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男主5岁时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个小BT,他对女主是从执念转化为爱的,最初也只是觉得喜欢的东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里是他能接近的……
8点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2000字,我已经是个废人了……爬去吃饭QAQ
52、第五十二章 ...
在孩子的眼中, 人是没有那么多三六九等之分的, 除了成绩,他们更多在意的是美丑。
比如白臻, 虽然他总是没什么表情,也不讨大人们的喜欢, 但幼儿园里总有好几个女孩追着他玩,她们说这叫“酷”,并且会因为今天谁做他的新娘而争吵不休。
那天之前, 白臻是不稀罕什么新娘的, 他觉得这些女孩子长大后都会变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所以宁愿一个人。但当他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对上那双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时,他突然就改变主意了。
然而,那时的白臻并不明白,他和那个小小女婴之间存在着多么深的天堑, 好在事实很快就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他又一次想要跑进那个地方时, 紧闭的玻璃门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后,不管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阻拦他的不是厚重的电子玻璃门, 就是微笑摇头将他送走的粉衣护士,直到那个女人被推进了产房,他都再没有见过她。
说不清过去了多久,总之,等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又一次跑进那条走廊时, 她已经不见了。
他的小新娘不见了,而他只知道她的名字。
对于一个五岁小孩来说,这个世界大得可怕,想要找一个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尤其不久后,他就被送进了另一家幼儿园上学,那个幼儿园有很高很高的围墙,一个月只能回家一天,是个除了老师和小朋友,什么都见不到的地方。
白臻在那幼儿园里度过了相当枯燥的一年。而当他上了外面的大学校时,小新娘的模样已经变得模糊了,只有那双漂亮得不得了的眼睛深深印在他的脑海深处中,让他发誓,等到长大,一定要找到她。
长大是个漫长又短暂的过程,转眼间,便是五年。
宿命般的转机就出现在他十岁那年。白臻至今记得,那天是个星期一,那个女人又一次发疯砸了很多东西,而他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不等她将气撒到自己头上就放下书包一个人跑出来,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
然后,他在一家甜品店前,见到了一个穿着红色小洋裙的女孩。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那个女孩仰着头,一脸警惕的躲开想要伸手拉她的女人,大声说。
“你这孩子,不就是不给你买冰激凌,还跟我这么闹脾气。”
那女人皱着眉脸色难看,抓住女孩后不顾她的挣扎,扯着就往旁边停着的车走去。
“我不走,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女孩板着一张漂亮的小脸努力向后仰身,可惜根本无法抗衡大人的力气,眼看着就要被拽到车门前,她突然低头狠狠咬了女人一口。
“哎呦——”
女人疼得一把将女孩甩开,看着自己胳膊上的一排牙印,露出怒火中烧的表情。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稍后就会到,你现在还有离开的机会,你可要考虑清楚。”
女孩粉白的脸颊衬着明艳的红裙漂亮得就像橱柜里的洋娃娃,她镇静的回头扫视了周围一圈,周围有几个行人已经看着这边慢下脚步。
太阳已经落山,只余下天边的一抹浅蓝,甜品店暖黄色的灯光照在她近乎纯黑的眼瞳上,那一片流光溢彩,将他恍惚中拉回到五年前的那个中午……歆歆?
是他的小新娘!
汽车的两声喇叭突兀的响起,只见那有些愣神的女人突然露出更加难看的表情,然后照直扑过来,抱住挣扎不休的女孩就往车里跑去。
不好!歆歆有危险!
