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唐蜜,唐继军脸上的笑容也垮掉了,上下扫视了她一遍,“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啊!”
唐继军平时在村子里装的够深,对谁都是笑呵呵一张脸,可唐蜜清楚这人到底有多可恶,以前装的彬彬有礼,都是假象而已。
见他开口就骂,唐蜜也不发憷,“别说的那么好听,咱俩半斤八两吧,你有亲爹,你爹搭理你不?最后不还摇着尾巴在别人爹跟前装孝子?为了给人装孙子,连自个姓都改了,真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唐蜜这话说的没错,唐继军原先可不姓唐,是后来跟田金花改嫁后,才改了姓氏的。
“你!”唐蜜戳到他痛处恼羞成怒,作势要打她,还好二哥来得快,把她护在身后,这才免了她的皮肉之苦。
“还来买书呢?”唐蜜可不懂啥叫见好就收,加上余光瞥见唐大山的身影,她更是气焰嚣张。
这孙子平时在养父跟前,都维持着一副大度模样,关爱弟弟妹妹,要不唐大山咋能这么疼爱他。
见人来了,唐蜜道,“哎呀,你有钱吗?能买得起书不?我刚刚就闻到一股子怪味,还想着到底是啥,原来是你身上散发的呢,这衣裳是不是你那个捡牛粪的娘给你做的啊,臭死了臭死了!”
一边说,手掌一边扇风拉着二哥往后退。
“你!”唐继军见唐大山来了,果然改了面色,但咬牙切齿恨不得吃她肉的愤恨目光,可瞒不过唐蜜。
唐继军脑子飞速旋转,一会他一定要好好告状,让唐大山往死里教训他们一下,后来余光瞥见挂在自行车上的肉跟粮食,他又口水直流,自从娘得罪了那婆子,自个好些时候没吃过肉了。
可惜的是,唐大山牵着毛驴还没到跟前呢,唐蜜就拉着他那个哑巴哥哥跑远了。
这小贱人!
“在看啥呢?不是说买书吗?买好了咱就回吧!”唐大山隐约见了儿子的背影,可他装作没看到,神色自若的跟他说道。
每次放假回去,唐大山都会借了生产队的驴子来接他回去,以前唐继军不觉得坐驴子回去有啥不好,可刚刚看到那俩人后,印象里全都是刚刚那个黑亮的二八自行车。
再等等,等自个考上大学,脱离了这群泥腿子,谁羡慕谁还不一定呢。
回去路上,果然又遇到了那俩讨厌鬼,他背着包坐在小毛驴上,那俩人骑着自行车在一旁呼啸而过。
“二哥,你慢点啊。”
“二哥,你看那骑驴的像不像个老头啊”
“二哥,那俩人好傻啊!”
漫山遍野传来的都是她咯咯的笑声,而且对方挑衅完了也不走,让二哥放慢车速,始终在毛驴几步之外,或是前行,或者是后退,要不就是按着车铃,惊得那毛驴不停尥蹶子,险些把唐继军扔下去。
唐继军想爆粗口,可身边还有个牵着牲口的养父,他憋得脸都成猪肝色。
唐蜜玩够了,觉得自个也挺无聊,拍拍二哥,让他骑的快些,新车子果然给力,没多大会,就把那讨厌的俩人远远的抛在了身后。
估计是因为在这次交锋中占了上风,回去后唐蜜心情一直很好,就连美芹嫂子都笑着说,这是第一次见她这么开心呢。
等下午天快黑了,收拾完碗筷,送走了帮衬的人,嫂子把她拉到一旁,神色吞吐。
“嫂子,你有话还不能跟我说?”唐蜜跺跺脚,带着娇嗔。
她来到这个时代,处处照顾她,为她出气的就是嫂子,见她跟自个客套了,这哪里成?
钱美芹扭捏劲过后,也就把实话给说了,原来她是替她娘家兄弟来借自行车的。
唐蜜听嫂子说过,她娘家就一个弟弟,而且是在镇上洗煤厂上班的,正儿八经的工人,每个月都会发粮票,领商品粮,而且人长得也高大老实,看上他的人可不少呢。
按理说是工人了,户口也落在镇上,找个单位工友做对象,两口子当双职工多好?可是她这兄弟偏偏看上了下乡的一个知情。
那知情家里穷,每个月都想着法子把自个口粮邮到家里去,自个饿的面黄肌瘦的。
美芹嫂子她弟心疼对象,每天从镇上回家里吃饭,早上走时再带走一天口粮,一个月自个粮票省下来,又把他省下来的粮票接济未来丈母娘。
“都说嫁出去姑娘胳膊肘往外拐,我弟傻小子,还没娶到人家呢,胳膊肘就已经拐到人家家里去了!”钱美芹有点恨铁不成钢。
唐蜜这会也不知道该说啥,估计是因为三年灾害那会,影响太大,国人普遍心理都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每个月两斤的议价杂粮劵不会放弃,而且能用杂粮券的,尽量用这个,好省下来粮票,钱国柱每次给小对象的,就是把省级地方粮票换成全国粮票,把零碎粮票换成大额粮票。
这会男女间谈对象,最真挚的,就是把自个的口粮给了爱人。
她心里也是一阵感动呢。
第八十二章 稿子去向
“好啦,咱们之间不用这么客套,你快去骑车吧,用完给我送回来就行。”
唐蜜不会想到,本来就是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但是在后来,她竟然跟这个闲谈的人物,扯上那么大的关系!
