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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忠犬已到请签收 (淡粥)



可在这儿的几位当然不属于那个范畴内,都很满意地通过了这个妆容,直接进行下一步的准备。

外面的记者这会儿差不多已经要到齐了,安排好的位置还剩下了几个,那几人大概是被B市的交通状态给坑了,正在急急忙忙地朝这边赶来。

同时,网络上的直播也同步开启,网友们可以轻易地看到现场的状况。

这个时间段,在卡斯特他们那儿还是半夜凌晨。

陈贤本来是刚跟顾杉打了电话,正准备好好地睡一觉,就被卡斯特给挖了过来,让他帮忙翻墙联网。

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是成功了。

此时屏幕上看到的还大多是一脸兴奋的记者群体,个个都望着台上,很明显是等着今天的主角尽快登场。

陈贤和方冰两人的消息都是要经常交流的,这会儿也知道是什么事情。反正已经被卡斯特给叫起来了,干脆也坐在一边和卡斯特一起看了起来。

大概又过了几分钟,维度工作室请到的主持人才上场说了几句开场白,然后请出了秦笙本人和她的经纪人方冰。

秦笙一出来,台下的记者们就躁动起来,恨不得立刻就将准备好的问题问出口。

卡斯特的注意力早就不在那些蠢蠢欲动的记者身上了,他两只眼都紧紧地盯着秦笙。明明距离上次圣诞节假期分别,也就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昨晚还刚跟秦笙通过视频电话聊了一会儿,他却有一种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的感觉,想得浑身的骨头都发疼了。

如今已经是一月份了,B市的温度降得很低。虽说室内有暖气,但是这个小小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人群,甚至比预料中还要热闹,不得不打开了几处通风口,让空气流通起来。

这样一来,当然不可能穿什么太过单薄的衣裳。

好在秦笙也不是参加什么红地毯之类的正式场合,只要干净整洁、大方得体就不会让人诟病。

她身上穿着的是一件驼色的中长款大衣,刚到膝盖以下的小腿处。里面搭配着一件宽松型的白色粗线毛衣,和一条修身水洗牛仔裤,再配上深咖色的中款马丁靴,保暖和形象都兼顾了。

虽说穿搭得都很简单,可大衣的剪裁风格相当分明,并不缺少时尚气息。里面看着好像不算夸张的日常毛衣和裤子,也都是最新的时尚单品。

这身打扮,是经过了方冰和造型师同意以后,才让秦笙这么出来的。

毕竟就算是这样的场合,也不可能让秦笙过程一个粽子就出现,否则将来的时尚圈资源还想不想要了?

作为公众人物,维护好自己的对外形象不仅是关于自身的那点儿爱美之心,还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比起那些专业的模特儿,或者是卡斯特这样的高个儿,秦笙那一米六几的个头不算高,甚至还有几分娇小玲珑的感觉。但是,她在普通人中间也不算矮了。特别是她的身材比例相当漂亮,这样一打扮起来,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了她的那双修长漂亮的美腿。

一头黑亮的长发披散在身后,额前原本被那位不靠谱的理发师瞎折腾出来的刘海也早就长长了,直接梳成了中分,留下两缕龙须刘海在脸颊两侧。一张小脸儿水润水润的,泛着健康的光泽。薄薄的嘴唇上涂着西柚色的唇釉,看上去像是好吃的果冻。眉毛并没有化成韩式的平眉,更多了几分属于女孩子的温婉秀气。

虽说在美人众多的娱乐圈中,秦笙的长相其实算不得让人一眼惊艳,比起她的好朋友宁蓁那种哪怕是愿意做花瓶都让人追捧的长相,秦笙更让人注意的反倒是她周身的气质。

这种出身世家,被艺术氛围熏陶出来的感觉,一般人身上是很难看到的。

哪怕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下,其他人在看到她的一瞬间都会觉得心中突然宁静起来。

明明是一身时尚气息十足的打扮,也会让人不由得联想到从画卷中翩然走出来的古代仕女,仿佛一举一动之间,都有一种行云流水般的美感。

如果她愿意去混演艺圈,绝对会被评为最适合古装的美人儿。光是想像一下她一身古装,裙裾微动的场景,就觉得是一种享受了。

卡斯特这会儿完全被秦笙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恨不得自己也能在现场。

陈贤也不由得在心中赞叹了几句。

要说秦笙那一群朋友里,美貌值最高的无疑是宁蓁,除了肤色深了一些,单从五官上几乎看不出多少瑕疵,绝对是一个明艳靓丽的大美人儿,可塑性非常高,也难怪会被导演一眼挑中,直接通过海选就被定下了出演《世家》里的一个重要配角,然后一炮而红。

