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地张了张嘴,他也有几天未睡了,喝了口已经放凉了的咖啡,继续守着她。
照理来说,异能者的警觉性很高,小学妹定是做了什么可怕的梦,才会没有注意到他吧。
霍天清醒来的时候,喘着粗气,扶额甩了甩头。接连两夜噩梦,梦里的那双眼睛,空洞而摄心,留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只是今日这梦……蹙眉看着趴在床边睡着的秦司,是他中断了噩梦吧。
秦司对她而言,不是敌不是友,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他,索性也就不管了,下床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走了出来。见秦司还未醒,她走出房门。
“你家主子睡着了,把他抱床上去,或者披件衣裳。”霍天清对外面守着的大汉说道。
如果是陆妖孽,说不定她还会废些力气亲自去做,秦司嘛,不好意思,差别待遇。
所以秦司是被他的保镖“轻柔”的动作给吓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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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在十二点。
啊,最近一直忙考试,好久没写小剧场了。所以我准备来个神奇的剧透。
wuli陆妖孽因为嫌弃钦天监不好听,让别人喊他国师。
上面的这句话曾经在某一章节里面提到过,内含神奇的秘密,我就把这个算作比较随意的活动吧,欢迎猜测,不公布答案。
☆、第110章 它太老气了
这厢霍天清给何太打了个电话:“何太,我没什么事了,《雷动》拍摄怎么样了?”
“小马!我跟你说,李年松被那什么邓柔还是邓刚的,忽悠地团团转啊,已经决定给她加戏了,你这边得休息半个多月,也不知道会不会生生把你变成女二啊。”
霍天清沉默了一会儿,道:“何太,不用,再过两天,我就回去。告诉李年松,他要是想毁了这部戏,就尽情地给邓柔加戏!”
她接下来会为了这部戏付出大量的努力,去组建公关团队,可不想全部为邓柔做了嫁衣!
在霍天清得知这件事的同时,秦司也得到了消息,他的眼里精光闪烁,等到霍天清回房的时候,他道:“明天晚上齐君有个酒会,不知小学妹可有兴趣?”
“如果是跟你去,没兴趣。”
齐君传媒,业界的龙头老大。众所周知,传媒是一个很大的领域范畴,它囊括经纪公司,包括且不限于宣传、推广、艺人包装、炒作等。总部地点位于君海市。
齐君传媒旗下三大板块,经纪公司、唱片公司和影视公司,旗下四十几个艺人,大部分都在三线以内,甚至顶尖。而这些艺人,大部分跟齐君签订的全约,经纪约和唱片约都归齐君传媒。
陈艺暖就是齐君传媒力捧的小花旦。
它举办的酒会,就算是分部的酒会,也是知名人物云集。
“小学妹放心,以何太的名义。”邀请函上,会出现何太的名字,而不是他。
对于秦司能查出她的经纪人是何太,霍天清一点都不惊讶。
半个小时之后,齐君厦昌分部酒会的邀请函,落在了霍天清的手上。
“毕竟是我的小学妹,怎么会被邓柔抢了风头。”他保持微笑,丝毫不在意泄漏自己已经知晓的事实。
霍天清抽了抽嘴角,道:“邓柔也是你的学妹……”
何太得知酒会消息,自是十分惊讶,不敢相信,再三追问霍天清,究其缘由,霍天清倒也没有把秦司供出来,同她扯了一番。何太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人,知道其中必定有事情,至于什么事情,可能暂时不是她能知道的,所以也就暂时饶过了霍天清。
现在最重要的是,酒会的礼服。
何太奔了几家店,借了一套套的衣服,驱车就来到医院。
秦司倒是警觉的很,早早的离开,他确实给霍天清准备了礼服,就放在病床上,霍天清都没有打开它。
“小马,这件怎么样?热情橘,你皮肤白,肯定能控制住这件衣服。”何太把她带来的礼服往病床上颇为精心地放置,指了指第一件。
霍天清摇了摇头。
“没关系,小马,这条紫色长裙怎么样,高贵典雅。”
霍天清摇了摇头,她还小,要什么典雅。
“也没关系,这件呢这件呢,烈焰红,保证惊艳全场。”
霍天清摇了摇头,道:“颜色太浓。”
