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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一笑秋波起 (怡芊芊)



钱小沫惊魂甫定,眼前一个男人揪着那女人站了起来,痛骂道:“敢吃霸王餐?哼……你当老子们是好糊弄的啊?没钱就别装!现在,老子看你怎么办?”

“求求你……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的孩子,真的很多天没有吃肉了啊!”

女人哀求着,哭得很是凄惨。钱小沫见她浑身补丁的衣服,也知道是穷困人家了。

“没肉吃?老子现在就砍了你的大腿,给你儿子炖汤喝!”

“不要啊!”

大叫出声的人,不是吓得面色苍白的女人,而是一旁惊目乍舌的钱小沫。

男人瞪了钱小沫一眼,“管你啥事?”

钱小沫咽了咽吼中的硬物,踟蹰着上前,“她……她不就是欠你们一顿饭钱吗?何必……何必闹出人命来呢?”

“一顿饭钱?好啊,你帮她给了,老子就不和她闹!你知不知道她吃了多少?”

钱小沫抿了抿双唇,小心翼翼地掏出裤兜里的零钱,引得那群男人哄堂大笑。

“自己都是个穷要饭的,还要打肿脸充胖子?”

“我知道这些钱不够,加上我的手机,总可以了吧?”钱小沫也交出了自己的电话,“反正你们也是为了钱,现在我给你们钱,你们放过她,好过你们捞不着钱还闹出人命啊!”

几个男人相视一眼,觉得钱小沫说得有理,一把抢过她的钱和手机,指着那女人的鼻子怒吼道:“今天算你运气好!再有下次,老子要挖出你的五脏六腑凉拌着吃!走!”

风风火火的一群人,离开了。

女人吓得浑身瘫软着倒在了地上,钱小沫赶紧上前,“你还好吗?”

女人勉强点了点头,这才扭头看着钱小沫,道了声谢。

“来,我扶你起来。”

钱小沫扶着女人的胳膊,女人这才注意到钱小沫左手的钻戒,一惊。

“好在他们没看见这个,否则,刚才不知道他们还会对你怎样!我们赶紧走……”

女人一惊一乍地说着,一面走一面不忘记回头看着有没有人追上来。

钱小沫拎着自己的东西,跟在女人的身旁。

绕过几个巷口,女人将钱小沫带到了自己的家里。

左右三十平米不到的小房子,堆满了七零八碎的杂物,还有孩子的课本和作业。

钱小沫再一进去,两个女人几乎没有转身的余地。

“你坐吧,家里也没什么东西好招待你的。”女人笑得十分尴尬。

钱小沫摆了摆手,“我帮你也不图你什么的,只是想看你平安回家而已,你的孩子呢?”

“躲那些人,跑散了,不过你不用担心,他自己会回来的。”

“你们,经常这样?”

女人叹了口气,“谈不上经常,有时候太久吃不上一口饭,才不得不……”

女人似乎不愿意多说,赶紧转移了话题,“我看你不像乞讨的,怎么会落得这么狼狈?”

钱小沫看着自己手上的钻戒,无奈一笑……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形同陌路,不过如此

第二百一十章形同陌路,不过如此

“我……我是跟着我老公嫁过来的,但是,现在我离婚了,所以……”

钱小沫支支吾吾地还没有说完,女人已经感同身受地骂开了,“又是男人!男人就没几个好东西!我也是跟老公嫁过来的,也离婚了,他跟另一个女人跑了,剩我们孤儿寡母的……我也就帮人在餐厅打工度日子,勉强维持生计……我看你的老公,应该是有钱人吧?”

钱小沫沉默良久,道:“嗯,是我自己,配不上他。”

“男人不能有钱,有钱就要变坏!不过,那穷的也不是好东西,见女的有钱就跑了!”

钱小沫笑了笑,见这个女人说的爽朗,不禁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钱小沫。”

“我叫沈红,你看着年轻,叫我红姐就好了!不过,你离婚也不至于沦落成这样啊!”

钱小沫看了看自己肮脏的手,勉强敷衍道:“我……被人抢了……”

“抢劫啊?”

