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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太磨人 (歪果靓妹)


  自己从小就命运多舛,终究是福薄之人。只是上苍待自己也不薄了,这一辈子,见到了亲人,有一个爱人,有一个孩子。
  “思雨,你要去哪里?”夜墨寒知道孟思雨决心已下,是拦不住的,只想知道她日后的去向。
  “我想去流浪一段时间,看看这个世界。”孟思雨讲了一句很制式的话。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只是不想住在这里,给别人增添悲痛和伤心。
  孟思雨收拾完,正要出门的时候,凌云峰进门了。他一接到太太的电话,就当即放下手中繁忙的事务,乘坐最近一般的飞机赶了过来。
  他不敢相信,他的大女儿怎么如此的命苦,才刚刚寻到了父母,却要不久于人世。
  “思雨,你为什么不肯治疗?宫颈癌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啊?”凌云峰含着悲痛的泪水,尽量吧话讲的轻松。
  “爸爸,姐姐都是晚期了。”凌思颖在一旁插嘴,她手上还抱着小风,好像抱着一件战利品。
  “你闭嘴!”凌云峰喝道:“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你姐姐一定会好起来的!”
  孟思雨抬起布满泪水的脸,看着她亲爱的父亲,说:“爸爸,我从前做过义工,护理过癌症病人,我知道,这宫颈癌,非得切除子宫再化疗不可。”


正文 第213章 去远方
  “何况,我已经是晚期了,就算去治疗,也未必有用呢。”孟思雨说着,就哽咽了。
  又努力地撑下去,说:“爸爸,这样的话,还不如让我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去周游世界,到处看看,不要让我在病床上那么痛苦,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凌云峰知道孟思雨说的都是实情,只是他不甘愿没有努力过就放弃了治疗。孟思雨说过后,他扔下手中的提包,颓然地坐在沙发上,抱着脑袋,“呜呜”地哭了起来了。
  孟思雨蹲下,把头伏在凌云峰的膝盖上,说:“爸爸,不要这样,能够认到你们,我已经和满足了。”
  凌云峰吧孟思雨搂在怀里,哭着说:“我的女儿,你怎么这么命苦啊?”
  孟思雨终于站起来,拎着她随身的衣物,离开了夜家。她的包里,有一张夜墨寒塞给她的没有上限的卡,还有一张凌云峰和凌太太给她的有着巨额现金的卡,她的手上,还戴着凌太太给她的一直通透碧绿价值连城的翡翠手镯,另一只,在凌思颖那里,落入了医生的囊中,用以做了一笔肮脏的交易。
  还有一只结婚戒指,上面是大颗闪闪的钻石,是结婚那天,夜墨寒亲自戴到她手上的。
  想起结婚时的场景,她那时因为李锦程背叛的伤痛,一脸懵逼地和夜墨寒结了婚,如今想来,真是恍若隔世。
  拎着小小的行李箱,孟思雨站在人潮涌动的街头,茫然四顾,她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这天下哪里有她的安生之处,那就去远房看看吧。
  她打了一辆的士来到了机场,买了一张飞往西藏的机票,也许,在那里,能够荡涤人的心灵。
  随着飞机巨大的轰鸣声,孟思雨来到了西藏,这个天蓝的仿佛接近天堂般的地方。布达拉宫在高高的山顶上,显得庄严肃穆。
  孟思雨除了有一点点的高原反应,其他一切都挺好的。她找了一家青年旅社住下,就往山上的布达拉宫攀登而去。、
  现在并不是西藏旅游的旺季,因此,游人并不多,在攀登的一路上,她遇见了好几个同来游玩的年轻人,聊天之间,也觉得心情颇为愉悦。
  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个癌症晚期的病人,而她的身体也并没有显出癌症晚期者的疼痛何必虚弱。
  庙宇高高的屋顶,显出这宇宙这苍穹的神秘感。孟思雨抚过金色旋转的转经筒,感到这人世的无常。这写转经筒在这里,恐怕也有上千年了吧?
  人类的生命和时间相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啊。永恒是什么?永远到底有多远?
  虔诚的藏族百姓,五体投地,三步一拜地从远方来朝圣,孟思雨钦佩他们的毅力,坚定的信念。她想,人真的不需要这么多,就像这些来朝圣的人们,几年下来,就做一件事,也依然活的好好的,而且更显出一种坚定的沧桑,一种别样的美感。
  孟思雨看着藏传佛教神秘的庙宇里的漆黑,心里默默地祈祷了一会儿,就顺着原路,慢慢地下山了。
  从前,孟思雨为着生活奔波在工作的道路上,结婚后,围着家庭孩子转,现在,她却有大把的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用。
  她一路慢慢地下了山,想在拉萨的城区下转转。布达拉宫下面是日墙,一些穿着随性的文艺青年在日墙下晒太阳。虽然孟思雨觉得高原的日晒过于强烈,其实未必适合一整天坐着晒太阳的。
  但是,这些文艺青年们还是晒得不亦乐乎。
  孟思雨闲着反正也不知道干什么,就加入了他们,默默地坐在墙根下,看着头顶上碧蓝的天。
  才坐了一会儿,就有一个远看时髦,近看有点猥琐的男人过来搭讪。孟思雨的相貌自然是出众的,刚坐下来,就引起了这些人的注意。
  孟思雨应付了几句把这个男人打发了,顿时觉得心生厌烦,一个面临死境的人心境,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死亡比冷的刀子家在咽喉处的时候,曾经以为重要以为有趣的大部分东西,都变得无足轻重和乏味了。
  孟思雨站起来,继续走着。在布达拉宫下的周围,还有着林林总总的饭店和酒吧,看上去十分具有藏族的特色,也十分富有文艺气息。
  孟思雨进去其中一家饭店吃了饭,受到了热情的招待。但是看看菜单上的价格,也是让孟思雨咂舌。虽然她现在不在乎这点钱,但是,她是穷苦过来的,十分清楚,这里的价格比正常的市场价高了多少倍。
  她挑了两样简单点的菜点了,聊以果腹。
  吃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这一带显得十分热闹,游人穿梭着,灯火通明。街道两旁的商店显出一副商业发达的样子。
  孟思雨随便逛了逛,左不过是一些产地在江浙一带的,做成藏族特色的旅游产品,便觉得兴趣索然,一路迂回着,回到了青年旅社。
  孟思雨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是看起来如同少女一般,她坐在青年旅社富有藏族风情的大堂,倒也觉得和这些背包客十分地和谐。
  有几个坐着闲聊的男青年,还对孟思雨颇有好感。
  孟思雨询问青旅老板,这周边还有没有一些值得看的地方,得到的答案都是一些著名的景点和驴行路线。
  孟思雨面对死亡,她对这些著名的景点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她决定,明天起来,在拉萨城内随便逛逛吧。
  毕竟,在景点所看到的常常是商业化的产物,真正的当地风情和实际情况只能在不起眼的市井里。
  第二天一早,孟思雨就起来了,她不走寻常路,在拉萨城内闲逛。好几个男青年邀请她去同行去一些景点,但是,都被她拒绝了。
  一方面,她对这些男青年毫无兴趣。拥有了夜墨寒这样的男人之后,实在很难对其他的男人发生兴趣的。
  另一方面,她丝毫不想去那些著名景点,只想一个人随意地走走。


