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冒出这些想法,朱煜只觉得自己可怜,再纠结于其中还有什么意义呢?跟何伽瑜相比,自己本来就是一直丑小鸭,跟苏慕林的女朋友相比,她顶多也只能算个聊得来的红颜知己。她不是苏慕林的第一选择,甚至连第二选择都不是。
泪水又不由自主涌上来,朱煜闭上眼睛,只想把这一切忘记,或许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辞职目前做不到,那就搬走吧,不在一起吃饭,不在一处住宿,不用天天见面,应该会逐渐淡忘吧。朱煜下定了搬家的决心。
周末又是聚会。每周末一聚成了新员工固定的娱乐模式,虽然无非是吃吃喝喝,但因为都是年轻男女,彼此之间有太多好奇和好感,每次聚会都备受期待。
朱煜不想见到苏何二人,避而不去,周舟却兴致勃勃。年轻人的聚会对单身狗来讲是寻求伴侣的莫大机会,对已经有恋人的人来讲是忙里偷闲喘口气的时刻。
周舟的恋爱很浓烈,跟她男朋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分分合合已成常态,今晚吵闹着要分手,第二天一早就忍不住联系对方,朱煜在一旁看着他们不知是羡慕还是担忧。要是现在能有一个恋人,朱煜就不会有这些痛苦,爱情啊爱情,让人痛不欲生,让人起死回生。
周舟不愿一个人前去,千方百计地撺掇朱煜一起。
“就这一次,好不好?就一次哦。”周舟拉着朱煜的胳膊摇晃,嘟起小嘴撒娇,像个小妹妹。
朱煜苦笑,不置可否。
“你不是想搬走吗?等你搬走后哪还方便跟大家聚会,这次就当最后一次吧。”周舟的“最后一次”戳中了朱煜的心事,是啊,真的要搬走以后恐怕再也没有聚会的机会了,反正是最后一次,索性再痛苦一次吧。
朱煜精心地洗了脸,敷了个补水面膜,然后仔仔细细地涂上水、乳、bb霜,再轻轻用眉刷扫出眉形,她的美貌又黑又长,只简单修一修即可,从来不用画,这也是朱煜常常引以为豪的地方。所有的都弄完,最后是擦口红,她青睐于淡淡的亮色唇彩,涂完感觉整个人都有了活力。
穿上白色连衣裙和尖头淑女鞋,修长的身材凸显,对着镜子微微一笑,鲜活、青春、俊俏可爱,足以让人动心吧。朱煜不知道苏慕林看到这样的自己会做什么感想,他曾说过“从没见过朱煜穿裙子”,今天他见到会怎么样呢?
他没有怎么样。一群人围桌而坐,菜肴一盘盘端上来,苏慕林坐在王子潇和陈良伟中间,何伽瑜在王子潇一侧,朱煜在远处对着他们。
整顿饭别人吃的热火朝天,朱煜却心事重重,一句话都没听进去,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对苏慕林的偷瞄上。苏慕林脸上挂着云淡风轻的笑容,附和着别人的话,偶尔也会看一眼朱煜,每当这时朱煜都紧张地看别处。
吃完饭,众人兴致很高,继续相约去了ktv。为了活跃气氛,一开始大家合唱了一首《最炫民族风》,何伽瑜自告奋勇地跟着音乐跳了段舞蹈,博得一阵掌声。ktv里灯光昏暗,气泡饮料带着少量的酒精,刚吃完饭的轻松,年轻人的喧哗和簇拥,暧昧逐渐滋长,情歌开始高昂。
苏慕林拿起麦克风,站起来要唱歌。
“大家安静,拉歌狂魔要开始了——”陈良伟用力拍了拍手掌,细着嗓子喊,像个小姑娘。
熟悉的前奏响起,朱煜却记不起是哪首歌。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
原来是《月亮惹的祸》,是唱给谁听的呢?朱煜确定不是唱给自己听的,因为何伽瑜也拿起了麦克风,两人开始对唱。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朱煜在苏慕林的眼神中看到了涌动的欲望,一向温和的苏慕林,一向彬彬有礼的绅士作风,第一次表现出了低级的荷尔蒙冲动。他的眼睛直勾勾看着何伽瑜,毫不顾忌旁人的眼光,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视,将他们的暧昧大白于天下。
朱煜手脚冰凉,头晕目眩,呼吸困难,一时一刻也不想多待下去。可是就这样逃走也不是办法啊,她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仿佛浑身失去了感觉,能看到苏何在张嘴,却听不到他们的声音;能看到众人脸上暧昧地笑容,却无法给出恰当的反应。大脑已停止转动,血液好似也凝固,活着好像死去一般,她只能紧抓裙角,任手心渗出憔悴的冷汗。
看过那么多电影,读过那么多书,懂得那么多道理,被爱情轻轻一绊,还是轻易就倒了。
一曲终了,陈良伟拍着苏慕林的肩膀道:“暖男,再来一首吧。”他说着用眼睛去瞟朱煜。
苏慕林笑着谢绝,陈良伟拉着王子潇也要对唱情歌,美名其曰“单身狗有个好基友”,众人哄笑,又投入到下一波的欢愉之中。
朱煜的内心却是百般不是滋味,苏何唱完歌后再无互动,不是冰冷,反倒像是情侣在众人面前的羞赧,刻意表现出疏远。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确实到了离开的时候了,再不了断对自己会是更大的伤害。走吧,朱煜,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朱煜,人生难免经历痛苦挣扎。
【 ..】
第二十八章 看房子
受了ktv的刺激,第二天一大早朱煜就开始找房子,看中了公司附近的一个小区,不少同事都在那里租房居住。打电话问好情况,朱煜决定实地去查看一下。周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秦墨寒公司有活动,想找个一起作伴的人都没有。
朱煜首先想到的是陈良伟,两个人是校友,陈良伟这个人像小姑娘一样,很好说话。打过电话去约,对方言语含糊,支支吾吾。
“你在干嘛呢,陈良伟?”