而最有个性的当然是顾杉。

虽说本质上是个女孩子,可外表上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痞帅的年轻男孩儿,甚至比他这个男朋友还要帅气。

最有气质的,就属秦笙了。

有的时候,家世的确会对人产生很大的影响。

比如说秦笙,如果没有秦家的培养,就算天赋奇好,也不可能有机会有资源学到那么多的东西,达到如今的成就。如果没有从小培养那些乐器舞蹈的经历,她也不会有这么一身独特的气质,让人见之难忘。

秦笙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次数并不多。

除了那次直播庆典和方维一起走红地毯,也就是参加了紫荆杯大赛才被大家看到。

之前在直播间里,一开始根本没有露脸,后来身份公开以后,直播间的镜头也看不到整个人,而且大家的注意力基本都放在她唱的歌上面了,自然不会注意其他。

这会儿,大家才再一次注意到了秦笙的美貌。

“明明可以靠外表,却偏偏要靠才华的又一个代表出现了。可惜我不仅没有才华,还没有美貌,至少我还有自知之明。”

“我老婆还是这么漂亮啊【嘚瑟的笑。jpg】”

“楼上的,别跟我抢夫人,否则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在这个网络上待不下去【dog脸】”

“你们难道忘了人家的正牌男友卡斯特了吗?不说身材,光是那张脸就能秒杀你们了,所以别做白日梦了。”

“不怕不怕,他是正宫,咱们得不到心,也能做一个得到身体的宠妾啊!”

……

还在采访现场的秦笙自然是不知道网络上的网友们已经从讨论她的容貌,发展到跟卡斯特这个男朋友争风吃醋了,甚至还有男女通吃把他们俩都收入怀中的存在。

见秦笙出现,早就已经按耐不住的记者们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就等着旁边的主持人宣布采访正式开始了。

这种情况下,也不需要别的寒暄,双方很快就进入了正题。

“秦笙,你和卡斯特是怎么相遇的呢?”

虽说之前国外的媒体已经问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们还是忍不住再问了一次。万一猛地得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答案,那不是更有意思吗?

“和他在采访时说的一样,学校里举行了一场足球比赛,卡斯特和他的经纪人正好过来,不小心被人群冲散了,我帮他带路,就这么认识了。”

说起这个,秦笙就想到了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还有卡斯特脱下上衣为她遮雨才场景。

当时只觉得有些害羞别扭,如今想来却是满心的甜蜜了。

而且,从那一次起,她就对卡斯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当然了,她是不会承认自己当时还觊觎了一下卡斯特那漂亮性感的八块腹肌的。

最多……就是有点儿小欣赏吧?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她自己是信了。

“之后是怎么熟悉起来的呢?是一见钟情后立刻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吗?”

“不是立刻就确定了关系。”秦笙摇了摇头,“后来我被星语直播签下来,当天签订了合约以后,正好遇到了卡斯特要去买家具又不识路,这算是我们的第二次交集了。”

这一次同样难忘,当然是要归功于那个胖乎乎的老板娘。那天看过的婴儿床,现在还在B市秦笙他们家隔壁如今已经属于卡斯特的房子里呢!

看到这儿,网友们已经展开了讨论。

“看来,要想赢得我家笙笙的芳心,除了长得好看身材棒以外,还需要不识路。”

“这算不算是我不认识路,却跌跌撞撞地走进了你心里?”

“我准备今天出门去逛逛,说不定就能捡回一个金发的美男纸呢?嘿嘿……”

“别以为外国美男这么好捡回家【微笑脸】。一,你自己也要长得好看足够让人喜欢;二你还要学会至少一门外语,否则你们就只能用手乱七八糟的比划了。第二点如果不能达到,想要金发的话,还是去找染发的非主流贵族吧,这个就简单多了!”

“楼上的,这话太扎心……外语渣渣表示这辈子都不可能做到了。”

“至今只会英文三连拍的我默默路过,顺便秀一把我的三连拍水平——How/are/you?——I’m/fine,thank/you。——And/you?”

……

“买过家具之后,你去了他家里吗?就是因为这件事熟悉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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