送走了嫂子,唐蜜想着关上院门琢磨她的稿子去,她以前会写那种轻小说,就是全篇差不多八千来个字,分为几个小章节的那种。
但是这会看了看文章篇幅,好像一篇都最多两三千,她写这么多,要是不能刊载的话,那多亏?
可是写的短的话,还得跟如今国情政策相联系,她把情节还没开展开,就得全篇结束。
想着想着,脑袋都大了。
“唐蜜”
唐蜜正低头想着人设时,耳边幽幽传来一声,天色将晚,她又想着事情,这人猛不丁的在她耳边叫混儿似得,能不吓她一跳?
她拍着胸口,看清楚来人,“翠华?”
拦着门不大想让她进来,只是皱起细长眉头,“你咋的来了?”
王翠华脸上带着羞涩,她左右张望了一番,压低声音道,“我想跟你说几句话”
随即,怕她拒绝一般,赶紧道,“就说几句,在门口不方便。”
对方都这么说了,唐蜜还真没法子,把人迎了进来。
“说罢,到底啥事?”唐蜜口气有点不耐。
这姑娘自从跟那个渣男在一起后,变得越来越患得患失,以往俩人关系不耐说最好,但总归是比常人要好几份,可她现在,似乎把自个当成假想敌,三番两次的来这炫耀一下幸福。
她忙活了一天,渴的厉害,刚端起茶缸喝着水呢,就听见她说,“唐蜜,我怀孕了!”
“噗”唐蜜惊吓过度,赶紧擦了擦嘴角的水迹,见她神色认真没有开玩笑的成分,赶紧摆正神色,“那就恭喜你们了!”
都怀孕了,这亲事还不紧锣密鼓的开始张罗?王翠华扁平脸上多了些红润,“其实这次的事,多亏了你。”
唐蜜赶紧摇头,虽然当时是她蛊惑的,但俗话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她只出了个主意,又没推着那个男的跟她上床,别介她嘴不牢往外散播的人尽皆知,她名声可就毁了。
“你们日后好好过日子就成,我看到你幸福,我就替你幸福!”唐蜜忍着恶心,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道。
王翠华仔细打量着她的神色,发现里面并没有隐瞒跟愤恨,松了口气,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跟自个所爱之人行周公大礼时,他口里叫着的,是唐蜜的名字!
她不会让唐蜜知道的,永远也不会!
送走了这个看似来感激她,实际上是来跟她炫耀的人,唐蜜摸摸昏沉的脑袋,感叹世道疯狂。
算了,再疯狂也不关她事,她好好琢磨着自个的稿子就成。
这么一打岔,她脑海里倒是有了点注意,她就写个篇幅八千字来字的轻小说,内容主旨不变,也是讴歌党跟人民,背景却被她放在了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时候的那段历史。
女主一个是新派的学子,男的是当时八路军的一个副团,里面多少得涉及些时代背景,但是她处理的很好,美化了革命人物,删减了其中的革命问题。
里面带有很大的悬疑成分,有潜伏在党国里的特务,有忠贞爱情的女人,还有一心一意,势必要推翻旧统治,带领人民当家作主的男主,写的虽然都是一个小小的人物,但是涉及到的,都是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缩影。
她惯会写言情,主旨把握住后,便把大篇幅的笔墨,放在刻画人物上,自个写的缠绵,肉麻话说的也跟不要钱似得往外蹦。
最后就连她自个看了,都带着脸红心跳的。
一连三天,她把自个的全部心神全放在这上面,她最初投稿打算是八千,可是写到大高潮的时候,正好四千左右,男主即将把隐藏颇深的特务抓出来。
正想继续写下去,又想起能不能刊登还是一回事,干脆先投上半部分,如果能刊登,她再把下半部分邮寄过去。
买来信封,贴上邮票,按着杂志上的地址邮寄过去,后来,这年头通讯不发达,她等了俩星期没等到消息,渐渐地也就忘了这档子事。
却说此时首都某编辑部,叶知秋脱了眼镜,揉揉额头,长时间的会议让她有些精神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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