作情况,他仍旧存了些搓搓谭湛锐气的想法,给了谭湛很多打印、整理文件、会议纪要、甚至跑腿的打杂性事务,这些事情完全没法锻炼能力,也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可以说对于一个普林斯顿毕业的高材生而言纯粹是浪费时间。老徐暗戳戳地等着谭湛自己受不了,然后提出离职,他并不看好谭湛,觉得他只是个一时兴起觉得新闻媒体工作者光鲜所以想玩票的富二代,他以前带过一个同样情况的实习生,娇滴滴的女生,稍微加半小时班就喊累,没到两个星期就辞职不干了。老徐看了看自己手下其余正在努力工作的员工,他的团队不需要谭湛这样的贵公子,要实打实能干活能为新闻拼命,有一腔激情的人。
  然而让老徐颇有些意外的是,谭湛对于他安排的工作,都完成的有条不紊,甚至毫无抱怨,也没有浮躁,即便是个人都能看出老徐这是有意给他下马威,谭湛也没有不忿,虽然脸上还是冷峻的表情,并不多么喜欢微笑,但谦逊和礼貌是滴水不漏的。久而久之,团队里多多少少也意识到,谭湛就是不喜欢笑,他就是这种冷冰冰的气质,但并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傲,只是冷。
  吃饭的时候,团队里几个老员工还忍不住为谭湛说了话。
  “老徐啊,我觉得新来的小谭人还不错啊,是个苗子,每天让他做那么琐碎行政类的工作,有点暴殄天物啊。”
  “就是,徐主任,不是我说啊,这么冷的天,本来我上班都打不起精神,现在招进来了谭湛,这个脸让我看得就很赏心悦目,每天上班我都觉得有盼头多了,你没见其他部门的单身年轻女同事,最近来我们部门窜门也频繁多了?财务处的任姐,原来我代表我们部门去报销,什么时候让我顺顺当当就报销的?现在你没发现让谭湛去报销,就算□□贴的有些小问题,任姐也只不过笑着唠叨两句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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