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我笑问。
“没什么――算了,给你看看吧,漂亮吧?”千语把手藏到皮包里捣鼓一阵,伸出来的时候中指已经多了一枚戒指。非常火的钻石戒指。
“漂亮。谁送的啊?”
她挤弄几下眉眼,没有说话。我当然知道那是段先行送的,也不是头一回见到他出手这么阔绰了。不过这回,大概是求婚戒指,不然她不会藏了半天,而不是直接戴在手上。
段先行之前也说过要在合适的时候向她求婚,所以我才不让她当我的伴娘。
“他跟我求婚了。”
“哦,你不愿意?”
“……不是啦……只是……”
只是他身家太丰厚,而你不过是一个小护士。所谓嫁入豪门,所谓飞上枝头变凤凰,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单纯的把那当作幸福。
不过,跟所爱的人一起生活的诱惑力,能够令人克服一切吧。
“千语啊,你不要这么可爱好不好?喜欢就赶快答应啊,不要看着心里欢喜又扭扭捏捏的,真是小女孩啊!”
她不服气的做了个怪脸,抬头对着楼上叫嚷:“不要你管――秦路秦路,给你看我的戒指!”
手伸的老高,戒指在指间绽放。
秦路正站在二楼围栏旁边往下看。
哦,十一点半了,该做午饭了。
厨房只在星期六日轮到我作主。每周这个时候他都会重看《改变1995》,一个星期看一半,下次接着看下去,无限循环。
不过今天他显然没法专心看,我一边做饭一边留心外头的动静,净是千语在聒噪。秦路偶尔会低声回答几个字。
等我做好饭出来,《改变1995》已经放到了一半了,秦路和千语却跑到楼上去了。
“你们在找什么?”
千语没法回答我,她整个人都钻进储物间里头了。秦路在一旁看着,表情僵硬。
“千语,赶快出来,小路不喜欢别人摆弄他的东西的。”
“什么嘛,是他让我进来的!”千语从储物间出来,捧着一个扁圆的糖罐子。“喏,是这个?”
秦路点头,接过来,打开。不少零碎东西以别人看不懂的规律排放着。他拨开一层雨花石,拿出一枚戒指。
“嗨,认得吗?”千语冲我说。
怎么会不认得,我带着他一起挑的款式,和我指间那只相配的。
“你啊……真是的,竟然让他把结婚戒指跟石头一起藏在储物间里!”
苦笑。我只不过告诉他不要弄丢了,并没有说要藏得那么隐蔽。也没想到他会把戒指归类到雨花石里边。
他捏着戒指看着我呢,犹豫一下,我替他把戒指戴上。
“好了,小路洗手吃饭吧。”
他没有回应我,默默把罐子里的东西归位。我拽着千语下楼。等他把罐子藏好了,自然会下来吃饭。
“你跟他说了什么?怎么突然会要找戒指的?”
“没什么啊,解释了一下戒指是什么罢了。”
哎,不知道千语跟他说了什么?明明非常讨厌身上戴着“异物”。算了,晚上再劝他取下来吧。
三、朋友
如果“损友”一词由我来定义的话,我一定选千语当作代言人。
真不知道她跟秦路说了什么,戒指带上之后,任我怎么哄他,他死活不肯取下来。我只好退一步,教他洗浴之前把戒指拿下来,洗好了再戴上。
不料麻烦接踵而至。先是前天,他从浴室出来的时间比平时要早十分钟左右,出来就直接跑到储物间去了。我到他的浴室看了看,没有什么不妥。脱下来的戒指放在洗手盆边的凹槽里,泡了一汪肥皂水。我顺手把戒指带出来,放在他床头柜上。他洗了澡通常会在哪儿吹干头发。
看着他顶着水淋淋的头发从储物间出来,手里握着什么,我也没在意,点头笑笑就下楼了。
在楼下看了一会儿书,看看,已经7点42分了,他还没下来。我心脏突然抽紧,莫明恐慌,三步两步冲到他房间。
房间的地毯已经浸湿大半。
浴室的玻璃门锁上了,里头一阵水响。他趴在地上浸在一池水里,不知在找什么。我马上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使劲拍了两下门,他听不见――或者听见了不理会。
等我取了钥匙把门打开,水已经漫出房间了。
“小路!小路!”我抓住他的肩膀,要他抬头看我。几乎用尽全部力气,他才摇晃了一下,低沉的嘀咕了一句。
“小路,戒指在小林这儿,没有丢!”
