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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神红包群 (叶逐月)


  他亦非太上忘情,对沈铃铛他是动了真情。只是若是沈铃铛当真是鸟灵的话,那他也只能快刀斩乱麻,将沈铃铛给干掉,如同以往对那些鸟灵一样。
  “鸟灵?那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我不是鸟灵。其实,其实我是西王母身边青鸟,我们曾经见过,救世主。你还夸过我。”沈铃铛绝望的看了李博文。她看出来了,也发现了,那就是刚才李博文对她动了杀心了,他是害怕的。
  “青鸟?西王母?
  李博文陷入了回忆之中,李博文其实和西王母不是很熟,他觉得西王母这个人太高调了,总是希望被众人称颂,他不喜欢这样的神,和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只是和凡人一样,神之间也有人情往来。
  西王母寿辰的时候,李博文那是不得不去,后来他不当救世主就不用去了。他确实是见过青鸟,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青鸟当时还是一只鸟,她有七彩的羽毛,看起来要比其他的鸟族要鲜艳的多,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一般能飞上九重天的雀鸟,那都是历经千辛万苦才会能上来的。李博文对于这种鸟族还是非常的欣赏的。就忍不住的夸赞了几句。没想到她还记得。也没有想到李博文也记得。
  “哦,原来你竟是西王母身边的青鸟了。既然你是青鸟,又怎么会沦为恶鬼,看来你没有对我说实话啊,这其中怕是有很多隐瞒的吧,如今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对我说实话。”
  李博文的脾气一直都是如此,不愠不怒,是一个看起来极为好相处的人,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事实上他是一个很难捉摸的人。有时候他那看似温和的脸上,其实是暗藏怒火的。
  “我跟你说的都是实话,我来到九重天,留在西王母身边就是为了拿到写轮珠。因为写轮珠才可以让我真正的脱胎换骨,舍弃鸟族的身份,化而为人,而不是现在这样,变成这个样子。你看到我的样子了吧,是不是吓坏了?”沈铃铛心里那是恨死了大白,她现在一直在恨当初为什么不一下子将大白给弄死,如果它死了,如今就没有这么多的事情了。
  “吓坏了,倒是不至于,毕竟我见过比你更可怕的生物。你不是鸟灵,让我看看你。”李博文说着就伸出手抓住了沈铃铛的脖子,一点温存都没有,手段极其的阴狠,直接就摸向她的后背,扯了一下那一对白色的翅膀。
  “哦,果然不是鸟灵,鸟灵的翅膀可以扯掉的,它会再生。你的确实不行了。只是如今这个样子,我该怎么帮你?你这个样子不能让任何人发现了,而我也没有经验。”
  沈铃铛一愣,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你是说,你相信我了,你……”
  “为什么不信你呢?你要知道你骗我的下场那是很严重的。会付出很惨痛的代价,我可以轻而易举的让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对是消失,一点痕迹都没有。”
  李博文突然变了脸色,朝着沈铃铛就是一阵冷笑,以往的温柔小意全部都没有了。
  “哥哥,你……”
  “从今天开始,请你不要叫我哥哥了。至于称呼什么的,让我想一想啊,想到了,我会告诉你。”李博文有点厌恶的看了沈铃铛一眼。怎么说呢?他不喜欢鸟,也无法想象之前和一只鸟欢好是什么样子。
  “怎么让你恢复人态,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实在是太让人不舒服了,让人难受的紧!”李博文背过身子去,不看沈铃铛,沈铃铛一直在咬着牙,其实她已经在努力变回去,就目前为止她还需要时间了,她也不想看到如今她这个人不人,鸟不鸟的样子。
  其实她这个样子,即使是被鸟族看到了,也会被瞧不起的。她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鸟族了,而是有了人的模样了,鸟族是极其厌恶这样的鸟,就如同人族极其厌恶这样的人一样。
  “我见过的鸟灵也如同你一样,他们有着黑色的翅膀了,我曾经杀过很多的鸟灵,眼睛都不眨一下。铃铛,希望你这一次没有骗我。若是让我发现了,你真的是鸟灵一族的,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斩杀。”
  “啊,哥哥,我……”
  “不要叫我哥哥。好了,我先出去一趟,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恢复正常了。”李博文转身离去,头也不会了。沈铃铛原本还想去喊一下,后来想了想,还是没有自讨没趣。
  只是等到李博文离开之后,她里面就坐了起来,完全没有刚才虚弱的样子,也没有刚才楚楚可怜的样子。
  “救世主,我就是鸟灵,而且是其中最厉害的那一个。你能轻易杀了我,一个呆子,等我利用你拿到写轮珠之后,我就直接控制你,我要你的力量,到时候这天下就将是我们鸟灵的天下了。”
  沈铃铛在那里冷笑了一下,随后她就闭上了眼睛,收起了翅膀,渐渐的就褪去了鸟族的形态,再次变成了一个绝色美人。
  李博文则是走了出去,他打开了王婆子的微信,翻看了一下,王婆子还学会了拍照,将那小芽发给了李博文看了一下,李博文一看,觉得很好了。他需要秦绵绵的血脉了,到时候取写轮珠用。
  只是这些血需要从人死了才可以用的,是用血玉去吸收,不然怎么叫血玉呢。原本李博文还在犹豫,杀生总是不好的,毕竟到时候取写轮珠的时候,肯定是要死人了。如果取血的话,又要死人,难免死人多了一点,李博文就想着这样终究还是不好的。好在秦奶奶死的正是时候,而且还是土葬,简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只要时候差不多了,就可以取出血玉来,到时候他就要用血玉来转移写轮珠。有了写轮珠主人的血脉,将会更加的简单了,事半功倍了。至于沈铃铛的事情,其实李博文并不在意了,反而觉得如今越来越好玩了,还有那只大白狗,到底是什么玩意啊,竟是有如此的本事,可以让沈铃铛现出原形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三更完成了哦,大家晚安了,么么哒。爱你们。我去发红包了哦。这个月本文就要完结了。

