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这个人以前特别的胆小怕事,没有她妈妈泼辣。
“梦梦啊,绵绵啊,这是葡萄,你们姊妹两个人好好聊一聊哦。绵绵,你也给梦梦分析一下,她怎么相亲就不成了,我都操心死了。”小舅妈现在就盼着唯一的女儿有门好亲事。最好可以和绵绵一样,嫁给好人家。
“妈,上次你给我介绍那个男的,太能装的,结果都装到我头上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王梦白了一眼。
小舅妈在一旁扑哧一笑:“那男孩子说话不实诚,是不能要。”
后来秦绵绵一听,还真的是啼笑皆非啊。
说的是王梦和一个男生相亲,这男生条件还可以,普通一本大四的学生,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的,这个专业很热门,基本上不愁找不到工作了。
机械男和王梦约在咖啡屋里面相亲,本来小舅妈要去的,结果王梦没让她去,她就自个儿去了。去了之后,两个人就互相聊开了,机械男为了显示他是个博学之人,就聊到了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这本书其实有点冷门,不过对王梦这个喜欢斯多葛派哲学的人来说,那就不冷了,这本书她恰好读过,而且还非常的喜欢。
本来王梦还想和机械男聊聊的,总算是找到有共同话题的人了,可机械男接下来说了一通,什么灵魂与死亡的关系,什么果敢品质之类的,其中的话术和王梦在豆瓣上面的发表的书评一模一样,很显然是他抄袭的。
“哦,你认识齐福子吧,我在豆瓣上看过你说的话呢?”
王梦心里有点不忿啊。没想到机械男竟然还十分得意洋洋的说啊:“啊,你看过啊,我就是齐福子啊,那都是我中二时候写的,笔法有点稚嫩,没想到还真的有人看。”
那可是把王梦给气的啊,齐福子其实就是王梦的笔名,那书评就是她写的,这机械男抄袭了她的书评不说,竟然还说她的笔法好稚嫩,中二时期写的,王梦当场就甩脸子走人了。没想到机械男给打电话给介绍人,说王梦没礼貌。
原本王梦还准备给他留点面子的,然后王梦直接就给介绍人说了一通,还让介绍人跟机械男说了一遍,那个齐福子就是她本人。最终那个机械男一句话都没说了“这么巧啊,撞枪口上面了。”
秦绵绵也是无语了都,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呢。
“是啊,幸好啊,这么简单就看清楚一个人的面目了,如今套路深啊。”
王梦也在一旁摇头。
“之前你不是谈了一个吗,我听我妈妈说,男方婚房都买了,怎么后来?”
秦绵绵直接确实听妈妈说过。
王梦摆了摆手,“那是一个心机男,以为我傻啊。他那房子婚前买的,没有装修。他家就想着我们快点定下来,我大学毕业就结婚了。然后我看着他还可以吧,就谈着,结果有次啊,他就拉着我去看装修什么的。我其实对那个兴趣不大,毕竟我毕业在那里工作都不清楚呢。”
“嗯啊,然后呢?”
“然后啊,有次吃饭,他就给他妈电话,他的电话破音啊,他妈就说让我家出装修什么,问他有没有跟我说之类的。其实他这种小把戏,就是想要试探我。还以为以我傻啊,房子是他婚前买的,我和他还没有在一起,就想让我家里给出装修,有装修的钱,在南城我再凑凑就可以付个首付了,关键还用这么低劣的手段来试探我。”
秦绵绵听了之后,也是点了点头,这种套路也太老了一点,现在男人都现实的很。
“结果我就谈不下去了,他还不如直接跟我说呢,用他妈妈来当幌子,不是妈宝就是心机男了。”
“表姐,总会遇到好男人的。”
“嗯啊,骗子是多,男骗子女骗子都特别的多。幸好我发现的早,我姑妈家里的姐姐就嫁了一个妈宝男,什么都听他妈的。男的一下班就知道打游戏,她下班还要伺候他,给她做饭洗衣服。”
“那不能全怪男的妈妈吧,这不是你姐姐自己惯得吗?”
秦绵绵觉得婚姻生活是需要经营的。
“是啊,就是她惯得,我都跟她说,姐夫下班早,为啥不给她做饭。你猜她怎么着,说我要是让你姐夫做饭,他妈就凶我。我能怎么办?”
“这女的太包子了。”
秦绵绵摇了摇头。
——
“二哥,你回来了啊?妈到底找你呢?”