正文 第214章 拉萨旅程
  她漫无目的地走进拉萨城内,惊讶地发现,西藏的省会拉萨,这个众多文艺青年向往的圣地,这个世界闻名的旅游圣地,竟然和内地普通的小城没有什么两样。
  除却建筑的风格上,拉萨的居民大多住着占地面积很大的自建房,有着自家的院子,也有少部分的公寓套房。
  其他的几乎和内地落后的小城没有什么差别,房子脏兮兮的,有点旧,到处都是脏乱差的感觉。
  看来,也只有布达拉宫下面的一片地方是净土了。
  孟思雨闲逛着,发现路边小店有一些自己从来没有见识过的食物,便买来吃。价格很便宜,和昨天的饭店里的晚餐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只是这味道,实在不合孟思雨的口味,孟思雨皱着眉头,才勉强把这些东西全部吃了下去。
  布达拉宫下面的商业区和拉萨城内,仿佛是两个世界。
  孟思雨还发现,在旅游业如此发达的拉萨,当地有些居民,居然穿着褴褛的衣裳,,尤其是一些孩子,衣裳褴褛,在这日晒的高原上,穿着脏兮兮破旧的棉袄,脸上也脏兮兮的。
  孟思雨走累了,雇了一部车子坐着,经过一些站在街边的孩子身边的时候,这些孩子竟然对着孟思雨行礼。
  一阵心酸掠过孟思雨的心头,她想大概是老师教育他们见到外来的游人要行礼,以显示拉萨人民的礼貌和热情。
  多么单纯的孩子,孟思雨心头发酸,眼睛也发酸。车子虽然已经行驶过去了,但是这些穿着破旧棉袄的脏兮兮的孩子的样子,还是浮现在孟思雨的脑海中。
  的士的司机是个健谈的人,孟思雨和他聊起这些孩子,她才得知,拉萨是省会,还算是好的,西藏地区,十分贫穷。
  旅游业的发达并没有给当地的老百姓带来效益,环境被破坏了,赚钱的永远是少数人,贫富差距拉开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日子反而不如从前了。人心也不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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