听不见,他根本不理我。我取来戒指,跪在他身前,捏着戒指探到他面前。过了几秒,他才接受了眼前所见,两只大手紧紧一扣,把戒指带着我的手指一起扣在里头。
“小路,戒指没有丢,在这儿呢,不要紧。”
他眼里凝起雾,好像受了好大委屈似的,整个人都在抖。嘴巴微微张合,却发不出声音。
“没事,戒指在,在呢。来,小林给你戴上。”
他还是在回避我的目光。我使劲想抽出手指,却抽不动。头顶上的水龙头还在哗哗出水,瀑布一样的温水沿着盆边往下流,淋得我一身湿透了,他还不肯松手。
“小路!”
这回我的声音比较严厉。他马上松开手,却几乎是扑一样抱住我,头靠在我肩上,两只手紧紧扣住自己的耳朵。
在水里不知跪了多久,我用尽最温柔的声音哄他放开。还好在我的力气和耐力用完之前,他终于松动了一下。我扳过他的左手,使劲把戒指套到他的无名指上。
哄了他离开浴室换上干的衣服,已经九点一刻。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他就听话提前上床睡觉。
他累坏了,我也累坏了。捡起扔在浴室门口的刚拆封的剃须膏,实在笑不出来。看着一屋子水迹,我第一个念头是让段先行出钱给我定做一只备份戒指,从款式到钻石的成色都要一样的。
嗓子还是痒。不过好多了,至少能够说话了。
我每次感冒发烧扁桃体就会发炎,然后肿得没办法说话。天知道小时候爸妈干嘛不给我把扁桃体切掉。
路况不是很好,还好向来出门偏早,今天也没有迟到。
如果今天因为做礼拜迟到他闹出什么情绪,我真的要番白眼了。
教堂规模不大,人也不多。牧师有些年纪了,大概在这个片区服务了一些年数了,很熟悉这个片区的教徒的情况。说话总是含着淡笑,给人感觉非常亲切。
上海信基督教的人按比例算不多,但跟国内其他城市相比,算是基督教比较受欢迎的地区。这些上海郊区的居民,也未必能够言语就引用圣经里神的教诲,甚至未必通晓基督教的教义和历史,不过他们的虔诚,比起某些牟利性强的宗教名胜的教徒,让人感觉更加纯洁一些。
所谓的神,只是一个寄托。
没办法,我是一个无神论者。对宗教的了解,都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做的学习研究。
前天的“戒指事件”使他的情绪还不是非常稳定。我不敢离开他太远,就坐在教堂最后一排长椅上,迷迷糊糊听着牧师带领教友唱圣歌。说不上好听,但是挺催眠的,我几乎睡着了。迷迷糊糊的,猛然点了下头,又猛然醒过来。睁开眼,老牧师站在我眼前,含笑看着我。
“秦路呢?”我赶紧站起来。刚才做礼拜的教友已经三三两两散开了,秦路不在他刚才那个位置上。
“不要紧,小宋带他到后边园子里走走。”
哦。身子一下子软了。振作精神,我对牧师笑笑。
“照顾小路很辛苦吧?”
“还好。”我笑笑。虽然前天闹了一夜,但跟秦姨吃过的苦头相比,清理一层被水浸过的地毯算得上什么。
老牧师,不,这间教堂的工作人员,多少都是亲身见证过秦姨的伟大的。
“林小姐,有没有想过受洗?”他笑眯眯的。
我愣了一下,摇摇头。
他牵起我的手,抚着我的戒指说:“在我眼前,你把自己的幸福交给小路了。我想他一定希望你能够和他一起追随圣明的主。”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钻石折射的光芒非常刺眼。抬头笑答:“谢谢了,嗯,如果我需要神的话,我更倾向于佛门。”
牧师点点头,毫不介意的说:“我当然希望有更多人了解我们的主、信仰我们的主,不过,如果佛的义理能够让林小姐得到慰藉,我也非常高兴。人总需要一些东西来信仰,来支持自己的善心。”
“嗯……老……先生……”该怎么说呢?“我跟他在一起并不是什么善举。”
“我知道。不过人心非常微妙不是?也许你自己已经在执着一些看法,而这些看法会让你失去爱人的能力和勇气,但是你还不知道,所以,如果能把心里的想法找一个对象倾诉,他能够看到你看不清楚的东西,再告诉你里头的真谛。”
我哑笑。他是知道我的职业的。平时总是含笑听人诉说,然后适当给予诱导和指引的人,是我。现在听着他这么说,我突然有点恍惚。人的角色总在转换。明明是“我”,一会儿成了“你”,或者是“他”,大部分人,坦然的接受了这种不会停息的转变,从一个角色迅速切换到另外一个。有的人,只不过在这儿卡住了,就成了孤独的锁在只有自己内心的“狭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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