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德国农民相亲记 (Engelchen)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Engelchen
- 入库:04.11
严森将猎物拎了起来,秦黎这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山鸡。
子弹不知道打中了哪里,血倒是流的不多,就是歪脖子鸡死不瞑目,看着有点惊悚。
严森稍微清理了一下,将猎物塞进包里,两人一狗又回到了望台。
这会儿,秦黎不困了,睁大眼睛观察四周。
不一会儿,不远处的草地来了好几只野兔,兔毛是棕色的,在草地中特别显眼。也许是这里没有天敌的缘故,它们不如山下的警惕,蹲在地上笃笃定定地吃野草。
严森举起抢,做了个瞄准的动作,却没有急着开枪。
秦黎有些等不及了,在旁边压低声音催促道,“为什么不射?快射啊!”
严森见她目光在枪上攒动,便问,“你想不想试一下开枪的感觉?”
秦黎有些害怕,又有些好奇,内心经过一番斗争后,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恐惧。
严森仔细解释了一番使用规则,这才小心翼翼地将枪交给了她。
猎枪倒不是很重,就是很长,至少有一米左右。
秦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摸枪,感觉很怪,有种即将去打僵尸征服世界的既视感。
将枪托架在肩膀上,然后瞄准草地上的兔子,食指顶在扳手上,一切准备就绪。
“我要射了。”
严森嗯了一声。
秦黎扣下扳机,她做好准备会有一声巨响,谁知,四处仍然静悄悄的,什么也没发生。
怎么回事?
秦黎转头看向严森。
严森胸似乎早有预料,胸有成竹地笑了下,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子弹。她立即反应过来,原来枪膛里没有炮弹。
猎枪是二战时期的毛瑟步枪,所以打一次上一次膛,一共就五发。秦黎伸手想去拿子弹,不想,严森手一缩,让她扑了个空。
“两个要求,一,不能将枪口对准人。二,注意不要擦枪走火。”
秦黎立即点头。
严森帮她将子弹装入枪膛,然后,拉杆上膛。
想着这一枪下去,遇人杀人遇畜杀畜,秦黎既有点慌,又有点爽。
瞄准了半天,终于在严森的一声令下,她扣动了扳机。
由于那股强大的惯性,后枪托重重地弹在她的肩膀上,威力十足,骨头都被撞疼了。
原来开枪是这种感觉!
碰的一声,子弹被弹飞,火药爆破发出巨大的声音,惊动了鸟兽。
秦黎一时间也瞧不见个所以然,便转头望向严森,问,“我有没有打中什么?”
严森点头,“有。”
不会吧!这也能打中?秦黎语气中带着兴奋地问,“我打中了什么?”
严森一本正经地回答道,“空气。”
卧槽!秦黎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后来,她才知道打猎和钓鱼一样,除了技巧和运气,还需要耐心。沉得住气,等猎物进入捕猎圈,放下警惕后,才能开枪。像是兔子野鸡这样的一枪不中,第二枪再想打中就难了,因为等你拉枪上膛,它们早跑的没影了。
野鹿体积大,相对好辨认一些,不过要一枪毙命,那也是技术活。
两人在了望台里窝了一天,就打着一只野鸡,之后就一无所获。除了鸡,还有小黑逮着了一只仓鼠,不过,这只傻狗吃惯了熟肉,没把仓鼠当美食饱餐一顿,而是当玩具。含在嘴里抛上抛下,小仓鼠落到地上没跑几步,又被小黑叼回去。最后,这只可怜的仓鼠死于心脏病发,还是一命呜呼了。
到了下午一两点,太阳正旺盛,小动物们没被打死也被晒干了,都各自跑回洞里避暑。
打猎能上瘾,尤其是等待猎物进入视线的那一刻,真是既紧张又刺激。
虽然没有满载而归,但也是有收获的,一只野鸡,一只野兔。
野鸡被打死了好处理,兔子就难了,还是活的。至于它是怎么被抓到的,说起来真好笑。
小黑去刨仓鼠洞的时候,突然窜出一只小野兔,小黑立马扔了仓鼠,回头去追野兔。
小野兔被小黑追的急了,慌不择路,然后一头撞上了树墩,把自己给撞晕了。
秦黎都看傻了,长这么大才知道,原来守株待兔并不是传说,世上真有这么傻逼的兔子。
严森说,因为兔子的视线有盲点,再加上跑的时候不看路,所以经常会撞上阻碍物。
回到家,撞晕的兔子已经醒了,正在袋子里闹革命,东倒西歪地拿脑袋撞袋子。
严森伸手进去想去抓它,谁知,这只凶残的兔子居然张嘴就咬。
真是兔急了也咬人,一点也没说错。
秦黎不敢杀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严森一刀捅进兔子心窝,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可怜的小兔子,下辈子投胎千万别做兔子。”她话锋一转,又问,“不知道兔子肉什么味道,你吃过吗?”