钱小沫点了点头,是的,她的爱情、婚姻和家庭,全部都被命运抢了。

而现在,还有人想要抢她的孩子,抢她唯一生存的信念。

沈红见钱小沫孤苦无依又大着肚子,十分疼惜,何况这是刚刚救了她的人。

她也是个知恩图报的。

“你自己都穷困潦倒,还肯来帮我……哎,突然让我想起,我也是一个人怀着孩子流落街头……这样吧,你要是不嫌弃,你就和我住在这里,我白天出去打工,儿子也在读小学,都不在家,也不会妨碍你什么……”

钱小沫没想到沈红愿意帮她,赶紧推辞,可是沈红是个心直口快又乐于助人的人,钱小沫说不过她,加上自己也的确需要一个落脚安身的地方,暂时和沈红住在一起,也能避开连老爷子,于是,钱小沫答应了。

不过,钱小沫和沈红说好了的,每个月会给房租和生活费,沈红知道她图个安心,也没拒绝。当下,钱小沫就在这里洗了澡,换了衣服住下了。她见沈红好多衣服都打着补丁,也将自己以前的衣服分给她,只不过沈红人高马大的,勉强只有一两件凑合着穿而已。

沈红的儿子叫做沈朗,是个挺秀气的孩子,一直到傍晚才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小家境不好的缘故,沈朗格外的安静内敛,很少说话,但懂事乖巧,成熟得来一点都不像是七岁的孩子,更像是十七岁的心智。他不仅能帮着沈红做很多事情,而且在学校的成绩很好,钱小沫看着那些奖状,心里想着沈朗将来必定大有作为,也不枉费他的妈妈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了。

而现在,钱小沫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是什么样。

这一夜,钱小沫睡不着。

她转身看过去,沈红每夜都在外面咖啡店打工,几乎要天亮才回来。而沈朗一个人乖乖的做作业,复习功课,做完之后才睡觉。钱小沫看着亮着的台灯,沈朗还在看书,钱小沫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都这么努力,钱小沫更找不到理由偷懒了。

于是第二天,她送沈朗出了巷子,看着他上学的背影,自己也去找工作了。

现在沈红家没有网络更没有电脑,网上兼职是不能再继续,而且对胎儿也不好。于是钱小沫只能硬着头皮去应聘,她不敢去大公司,一是她知道那里的人是不会要一个孕妇,二是连老爷子的人很快会找上她。

所以连着一个星期,钱小沫都在小型的私人公司找工作,诸如行政助理、前台和文员的职位,但因为她大着肚子,都被拒绝了。沈红一直鼓励她,让她干脆去路边的小店试试。所以钱小沫也辗转出没于花店、咖啡店和书店之类的地方。

沈红还叫钱小沫,尽量找女老板和女店员多的地方,晓之以情,老板说不定一个动心,就接受了她。钱小沫社会经验不丰富,这一个星期来在沈红的教导之下,钱小沫也学会很多。

毕竟,当初她初入职场还没有一年,就嫁人当了家庭主妇,还是嫁入豪门,衣食无忧。经营一个宠物店也是在雷铭和自家家人的帮衬下,刚有起色又出了事,算不上自己的独立。

现在她孤身一人,怀着孩子,白手起家,开始重新踏上社会,也好。

没过多久,果然如沈红所说,钱小沫找到了两份可以同时兼容的工作。

一份是白天在花店,一份是晚上在书店。

花店的生意不忙,钱小沫可以偷闲来看看网上关于财经、管理类的教学视频,在书店更是不愁没书看了。钱小沫对这两份工作,还是相当满意的。

从此,钱小沫算是在沈红家安定下来了,空闲的时候也帮忙照顾沈朗。沈红在咖啡店、快餐店和面包店打工,很多当天卖不完的新鲜面包牛奶什么的,沈红都打包回家,分给钱小沫和沈朗,三人相处的十分愉快。

沈红毕竟是过来人,还会教钱小沫很多养胎的方法。两份工作也算不上累,钱小沫一次都没有动过胎气,这样时常走动的运动,倒是让钱小沫觉得气息顺畅了很多。

只是,沈红见钱小沫的眼眸里,始终有一丝忧郁。钱小沫不说,她也不问。

就算不问,沈红也知道,钱小沫的心里,还藏着前夫。

前夫……钱小沫只有在心里怀念了。

偶尔,走过路过,雷铭最终也成为了,在电子产品橱窗里,那一排高新科技电视机播放的,明星一般的新闻人物而已。

钱小沫牵着沈朗的手,站在橱窗外面,哈着热气,看着电视里关于雷铭的新闻,她忍不住噙住了泪水,然后又笑了笑,仰着头,和沈朗说着待会要买的菜,没有丝毫的半分妄想。

但她心里,疼得绞成了麻花。

钱小沫不知道,这一个星期,连家的人是没有找到她,可,组织的人想要找她,却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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