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没有死?我震惊了,韦御风说她早就死了,还说去祭拜过他,他笃定他的母亲已经过世了。现在刘麦说邓琳并没有死,那她人在哪里。
“而且,我猜韦御风也是知道他的母亲还活着。”刘麦的语气意味深长。
我没有说话,心里有点乱了。端过一旁的茶杯,我喝了一大口水,强行将心头的不安按了下去。如果韦御风也知道他的母亲也没有过世的话,那么,他为什么要骗我?目的是什么?我们之间,一开始就并不美好,中间更是经过反复的猜忌和长时间的分离。跌跌撞撞的,在多年之间,我们才尝试着拥抱,尝试着接受对方。现在刘麦一句话,我心中对他建立起来的信任感就岌岌可危了。
“当然,我只是猜测。采采,你自己多留心。爱人五分,自保五分,不要做玉石俱焚的蠢事。”她看向我,“人活着,比爱情有意思的事情太多了。等你年纪再大一些,就能懂了。”
“谢谢刘姐。”我低声道。
“我回去了。”她起身。
“我送你。”我扶着椅子也跟着起了身,我们一起出了侧厅,顺着回廊往侧面的大门走。
“采采,不用送了。”走到台阶那里时,她停下了脚步。风吹来,她拉紧了脖子上的围巾。
“你开车慢点。”我道。
她拂了拂被风吹得散乱的短发:“采采,有几句话,你要记住。”
“刘姐,您说。”我恭敬道。
“我父亲过不了多久就要调任了,以后,你就没法像现在这么悠闲了。”她面色凝重,“听说接任的人是李家东院的人,要怎么去和东院的人拉拢关系,你好好想办法。”
“谢谢刘姐提点。”我道。
刘麦转身下了台阶,很快上车,阳光下,她那辆银灰色的车子慢慢的开出了院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了。
傍晚六点,韦御风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已经来接我了。挂了电话后,我开始化妆换衣服。刘麦走后,我看了两场电影,想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现在韦御风要来了,我的心还是有些乱。
我化完妆后端坐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发呆。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按照世俗的标准,我是该结婚了。刘麦来之前,我确实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采采。”房门推开,韦御风的声音传来,打断了我的遐思。
我起身,笑脸相迎:“很冷吧。”
他换了鞋走到我面前,目不转晴地看我:“只是去吃个便饭,妆化得这么细致。”
“女为悦己者容,俗话是不是这么说的?”我笑得妩媚,双手环住他的腰。
他抱紧我,气息喘得有些粗起来:“我觉得你不化妆最好看。”
“胡说。”我故意将手探进他的腰里,“你明明喜欢的是不化妆还长得好看的我。”
他笑了一声:“你这么说,我倒肤浅了。”
我抽出手搭到他的肩上:“我们会结婚吗?”
他愣了一下:“今天怎么了?”
“催婚啊,不然呢?”我笑嘻嘻,似乎在跟他开玩笑。
第:此情难尽29.你心里的那个人是谁?
韦御风抬手捏捏我的脸颊,柔声道:“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多长时间呢?”我瞟他一眼。
“一年吧,就一年。”他道,听起来,他像是给自己下达了一个任务又或者是制定了一个目标。
“好呀。”我松开他,一手拿过一旁的包包,一手拎上一早就准备好的礼品,“走吧,初次去你二叔家,我不能迟到了。”
“你还挺客气的。”他揶揄我。
“我爱你啊,所以,一定要爱屋及乌。”我把礼品塞到他手里,“有点重,你拿。”
他看我一眼:“你今天不太对劲,想什么呢?”
