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终于发现了,是不是?没用的,已经晚了,”督敏淡淡地笑了笑,“从她决定答应Paul去A国工作的那一刻,你和她之间所有的一切就已经结束了,噢,不对,你们根本就没有开始过,何谈结束。”
听完他的话,瞿溪昂的嘴唇有几不可见地一丝颤抖。
昨晚她的每一分神情,每一个动作,此刻都浮现在了眼前,和现在发生的一切重叠起来。
“良禽择木而栖,你不是那颗良木,她也已经榨干了自己的每分力气、背叛了自己的恩人来帮助你走到今天,如今她离开,并没有任何亏欠你的地方,你们本就是两个毫无干系的个体,你也没有任何能够绑住她的东西,”
说完,督敏似乎根本不想听他的任何回答,拖着行李箱,朝关口的方向走去,“祝好,首席副总裁先生。”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督敏的身影消失在了关口。
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眼前有一瞬间的空白。
大片,大片的空白。
(中篇:诸神黄昏,完)
☆、中篇番外 小晚秋(上)
中篇番外小晚秋(上)
**
五年前, A国,H大。
“哥, 你走快点啊, ”
Molly连拖带拽地把瞿溪昂拉进H大校门,“你是乌龟吗走那么慢?活动快要开始了, 我要迟到了啊啊!”
“迟到的是你又不是我, ”瞿溪昂蹙了蹙眉,冷淡地回应。
“你这人怎么老是这样啊, ”Molly气急跳脚,“求你来参加我们的社团日求了一个月你才答应, 好不容易人来了又这么不配合!”
他不吭声, 随手给小姑娘抚了抚爆炸的头发丝。
“真是气死老娘了, ”Molly边跺脚边骂骂咧咧的,“要不是这活动必须得找自己的家里人,我才不舔着脸把你拉来!”
“Molly小朋友, ”他可算是加快了点步伐,“一发火, 可是要多十条皱纹的。”
“我不管!”Molly不断地翻白眼。
进了教室,一帮年轻的女孩子一看到他,眼睛就像亮起来的灯泡似的, 立刻不约而同地放下手里的手工艺作品,全部都簇拥到了他的身边。
“Chase哥你好!”
“Chase,我是Molly的好朋友Liz,很高兴认识你呢!”
“Chase, 你中午有空一起吃饭吗?”
……
他本来就最反感吵闹的环境,这一刻简直烦得头都要炸了,而Molly也很搞笑,直接拉着他的胳膊远离花痴的人群,走到了最角落的一个桌子前面。
“真是恶心死我了,”Molly边摆弄手工艺活动的剪纸,边摇头,“这个叫Liz的大概一个学期只和我说了十句话都不到,还好朋友我的老天爷……”
他忍俊不禁,笑了一声。
“哥你真的太能吸女人了,你也就我刚开学的时候来送过我一次,怎么感觉你比我们学校校草还受人欢迎啊……”
Molly所在的社团日的主旨是让全体社员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合作完成手工艺品,最后评选出全场最佳的一组可以拿到一个精致大奖,瞿溪昂原本对这种活动从来没有任何兴趣,可因为他实在是宠爱这个妹妹,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还是硬生生排出了一天休假,答应来她的学校一趟。
果不其然,在他们两兄妹的高超智商和绝佳配合之下,别人才做到二分之一时他们就已经完成了整个作品,到最后评选的时候,也当之无愧地拿到了大奖。
“哥,”
教室里乱哄哄的一片,Molly要上去领奖之前,朝他拼命挤眉弄眼,示意他赶紧趁乱溜走,“你现在假装你要去上厕所,然后从后门逃走去车里等我,不然等会结束之后肯定有你受的。”
他勾了勾嘴角,不置可否。
Molly在台上吸引住其他人的注意力,他便动作迅速地出了教室的后门,朝教学楼外走。
走着走着,他忽然停下了脚步。
离他不远处的网球场上,他注意到了一个身材姣好、穿着粉色运动服的短发女孩子,她和对面的人正在对战,击球的姿势标准,且招招凶狠,一点儿都不像大多数女生那样柔弱,球技也是他所见过的人里数一数二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停在原地多看了一会。
没过多久,那女孩子忽然间停下了击球。
她朝他的方向转过头来,也让他清楚地看到了她的全部脸庞——精致好看的五官,以及满脸的明媚笑容。