严森觉得好笑,前一句还在叨念兔子死得真惨,后一句就是味道吃来怎样,真是前后辉映,完美和谐啊!
严森道,“和鸡肉差不多。”
秦黎道,“兔子怎么吃?我从来没吃过,我们那不流行吃兔子。”
严森,“最简单的就是抹点盐,烤来吃。”
秦黎哦了声,兔子看起来不大,也就四肢那块有点肉而已,烤着吃的话,估计还没烤出味道,肉就焦了。
严森问,“山鸡呢?你想炖汤吗?”
秦黎刚想回答好,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道,“你把鸡毛留着,开条缝把内脏挖了就行!”
严森不解,“你要鸡毛做什么?”
秦黎,“我要做一道中国传统美食给你吃。”
严森更好奇了,什么美食得留着毛?
谁知,秦黎还卖关子,吊足他胃口就是不肯说。她眨眨眼,道,“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第七十二章
这一道菜当然是享誉中国盛名的叫花鸡。
其实, 秦黎以前也没试过,在城市里哪有条件就地生火烧烤啊?就算警察不来找你, 城管也来了好么!最多去饭店里尝尝鲜, 不过饭店的吃法都是改良后的精装版,一般会在鸡肚子里藏香料, 塞这塞那,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再原汁原味。
山上条件有限, 倒是正好可以试试老祖宗传下来的土办法。
秦黎找来柴草,在鸡身上裹了一层, 又去湖里捞了一把湿泥巴, 活在上面。
她用铲子在地上挖了一个洞, 把鸡埋进去,铺上一层柴,在上面燃起了火堆。
严森觉得新奇, 不由问,“不用放盐巴吗?”
秦黎摇头, “不用。”
严森越看越惊异,第一次看到把泥土活在鸡身上,这是什么原理?难道泥巴也有味道?这不能啊, 湖里的泥巴除了一股湿气,什么也没有啊!还有,这鸡连盐都不放,怎么会好吃?至少他想象不出来会是什么味道。
他带着一肚子的疑问, 一声不吭地看秦黎捣腾,不由在心里感叹一声,中国人的吃文化到底有多精深?从秦黎来到现在,每天都不重样,连带着他也一起跟着刷新人生观。
过了十来分钟,火焰旺盛起来,秦黎用树枝挑开柴火,往里头戳了戳。外面的泥巴差不多被烘干了,就是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不过考虑到泥土是绝缘体,要让它均匀受热,应该还需要一点时间。
于是,秦黎又耐下性子等了二十来分钟。
她把泥巴从地里挖了出来,见状,严森凑近了脸,深吸一口气。可是,他不由失望,除了那一股干涩的泥土气息,其他什么味道也没有。
他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你在做什么?”
秦黎道,“做吃的呀。”
“我知道,可这是什么做法?为什么外面裹着一层泥土?”
秦黎道,“这个叫做叫花鸡,是有一个典故的。以前有个叫花子得来一只鸡,他没有调料,也没有锅碗瓢盆,就只好把鸡闷死后,连毛一起埋在火堆里烤。”
严森问,“好吃吗?”
秦黎点头。
严森半信半疑。
湿泥巴已经被烤干,秦黎往地上用力一砸,立即裂开了一条缝,一缕热气钻了出来,还带着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
秦黎又用力砸了几下,泥壳立即碎成一块块,鸡毛也随着泥巴一起脱落,露出了里面的鸡肉。
这下芳香扑鼻而来,鸡肉已经完全烤熟了,秦黎吹着风,冒着被烫痛的危险,撕了一条腿下来给严森。
严森被那味道勾出了口水,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了下去,当即就呻吟出声,太太太好吃了!
这是和前几天的烤鸡翅全然不一样的味道,没有外焦里嫩,却是皮酥肉嫩,入口即化。鸡肉的口感又肥又嫩,即便不放调料都已经足够鲜美。
秦黎问,“怎么样?好吃么?”
严森根本来不及回答,他狼吞虎咽地没咬上几口,就把鸡腿上的肉给吃光了。
烤鸡的香味引来了小黑,秦黎把鸡皮鸡屁股和鸡内脏扔给它,小黑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又伸出舌头看两人。
野鸡比土鸡大了一倍,但严森还是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消灭了半只,塞饱肚子后,他心满意足地喝了一口啤酒。
严森撕了一块鸡胸脯给小黑,道,“我喜欢中国,因为中国有太多美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