李博赟刚刚准备出去找李博文,就看到李博文满面红光的回来了,李博文看起来心情特别的好。
“哦,妈找我,我马上就去找他,博赟你有空也常回来陪陪妈妈,不要整天就知道把妹,妈年纪大了。”李博文难免唠叨了几下。
李博赟就那么一笑。
“二哥,有你们就成了,反正妈又不喜欢我,打小就喜欢你这样的高材生,我就一败家子。我走了。”李博赟说着就闪了。其实二房兄弟之间,也不是很亲密。
李博赟和李博文之间都是点头之交。
李博文收拾了一下,走到了房间里面,脱下了衣服,他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西装革履的,如今脱光了之后,对着镜子,他的身上都是吻痕,还有女子的抓痕。
那是一场旖旎绮梦,让人沉醉。
花洒出来的水,细细的冲刷着痕迹,没错,沈铃铛醒了,她归来了,只是还需要一点点东西,还需要借助于写轮珠,这样她才能够和他手牵手走在太阳底下!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二更,看到有小天使给我送地雷了,我下章发红包的时候感谢哦。今天回来晚了,努力赶稿子中哦。亲们不要等了,还有一更会非常晚哦。
血气方刚
李博文一生所求, 不过如此。一直以来, 他就想着和沈铃铛厮守终生。有段时间,他差点就实现了,和沈铃铛生活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沈铃铛借用的是人的身体,是人都会衰老, 都会死亡, 这是不可逆的。而他是神族,不死不灭,永远都是这样的容颜。只能枯等红颜白骨,而他却还是来时的模样。
为了和沈铃铛在一起,他只能不断的去寻找新的人, 夺舍, 就这样周而复始的下去。
“哥哥, 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 我知道有一种东西, 可以让我免受夺舍之苦。你帮我夺过来好不好?”
“什么东西?”
“写轮珠。”
“那是什么东西?”
李博文在此之前从未听过写轮珠, 这也是沈铃铛告诉他的。
“写轮珠是轮回之珠, 它本是莲华上佛的一颗舍利子所化,可以改写命运, 轮回转世。那样我就不用夺舍了, 可以永远的用这副身体。那么哥哥我们就不用杀人了, 那样岂不是很好。哥哥,其实我不想看到你为我杀人,杀人总是不好的, 你是神将,若不是为了我,又岂会双手沾满鲜血,都是我的错。可我贪恋哥哥的好,想要和哥哥厮守终生。舍不得离开,却又看不得哥哥为我双手染血。所以只要取得写轮珠,那样就不用杀人了,我们就可以永远的在一起了。到时候我们就寻一个深山老林,你种田来,我织布,过着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日子,你看可好?”
那时的沈铃铛说完就抱着他的胳膊,他们两个人坐在田埂上,抬头仰望着天空上面的一弯新月,李博文觉得是那么的美好,他搂着沈铃铛,写轮珠只要找到它,就可以和沈铃铛厮守终生了!
————
秦绵绵吃完饭之后和王梦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天,随后就和李豪帅两个离开了。
在聊天的过程中,王梦还给秦绵绵道歉了:“绵绵当初伴娘的事情,对不起,我那个时候真的太没有担当,当时我好怕。我应该勇敢一点,那个时候我就是一个怂货。”
“表姐,这个事情都已经过去很久了。那个时候你也还小,你也害怕。我也没吃亏,我们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其他的事情也不要去管了。”
秦绵绵没想到王梦竟然会跟她道歉,还一个劲的自责。王梦当时的做法确实不厚道,不过仔细想想,人都是自私的。
秦绵绵从小舅妈家里出来,就和李豪帅两个人回到自己的家里,小两口还是喜欢这样在一起的独处属于两个人时间。
“可以了吧,都三个多月哦,医生都说可以了。”
“什么可以了?”
秦绵绵正在梳头发,她觉得头发有点长了,还有留海也长了一点。
“老婆,我都好久没有吃肉了,我可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你可不能这样一直这样对我,老婆!”李豪帅说着就往秦绵绵身边蹭了蹭,主动求欢,秦绵绵怀孕了之后,对这方面就没啥需求了。
以前她在大姨妈来临之前,那么几天特别的想要,如今怀孕了,就没有多大的欲望了。可李豪帅就不一样了,他就在那里蹭啊蹭啊。那东西就顶在秦绵绵的腰间了。
其实秦绵绵一直觉得男人那物实在是太神奇了,试问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那物更神奇呢。可长可短,可软可硬,可粗可细。心里也一直憋着一个问题想问李豪帅。那就是这男人穿内裤的话,那物该怎么放。应该不能放中间吧,那肯定就放两边,那会不会歪呢。这个问题困扰了秦绵绵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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