只见她把球拍往地上一扔,直接跑了起来,然后迎面跳在了一个高大男人的身上,像只树袋熊一样紧紧地抱住了那个人,还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蹭了蹭对他撒娇,高大男人也立刻稳稳地抱住了她,温柔地亲亲她的脸颊,和她低声耳语起来。
他的目光闪了闪,转身往校门外走去。
这是他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见到她。
**
他第二次见到她,还是在H大的校园里。
Molly周末要和朋友去E市旅行,而家里的司机正好有事在其他地方一时半会赶不回来,他那天休假,便提出由他来H大接Molly她们去机场。
他到了学校的时候,Molly还在宿舍里理行李,说是让他在校园里四处逛逛等她,他也没对她置气,就当放松散步。
一路走到大礼堂的时候,他看了眼门外的告示栏,发现大礼堂里似乎正好在进行一场辩论赛决赛,他便悄悄地从侧门进到礼堂,想看看大学生的辩论赛质量如何。
而只一眼,他便又立刻认出了她来。
之前在网球场上穿着运动装的女孩子今天穿着端庄的黑色西服和裙子,及耳的短发让她看起来气场更加逼人,她在长桌后以流利且强势的语言攻击着对方的辩手,看得出来,有些话甚至是她脱口就信手拈来的,直接反应出了她的知识面和见解。
她真算不上是个温柔的女孩子,应该说,她真是个挺“凶悍”的女孩子。
这么多年来,他见过无数的女人,可当面对他时,那些所谓的聪明和强势的女人也都变得温柔顺从起来,这让他瞬间就觉得乏而无味,而这个女孩子,每次见到她,她的眼睛里都充满着野兽般的凶狠和对胜利的渴望。
没错,就是这种渴望,是她身上最闪耀的东西,也让他对她提起了兴趣。
对一个女人提起兴趣?这让他对自己感到很意外。
没过多久,对方辩手就在她所带领的辩手团体的攻势下,一路节节败退,她最后一段的发言更是在结束后得到了全场的热烈掌声。
结果显而易见,他看到她站起来,向对方辩手以及台下的评委和观众深深鞠躬,她脸上的笑容有一瞬间让他晃了眼。
他低头拿出手机,也没细想这个行为意味着什么,举起手机,对着她轻轻按下了“拍摄”键。
而这一次,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Rene Ling。
他想,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可他却已经记住了她。
**
第三次的见面,距离第一次见面已经时隔两年了,而且是相当戏剧性的。
他那一晚去一个最近和他走得比较近的女人家里过夜,解决生理需求之后他自然是准备直接走人的,可谁知道对方却突然情绪激动地纠缠起他来,想让他给自己一个“名分”。
他最不喜女人纠缠,更不喜和任何女人确定“关系和名分”,和他有过关系的绝大多数女人都聪明地信守着这个条件——在他需要时出现,在他不需要时离开,不接受这个条件就不要来接近他,他也并不需要对她们有任何超出物质的关心和在意。
他不喜欢与任何除家人外的女性亲密,更不喜欢去依赖一个人,在他一贯的观念里,依赖与爱情使人脆弱,使人有了软肋和把柄,而他,绝不需要这些会让他变得弱小的东西。
从女人的家里一路吵到楼下,眼见那女人的情绪越来越崩溃,他也烦躁不已,想摸出手机打电话叫穆靖来解决问题。
可谁知道,他却在这时看到了她。
时隔两年,她已经从当初的及耳短发变成了柔软松卷的长发,她的情绪看上去却完全不如前两次那样朝气愉悦,她的脸色暗沉,眼眶红通通的,以诧异又尴尬的眼神看着他和那个女人,直到那女人发泄完哭着跑开,她才朝他走近。
他摸出烟来抽,直到她在上楼前对他转过身,朝他比了个中指并做了个骂他是混球渣男的口型。
然后,她施施然地转身上楼,而他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居然并不觉得生气,反而愉悦地勾起嘴角。
还真不愧是他见过最凶悍的女人,第一次正面见到他就对他做出这么粗鲁的手势,就不怕他把她的底细全部查出来,让她无家可归露宿街头吗?
**
第四次见面,是在竖中指事件的三年后了,而且这一次,应该说是有预谋的相见。
在A国克伯宫的工作已经让他失去了最初的热情,团队的稳定与不作为让他没有地方可以大方施展拳脚,于是,他把眼光放到了D国,放到了自己的故乡和有她在的地方。
他早就调查过了她,而且还查出了惊喜——她已经在三年前也加入了克伯宫,还在D国克伯宫里有着出色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