  最后忠告

  这些年来, 李博文觉得他的日子过的实在是太轻松不过了, 也无趣的很,直到遇到沈铃铛之后,越发觉得当下的事情是越来越好玩了。他突然之间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有点意思了。
  所有的事情似乎都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似乎都需要他去解开, 这样才好玩。他喜欢这种忙碌感, 也喜欢这种不在掌控之中的感觉。
  “二哥,你在这里啊。我可是找了你很久啊,妈咪回去了,让我过来找你。”李雅琪扶了扶太阳镜,如一阵风的坐到了李博文的面前。这一对兄妹这么多年感情疏离的很, 两个人的关系也是相当的一般。
  “雅琪你来了, 怎么这一次没有带你的小男友一起来啊。”
  “小男友?哎啊, 你说的那个男人, 不要看着长得高高大大的, 可惜活不行, 秒射男了, 太让我失望了,虽然脸瞧着我还挺喜欢的, 可是活不好, 我真的是受不了了。”
  李雅琪的性格一直都是这样, 从来也不忌讳这些,李博文对于她的事情也是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个人都有享受人生的权利,李雅琪也是一样。
  “那就换一个吧, 反正这世上男人多了去了。”
  “二哥,我就知道你宠我,身边有没有好的可以给我介绍下,一定要器大活好的,对了,还要好看的。你知道我这个人看脸。”李雅琪有些微微的兴奋了,其实如果李博文不是她哥的话,这样的男人倒是也挺有味道的。
  当然如果是德国骨科的话,那就太重口味了一点,她暂时还没有饥渴到那种时候。
  “你知道,我不喜欢有那些人来往,这个恐怕是帮不了你了。”
  李博文今天心情还不错,竟然还愿意和李雅琪说话,如果是平时的话,他是不会和李雅琪说这么长时间的话的。
  “这个倒也是啊。博书呢?他不是要结婚了吗?如今婚事都定下来了,婚期也就这几天了,怎么还不通知我这个做姐姐的,真的没意思。”李雅琪扬了扬头发。
  此时侍者给李雅琪送来了茶饮,李雅琪望着小哥的模样,赶忙拿下了太阳眼镜,“这个是给你的小费,小哥你今年多大,有女朋友吗?”李雅琪直接就抽出了五张百元大钞放在小哥的托盘上面。
  在帝都以及整个内陆地区,不像在国外,小费是常态。在这里基本上是没有小费,所以李雅琪的举动让小哥特别的惊诧,这个钱他也拿的很是烫手,不敢要。
  “给你,你就拿着,这家酒店就是我的产业,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下班了之后,有时间,我想请你一起去看电影。”李雅琪说着就将自己的名片再次放到了小哥的托盘上。
  小哥看着托盘一下子就愣住了,他看着名片上面的名字——李雅琪。就算她没有见过李雅琪,也算是见过李雅琪这个人的名字,此人的名字如雷贯耳。她的为人作风也是早就有耳闻。
  她喜欢小白脸,小鲜肉了,换男友的速度比换衣服的速度都要快,只是她出手素来大方,对历任男友出手在钱财一直都很豪爽,送屋送豪车的,那都已经不是新闻,反正她有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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