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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莫属:青城之念 完结+番外 (皋安)



他缓缓张开手指,看着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忽然问道:“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工作?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回答:“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所以我不想虚度光阴,所以我做任何事都很努力。”

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可是她依旧站在客厅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

已经凌晨一点了,河晓虞却始终睡不着觉,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向啸天那句话:

你和向阳很像,不但长得像,身高也差不多,糊里糊涂的性格也差不多。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以后开始记的,几乎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级拉风的QQ,之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登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绰号取代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篇,几乎每一篇里都有向啸天,她细细地数了数,一共一百八十多个“神经病”。

这个绰号一直被使用到他们在青陀山上相遇,他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她。

那个漆黑而恐怖的夜晚,和她发生海难的那个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个人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忘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时间也模糊了他的容颜,但是她依稀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仔细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围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之后的内容就变成了寻找,她顶着黑夜里的严寒风雪,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他,贴广告,发传单,手脚耳朵都被冻伤,而且每天都伴随着低烧,那段艰苦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可是她凭着一个信念挺过来了,她要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日记中,她写了无数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究竟在哪儿?

寻找他似乎是她那个阶段唯一能做的事情。

同时她也记录了自己当时的情况,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而且体重骤减,虽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方法,可是回想起那段岁月,真的很心酸。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之后,她就从未读过,如今仔细地读一遍才知道,原来,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泪水夺眶而出,落在日记本上,立刻阴湿了一大片,她赶紧抹了抹落在纸张上的水痕,把模糊的面积降到最低。

她拿起笔,翻开崭新的一页,写到:

向啸天,我不想做你妹妹,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地去喜欢你,我也会努力地争取,让你喜欢上我,给我机会,让我努力,让我好好表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

那一晚,向羽也没有睡好,他一直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抽烟,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河晓虞像个小妻子般忙碌的身影,和在他怀里时娇羞可人的模样,怎么办?他爱上了她,无药可救地爱上了她,他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究竟是应该再努力地去爱她,打动她,还是应该放手,不要去招惹他,不要让她卷入一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可怕的旋窝之中……

他闭了闭眼睛,内心充满了纠结,却始终得不出正确的答案。

这是位于青城市中心一个名叫“锦绣江山”的高档公寓。

向羽穿着一套黑色真丝的家居服,站在二十七楼的窗前,他目光冷清地望着窗外,下雨了,雨点儿不大,但柔柔绵绵、密密麻麻的,可是云层很厚,但不全是铅色的乌云。

他抬起手腕,想看时间,发现手表没了,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手表押在了“姜子”餐厅,因为昨天吃饭他没有带钱,于是就把价值一百多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压在了饭店,其实他完全不必那样做,可是他嫌废话麻烦。

他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已经七点十五分了,他走进更衣室准备换衣服,却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件白衬衫,于是他又从墙壁边的衣架上取下那件衬衫。

他换好了衣裳,打好了领带,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会儿,觉得很满意,才转身朝门口走去。

……

向羽的汽车停在河晓虞家小区对面的马路边,他看着她撑着一把裸色的小花伞走出了小区的大门,她今天扎着一条马尾,穿了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天蓝色的匡威运动鞋,上面穿着一件白色T恤,T恤外面套了一件天蓝色戴帽子的牛仔马甲,看起来就像一个青春靓丽的大学生。

她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穿过马路,这让向羽颇为满意,因为如果他看见的是一幕不管不顾的横冲直撞,那么他每天呆在办公室里,还要为她过马路而提心吊胆,那么他的担忧就又多了一重。

河晓虞穿过了马路,却在马路边停了下来,她朝路边一片茂盛的树丛里张望了一下,然后就走进了那片树丛,向羽疑惑了一下,她要干嘛?进去挖野菜吗?还是捡松果?

几秒钟之后,她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只是她把马甲上的帽子扣在了头上,可手里的雨伞却不见了。

向羽缓慢地开着汽车,在接近那片树丛时停了下来,他朝树丛里张望,这时,他看见一棵矮松树下坐着一个正在避雨的乞丐,那乞丐脏兮兮的,身边放着一些被踩扁的易拉罐,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废品,而那个乞丐的手里正举着那把裸色的小花伞。

他的心,忽然一阵温软,他的河晓虞,是只善良的小河鱼。

他微微笑了笑。

正文 第65章 愈加喜欢(14)

雨比刚才又小了一些,所以她没有奔跑,只是步子加快了一些,可是雨珠落到她的牛仔马甲上,还是沾湿了衣裳,她走到公交车站,却站在了站亭的外面,因为站亭里能躲雨的地方已经挤满了人。

她抬头望了望天,雨点儿就落在了她的粉嫩的小脸儿上,可能是雨丝太温柔,也可能是雨丝太清凉,她竟对着天空忽闪着睫毛,微微笑了笑,那笑容对于向羽来说,就像挂在天边的一道彩虹,美得炫目,美得惊艳,美得惊喜。

“上车——”向羽放下车窗,对着河晓虞扬声。

她愣了一下,然后立刻跑了过来,她没有立刻上车,而是弯着身子,一只手扒在车窗上,然后朝他嫣然一笑:“你怎么会在这儿?”

他愣了一秒,依旧因为那个笑容:“快上车。”他转过视线,冷冰冰地说,因为他感觉到他的脉搏有些加速。

“哦!”她连忙拉开车门,上了他的汽车。

他按下空调的暖风,然后发动了汽车。

河晓虞转头看着他,他今天穿了一套藏蓝色的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条黑白条文的领带,头发打理得非常有型,衬着他棱角分明的侧脸格外英俊。

“我脸上有东西吗?”他忽然低声说。

“哦,没有——”她连忙转过脸,胡乱地找了一个话题:“你怎么总是穿西装?”

“工作需要。”

“哦——”她本来就是在没话找话,所以她没有再接话茬儿。

可是向羽却突然说道:“不好看吗?”

“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她不假思索地说,说完,她立即觉得这似乎会泄漏了自己的心事,于是连忙改口道:“但是穿西装会显得年龄大一些。”

他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河晓虞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心跳好快,他应该不会察觉出来什么吧!所以,她决定再次转移话题:“这条路很美,是吗?”她声音娇娇地说。

“嗯,是很美。”他低声说。

她微笑着望着窗外:“我家门前这条路,本来叫‘西沙一街’,可后来改名叫‘秋实街’了,大家都说是因为秋实集团赞助了这条路的绿化,所以才改名儿的,可是他们竟然种了松柏。”她眼睛亮亮地望着他:“你知道吗?我最喜欢松柏了,我家老房子的院子里就有一棵松树和一棵柏树。”

他当然知道她喜欢松柏,不然他不会临时改变计划,把准备栽种枫树的计划,改成了栽种价格昂贵的松柏,因为他清晰地记得那晚他背着她,她在他的后背上说:她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喜欢吉他,喜欢美国队长,喜欢哈利波特,喜欢爱德华.卡伦,喜欢苍松和翠柏,喜欢爱默生,喜欢西楚霸王,还喜欢,妈妈……

他记得她说的每一句话,他怎么会不记得她喜欢松柏。

她忽然神采奕奕地说:“你说——这条路的航拍效果会好看吗?会有南京城里,将介石给宋美龄种的法国梧桐好看吗?”

他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于是他低声说:“应该没有吧!”

她叹了口气,羡慕地说:“当年将介石为了宋美龄,在南京城种了许多法国梧桐,航拍的效果像一条恢宏的宝石项链,美龄宫就像一颗蓝宝石镶嵌在项链的吊坠上,但这条路,我想也一定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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