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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剩女蜕变记 (独孤崭)


  她一心一意地浇灌这段感情,亲手培育,看着它一点点生根发芽,为了它,她放弃一切其他的诱惑和机会。全心全意呵,只为了两个人彼此交付真心,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她把这份感情看得比天还大,看成人生最重要的意义,可现在这份意义变得如此虚无,如此让人迷惑。
  王子潇会跟她分手吗?他喜欢漂亮女生,他说自己不漂亮,自然是不喜欢她的了。漂亮有那么重要吗?如果现在还是当初,那该多好啊,那时候朱煜对王子潇完全没有感觉,如果知道他是只看重容貌的男生,那么朱煜肯定会对他嗤之以鼻。可是现在已经太晚了,她已经爱上了他,把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他,甚至期盼着跟他成为夫妻,再让她离开他真是太难了。
  朱煜一个人在夜晚的寒风中哭泣了很久,没有行人路过,自然也没有人劝解,她一个人独自在寒风中饮泣,只觉浑身燥热,不知这是染上风寒的前兆。
  当晚朱煜就发了高烧,一个人住没有及时发现,第二天早上她已经因为高烧进入意识混乱的状态。
  恰巧第二天是年会的彩排,按照惯例,新员工有一个合唱的节目,所有的三十个校招新员工都要参加,合唱的是军训期间学的《集团之歌》。这个每年年会的保留节目,重要性跟李谷一在春晚唱《难忘今宵》差不多。
  新员工里面唯一一个学过乐器、懂乐谱的只有叶琛了,理所当然地他成了指挥,顺带也成了合唱节目的负责人。
  负责人负责彩排时的筹备和人员组织,现在新员工都到齐了,就差朱煜了。他打了好几回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市场部的李部长也说朱煜没有请假,这就奇怪了。以朱煜的工作态度和做事方式,她是不可能矿工的,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她被什么事情绊住了,而且还无法通知别人。
  叶琛推断出这个结论,立马决定要去找她。
  他先不动声色地让带领大家合唱了一遍,之后交给综管部的人去继续排练。他知道平时跟朱煜最亲近的女生是周舟,于是直接跟周舟要了朱煜的地址,开车直奔她家而去。
  他敲门数次,无人应答,高烧中的朱煜模模糊糊中竟听到了敲门声,但她已经没有力气起床开门,只是用尽全身力气把床头柜上的玻璃杯推到地上去。被子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门外的叶琛清晰地听到了。
  厚厚的防盗门是不可能被脚踢破被拳头砸烂的,叶琛很识时务地去找来物业,打开门的一瞬间,他就冲了进去。
  看到躺在床上的朱煜已经不省人事,他抱起她就往楼下跑,边跑边对跟在身后的物业说:“叫救护车——”
  朱煜全身发烫,脸被烧得红通通的,透过薄薄的睡衣,叶琛都能感受到她身上的炙热。
  “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他皱眉想到,“这么大的人了,发烧感冒都不会照顾自己吗?自己的身体也不能这么糟蹋啊。”他越想越着急,简直想把怀里的朱煜叫醒狠狠骂一顿,但看到她那副可怜病弱的样子,又恨不得去替她承受所有的病痛才好。
  叶琛就在这又恨又痛的心情中,把朱煜抱上救护车,抱下救护车,抱进病房,看着医生来用冰袋降温,挂点滴,一直陪护在病床边,唯恐有突发状况。等到朱煜的烧退掉,能睁眼说话的时候,已是半夜两点。
  “我想喝点水。”她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是要水喝。
  趴在床边的叶琛已经浅浅入睡,听她这么一唤,马上醒了过来。
  “你醒了?”他的眼神透露出喜悦,在黑夜中闪着微光。
  “怎么是你?”朱煜惊讶。
  “不是我,应该是谁?”他低声问,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你被烧糊涂了吧?难道以为我是周舟?哈哈,我可没变性哈——”
  只要朱煜醒了,那就没什么好烦恼的了,叶琛的心情特别好,心底冒出一股股欢快的暖流。


第一百零八章 年会(三)
  “你醒了?”他的眼神透露出喜悦,在黑夜中闪着微光。
  “怎么是你?”朱煜惊讶。
  “不是我,应该是谁?”他低声问,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你被烧糊涂了吧?难道以为我是周舟?哈哈,我可没变性哈——”
  只要朱煜醒了,那就没什么好烦恼的了,叶琛的心情特别好,心底冒出一股股欢快的暖流。
  朱煜的眼神本来闪现出一丝亮光,现在又黯淡了下去。不过叶琛并未注意到,他离开去给她倒水去了。
  朱煜心中纠结的还是王子潇,为什么送自己来医院的不是王子潇?为什么发现自己生病的不是王子潇?为什么关心自己照顾自己的不是王子潇呢?
