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破了点皮而已,走路完全没有问题!”某不是伤员的伤员听了,血气腾腾上涌,直冲天灵盖,就差往外冒烟了。
大有你敢阻拦我,我就扑过去一把把你给掐死了的架势!
半年了,这还是她第一次得到男神的回应,而且还是相约在他家中,又是大过年的……
不怪她浮想翩翩,就光叶男神与她说话这一项,就足够她半夜从睡梦中笑了又醒、醒了又笑。
开学跟损友们谈起男神,也有吹嘘的梗了。
可千万不能被顾敖这货给坏了好事!
“你的膝盖不能再被摩擦,少活动为好,否则很容易引起伤口感染,化脓甚至坏死!”
只要能阻止她去见叶成宇,他不介意危言耸听一回。
“还是你想就穿着这条裤子去?”
“……”秦舒儿自动屏蔽自己穿的裤子,因为见一次心痛一次。
好几百啊!
嘶~
完全不能想!
剐心!
“只要能见到我家男神,让他吃到我亲手包的饺子,伤口感染化脓算什么,就是真的坏死,拖着两条残腿过余生,我也无憾!”秦舒儿特花痴地说道。
饺子皮里面尽最大的可能包裹着最多的肉馅,心里都是冒着幸福的粉色泡泡……
“铛~”
一声清脆的响声,不期而至。
粗鲁地震碎了所有的甜蜜泡泡,也打破了她脑海中与男神相处的各种幻想。
“你又发什么疯?”秦舒儿不满地望着摆着张臭脸的顾敖。
舀馅的勺子被他重力甩在茶几上,溅了一桌子酸菜。
还学会摔东西了!
“你……”她还待说什么。
“非要这样作践我吗?”顾敖开口,一字一重,冰凉入髓。
明知道他爱她成痴,却还偏要故意与他划清关系,一次一次,拿着无形的冷刀子,将他刺得血肉模糊、遍体鳞伤!
一定是爱到了极致,才听不得她说半个关于别的男人的字眼;
一定是爱到了极致,才会感到这般的无能为力,痛彻心扉!
前世的他虽不曾封候拜相,却也赤手空拳在商界里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跨国企业顾世集团董事长,占全股百分之八十的首席董事会执行会长,亚洲商会首席主席……
他的旗下包括房产企业、电子企业、零售(超市)企业、汽车企业、娱乐业……等等一系列世界排行最赚钱行业。
他一路创建、吞并、收购……像贪吃蛇一样贪心、狠厉,壮大自己的综合实力……
从一穷二白,到华夏首富;从校园混混,到几冲福布斯财富榜榜首!
用狼的野性与狠决、血腥,让自己一步步站立于事业的巅峰、权利的巅峰!
不为其它!
——只为能在万千世界、茫茫人海中找到她。
只是……
八年!
一无所获!
那一刻他才知道,哪怕你能力再大,大到足以在全球商界里翻云覆雨,大到连国外的首相都对你恭敬有加……
可对上华夏的政界,对上绝对的权威,却仍如蝼蚁一样轻贱、不够看。
叶家随手藏一个人,他便是动用手下所有的人脉与经济作为诱惑,仍旧寻而不得!
八年!
他所有的骄傲与自负被现实碾磨得渣都不剩!
他,输了!
从她回国的那一刻,自傲了八年的头颅终于低了下来——回了叶家,认祖归宗!
他不是要亲情,他要的只是叶家三少高人一等的尊贵身份!
秦舒儿放下包好的饺子,微微叹道:“顾敖,你知道的,我喜欢叶成宇,在你喜欢我之前就已经喜欢!”
☆、第三十三章 狗屁逻辑
“顾敖,我不是作践你,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不合适!
我有喜欢的人,而那人恰好…不是你!
你说给我时间考虑,可是哥,我根本不需要考虑,因为你是我哥!
也只是我哥!
但凡我对你有一点异样的心思,今天,现在,我就不会心安理得的和你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因为那样,我会觉得对不住温妈妈。
是的,我没有!
是因为我清楚的知道我要的是什么,我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家,而不是一份不被祝福的青涩爱情!
