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合法、声色服务合法、竟然还准许一夫多妻,简直就是坏男人的天堂啊?
“那你早点休息,我们先回房了。”我努力地维持着笑容,小样,你的道行有多高呢?姐姐再没有经验,也比你多吃了几年米饭吧!
林致和还一幅依依不舍的样子,我进房也没有发作,只是说太累了,赶紧地洗漱,我要去睡觉。
我洗漱完了,他洗漱,等着他洗完了,我都已经快要睡着了,因为本身就比较累,但是宋知书那个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里回放。
看来我不做点什么事情,都对不住自己了,莫非还眼睁睁地看着男人出轨不成吗?人就不该太善良啊,算了,当初我也不是因为善良把她领回来的?
不过我认为林致和应该不会爱上她吧,不就是一个空心菜吗?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漏洞百出,拿什么跟姑娘比啊?
“她比你年轻啊?”一想到这里,脑海里就跳出这样的声音,气死我了,姑娘看上去老了吗?
但是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三十就豆腐渣啊,我这也就是因为没有生孩子,然后身体还不错,保养得还算可以,这才看上去比较年轻的。
看来我得去好好地请教苏菱的保养之法,这样才能对比自己小好几岁的男人用美人计。
突然我感觉有人压在我的身上,我睁眼睛问道:“你干嘛呢?”
林致和笑道:“你给我提供了这么多的情报,我认为我该犒赏一下你。”
犒赏?你还真以为姐姐离不开你了啊?我冷笑道:“哦?可惜,姑奶奶今天被喂饱了,吃不下去你。”
正文 第132章 背叛1
我本来就累了,实在没心思,加上宋知书耳朵戴着的耳坠,我对月亮起誓,如果他再敢招惹我,我一定会弄死他。
他没劲儿,就也躺下了,问我说:“生气啦?”
我说:“我好端端地生什么气啊?”
他解释道:“那、那天你不在家,我回来,发现知书再给我们整理房间,她看见你那个耳坠好看,说很喜欢,我想着反正你带着也不好看,我当时也就是为了个面儿,才买回来,就说你喜欢就拿去好了。就这么简单。”
糟糕,没经验啊!这男人主动坦白,是真的呢?还是假的呢?是真的担心我胡思乱想呢?还是条件反射地掩盖真相呢?
我没说话,他继续解释说:“勤叔的爱好比较偏老化,我们搬进来之后,也就换了几张床而已,知书说,我们都是年轻人,不应该用这么老年化的家具,我觉得这也挺有道理的,就给了她一张卡,让她看着办,就是这么一件很小、很简单、然后让你看着可能有点不顺眼的事情。”
我觉得我必要去找本心理学的书看看,不然我都吃不住林致和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啊?
我也得研究一下自己的心理,我此时是不是该不该生气呢?我是该勃然大怒好好地跟他吵一架,让他知道我很忌讳这个宋知书呢?还是装大方,装作若无其事,把这件事情遮掩过去呢?
我思考了一伙儿说:“你在说什么呢?我这是看什么不顺眼了?我只是太累了。”
他还打算说什么,我就不耐烦地说:“不要再说了,我真的累了。”
他也就没说什么了。
第二天,林致和出去做事儿了,家里就剩下我跟宋知书吃饭,我正打算对她旁敲侧击一下哦,正想着该怎么开口呢?其实我就是想告诉她,小姑娘,林致和是个危险的男人,除了姐这种心理承受能力强的女人才能够吃得住的。
我就想,你这么一个连电脑都不会用的女人,你跟林致和在一起,能够有什么共同话题啊?
算了,这点理由不成立,我跟他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都是在将就在是适应。
“姐姐,你知道和哥最喜欢什么颜色吗?”突然宋知书开口问我,我一下子给她问懵了,林致和有什么特别喜欢的颜色吗?我没发现啊?他看对颜色没有什么特殊爱好的。
见我没有回答,宋知书继续问道:“姐姐,你知道和哥最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吗?”
他挑食吗?不啊!做什么吃什么,乖得很啊?我都以为他的一切生活习惯与我的基本雷同。
“姐姐,你又知道和哥最爱做的户外运动是什么吗?你知道他最喜欢看的电影是什么吗?你知道他最大的业余爱好是什么吗?”
宋知书连连几个问题,真的是彻底把我给问懵了,让我觉得我跟林致和这么多年了,却是对他一无所知啊?