“就是突然发现自己二十八了,再不嫁就老了。”我叹口气,“你可不懂女人有多苦,一辈子都在跟时间赛跑。”
他没说话,只是把礼品和我的包包一起接了过去,腾出另一只手拉过我的手。
冬天天黑得早,才六点多,天就大黑了。冷风刺骨的,可怜我为了漂亮还穿了双高跟鞋,冷得我真是一个大哆嗦。
韦御风也感觉到了我冷,他松开我的手:“回去换上雪地靴,穿上羽绒服。”
“不要。”我也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神经,在这一刻,我就想和他作对。
他二话不说,直接就拖过我,然后将我拖回了房间。把礼品和包包扔到地板上后,他蹲下身就把我脚上的高跟鞋给扒掉了。
“换上。”他把雪地靴扔到我脚下,起身后,他又快步进了里面房间,从我衣柜里拿了件长款的羽绒服出来。
我站着不动,只是看着他。
“怎么了?”他不解的样子,说着把羽绒服披到我身上。
“你心里的那个人是谁?”我脱口问道,这几年来这个问题一直深埋在我心底。他说过,他不会爱人,他是爱无能,他也说过他是不婚主义。一个人,如果只是因为童年的不幸他不至于这么强烈地抵触婚姻,况且他童年接触到的阴暗面也不涉及家庭暴力,甚至,他从出生到成年都没有父母在一起生活过。按理说,他缺乏家庭的温暖会极度渴望才对。他不渴望,也许有两个人原因,一个是因为过度渴望而变成极度抵触,另一个原因就是他曾经有过很不幸的感情经历。
我认为是第二个原因,从他的歌声,他曾经说过的话,他对我的最初的暴戾到后来的反复试探尝试接受,这些都是有痕迹的。
韦御风帮我把羽绒服穿上了,再次蹲下来把雪地靴也给我穿好了。
“走吧,时间不早了。”他弯腰捡起地上的东西,我已经没有勇气问他第二次了,就这么沉默地跟着他出了门,上了车。
一路上,我都侧头看着车窗外。
韦御风专心地开着车。
我无法抑制的胡思乱想,如果旁边坐着的人是柳又平,我肯定是有恃无恐的。人在爱欲中,果然是犯贱的。先爱且多爱的那个人总是小心翼翼又卑微。
“她已经死了,十几年了。”韦御风终于开了口。
这是我最恐惧的结果,谁敢与死人争?我想笑,但完全笑不出来,就那么坐着,连姿势都没有力气去换一个。想着能这么一味的沉默下去也好,好像不说话,我就赢了似的。
“你问我乔雨眠是谁,是她的妹妹。”他又说。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当年会让人对我弟下狠手,然后有人假借他的手,干脆的将我弟活活打死。我一时间,悲从中来,心底喷发起对自己的强烈厌恶。他是我的仇人啊,我怎么能爱上他?他爱我吗?爱吧,也许爱。毕竟我是活人,他爱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都是害怕孤独的,尤其是他,他那么急切的想抓住一点东西,想要证明自己是活着的。我就是那个东西,他抓着的东西。这么多年下来,他从一开始勉强自己,到后来慢慢的接受我,习惯我,现在开始说服自己爱我。
可真难为他了。
“停车。”我低声说。
“采采。”他喊我,带着几分压抑。
“停车。”我提高声音。
他只好靠着边慢慢地将车停了下来。
我打开车门,他伸手过来将我拽住,我用力掰开他的手。跨下车后,我甩上了车门。他追下来,将我困到车门上。
“采采。”他的声音低哑,抓着我的双手微微颤着。
“我殷采采绝不做任何人的替代品。”我昂着头,倔强地看他,拼命的忍着眼睛。
“你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他轻声说。
我别过头看着远处,他将我搂进怀里。我的脑海中响起刘麦对我说的话,接下来接任她爸的是李家东院的人。韦家和李家是世交,如果我现在和韦御风分手,那么,接下来,我的处境将我变得无比艰难。如果我不和他分手,他会成为我的倚靠。而我,要忍受他并不爱我的事实。
无论怎么选,对我来说,都是扎心的痛。想我殷采采,在横波楼最红那会儿,多少男人为了一睹我的真容而一掷千金。又有多少男人为了约我喝杯茶而费尽心思。而我,只应酬过柳又平。
柳又平说爱我,为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结果是他心底放不下的人只有冯其微,她才是他痛苦的根源。
韦御风说爱我,为了我他做了许多改变,结果是他心底放不下的人已经死了,死人生在心间,那是永恒的纯洁。今生今世,连时间也无法与之抗衡。
这就是命吧,我的命。
所以,陆只悦情愿出家。
情之一字,确实令人呕心沥血。
我冷静下来,心中暗自冷笑,爱情怎么能是生命中的全部呢?而人活着,怎么可能从出生就注定了只遇见一个人?既然每个人都注定有经历,那我在强求什么?我非要爱他的,现在也放不下他,那就且受着吧,受到受不了为止。
“上车吧。”我轻声说。
“有些事情,过去很久了,我就不想再去提。采采,不要去比较,你和她完全是两个人。如果你要较真我爱谁多一点。我只能告诉你,她已经过去了。”他说这几句话时,语气是沉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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