“行!”何太拿出最后一件,道,“雪白的,袖子是镂空的蕾丝,正好还可以挡住你的伤口。”
霍天清继续摇了摇头,裙摆太短了。
“靠!你到底要哪一件?”何太翻开秦司送的盒子,没好气地打开,随后彻底被吸引住了眼球。
这是一条由浅灰色到深灰色到黑色,无数说不上来的颜色渐变的长裙,薄纱锦绣,裙摆不至于曳地,上面又以金色的丝线绣了小小的几颗星星。糅合在一起,这条礼服,仿佛就是九天银河。
它是束腰的长裙,腰际处竟是紫色的雷霆,绣工惊人,栩栩如生。
霍天清皱了皱眉,在何太愣神的时候重新把礼服塞回盒子,盖上,道:“何太,它太老气了,我穿橘色的。”
“我去,这哪里老气了。”何太恋恋不舍地想再看一眼,这些年的时装周她都看过,可没见过这条裙子,罢了罢了,穿出去也惹事儿,“那你一定要戴这个。”
她刚刚打开礼盒的时候在盒子里发现的,还好她手快拿了出来,戴上这手链,一定能为礼服增色不少。
手链由两条极细的链子交叉组成,以一颗五芒星缠绕在一起,五芒星上还刻了一个字。
清。
霍天清戴上之前没注意,戴上之后才发现,并且最糟糕的是,链子解不开了。
秦司那个王八蛋。
她的手环,只要她心念一动,便可以隐藏进皮肤里,没有人发觉。
橘色的礼服很考验肤色,若是之前的霍天清,定是不适合的,但现在的霍天清,这充满活力的颜色,让她整个人出现了一种诡异的灵动活泼之感。
感谢何太没有选择低胸的晚礼服,她本就很不自在,再低胸可不得了。
这是霍天清第一次穿晚礼服,坦白来说,何太的眼光不差,这套橘色礼服凸显了她的身材曲线,玲珑诱人,白皙的皮肤更是点睛之笔,亮丽之中透着些许性感。
虽然纱布包扎着伤口,却没有什么不和谐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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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团队的宣传
何太为她配了一双米白色的高跟鞋,五六厘米的高度,让霍天清一度不适应。
她自己则是穿了一条裹身的长裙,比较中规中矩。
霍天清瞧了眼,何太腰间的赘肉减了不少,这几月替她忙前忙后,许是累坏了她。
齐君传媒厦昌分部的酒会请柬是限量的,仅限于那些有知名度的贵胄人士,多少人挤破了头,甚至为了这简简单单的一张请柬使出龌龊不堪的手段。
能在这个酒会上露个面,都是极大的荣幸。
也因此,最终出现在这个酒会上的人,不是拥有雷霆手腕,就是左右逢源,互相都心知肚明。
作为二线杂志《秀珍Core》的副编辑,刘胜男怀着忐忑而激动的心喝着鸡尾酒,本来应当是行政主编来的,结果她半途出了车祸,总编和其他人又有事,这请柬就像从天而降的馅饼一样砸到了她的头上。
她平常除了行政工作以外,还兼顾写稿,特别懂如何抓住读杂志的人,在杂志社吃得开。也亏得如此,不然这天大的狗屎运怎么也不可能轮到她。
你看看这周围,哪个男的不是西装笔挺,哪个女的不是礼服惊艳。
蓦地,刘胜男愣住了。
入场处,缓缓走进来一个女生,呃,还是女人?
她穿着一袭橘色礼服,宛若出水芙蓉,腰若扶柳,她脱下外套交给侍者,露出雪白的肌肤,甚似白雪一般,仿佛优雅的风景,完美的身材透露着小性感。
她面容清丽,似皎皎明月。香肩线条更是完美的无可挑剔,那发型……似乎是没有做发型,柔软的发丝随着这会场的冷气似有若无的浮动,几缕垂在胸前,更是衬托出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
刘胜男觉得,她彼一出场,已然把在场成片的女人比了下去。
侍者也为此沉迷,若不是何太交出了请柬,他怕是还反应不过来呢。
进入会场之内,才不免感叹其豪华。
何太当初的那个小派对根本不能与它相比。
新人见了,难免惊异羡艳。而霍天清却只是大抵瞧了一眼,随后收回了视线,取了一杯盛着红酒的高脚杯,细细品酌。
她这般不卑不亢不骄不躁,落在专业人士的眼里,自然对她高看一眼。
作为娱乐圈“臭名昭著”的何太,自然是一出场就被人认了出来,已经有人开始跟她打招呼了。
“何太,这姑娘是谁啊?你签约的新人?”
“嗯,天清,来,这是著名的作曲家程璘,快叫声程哥。”何太招呼霍天清道。
“程哥好。”她淡淡地举起杯子示意,嘴角轻轻牵起弧度,直击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