瞧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宋知书道:“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有点尴尬地问道:“这么说你知道?”
她点了点头说:“我当然知道,和哥最爱的颜色是灰色,最爱吃的食物是豆角炖牛肉,最爱做的户外运动是攀岩,最爱看的电影是美国谍战片《一个人的黑暗世界》,最大的业余爱好是听广播。”
我擦,她这是在胡说八道啊,林致和什么时候听过广播啊?什么时候说过要去攀岩啊?
如果是“最爱”,怎么可能不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难道我瞎了吗?
我猜测这个小姑娘可能是故意在用话激我啊?那么目的就已经很明显了,她这是真的要喧宾夺主了啊?偏生我还没有半点办法?真是气死我了?
难道我就这样什么都不做吗?任由她胡作非为,把所有的宝都压在林致和的身上,认为他永远也不会背叛我?
可是我要是这点自信都没有,我楚燕离……哎哟,头疼啊,赵传新不就被徐莹给勾搭走了吗?难道我还要承受第二次背叛吗?
可是我要是跟她计较了,不就是正对了她的下怀吗?我要是因为这点小事儿去质问林致和,或者跟他吵架,不就是自己把他给推出去了吗?
我故作冷静,笑着问道:“你怎么会知道?”
宋知书信心满满地说:“我看过你们的衣柜,由内到外,以及领带、袖扣、袜子等等,唯一都存在颜色仅此有灰色。”
我想了想,好似真的是那么回事儿,我们很长时间都是在逃命的,买东西很随意,根本就没有挑挑拣拣的情况,我说:“那只是个巧合。”
她继续道:“如果饭桌上有土豆豆角炖牛肉这道菜,他会吃多吃饭。”
我没注意过,而且我不记得我们的饭桌上经常吃这道菜,大部分的饭都是姑奶奶做的好吗?你这才做了几天饭啊?
我说:“他可能是饿了。”
她不理会我,继续说:“他的十个手指头上都有厚厚的茧子,有什么运动能够让他十个手指都会起茧子呢?我只能想到攀岩。”
听到这里,我笑了,搁下筷子,瞧着她说:“还可以是弹琴、或者是长期做手工活,比如挖煤……”。
她冷笑道:“和哥怎么会做这些呢?”
“他不会弹琴,但是他坐过牢,做点手工活很正常……”她没说话了,我问道:“你怎么知道他最爱看的电影是《一个人的黑暗世界》?你凭什么说他喜欢听广播呢?”
这下子她无话可说了,她也搁下了筷子,一本正经地瞧着我说:“我希望你离开和哥。”
我这次是真的笑了,这不该是我该说的话吗?你希望我离开林致和,你算老几啊?凭什么?凭你年轻?凭你这幅楚楚可人的面容?凭你那双会流泪的眼睛?
姑娘跟着林致和出生入死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你希望我离开林致和?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啊?
她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你今天做的饭挺好吃的,你让我离开林致和,你说个理由给我听听。”
她说:“我比你更懂男人。”
“就因为你在声色场所做过小姐?”我直白道。
她瞬间就脸红了,瞧着我的眼神都变了,我其实不是瞧不起她,如果这里是合法的,那么这就是一种职业,职业没有贵贱。
但是她这幅嘴脸真的太让生气了,我说:“是我让你住进来的,我也可以让你搬出去,你猜他会不会听我的话呢?”
她摇头说:“我猜他不会。”
然后就起身走了,临了还给我说:“我做的饭,你洗碗。”说得特别的理直气壮,气得我都摔筷子了。
我狠狠地在桌上拍了一下,喊佣人来收拾,语言不是很通,我喊了两嗓子就有人过来了,如果可以,我想要把桌子给掀了。
看来这个丫头是真的要跟我较高低啊?我要是什么事儿都不做,我是不是太好欺负了,上一次被人抢男人是因为那个贱女人是我的闺蜜,而且还是十几年的闺蜜,我下不了手,这一次,我可没有那么好的良心?
林致和是我的,除了他老婆复活,谁也别想跟我抢,谁敢跟我抢,我就弄死谁。
我气得脸部肌肉都抽了,不过下午医院给我打电话说,那个的孕妇终于决定拿掉孩子先做肿瘤手术了。
我也就顾不上这件事情了,回到了医院,连忙安排手术,虽然很残忍,但是没办法啊,如果是良性的没关系,偏偏是恶性的这是要死人的,而且孩子未必能够健康,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我知道病人也做了很大的心理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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