诚然,我知道我和叶成宇没有结果,我配不上他,可这一点也不妨碍我喜欢他。
因为他不是我的哥哥,对于他,我也只是万千追求者说微不足道的一个,正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在合适的年纪谈一场不着边际的单恋,没有压力,没有负担。”
秦舒儿自嘲地笑了笑,“就算哪一天,叶成宇站在我面前、深情款款地对我说——秦舒儿,做我女朋友吧!
我的反应绝不是欣喜若狂,而是怅然若失,然后逃避。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么优秀,而是因为他高不可攀,不可能会选我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女生做女朋友,所以我爱的毫无压力!”
她眼睛清澈的望向顾敖,“你听明白了吗?”
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啥,颠三倒四的,只是又不吐不快。
简单总结就一句话——我喜欢别人可以,你们别来喜欢我,让我毫无压力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好!
顾敖竖着两道剑眉,有些不可思议。
他们俩个都是孤儿,这还不够她放下心防吗?
还有……
怎么突然感觉不了解女人了!
既然那么喜欢叶成宇,那如果他向她表白,又为何要逃避、退缩?
“喜欢我,会让你有压力?”
“嗯!”秦舒儿猛点头。
“温妈妈不同意,邻居们也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这会让我活的很不舒服。”
“如果叶成宇跟你表白,你也拒绝?”
顾敖表示一点儿也不信,前世的她们可是结了婚,一起,躲了他足足八年!
“嗯!”秦舒儿再次点头,凑上前,小声说道:“听我宿舍里的姐妹们说,叶成宇的父亲是当官的,好像职位还不低。所以像我们这样的,也就想想就好,有机会也不能来真的,不然还没进深宅大院就已经客死他乡了!”
顾敖好奇,“怎么就客死他乡?”
秦舒儿送了他俩白痴卫生球,“他同意,他家里能同意吗?他们那样的地位,要弄死你还不跟捏死只蚂蚁一样简单!”
顾敖顿然,前世若不是自己蠢笨,舒儿她最后也不会跟了叶成宇远走他国吧!
他和他之间,她在前世就已经选了自己!
所以这一世……
如此想着,便也这般问了,“所以说,如果这世界上只有我跟他可以选择,你会选择我?”
秦舒儿歪头一想,随即点了点头,“相对来说,你给我的压力要小。”
顾敖当头暴喝,“那你还喜欢他,不喜欢我!”
“……”秦舒儿被吓得一哆嗦,怯怯道:“这…他不是也不喜欢我嘛!我单恋他没有压力,但是喜欢你有啊!”
顾敖:“……”
什么狗屁逻辑!
------题外话------
有妞儿说女主这样接近叶成宇之后却要逃避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写的时候大熙陌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女主这样会不讨喜。
可是十六七岁的孩子想法总是单纯简单、不够成熟的,她这样做除了是因为出身自卑想得到别人的关注不被遗忘,更多的是被室友推怂,(这个在之后的章节会写到。)并不是自己当真就喜欢。
也许她还分不清喜欢和爱,但顾敖给她的爱护、保护的同时,也给了她张狂、率性而为的资本。
再说如果不把女主写的另类(厚脸皮)点,叶成宇那样的人又凭什么会独独对她产生感情呢!
嘻嘻~
☆、第三十四章 我数100
把饺子打包装好,穿好外套便出了门。
“你留在家!”
“不要!”
秦舒儿扒拉着门,誓死不从,“哥~我穿那条长裙,不会磨到伤口的,你就带我去吧!”撅着嘴,眨巴着水灵灵的猫眼,像只被遗弃的小猫,要多可怜有多可怜,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就像是古装剧里的头牌花魁,对着清冷的男主袒肩露颈、小意勾引:“爷,您就从了奴家吧!”
“……”
“咕噜~”凸起感性的喉结,艰难的滚了两滚。
门口的男子深吸了口气,尽量不看她,扭头看向外边,“那你快点,我数100,你还没来,我就走!”
“Yes!成交!”
松开门边,秦舒儿屁颠颠的跑回了自己的卧室!
穿条裙子而已,不要十个数她就能穿好,哪用得着一百?
她就知道,顾敖是个口硬心软的!
只是……
当手刚触碰到还没来得及整理的行李箱……
门外突然响起一句悠悠地男声,“…100!”
秦舒儿眉骨跳的厉害,站起下意识地朝外跑!
紧接着……
“砰~”
大门被带紧了,隐约还有钥匙转动的声音!
“咔、咚~咔、咚~”
转了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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