“在外面。”声音很微小。
朱煜听到人来人往的嘈杂声,猜测大概他是在商场。
“能不能陪我去看房子,我想出去住。”
“今天不行哎。”陈良伟压低声音,朱煜听到他在跟旁人解释“一个同事”。
“哈哈,你是在跟妹子在一起吧?好好玩吧,校友,打扰你咯。”
朱煜挂断电话,心中一片空落落的,每个人都没闲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生活,自己却是一片空白。她不甘心,又拨通了王子潇的电话。
“方不方便陪我去看房子?我想搬出去住。”朱煜开门见山。
“非常方便,随时恭候。”王子潇答应的爽快,这个小男生总是令人高兴。
二人同乘地铁,王子潇有点小兴奋,走路轻快,有时还小跳一下。
“你怎么这么高兴?”朱煜忍不住问。
“跟美女同行,当然高兴了。”王子潇一本正经地开着玩笑。
“你可真会说话,谁教你的?你女朋友还是你前女友?”
“本人二十三年以来都是孤家寡人,会说话是天生的。”
“二十三,哇,你好年轻哦,小弟弟。”朱煜笑道。
“小弟弟?哈哈,小弟弟——”王子潇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
朱煜马上反应过来“小弟弟”这个词的另一层含义,笑着打趣回去:“小弟弟,不要想歪哦,否则小心你的小弟弟。”
王子潇哈哈大笑,冲朱煜作揖:“佩服佩服。”
朱煜笑着摆手:“承让承让。”
和别人轻松谈笑,让朱煜暂时摆脱沉重痛苦的心情。出了地铁站,下午的阳光打在脸上驱散地底下的阴冷,心情顿时温暖了起来。这个世界还是很广阔的啊,还有很多其他可爱的人和其他美好的事,何苦为了一个小小的苏慕林想不开呢?
朱煜跟在王子潇后面,看着他宽厚的背影,心中竟升出一股柔情。在苏慕林面前她是自卑的,焦虑的,紧张的,跟王子潇聊天有的只有轻松和愉悦,或许这就是错的人和对的人的差别吧。
王子潇穿了一身黑色,还是那双蓝色板鞋,朱煜想起上次在班车上遇见,他对穿衣打扮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你今天穿的可不够fashn哦,虽然你很适合黑色。”朱煜挑他喜欢的话题讨论。
“不好看吗?”王子潇果然认真起来,他回转头,两人并排往前走,“因为今天不上班,我马马虎虎穿了衣服,没怎么注意。”
朱煜心中暗笑,一个男生对穿着如此感兴趣和在意真是少见,“你挺适合黑色的,你皮肤很白,不过一身黑嘛,加上又不是一套,没有那么搭配。”
朱煜低头看他的裤子说:“你看,黑色宽松的运动裤就不该跟上身的黑色夹克衫一起,下半身是休闲风,上半身就严谨呆板了。你上面应该穿件t恤,最好不要是黑色的,蓝色的就很好,还能跟你的鞋子搭配。”
说的王子潇连连点头,“你说的很对,蓝色t恤呢,我就只有一件,还挺旧了。该买新衣服了,有时间跟我一块去好不好,给我参考下?”
王子潇的眼睛又黑又亮,睁得圆圆的充满祈求,像一头活泼可爱的小兽。朱煜不忍心拒绝,笑着答应了:“好啊,改天吧。其实我对男生衣着也不了解,都自己看着怎么顺眼瞎说的,我的品位不一定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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