  大概没有为什么吧,唯一的原因就是不够爱不够喜欢,所以才不够关心不够全心全意。想到这里,朱煜黯然泪下。
  叶琛倒完水回来,朱煜赶紧偷偷擦掉眼泪,强装欢笑。
  “谢谢你啊,真是太麻烦了。”朱煜的眼睛红红的,没有逃过叶琛的法眼。
  “你怎么啦?掉金豆豆咯,还跟个孩子一样呢,你是害怕生病呢,还是害怕打点滴?”叶琛思量着她的心事,却故意转移话题,找些别的话来打趣她。
  “哪有,我是被你感动的啊,这次真是要谢谢你才行。”朱煜低头垂目,侧脸在走廊微弱的灯光映衬下,轮廓曲线柔和,鼻子和嘴巴的弧度有一种温柔的神气。
  叶琛第一次觉得平时刁蛮毒舌的朱煜也有乖巧的一面,而她乖巧的时候是如此惹人怜爱。
  他忍不住用手抚了抚她的后脑勺,柔声道:“不要这么客气了,咱俩也算不打不相识的战友了,你赶快好起来,这样我才能继续欺负你啊。”
  朱煜“噗嗤”一声笑出声,没想到平日里的高冷男神也有这么温暖的一面。
  “我有那么爱欺负人吗?在你嘴里好像我是个坏人一样。”
  “你可是欺负人专业户,大家都害怕被你的毒舌伤害呢。”叶琛双手护在胸前,做出一副很怕的样子。
  “哪有,你污蔑我!”朱煜嗔怒着轻轻拍打了他一下。
  “把水喝完,再好好睡一觉吧,明早醒来估计就能好大半了。”
  朱煜依言躺下,轻轻合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叶琛以为她睡着了,没想到朱煜又睁开眼,伸手拉住他的手。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问道,眼睛里眼泪闪着光。
  叶琛没有言语,只是用另一只手又抚了抚她的额头。
  他就那么微笑着看着她,像对待一个摇篮中的婴儿一样温柔地对她。
  是啊,还能有为什么呢?之前不是问过了吗,因为他喜欢她啊。
  朱煜想到这一点,缓缓闭上眼睛。
  有的时候真是命运弄人。为什么一来公司就跟苏慕林、王子潇熟悉热络起来,为什么最后熟悉的是叶琛?如果顺序换一换,说不定现在她跟叶琛已经成了人人羡慕的情侣佳人了呢。
  命运弄人,命运弄人,真是没有办法。
  她是不会主动离开王子潇的,除非王子潇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朱煜的成长经历决定了她最痛恨用情不专、始乱终弃的人,她自然不肯成为那样的人。但是潜意识里,她知道自己跟王子潇终会分离,而叶琛才是真正关心自己、爱护自己的人。
  她本来就在高烧期,一晚上又思虑过多,到了第二天早上,病情不弱反重。医生勒令她不能下床,叶琛更是请了假专心来陪护。
  “不要告诉公司里的人我生病了,好不好?”朱煜请求道,“他们知道了,估计会有一波人来问候,我不想折腾,就让我安安静静地‘消失’几天吧。”
  她心里其实也有一种试探,看看王子潇会不会来看望她。当时“分手”的话肯定是一气之下说的,如果他来医院探望,给彼此一个台阶下,两个人就跨过问题的考验了。
  另外一层用意呢,她实在是太疲惫了,能从平日的工作中剥离出来“消失”几天也不错。什么事都不用去想,跟叶琛过一下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叶琛貌似心情也很好。
  早上在医院的食堂打来小米粥、鸡蛋、米馒头、黄瓜小咸菜,黄色的小米粥、红壳鸡蛋、白白的米馒头,加上青色的小黄瓜,颜色鲜明,样子可口,朱煜一见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不能吃油腻的,我转了一圈才选出这几样,米馒头微微的酸甜,估计你会喜欢。”叶琛把餐盘放在病床上的小桌子上,把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纸撕掉,递给朱煜。
  “我喜欢,非常喜欢!以前在n大读书的时候,经常能吃到米馒头,毕竟在南方嘛,渐渐就喜欢上这口了。来了q市以后,再没吃过,没想到今天竟有这样的口福!”朱煜说着,不顾烫手,心急地捏起一个米馒头放到嘴中。
  米馒头其实是大米发糕,一个个煎的两面微焦的白色小圆饼,软糯香甜,微酸可口。朱煜吞掉一个,又去拿第二个。
  叶琛拍打了一下她伸出的爪子:“小馋猫悠着点,把爪子先拿回去。”
  朱煜嘿嘿一笑:“我再吃一个,吃饱了好有力气不发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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