身体比大脑反应得更快,白臻扑上去,一把将女人狠狠撞倒在地,然后拉起女孩的手,朝着旁边的小巷跑去。
这里是他非常熟悉的地带,每次不想回家,或者被赶出来时,他都喜欢绕着这些迷宫一般错综复杂的小巷一圈又一圈的转,哪里是死路,哪里有近道,他一清二楚。
天边剩余的亮光吝啬于照亮这杂乱之地,他拉着她,专挑那些有阴影的地方跑,身后有沉重而紧凑的脚步声,那声音虽然因为不熟悉地形而时有减缓,但每一次拉开的距离都会在短时间内再次缩短,难以甩开。
身旁的女孩一声不吭,即使跟得跌跌撞撞,也依然在努力迈开脚步,然而她的速度实在太慢了,他抱起她也跑不了多久,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这边。”
他想了一下,在又一次转弯时想要插/进了一条只容一人侧身通过的非常窄小的缝隙,这缝隙对于小孩子来说刚刚合适,但后面的大个子想通过就要艰难很多了,而且周围这么黑,那些人可能根本就看不到她。
“你进去,我引开他们。”
他将她推进去,仓促的留下一句,就转身朝着前方跑去。
离开了速度上的拖累,他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带着那些人兜圈子了,绕了一圈又一圈,说不清过去了多久,反正等他听不到后面的声音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白臻小心的返回那道缝隙,找到了尽头阴影处,等待着自己的小新娘。
“谢谢你救了我,”小新娘低着头,就像一个美丽优雅的小公主一般整理自己褶皱的裙摆,“我叫任歆,你叫什么名字?”
而他看着她一如记忆中一般漂亮的眼睛,突然有些自卑的羞涩:“我叫白臻。”
……
“原来五岁那年救我的那个男孩就是你。”
尘封的记忆随着耳边男人低沉的声音一点点打开,任歆终于在最深处找到了那个男孩的身影,那是一个很模糊的影子,瘦瘦高高,早已辨不清面容。
她后来被带回家,老爷子答应她会给那个男孩丰厚的报酬,而她身边的佣人统一换了一批,从此被要求随身携带装有定位的手机,并且除了老爷子,谁都不能再带着她离开任家老宅半步。
“后来呢?”
任歆抬头,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看着面前的身影。
“后来?有人送来一大笔钱,帮我转了个好学校,又帮那个机关算尽依然一败涂地的可怜女人找了份不错的工作。”
男人的手在她的耳垂上揉捏着,语气轻描淡写:“而我依然见不到我的小新娘,等终于找到你时,你的身边已经有白齐了……”
他第三次见她时,已经18岁。
五岁那年,他同母异父的弟弟一出生就被抱走,交给对方的原配来养,而他打着嫁入豪门算盘的母亲只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赡养费罢了。可惜再多的钱都有挥霍一空的时候,当青春不再,终于承认自己斗不倒那个原配的女人,在穷困潦倒中想起了自己曾经的丈夫,她带着儿子找到已经功成名就的医生白儒,要钱。
“我一直没有找女朋友,一心念着歆歆,结果歆歆呢?我亲眼看到你坐在椅子上,收了白齐的花!”
男人搂紧她,语气中含着淡淡的控诉。
任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委屈巴巴
女主:……怪我喽?
本来挺虐的一幕,怎么突然温馨了_(:з」∠)_
53、第五十三章 ...
八年未见, 自己的小新娘便跟着别人跑了,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18岁的白臻站在树后,看着纤弱的女孩从白齐手中接过那刺眼的白色花朵, 清淡的神情突然便不易察觉的柔了下来,她低头, 认真的侧脸如瓷娃娃般精致易碎,而旁边的人笑容灿烂,仿若可以驱散阴霾。
那一刻, 铺天盖地的愤怒将他淹没。他的小新娘, 从五岁起就预定好的小新娘,那是他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是他周身黑暗中唯一的光,白齐抢走父亲和母亲他可以不在意,反正那些东西他都不稀罕,可为什么, 还要抢走自己小心翼翼保护在心脏里的东西?
【像你这样的怪胎, 根本没有人会喜欢你。】
眼前猛然划过女人扭曲憎恶的脸,那其中浓烈的讽刺意味让他情不自禁的一缩,身体深处似乎又开始隐隐作痛。
很多年了, 自从他长得比那个女人高后,她就不再动手打他,转而用各种恶毒的谩骂和砸东西来宣泄自己对于生活的不满,他就像是她的仇人一样,她发起疯来甚至给他的饭里放过水银。
那真是一次毕生难忘的经历。他蜷在沙发上痛得意识模糊, 而她跪在他的面前失声痛哭,求他做鬼后放过她,只要他这个“污点”可以消失,她就能摆脱那些歧视的眼神,风光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